夜燈
(夜光狐狸)
論壇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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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堵你老婆 於 2010-1-20 08:19 發表
妻子不忠~
老爸不倫~
法官不義~
既然老婆跟家人不合~何不帶老婆一同前往工作地區居住?
內容只提及"妨害秘密"與"妻子不必履行夫妻義務"
重要是翁媳通姦的結果卻隻字不提? 新聞記者喜斷章取義
首先是日記內容沒有交代清楚
依照內文判斷,恐怕日記只有寫明同居之事實
但無通姦之關鍵證據
至於履行夫妻義務若窒礙難行
小陳又不配合搬出
屬妻子有理
與其說妻子不忠不如說丈夫太過自私
而老爸到底有沒有通姦,則日記內容必須探查才詳細知道
說不倫尚早
再者通姦是以告訴乃論,事後之原諒即不構成犯罪
所以沒有法官不義的問題
[ 本帖最後由 夜燈 於 2010-1-20 14: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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