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我與國中老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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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line168
時間:
2007-12-14 16:19
標題:
我與國中老師的故事
我與國中老師的故事
作者:skyline168
2007/12/14發表於:春滿四合院
以前有一個女友,在台新銀行工作,吵吵鬧鬧,藕斷絲連,女友動靜皆宜,
特別的是能彈一首好『枇杷』,不是啦,是琵琶。
女友最喜歡玩的遊戲就是把肯德基的果醬袋塗滿『屠龍刀』,圈舔吸吐,或
是玩『強暴遊戲』,算是一個配合度很高,很懂得營造浪漫的女友。也曾因某些
原因,主動要離開我,當時也不確定到底愛不愛她,後來又在一起,最後因故執
意與女友分手,想說時間終會沖淡一切。後來女友得知,分手原因竟是跟其他女
生在一起,發瘋似的不斷騷擾,甚至說要死了算了。
在此奉勸諸位,如果要分手,千萬要守口如瓶,女人最忌諱分手的原因是因
為男人移情別戀,醋壇子一番,驚天動地!
那一段時間,生活非常黑暗,每當電視台報導女生殉情的消息,或是無名女
屍,總是提心吊膽,擔心事件主角就是女友。女友也會找我出去吃飯,希望能夠
把事情說清楚,我總感覺是被挾持出去,因為怕她想不開,只得赴約,不過感情
的事怎麼說也說不清楚。
最後一次外出用餐,我還記得是在嘉義火車站對面一間咖啡店,『黃金曼特
寧』蠻好喝的,老闆娘給了整整一壺喔,器皿也蠻有質感。
那次我覺得已鬧到尾聲,趁著女友說要上廁所之際,謹慎地偷偷翻動女友放
在桌上的大包包,看看裡面有沒有放鹽酸或是凶器,是否會異想天開,與我同歸
於盡。女友乃剛烈之人,令我有股莫名恐懼,兩人感情至此,我想也難以彌合。
後來載送女友回家,小弟墨鏡下的眼還不小心流出幾滴眼淚,且難過地跟她
說,以後找一個愛妳的人,不要找妳愛的人,愛人比較辛苦,愛一個不愛妳的人
更辛苦——說真的,那種氣氛其實我也不是很傷心,只是想趕快擺脫,可是總覺
得不掉幾滴眼淚不應景。
人性到底本善還是本惡?眾說紛紜,可以為不認識的人見義勇為強出頭,在
路上看到駝背襤褸的拾荒老人,還會莫名奇妙掏出幾百塊塞給他,可是就是無法
犧牲自己的感情去成全愛自己的人?圓滿的感情叫幸福,不圓滿的感情不就是人
生嗎!
人有各式各樣的劣根性,女神潘朵拉白目的讓寶盒裡的『貪、嗔、癡』被打
開,人間自此掀起無窮盡的悲歡離合,只留下一樣東西願意甘之如飴,守候在你
我身邊,那種東西叫做『希望』!
(抱歉,離題了,我要說一個跟以上不相關的故事……)
重新點燃希望,有一次在線上認識一位國中老師,忘了是哪間師大畢業,交
過三個男友,當時她單身,第一次聊天就聊色,對方也大剌剌的,沒有厭惡的態
度——嗯!好的開始。
認識沒多久就到『王牌咖啡』談心。不算頂漂亮,不過還可以,很OK啦!
也沒聊到深入話題,席間她還說我的調調不是她喜歡的男生,爾後線上再戰。小
弟不斷勾動其內心的渴望……
還有一次我都聊完下線了,她還深夜打電話給我,我問她做什麽?其口氣嬌
媚,說剛剛被我挑逗的無法入睡,語多撒嬌。小弟只得在電話中協助其解放。
後來線上續戰,我說下次見面可以讓我親親抱抱嗎?我喜歡抱女生的感覺。
她說去哪?我說去驛站啊!她說不好,說去公園散步也可以抱抱親親。我說公園
人多,無法盡情投入。一再慫恿,她也鬆動,說真的只接吻抱抱,不能亂來喔!
她還擔心的說萬一她想怎麼辦,我則說如果妳想,我會阻止妳。兩人妳一句我一
句,言不及義。
第二次見面,接了她,來到鳳山某間驛站。(她帶路的,我也忘記叫什麼名
字)躺在床上聊沒幾句,兩人廝殺起來,說好只接吻抱抱的。光是接吻,各種花
式就吻了快三十分,整個嘴後來還有點腫辣。過程中也試圖脫卻其衣服,頻頻遭
受阻擋;漸漸地,她也融入情境中,順利解除其胸罩……
上衣翻起,就是一陣吸吮!我說把褲子脫下好嗎?我喜歡用腿摩擦妳腿的感
覺。一翻心戰喊話,她也讓我脫下了長褲。我留著襪子不脫,頗有一番情趣。脫
褲子可以,當要撫摸其『桃花源』時,可是拼命阻擋!無奈下,只得就可資利用
處,拼命做苦工。
搞的她嬌喘連連,眼波盪漾,時而閉眼享受,時而翻眼白,最後開口說受不
了,要我單刀直入。我刻意矜持說不行,當初是先說好了只要親吻,沒說要做愛
做的事。她則是頻頻拍打我,直說不依!
好吧,好人做到底!
換我躺臥床上,由她發難:小嘴玲攏,沒有什麼技巧,一副笨拙,不過無所
謂,到位就好;也不幫吹,直說那是男友才能享受的福利。讓她服務了一陣,我
也採取主動,前戳戳,後戳戳,上戳戳,下戳戳,此女『桃源洞』可謂緊實,囈
語中得知她有買電動按摩棒,且慾求來時會聊以慰藉。
哇!看似一本正經,原來也是新時代的女性!
離開驛站時,她覺得雙腿走路極怪異(顯見『茹素』多時),我說以後會習
慣,妳太久沒交男友了。後來各自返家……
爾後線上,一直暗示我,她想交男友。我算是半個好人,如果對方是以想交
男友的心態或是前提而願意上床,一概敬謝不敏。我編了許多理由,說明為何不
能當她男友,也用很多莫須有的罪名冠在自己身上,把自己形容的罪大惡極。
雖然難免錯過很多可趁之機,不過比較不容易出事,死後也頂多下十七層地
獄,不至於到十八層。我常想,若是做一件壞事就要用三件好事來補償,希望以
後能夠放下屠刀上天堂。
後來再度相約,義正嚴詞的告訴她,我們不會在一起,她也說無妨,願意在
下一個好男人出現之前以『炮友』名義相處,因此也繼續苟且了數次。
後來她使性子,認為即便是『炮友』,平時也不應不聞不問,只有想作戰時
才稍有回應,也嫌我床第間一些小細節並未把她當女友看待,語多抱怨。無奈我
天性懶散,對於可有可無的感情總是提不起勁,事後想來,的確是我不好,失去
一個好對象!
後來兩人漸行漸遠,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告吹……
我對她的看法是,有大女人性格,不過,床第間又十足小女人;而且蠻有主
見,真的非男友不吹!
【完】
[
本帖最後由 暴露嬌妻 於 2007-12-14 21:52 編輯
]
作者:
一路狂奔
時間:
2007-12-14 21:42
排版內容已上移
TO:skyline168兄:
有這樣的「炮友」夠知足了!
要知道,『非男友不吹!』也算是女性維持個人尊嚴的底線了耶!呵呵
[
本帖最後由 暴露嬌妻 於 2007-12-14 21:52 編輯
]
作者:
gmcd9983
時間:
2007-12-15 03:02
看了你的上文-再承接下文-就感受到是很真實的生活情節-你真的很ㄍ一ㄥ又很浪費的男人要知道能再遇到這樣女人已然很幸福-你卻很輕易的流失-好希望我能認識那國中老師-呵-至少她有穩定的收入-又是那麼知性-又讓男人性福在床ㄉ女人--嘻嘻
作者:
zz202zz
時間:
2007-12-15 06:27
甚有個性的教師 不吹不求
作者:
jcj
時間:
2011-4-16 19:54
歡場無真愛.網愛何嘗不是
作者:
落雨聲
時間:
2011-4-19 12:03
如果兩個人有共識~我覺得甚麼樣的結果都ok
畢竟這樣的狀況下認識的兩個人
有好的結果真的也不多
但女方想要男方當男友的意向很明確吧!!
或許這樣的結果能讓兩人都找到真愛吧!!
作者:
ypy6
時間:
2011-4-19 17:53
正真的自尊女性又有几个能够吹箫呢?西方男女其实也不过20%左右的女人能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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