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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男约4朋友与1名女子聚众淫乱(转帖) [打印本頁]

作者: ZK君    時間: 2014-12-10 21:10     標題: 男约4朋友与1名女子聚众淫乱(转帖)

  广东廉江市人民法院10日通报称,该院近日审理判决一起聚众淫乱案,涉案男子蔡某被判入狱8个月。
  据法院查明,今年2月20日,蔡某与朋友在廉江市石岭圩吃午饭时,提及其认识女子林某某,并说林某某很开放,谁都可以与她发生性关系。
  随后,蔡某提议约林某某出来“共成好事”,其朋友陈某等5人对此均表示同意。当晚,蔡某约出林某某,并纠集陈某等5人,在外购买了避孕套后到塘蓬镇某会所。在该会所内,蔡某及陈某等5人先后与林某某发生性关系,后被到场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组织多人进行聚众淫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淫乱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作者: ZK君    時間: 2014-12-10 21:13

奉劝各位在内地想搞多P得小心点,一不小心被抓包就惨了 。
作者: xiaofuqi2    時間: 2014-12-11 09:32

一不小心被抓包就惨了 。
作者: sexhu01    時間: 2014-12-15 11:57

现在JC叔叔还管这事儿?只要都是自愿的,应该没啥问题的吧?
实在不行,交钱消灾吧
作者: fangjie000    時間: 2014-12-15 19:52

此女不可多得啊。。。赞
作者: lucifer9    時間: 2014-12-15 20:54

这是倒霉正好赶上了吧
开房也比在会所好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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