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新聞】英少婦直播與稚子做愛判囚 [打印本頁]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4-8-7 01:12     標題: 【新聞】英少婦直播與稚子做愛判囚

英少婦直播與稚子做愛判囚
-A
+A
星島日報 – 8小時前

列印
英國一名39歲母親竟然在家中的睡房內,與12歲的兒子做愛,還開著電腦的網絡攝影機,「直播」給身在外地的男友觀看。她一邊做一邊戴著耳機,聽從男友所發出的指示,做出各種動作。警方事後把該名母親拘捕,布里斯托爾法院判她入獄3年3個月。
為了保護受害男童,法庭下令傳媒不得公開女被告的名字。她的男友現時仍身在海外,警方正與該個國家的執法部門聯絡,追查他的下落。
事發後,受害男童和他的弟弟被社會福利部門人員帶走,現時交給一個寄養家庭代為照顧。
此案審訊期間,女被告不停地哭,否認自己是自願與兒子發生亂倫關係。



為何這種案件
必定將男童定為「受害」呢?
為什麼我的童年這麼幸福
沒有人來害我~
作者: kyqaz    時間: 2014-8-7 01:37

較好奇的是..男友居然喜歡這種!?
不過她直播給男友看,怎麼警方會知道
作者: markethunter    時間: 2014-8-8 22:49

其實有沒有問過男童. 可能他樂在其中.
警方抓了他媽, 以後便沒有這麼刺激的
課外活動了. 而男孩得到情慾的發洩.
讀書會專心. 而且性格也會平靜,良善點.
作者: aniba    時間: 2014-8-9 08:27



QUOTE:
原帖由 kyqaz 於 2014-8-7 01:37 發表
較好奇的是..男友居然喜歡這種!?
不過她直播給男友看,怎麼警方會知道
誒, 推論能力強
一下就察覺問題所在
既然是直播, 怎會被警方知道?




歡迎光臨 春滿四合院 (http://spring4u.info/)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