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台兩地寫工口也是違法的……那麼香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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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真紅樂章
時間:
2013-11-27 03:28
標題:
中台兩地寫工口也是違法的……那麼香港呢?
其實小紅想問很久的了
好像一直都
沒看到
有
香港作者
說
害怕寫工口文被抓
的說
所以說在
香港法律
中
在網上創作工口文
是不是
完全合法
的呢
包括
幼童
、
獸交
這種
禁忌題材
也
不怕
嗎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11-27 10:12
工口文是什麼?
作者:
李茂
時間:
2013-11-27 10:28
就是色文。
工口是日語中的說法,指的就是18禁。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11-27 10:58
第一點
色文可以寫
但不可以公開發表
否則就是「於公眾場所發放淫褻物品」
因此
設定上四合院是「會員註冊制」的「封閉式會所」
當會員符合條件接受條款遵守法例註冊登入後就不是「公眾場所」
在四合院貼文並不構成「於公眾場所發放」
為什麼「18禁的書刊要封膠套,你自認滿18歲才可打開」
法例情況是相同的
第二點
基於言論自由及創作自由
情色創作可以寫可以貼
但如果標明真人真事而文章內的行為是觸犯法律的
例如侵犯兒童、侵犯寵物、侵犯21歲以下的肛門等
警方發現會跟據情況跟進調查
換言之
「發表真實犯罪情況」並不構成罪行
但「警方可能會因此而找上門」
難聽說句
是你迫他們動你的
網路上傳播著這東東而警察不跟進
他們會挨罵的
因此
你在網上發表一篇先姦後殺的文章
在「人人都可進的開放網站」和「要成會員才可以進的封閉網站」發表
列明「純粹創作」和列明「真人真事」發表
情況會很不同~
當然還有一個很重要原因
是香港警察百分百依法辦事
沒有受害人的情慾事件基本上不會主動去理~
作者:
大四喜
時間:
2013-11-27 15:53
提議:
不要涉及現實公眾人物或公司,這或會引起對方不滿而提出撿控。
歡迎光臨 春滿四合院 (http://spring4u.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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