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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件事 [打印本頁]

作者: 大蘿少婦    時間: 2013-11-25 04:00     標題: 大件事

愛皇會比人拉左呀????
新界北重案組探員,今年9月展開第二波代號「海濤」的打擊色情網站行動,拘捕5男兩女,包括色情網站的36歲男主持、27歲女碩士生,與及20歲女大學生。
新界北總區刑事部警司甘榮耀表示,歹徒透過社交群組安排群交活動,向會員收取500至2,000元入會費。自今年4月成立至今,已舉辦了4至5次群交活動,主辦人將有關相片及影片上載,收費供會員瀏覽。警方估計該群組有約60名會員,主持人至今已獲利約10萬元。

徒昨日在旺角時鐘酒店有群交活動,警方於是派出

http://hk.dv.nextmedia.com/actio ... 5/51933029/61024977

[ 本帖最後由 大蘿少婦 於 2013-11-25 05:29 編輯 ]
作者: 黑暗海虎    時間: 2013-11-25 04:29

是,被捕了,希望當中不會有院友吧。
作者: oldguy    時間: 2013-11-25 06:30

拉是因有金钱交易   让自己的伴享受纯快欢到疧不是个容易被接受的理念  有人肯收钱做搞手是有市场

另昨黄昏的新闻说主持也涉及操控一个女孩提供有偿性服务  这是另一条刑事罪  如这是属实我完全不同情主持

[ 本帖最後由 oldguy 於 2013-11-25 06:32 編輯 ]
作者: 大四喜    時間: 2013-11-25 09:42

誰叫它涉及到金錢交易,香港警方是不可能視而不見。
作者: Walk-Dog    時間: 2013-11-25 10:16

真的只能說:
誰叫他要靠這個賺錢...
千叮嚀萬交代,任何情趣活動不要涉及金錢交易。不然早晚遇到鬼。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11-25 10:21



QUOTE:
原帖由 黑暗海虎 於 2013-11-25 04:29 發表
是,被捕了,希望當中不會有院友吧。
「嫖妓」不犯法的
「脅逼操控賣淫」才犯法~

在香港就算搞同類活動
只要女生全是自願
只要女生事後沒收金錢酬勞
只要搞手沒有從中得到金錢利益

基本是合法的
重點是
警方認為這到底是「成年人社交聯誼」還是「有組織操控賣淫」~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11-25 13:06

剛剛看到報道
事件干犯的法例如下:

涉嫌與二十一歲以下的女童作出肛交
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
以威脅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
發布淫褻物品
涉及援交活動
涉嫌誘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


大家以後一切活動
請以此為鑑
風流快活也不用去犯法的~
作者: Rickyla    時間: 2013-11-25 13:07

根據報導,警方暫時控告罪名是與未滿二十一歲少女非法肛交,這應是觸犯香港法例。
作者: Rickyla    時間: 2013-11-25 13:09

象兄報導真詳盡
作者: oldguy    時間: 2013-11-25 17:44

未滿二十一歲少女非法肛交.....受教了   未想過這原來是犯法
作者: Sing    時間: 2013-11-25 17:58

樓主是會員?
作者: Walk-Dog    時間: 2013-11-26 10:52

原來在香港不能跟21歲以下女子肛交...這應該要寫在旅遊警示裡面呀。
外交部觀光局在做什麼?萬一不小心觸法怎麼辦!
真是太可惡了...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11-26 11:52



QUOTE:
原帖由 Walk-Dog 於 2013-11-26 10:52 發表
原來在香港不能跟21歲以下女子肛交...這應該要寫在旅遊警示裡面呀。
外交部觀光局在做什麼?萬一不小心觸法怎麼辦!
真是太可惡了...
這條例真的很荒謬
如果「肛交」是萬惡的
理應21歲以上的女人都不能肛交
到底21歲以下和21歲以上女人的肛門有什麼分別?
作者: 色是王道    時間: 2013-11-26 12:50

因為21歲以上的女人知道如何保養肛門
又或者21歲的女子身(肛門)心都成熟了
雖說,惡法亦法
雖然愚蠢,但還是要小心
作者: 18v18v    時間: 2013-11-26 13:03

法官提醒36歲被告(案件首腦)其罪行或有機會被判處終身監禁。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11-26 13:08



QUOTE:
原帖由 色是王道 於 2013-11-26 12:50 發表
因為21歲以上的女人知道如何保養肛門
又或者21歲的女子身(肛門)心都成熟了
雖說,惡法亦法
雖然愚蠢,但還是要小心
問題是香港的「與未成年兒童性交罪行」界限也只是16歲
幹前面要16歲
幹後面就要21歲
難道前後門是由兩個不同的心智運作的?
請注意
香港法例口交只屬非禮而非強姦
真想知幹嘴巴有沒有另一個年齡界限~
作者: 大四喜    時間: 2013-11-26 14:33

在香港生活了這麼多了,到今天才知道有這條肛交法例。
作者: Walk-Dog    時間: 2013-11-26 18:20



QUOTE:
原帖由 最長笨象 於 2013-11-26 13:08 發表


問題是香港的「與未成年兒童性交罪行」界限也只是16歲
幹前面要16歲
幹後面就要21歲
難道前後門是由兩個不同的心智運作的?
請注意
香港法例口交只屬非禮而非強姦
真想知幹嘴巴有沒有另一個年齡界限~
腦袋只有一顆,所以我猜應該不是心理層面的問題。
想請問法官當初立法之際,是如何判定屁眼要21年才能開花?
難不成是古有明訓:鮑魚藥趁新鮮吃,菊花還是陳年的好...
作者: 紫川    時間: 2013-11-27 06:23



QUOTE:
原帖由 最長笨象 於 2013-11-26 11:52 發表


這條例真的很荒謬
如果「肛交」是萬惡的
理應21歲以上的女人都不能肛交
到底21歲以下和21歲以上女人的肛門有什麼分別?
太蝦了吧  什麼阿里不達的規定
作者: 黃嘉俊    時間: 2015-2-28 03:10

你又无份 使乜熬底
作者: Sky696969    時間: 2016-9-9 20:56

肛交法例,當初是否用來檢控同性戀?所以,用21年齡是代表成年?
作者: a84706977    時間: 2016-9-13 02:11

我还打算收费操别人老婆呢,哎,原来涉及金钱是违法…还好没人要,不然菊花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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