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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最近煩惱的事,請大家給點意見 [打印本頁]

作者: 冬之聽    時間: 2007-9-12 03:45     標題: 最近煩惱的事,請大家給點意見



[ 本帖最後由 冬之聽 於 2018-6-27 12:32 編輯 ]
作者: pifu    時間: 2007-9-12 03:57



QUOTE:
原帖由 waifer 於 2007-9-12 03:45 發表
一個國三小女生跟我告白-.-

國三大概才14or15歲
這算版規裡面的"幼齒"嗎?

長得眉清目秀的,成績也很好
每次跟我講話都會很害羞
我知道她喜歡我很久了,我對她的感覺還不錯啦!
不過年紀差太 ...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超友誼關係是違法的。

我建議你對此事「心如止水」比較好。
作者: 甲骨漏奶    時間: 2007-9-12 07:46

有義無反顧的準備, 會身敗名裂, 可以 go ahead.
作者: sag66    時間: 2007-9-12 07:46

沒錯沒錯,人做事首重是要保護自己
像這種根本是在引火自焚的事情
還是少惹為妙
不如看她有沒有已成年的姊姊什麼的
先嗑了再說
(我承認最後一句是來亂的)
作者: pifu    時間: 2007-9-12 08:49



QUOTE:
原帖由 sag66 於 2007-9-12 07:46 發表
沒錯沒錯,人做事首重是要保護自己
像這種根本是在引火自焚的事情
還是少惹為妙
不如看她有沒有已成年的姊姊什麼的
先嗑了再說
(我承認最後一句是來亂的)
我又想扣人分了。

明明最後一句才是真話
又遍遍說是亂來的

嘻嘻!和我當年相反
我原想追姊姊
誰知後來娶了妹妹
作者: 柏油路    時間: 2007-9-12 09:33

小弟也是覺得waifer兄不要玩火自焚的好
雖然現在的小還多數都早熟
可是國三的小女生才多大?真的想清楚自己要的嗎?
建議兄可以跟她說等她長大成年了再來談交往的事也不晚

如果哪一天我女兒也這麼跟我講
小弟可能會瘋掉吧...orz
作者: qwerpoiu    時間: 2007-9-12 10:52

大大您就先忍著吧…

等妹妹18歲成年以後  你就可以大方的給他…  嘿嘿…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07-9-12 12:02



QUOTE:
原帖由 柏油路 於 2007-9-12 09:33 發表
小弟也是覺得waifer兄不要玩火自焚的好
像這樣公開詢問已經是玩火
是否合法大家心中有數
吃也好不吃也好
最重要是永遠都不要告訴別人
作者: siukeung    時間: 2007-9-12 12:39

小心為上哦!
此終為了一時的快樂而犯法真的不價.

就如大大所講, 少和她接觸為妙,
這些小女孩大一些就會懂想.
若大了還想不通, 那到時就把她吃掉罷,
此終你都要"報答"她對你那麼長情.
作者: siukeung    時間: 2007-9-12 12:43



QUOTE:
原帖由 sag66 於 2007-9-12 07:46 發表
沒錯沒錯,人做事首重是要保護自己
像這種根本是在引火自焚的事情
還是少惹為妙
不如看她有沒有已成年的姊姊什麼的
先嗑了再說
(我承認最後一句是來亂的)
對對, 若她有成年的姊姊,
就向她姊姊說出妹妹的情況,
要她姊姊裝作和你拍拖.
在妹妹面前攬攬錫錫當然小不了,
至於可否進一步就看你怎麼辦.
(我突然覺得自己是一隻魔鬼.)
作者: 冬之聽    時間: 2007-9-12 13:12

我也知道法律上的規定啊
公訴可不是開玩笑的
但因工作的關係,要每天見面-.-

就像有顆鮮嫩的蘋果在你面前
看的到吃不到  哈
不過說真的,沒想過要吃掉啦!<--太嫩了,咬不動
作者: 舞飛兔    時間: 2007-9-12 14:35

可能就是因為你的穿著打扮..她才會喜歡你..
現在的小女生在想甚麼真的猜不到
可能你如果改成正經八百的.又一點也不色.(可能有點困難).
這樣或許她反而對你沒興趣啦..
作者: asianfen    時間: 2007-9-12 18:52

很多事情不能用黑與白去定義
對方雖然只有15歲
但不代表不能當朋友啊
吃吃飯 看看電影
也是不錯
對一個15歲小女孩而言
也許她也只要這麼多而已

如果以後是正馬
等個三年是小事一樁
小女孩總會長大的
還可以生日那天開箱慶祝哩
作者: pifu    時間: 2007-9-12 19:36



QUOTE:
原帖由 asianfen 於 2007-9-12 18:52 發表
很多事情不能用黑與白去定義
對方雖然只有15歲
但不代表不能當朋友啊
吃吃飯 看看電影
也是不錯
對一個15歲小女孩而言
也許她也只要這麼多而已

如果以後是正馬
等個三年是小事一樁
小女孩總會長大的
...
芬兄一定是比芬妹大三歲了
好耐性啊!

一步一步的劫取芬妹的心!

你講得對!
但 waifer 大大好像箭在弦、要發了。
他沒那個耐性。
作者: 暴露嬌妻    時間: 2007-9-12 19:51



QUOTE:
原帖由 waifer 於 2007-9-12 13:12 發表
我也知道法律上的規定啊
公訴可不是開玩笑的
但因工作的關係,要每天見面-.-

就像有顆鮮嫩的蘋果在你面前
看的到吃不到  哈
不過說真的,沒想過要吃掉啦!<--太嫩了,咬不動
工作上的關係..
那大概知道網兄從事的職業了..

只能提醒網兄
該兄職業上的關係
若與學生妹扯上邊..
下場都是很淒涼的..
謹慎為之..
作者: 陳生    時間: 2007-9-12 21:07

與未滿16的少女性交,屬公訴罪而且可追溯,也就是他成年後亦可告你當年的行為.碰不得
作者: lionman    時間: 2007-9-12 21:30

真的喜歡的話,便等三幾年待她成年吧~

其間也可如常的朋友關係,

不喜歡的便找個女的在她面前充當女朋友,

叫她死心便是,但現在她的年齡真的碰不得,

萬一吃了就算不被人發現,這幾年也會過得膽顫心驚的~

那又何苦呢~
作者: 色伯    時間: 2007-9-12 22:05

除了法律問題碰不得
色伯跟你囉嗦一點別的
成人網站
之所以要求需滿十八歲
就是以平均值來衡量
雖說有的人早熟
但那畢竟是特例
也有很多滿十八的還分不清小說與現實呢
所以我要說的是
就算你跟她日久已生情
等等吧
三年很快過去的
十六歲的小女生經父母同意嫁人的
我所知道的
沒幾個撐過三十歲
結了又離
只為吃一具美妙侗體嗎
何必讓小女生事後後悔一輩子呢
等這三年
確對你開香檳時意義重大呢
三年的發酵孕育
會讓她更感動的
你用黃金人生陪她成長不是嗎
還是一句話
要分清小說與現實啊
意淫但不能真幹噢
作者: pifu    時間: 2007-9-12 23:35



QUOTE:
原帖由 色伯 於 2007-9-12 22:05 發表
除了法律問題碰不得
色伯跟你囉嗦一點別的
成人網站
之所以要求需滿十八歲
就是以平均值來衡量
雖說有的人早熟
但那畢竟是特例
也有很多滿十八的還分不清小說與現實呢
所以我要說的是
就算你跟她日久已生 ...
色伯伯這番話真的講得很好
除了經驗老到者實難道出

色伯、我知你在警世

但請從實招來、年輕時害了多少無知少女。

聽你的話、好像在懊悔當年。
作者: pifu    時間: 2007-9-12 23:46

試想想:

1.
男的 10 yr
女的  1 yr

好像無可能

2.
男的 20 yr
女的 11 yr

也無可能

3.
男的 30 yr
女的 21 yr

可能已存在

4.
男的 40 yr
女的 31 yr

大有人在

5.
男的 50 yr
女的 41 yr

也有不少、但己進入綠帽子年代

6.
男的 60 yr 時
女的 51 yr

自己不防先買綠帽子、隨時戴上。

[ 本帖最後由 pifu 於 2007-9-12 23:48 編輯 ]
作者: 冬之聽    時間: 2007-9-13 02:26



QUOTE:
原帖由 pifu 於 2007-9-12 19:36 發表


芬兄一定是比芬妹大三歲了
好耐性啊!

一步一步的劫取芬妹的心!

你講得對!
但 waifer 大大好像箭在弦、要發了。
他沒那個耐性。
科科
隨便找個前女友都可以發吧 ^^

我是超有耐性的啦
只是沒辦法想像
如果幾年後我真的和她在一起
把她帶回家後,家裡父母看到時的表情 -.-

反正我已經跟她說清楚了
考上前三志願再一起慶祝吃飯吧
(以她目前的實力大概只有50%)
其他的就再說吧!

另外
其他色友說到法律的問題
我記得未滿16才有公訴的情形
未滿18會牽涉到監護人的問題
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作者: historian    時間: 2007-9-14 00:01

總之,言行舉止須小心為妙。

[ 本帖最後由 historian 於 2007-9-15 21:33 編輯 ]
作者: laulau    時間: 2007-10-1 17:39

拜託,請你想都別想,除了犯法之外,會讓你一輩子見不得人,就算入獄也會被修理得很慘,生不如死.
作者: 有過    時間: 2007-10-1 18:09

我也覺得不妥
16歲以下的
就算她百般願意 還是千萬不要
一定要忍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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