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酒後糊塗算不算迷姦? [打印本頁]
作者:
edchk 時間: 2013-6-3 00:01 標題: 酒後糊塗算不算迷姦?
有一個女性朋友,她說一次和一個男性朋友喝酒醉倒,醉後給他上了,事後和他翻了臉,大家認為那人算不算迷姦了她?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6-3 00:08
可能是她主動
只是醒後記不起而已
除非肯定他有心灌醉女方
不然真是無頭公案~
作者:
bug1018 時間: 2013-6-3 03:56
女方喝個爛醉被"撿屍",只能說不懂得保護自己
男方若不是一對一灌酒,應不算迷姦
作者:
堵你老婆 時間: 2013-6-3 11:50
迷不迷不是重點~
只要"姦"成立~
那男的一樣吃不完兜著走~
很多女人是這樣的~
喝醉了以後~
對話還是應對自如~
而且慾望也比平時還大~
她有可能說給你~
也有可能半推半就~
不過等她酒醒之後卻完全不記得了~
所以才有很多男人因此而上了法院~
我也是因為要3P~常讓老婆喝酒~
後來才知道~我老婆有這種
醉酒3P~醉醒翻臉的現象~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6-3 13:53
QUOTE:
原帖由 堵你老婆 於 2013-6-3 11:50 發表
迷不迷不是重點~
只要"姦"成立~
那男的一樣吃不完兜著走~
問題就是“姦”是否成立
純粹就香港法律來說
如果現場只有一男一女
酒是女生自願喝的
身體又沒有反抗掙扎跡象
“姦”只是女方片面之詞的話
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很難告得入~
作者:
堵你老婆 時間: 2013-6-3 16:42
一般在台灣被婦女控告"強姦"的案件~
檢察官與法官都會站在告訴人角度來論刑居多~
尤其現在的檢察官跟法官大多數都是女性~
只要被告與"姦"有關係的~只能自求多福了~
強姦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姦淫的行為。
所謂其他手段,是指採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被害婦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與暴務、脅迫相同的強制性質。司法實踐中常見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藥物麻醉的方法強姦婦女.......
作者:
賤聖豬狗熊 時間: 2013-6-3 20:24
不知道樓主認識的那個女性友人,現在還喝不喝酒!?
我個人覺得這案例明顯的告訴我們~”酒駕”是錯誤的行為!! 基本上這案依台灣判例多是私下和解收場,無法判定當時狀況,除非那女性友人能指證他在酒中孱入其他不明藥物,否則”迷姦”一項難以有效判定,甚至暴力脅迫如無驗傷資證,根本就都是空口白話。
另外酒駕後還不肇逃,那個男生是打算留下來負責嗎? 還是喝的比那女生還茫,忘記要肇逃呀?
作者:
edchk 時間: 2013-6-3 22:00
[quote]原帖由 賤聖豬狗熊 於 2013-6-3 07:24 AM 發表
不知道樓主認識的那個女性友人,現在還喝不喝酒!?
我就是想和她喝,她説不喝因有不娛快的經驗,所以我才知她醉後被人佔便宜的事
作者:
賤聖豬狗熊 時間: 2013-6-3 22:15
真是驗證了酒國名言:
男人醉後什麼都想騎,女人醉後誰都可以騎。
作者:
堵你老婆 時間: 2013-6-3 22:16
QUOTE:
原帖由 edchk 於 2013-6-3 22:00 發表
原帖由 賤聖豬狗熊 於 2013-6-3 07:24 AM 發表
不知道樓主認識的那個女性友人,現在還喝不喝酒!?
我就是想和她喝,她説不喝因有不娛快的經驗,所以我才知她醉後被人佔便宜的事
那你說~她該不該也自己要負一點責任ㄋ?
作者:
賤聖豬狗熊 時間: 2013-6-3 22:36
QUOTE:
原帖由 堵你老婆 於 2013-6-3 22:16 發表
那你說~她該不該也自己要負一點責任ㄋ?
女生酒後被騎了還要負責任?? 是本來就打算要以身相許嗎。會想要在女生酒醉後才騎她的男生,十有八九是不想要女生以身相許吧!! 不過那女生幹嘛要跟樓主說的這樣詳細呢?? 應該用酒量不好,或者酒精過敏一類的理由,哪種女生會跟男性友人說:”很抱歉,我上次喝茫了被個男生白嫖了一頓!!” 好怪的說詞,何不樓主直接問她,搞不好是不用喝酒就可以騎的女生。
堵你老婆兄,您老婆喝茫了被3P ? 篤定是喝了不少吧,那酒醒之後您是怎麼搓平這件事情的,虛心求教學。
作者:
堵你老婆 時間: 2013-6-4 08:46
QUOTE:
原帖由 賤聖豬狗熊 於 2013-6-3 22:36 發表
女生酒後被騎了還要負責任?? 是本來就打算要以身相許嗎。會想要在女生酒醉後才騎她的男生,十有八九是不想要女生以身相許吧!! 不過那女生幹嘛要跟樓主說的這樣詳細呢?? 應該用酒量不好,或者酒精過敏一類的理由 ...
本來就有3P的打算~
也不知道她被P完以後~
隔天竟然不知道~
那晚啤酒喝不到2瓶~
都已經玩過幾次3P了~我想她也沒說謊的必要~
所以這也是我匪夷所思的地方~
作者:
賤聖豬狗熊 時間: 2013-6-4 10:35
QUOTE:
原帖由
堵你老婆 於 2013-6-4 08:46 發表
本來就有3P的打算~
也不知道她被P完以後~
隔天竟然不知道~
那晚啤酒喝不到2瓶~
都已經玩過幾次3P了~我想她也沒說謊的必要~
所以這也是我匪夷所思的地方~
兩瓶啤酒,還是兩箱啤酒?? 要是兩瓶就可以P了,嫂夫人在院內肯定會很熱門喔。
隔天翻臉不知道是怎麼翻法,不是都P完了,翻很兇嗎??
作者:
熊目燒飯 時間: 2013-6-4 13:00
法律是給有錢人的遊戲
之前有過一個事件是女方告一個富二代在她喝倒後上了她
有CTV証明富二代帶他到事發地點,只是沒拍到被上過程
最後富二代上了三封信,一封是老闆的信,一封是牧師的信,一封是慈善團體的信
信中大都是說被告是個行為正直,樂於助人等等的
最後出來結果是男的無罪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6-4 13:49 標題: 回覆 #14 熊目燒飯 的帖子
不是[法律是給有錢人的遊戲〕
而是法律精神「不能百分百肯定的都不能判有罪」
只要不能確定「女方當時不自願」
就很難判有罪
你可以說對女方不公平
但如果「女方說了算」的話
那一個女人肯放下尊嚴去整一個男人
男人必死
到時只會冤獄無數~
作者:
gtr423506 時間: 2013-6-4 15:07
沒有保護自己 不對
反正不管怎樣說 最後都是女生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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