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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求歡被拒 動過粗嗎 [打印本頁]

作者: walkman    時間: 2007-8-31 23:57     標題: 求歡被拒 動過粗嗎

多年前我認識一位女網友 她老公求歡被拒絕

常常在半夜三四點偷偷地潛入她房間強暴她

多次後 她會敵死反抗....結果

當著孩子面前被拖到客廳 打一頓....

有時還會抓去撞牆

後來去警察局派出所做筆錄

提家暴申請....


原來結婚不代表合理合法做愛 還是要配合對方

不是想幹就幹 說幹就幹

院友們遇過嗎 被拒絕 怎麼樣處理呢
作者: qwerpoiu    時間: 2007-9-1 00:56

女人的心沒搞定   當然求歡被拒啦!!!

花點心思  把她的心安撫好  

肯定心花怒放地等你來  前提是她有體力

如果被孩子煩了一天  老大你就算了吧…
作者: 甲骨漏奶    時間: 2007-9-1 01:33

男人不能打女人 !
作者: walkman    時間: 2007-9-1 02:58

男人沒錢還欠債 女人肯定是會嫌惡的 所以沒麵包 愛情就沒了

何況是色情....唉 貧賤夫妻百事哀
作者: pifu    時間: 2007-9-1 07:40

求歡被拒 動粗打人 還算是男人嗎?

所以强姦的定義是暴力,而不是性需求。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07-9-1 11:31

不明你發這帖的意思
你認同他的行為嗎?
你當女人是吹氣娃娃嗎?
作者: 獨領風騷    時間: 2007-9-1 13:17

夫妻之間也是可以告強姦的
作者: 得利卡    時間: 2007-9-1 13:25

這案子可以算是強制性交囉
作者: walkman    時間: 2007-9-1 14:26



QUOTE:
原帖由 最長笨象 於 2007-9-1 11:31 發表
不明你發這帖的意思
你認同他的行為嗎?
你當女人是吹氣娃娃嗎?
冤枉呦大大 當然不是我呀 我是想到網友發生此事 後來離婚了

我當然覺得他的行為很糟糕 所以才問求歡被拒 該如何處理

聽聽大大的心得呀
作者: pifu    時間: 2007-9-2 11:52



QUOTE:
原帖由 最長笨象 於 2007-9-1 11:31 發表
不明你發這帖的意思
你認同他的行為嗎?
你當女人是吹氣娃娃嗎?
象大是指我的回貼嗎?

我當然不認同任何粗暴的行為。

我只是說在國外强姦的定義。

如求歡被拒、動粗、就等同强姦、不單不是男人、也是違法的。

想是我用詞不當、變成詞不達意了。多謝象大指正。

剛看完以上的帖子、我會錯了意、對不起!原來不是指我的回帖。

[ 本帖最後由 pifu 於 2007-9-2 11:55 編輯 ]
作者: 獨領風騷    時間: 2007-9-2 14:13



QUOTE:
原帖由 pifu 於 2007-9-2 11:52 發表



象大是指我的回貼嗎?

我當然不認同任何粗暴的行為。

我只是說在國外强姦的定義。

如求歡被拒、動粗、就等同强姦、不單不是男人、也是違法的。

想是我用詞不當、變成詞不達意了。多 ...
pifu兄你想太多啦 象大指的是開版先生 不是說你的啦
作者: 春夏秋冬    時間: 2007-9-2 15:15

尊重女性也等同尊重自己
想想如果是男生自己被強暴(也常有案例)
想想自己的感受吧~~~
作者: walkman    時間: 2007-9-2 15:26

才剛發生兩件社會事件 一位是律師殺死女友 另一位是先生殺死太太

不都是家暴的血淋淋案子嗎

我寫的主題"求歡被拒 動過粗嗎?"

淺顯易懂 是我週遭所瞭解到真實事件

所以跟院友們聊聊

但是我怎麼感受到 變質為"我打女人了"

是看文不用心 回文 文不對題 還是 我的文法有問題

請管理局"最長笨象"兄 再解釋一下 您所回覆的文章 謝謝
作者: 暴露嬌妻    時間: 2007-9-2 15:43

walkman兄
笨象兄是香港人
他們用的語法可能與台灣這邊不盡相同
而且你原PO這兩句
原來結婚不代表合理合法做愛 還是要配合對方
不是想幹就幹 說幹就幹
是蠻容易讓人誤會你的出發點的...
如果改成
這件事告訴大家
結婚不代表合理合法做愛 還是要配合對方
不是想幹就幹 說幹就幹
或許就更讓人家清楚你想表達的意思囉..
網路上聊天不比面對面
有時候可能大家都要多說兩句
才會更清楚吧..
作者: walkman    時間: 2007-9-2 17:09



QUOTE:
原帖由 暴露嬌妻 於 2007-9-2 15:43 發表
walkman兄
笨象兄是香港人
他們用的語法可能與台灣這邊不盡相同
而且你原PO這兩句
原來結婚不代表合理合法做愛 還是要配合對方
不是想幹就幹 說幹就幹
是蠻容易讓人誤會你的出發點的...
如果改成
這件事告 ...
感謝暴露嬌妻兄 原來如此呀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07-9-3 00:27



QUOTE:
原帖由 walkman 於 2007-9-2 15:26 發表
才剛發生兩件社會事件 一位是律師殺死女友 另一位是先生殺死太太

不都是家暴的血淋淋案子嗎

我寫的主題"求歡被拒 動過粗嗎?"

淺顯易懂 是我週遭所瞭解到真實事件

所以跟院友們聊聊

但是 ...
這論題由一開始就沒有討論餘地
而你不覺得自己的說話很有問題嗎?

>原來結婚不代表合理合法做愛 還是要配合對方
>不是想幹就幹 說幹就幹

你這兩句話的意思不就是:
「你一直認為娶個老婆回來
她應該就要完全配合你
你想幹就幹說幹就幹」嗎?

竟然來反問我~
我再問你一次
你當老婆是吹氣娃娃嗎?
作者: 雪城    時間: 2007-9-3 00:32

婚內強姦,貌似也並不少見~~

婚姻到了這種地步,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做愛原本就並不是說幹就幹的事情,情緒協調是非常重要的畢竟.....

打女人的男人,該誅
作者: pifu    時間: 2007-9-4 14:59



QUOTE:
原帖由 獨領風騷 於 2007-9-2 14:13 發表

pifu兄你想太多啦 象大指的是開版先生 不是說你的啦
是的,所以我才加上最後的一句了。

「剛看完以上的帖子、我會錯了意、對不起!原來不是指我的回帖。」
作者: pifu    時間: 2007-9-4 15:04



QUOTE:
原帖由 雪城 於 2007-9-3 00:32 發表
婚內強姦,貌似也並不少見~~

婚姻到了這種地步,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做愛原本就並不是說幹就幹的事情,情緒協調是非常重要的畢竟.....

打女人的男人,該誅
雪城兄、錯了,如果我們「誅」他、那就變成我們也暴力了。

只要他答應不再動粗、把老婆交出來讓我們安慰一下就算了。

[ 本帖最後由 pifu 於 2007-9-4 15:07 編輯 ]
作者: walkman    時間: 2007-9-4 20:46

我那來的老婆呀 文章看不懂 解釋得鬍鬚都打結了
作者: pifu    時間: 2007-9-4 21:10



QUOTE:
原帖由 walkman 於 2007-9-4 20:46 發表
我那來的老婆呀 文章看不懂 解釋得鬍鬚都打結了
不是指你的老婆。

雪城兄說「打女人的男人,該誅」。

我回答說「只要他答應不再動粗、把老婆交出來讓我們安慰一下就算了。」

這個「他」是指打女人的男人,沒有提及到你。

象兄也不見得是講及你老婆、他好像只在作比喻。

難道你也有打女人的嗎? 只不過是女友而不是老婆?
作者: walkman    時間: 2007-9-4 23:46

我發誓 我沒打過女人 打女人是懦夫 我們要尊重女人 愛護女人

女人萬歲 象大萬歲 萬萬歲
作者: 艾幼文    時間: 2007-9-10 01:57

求歡被拒,我那根「粗」的就沒辦法動了。
那來的「粗」可以動呢?
作者: pifu    時間: 2007-9-10 10:24



QUOTE:
原帖由 walkman 於 2007-9-4 23:46 發表
我發誓 我沒打過女人 打女人是懦夫 我們要尊重女人 愛護女人

女人萬歲 象大萬歲 萬萬歲
當然要尊重女人、若不,只要她不尊重你的小頭、就夠你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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