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偷拍無罪 正拍有理?? (分享法律知識) [打印本頁]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4 15:18 標題: 偷拍無罪 正拍有理?? (分享法律知識)
這是我最近發生的真實事件呀
分享一下...可能可以幫到女生知道怎麼保護自己
發展到後來...好像在看頂尖對決
我都忘了...我才是當事人耶 
事發經過:
最近和一個朋友...去一間自助餐廳吃飯
我那天穿了件迷你裙
迷你裙的長度...說短也算蠻短的
剛剛好遮到屁股
拿取餐點的時候...突然聽到背後有喀擦一聲
回頭一看...發現有一個中年男子...拿著手機好像在偷拍
我就和我朋友說...那個男的好像在偷拍我
我朋友剛好是律師...他立刻衝過去...對那個男的說
"先生...我們現在懷疑你用手機偷拍這位小姐
請你不要有任何動作...我們馬上叫警察來現場"
一邊叫我打電話叫警察
我那個時候腦筋一片空白
就乖乖的打電話叫警察
中年男一開始有點錯愕...但馬上恢復冷靜
一付無所謂的樣子...甚至在等警察到場之前...他還說
"你知不知道你這樣誣賴我...我可以告你??"
律師朋友根本不理他說什麼...一邊和我聊天
一邊注意中年男的一舉一動 (後來他跟我說...他是要預防中年男刪掉照片毀滅證據)
後來...警察來了...精彩的對決就開始了
從中年男和我律師朋友的對話...我覺得他根本就是偷拍慣犯
對相關法律好像也研究過
如果不是有律師在場...我應該也拿他沒辦法
律師朋友: 警察先生...我們懷疑他偷拍我朋友的照片...請你檢查他手機裡的照片...證明他有沒有偷拍??
警察: 這位先生...請你把手機裡的照片給我們看一下
中年男: 這是我個人隱私...不方便給你們看...我裡面有私密的照片...你們不能侵犯我的隱私權
律師朋友: 當有糾紛時...警察可以行使公權力...像這樣的情況...如果你不配合...警察有權扣留你的手機 (原來這就是為什麼要等警察來...才要求要看他的手機呀)
律師朋友: 看你是要自己把照片秀給我們看...還是讓警察扣留手機...我們回警局一起看?? (律師講話果然犀利)
警察: 這一點這位先生說的對...請您配合一下
中年男可能沒想到會剛好遇到懂法律的人...只好屈服
他打開手機...點出了一張偷拍我的照片
是我在拿食物的時候...沒注意到裙子太短
因為拿食物時有點彎腰...所以半邊屁股露了出來
警察看到這張照片...還瞄了一下我的迷你裙
害我一整個臉都紅了
接下來...中年男子又開始強辯了
中年男: 這裡是公眾場所...我沒有偷拍...這張照片在法律上...並不算偷拍...因為我只是在公眾場所拍照而已
警察的表情有點為難...看了看律師朋友...想知道他會怎麼說
中年男講完有點得意...認為我們拿他沒辦法...又補了一句
中年男: 好吧...可能我"不小心"拍到了這位小姐"不雅"的照片...在法律上...當事人是可以要求我把照片刪掉...不如我現在把照片刪掉...好吧??
他說完還真的就要動手刪照片...但這個動作馬上被我律師朋友制止
律師朋友: 不能刪!! 你現在如果刪掉...我們可以多指控你一條毀滅證據...你應該知道...法院上不只物證...還有人證...現在我們和警察都是人證...你把照片刪掉的話...沒有物證只有人證會對你非常不利...因為我們都親眼看到你把證據刪除...而你又沒有物證來幫自己澄清偷拍的嫌疑...你覺得法官會怎麼想??
天呀...我的律師朋友太神了!!
他的話把中年男子一整個鎮住了
中年男聽到這裡...整個人呆掉...同時也陷入沉思
律師朋友又接著說
律師朋友: 至於有沒有罪這一點...我們留給法官來決定...既然你這麼有把握...好吧...我們現在堅持報案...警察先生我們跟你一起回警察局做筆錄...由於是現行犯...這位先生也請警察先生一起帶回警察局做筆錄...手機的部分請警察先生先扣留...以避免有毀滅證據的可能性
中年男子先前講的太硬...現在也有點下不了台
只有唯唯諾諾的依照警察的指示...來到了警察局
不來還好...一來真是哇哇不得了
這個中年男的資料一翻出來...原來他先前就有偷拍的紀錄
雖然後來都不了了之...也沒有被定罪 (難怪他那麼有經驗...被抓包還理直氣壯)
但資料一翻出來...警察已經一面倒的相信我們這一邊了
這下子中年男子也有點慌了...他跑來找我們
問我們想要怎麼樣...這件事能不能就這樣算了
律師朋友和他說
律師朋友: 你先前這麼理直氣壯...偷拍我朋友還說我們誣告...現在又要我們算了?? 你不拿點誠意出來的話...難道要我們自認倒楣?? 另外...我提醒你一點...這件事一旦走上法律程序...你的手機必定會被扣留...那裏面如果還有偷拍別的女生的照片的話...不用我多說你也明白吧??
聽到這裡中年男子真的急了
不斷和律師朋友談和解的條件
其實我本來沒有想要鬧這麼大
他如果真心想悔改...這件事就這樣算了
但我朋友說...一定要讓他有付出有損失...他才會得到教訓
不然他還是會繼續偷拍...而且覺得最多就是道個歉就沒事了
我朋友在他一開始點出偷拍我照片的時候...就看到縮圖裡還有很多張其他女生的偷拍照
做壞事會做到理直氣壯...絕對不會是初犯
事情發展到這裡...我已經把我律師朋友當作神
所以一切都交給他處理吧
後來我們離開警察局...律師朋友分析和講解了一下整件事過程
也講了一些法律上的知識和案例...我聽的津津有味
最後他還說..."下次穿這麼短...要小心點啦!!"
我本來想用手從後面撩起我的裙子...跟他說..."我裡面有穿小丁...又不是沒穿"
後來怕嚇到他...也破壞我清新有氣質的形象...也就作罷
只吐吐舌頭...說句..."知道了" 
經歷過這一件事
我從朋友身上學到好多呦
下面的感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有很多部分是引述我朋友教我的
1.法律不會告訴你...哪種情況是有罪或無罪...
法律只是一個攻防戰
懂的法律知識多...知道的案例多
攻防的能力就會大
2.做人不要太鐵齒
如果一開始中年男被發現偷拍...他就開始求饒
說是因為我太漂亮...穿的太美...露出的屁股太吸引人
才會忍不住偷拍
我可能就會算了...甚至心裡偷偷開心
他的理直氣壯讓我傻眼...不知道怎麼應對
所以才會全部交給我的律師朋友處理
3.無論什麼情況...冷靜最重要...以及"怕事就是姑息"
聽我朋友說...還曾經有女生...被偷拍了要求看那人的手機
結果還反被男生恐嚇她...要告她誣告
男生很過分的要求被偷拍的女生道歉之類的荒唐事
這整件事...感覺我不像當事人
像是看了一場很精彩的對決戲
兩邊攻防都很精彩...律師朋友講那段話的時候...我差點拍手叫好 
最後...我得到了一個小禮物 (也算是我要求的)
我有用手機把他偷拍我的那張照片...翻拍下來
也算是這個事件的一個小小紀念品 
想要我貼上來跟大家分享嗎??
..............
...........
........
....你想得美!!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4-14 15:58
如果上堂
法官發現妳有上四合院
甚至有拍暴露照
到時可能有一場很精彩的攻防戰~
作者:
成成 時間: 2013-4-14 15:58
那如果我们要拍你的性感照,是不是只要光明正大的要求就可以?不然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让我们情何以堪。
作者:
hosir21 時間: 2013-4-14 16:38
妳在公開場合穿超短迷你裙還彎腰...所以半邊屁股露了出來..這樣誘惑畫面呈現..哪個男人視覺不會往妳那擺..引人犯罪行為..只是那男人還拍照被妳抓包也真衰小^^
作者:
化日光天 時間: 2013-4-14 16:44
那應該是艾小琳長太漂亮的錯,不然誰會想要偷拍恐龍呢? 這種慣犯是應該給些教訓,照相手機現在都普及了,要每個人都這樣拍還自覺理直氣狀,誰受的了呀。從這個精彩的故事裡,我輩要知道,還是直接蹲下去看小琳的丁丁吧(笑)!! 就不知道是什麼顏色,可以直接看到~”那個”~嗎!?
作者:
wonderwonder 時間: 2013-4-14 17:55
真的是长知识了
不过偷拍这些真的防不胜防
不过那人真傻,怎么不关声音啊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4 18:00
QUOTE:
原帖由
最長笨象 於 2013-4-14 15:58 發表
如果上堂
法官發現妳有上四合院
甚至有拍暴露照
到時可能有一場很精彩的攻防戰~
最好是會知道(吐舌)
不過一事歸一事
應該分開審理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4 18:04
QUOTE:
原帖由 成成 於 2013-4-14 15:58 發表
那如果我们要拍你的性感照,是不是只要光明正大的要求就可以?不然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让我们情何以堪。
女生穿的露一點
看看不就得了
還一定要拍下來?
我走光夠糗了
被你拍下來情何以堪?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4 18:23
QUOTE:
原帖由 hosir21 於 2013-4-14 16:38 發表
妳在公開場合穿超短迷你裙還彎腰...所以半邊屁股露了出來..這樣誘惑畫面呈現..哪個男人視覺不會往妳那擺..引人犯罪行為..只是那男人還拍照被妳抓包也真衰小^^
啊⋯這讓我想到⋯
強姦犯最常說的
都是被害女生穿得很露⋯引誘我
我才會強姦她
我有個女性朋友有一次去夜店
喝醉了被陌生人帶去motel愛愛(無意識)
事後聽到另一個朋友(男生)說
她每次都穿很辣很露的去夜店
不就是透露她想被上的訊息嗎?
講完在場的人竟然都還認同 
我常想
院裡常有人嫌自己老婆保守
但造成女生保守的⋯其實是男生自己呀
女生穿露一點⋯就是可以隨便上
女生喜歡玩點不一樣的⋯就是淫蕩⋯下賤
哪個人喜歡被別人這樣標注呢?
(所以女生上四合院也都只能偷偷的⋯如果任何一個男生知道了⋯又會想⋯這女的是淫女之颣的⋯
)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4 18:36
QUOTE:
原帖由 化日光天 於 2013-4-14 16:44 發表
那應該是艾小琳長太漂亮的錯,不然誰會想要偷拍恐龍呢? 這種慣犯是應該給些教訓,照相手機現在都普及了,要每個人都這樣拍還自覺理直氣狀,誰受的了呀。從這個精彩的故事裡,我輩要知道,還是直接蹲下去看小琳的丁丁吧( ...
被看我是還能接受啦
只是你大庭廣眾蹲下來看
會不會有損你帥氣的大男人形象呀? 
我有發現⋯有些男生⋯看到穿短裙的女生
真的會等在樓梯底下⋯等女生走上去
他們的眼睛就往上飄
男生有好色的眼睛⋯我覺得還好
但拍下來就有點過份了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4 18:38
QUOTE:
原帖由 wonderwonder 於 2013-4-14 17:55 發表
真的是长知识了
不过偷拍这些真的防不胜防
不过那人真傻,怎么不关声音啊
我猜⋯他忘了関 
作者:
iambill 時間: 2013-4-14 19:38 標題: 我感覺
這律師朋友是好人吧?
懂不懂是一回事
敢不敢是另一回事
我的話
大概不敢過去制止那個偷拍男
很遜很爛真是抱歉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4 20:04
QUOTE:
原帖由 iambill 於 2013-4-14 19:38 發表
這律師朋友是好人吧?
懂不懂是一回事
敢不敢是另一回事
我的話
大概不敢過去制止那個偷拍男
很遜很爛真是抱歉

為什麼不敢?
怕遇到黑社會嗎?
作者:
0073js 時間: 2013-4-14 20:19
拍下~
很過份的行為~
為何不直接搭訕小琳呢?
小琳一定會給最滿意的回應~
對吧
作者:
化日光天 時間: 2013-4-14 20:26
QUOTE:
原帖由
艾小琳 於 2013-4-14 18:36 發表
會不會有損你帥氣的大男人形象呀?

等女生走上去,他們的眼睛就往上飄
要真有女生願意給看 ,而且裡頭還是小丁丁 ,我寧願走”中年怪叔叔”形象。女生上樓梯會想看小內內,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像小琳這種辣妹,應該不是天天都碰的到,也不是每次碰到都會上樓梯,何況男生視網膜能一次定位20幾個目標,並挑選最容易看到內褲那個~這是一種天賦。
偷拍還是不好的行為,大家不如改偷看(小琳)吧~!!
作者:
samluk1986 時間: 2013-4-14 21:08
穿短裙里面還是小丁, 換是任何一個正常的男人也肯定會多看兩眼...他注意你很久才有可能再那一剎那拿手機出來把你走光的瞬間拍下來...
我也想看有多短的裙子穿在你身上。哈哈
作者:
siheyuanfrank 時間: 2013-4-14 21:56
看来谷歌眼睛将成为偷拍者必备工具
如果被抓的,
警:你还敢抵赖?这不是你拍下的照片?
中年大叔:冤枉死人啦,我只是想把菜单拍下来号订菜,巧不巧这位小姐刚好摆pose,你知道到男人嘛,能忍住不看的不是太监就
是gay,这真的不是有意的啦,最多我把照片删掉好啦。
作者:
化日光天 時間: 2013-4-14 21:58
QUOTE:
原帖由 艾小琳 於 2013-4-14 18:23 發表
啊⋯這讓我想到⋯
強姦犯最常說的
都是被害女生穿得很露⋯引誘我
我才會強姦她
我有個女性朋友有一次去夜店
喝醉了被陌生人帶去motel愛愛(無意識)
事後聽到另一個朋友(男生)說
她 ...
這應該是閱歷尚淺,或是自制力淺薄的男生,才會以此歸類吧! 在夜店撿屍下藥,那水準還真夠下等的,這類低等動物的行為,就不用在四合院論壇講了啦!! 這裡聚集的多是想把”聖女變淫女,聖婆變淫婆”的思想革命家,徹底解放她們的淫蕩天賦才是我輩天道。
在四合院註冊出沒的女生,不會被貼標籤吧! 是思想開放,行為也開放的女生才會。感覺小琳應該算”天生淫”的那種好妹妹,言詞好犀利差點招架不住了。
作者:
巨根型男 時間: 2013-4-14 22:07
沒圖沒真相
作者:
隨身帶槍 時間: 2013-4-14 22:49
第三點說得很好啊
"怕事就是姑息"
這種做了錯事還理直氣壯的確實讓人不爽
作者:
com937 時間: 2013-4-14 23:21
强烈以为小琳是在编故事,不然上图看看@1@
作者:
家榮 時間: 2013-4-15 07:17
個人比較好奇的是,律師朋友後來有沒有載小琳到摩鐵,『正大光明』地拍下穿小丁的證據^^
作者:
ming802 時間: 2013-4-15 07:40
穿性感暴露本來就是要吸引目光給人看
看看就好偷拍下來就不好了
要嘛正大光明的過去說小姐你很漂亮性感可以拍一張照嗎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09:46
QUOTE:
原帖由 0073js 於 2013-4-14 20:19 發表
拍下~
很過份的行為~
為何不直接搭訕小琳呢?
小琳一定會給最滿意的回應~
對吧
如果是你
會怎麼搭訕呢?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09:53
QUOTE:
原帖由 化日光天 於 2013-4-14 20:26 發表
要真有女生願意給看 ,而且裡頭還是小丁丁 ,我寧願走”中年怪叔叔”形象。女生上樓梯會想看小內內,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像小琳這種辣妹,應該不是天天都碰的到,也不是每次碰到都會上樓梯,何況男生視網膜能一次定 ...
那次上樓梯不是我
是我看到男生朋友邊跟我講話
眼睛邊往上飄
所以我後來爬樓梯都會往下看一眼
男生被發現偷看
眼珠子都會用轉的⋯不好意思的轉開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10:00
QUOTE:
原帖由 samluk1986 於 2013-4-14 21:08 發表
穿短裙里面還是小丁, 換是任何一個正常的男人也肯定會多看兩眼...他注意你很久才有可能再那一剎那拿手機出來把你走光的瞬間拍下來...
我也想看有多短的裙子穿在你身上。哈哈
澄清一下
小丁沒有露出來啦 
你們應該有拿過自助餐的經驗唄?
拿食物的時候⋯身體前傾⋯有點彎腰屁屁翹起來的是很正常的唄?
不是你們想的那種彎腰挑逗人的姿勢啦 
可能我形容的不好⋯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10:03
QUOTE:
原帖由 siheyuanfrank 於 2013-4-14 21:56 發表
看来谷歌眼睛将成为偷拍者必备工具
如果被抓的,
警:你还敢抵赖?这不是你拍下的照片?
中年大叔:冤枉死人啦,我只是想把菜单拍下来号订 ...
谷歌眼睛是什麼?
該不會又有新的偷拍工具要小心?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10:10
QUOTE:
原帖由 化日光天 於 2013-4-14 21:58 發表
這應該是閱歷尚淺,或是自制力淺薄的男生,才會以此歸類吧! 在夜店撿屍下藥,那水準還真夠下等的,這類低等動物的行為,就不用在四合院論壇講了啦!! 這裡聚集的多是想把”聖女變淫女,聖婆變淫婆”的思想革命家,徹底 ...
我的意思是
從大家的回應看起來
好像是說
因為我穿那麼露⋯本來就想被看
所以被偷拍是理所當然
一般女生如果聽到男生這樣說
以後就不會想穿露了吧?
還好我不一般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10:13
QUOTE:
原帖由 巨根型男 於 2013-4-14 22:07 發表
沒圖沒真相
省字一哥您好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10:15
QUOTE:
原帖由 隨身帶槍 於 2013-4-14 22:49 發表
第三點說得很好啊
"怕事就是姑息"
這種做了錯事還理直氣壯的確實讓人不爽
我朋友說的對
經驗豐富才敢理直氣壯 
作者:
紅中 時間: 2013-4-15 10:27
如果可以正大光明的拍...就少了偷拍的fu...
那猥褻中年大叔就不想拍了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11:58
QUOTE:
原帖由 com937 於 2013-4-14 23:21 發表
强烈以为小琳是在编故事,不然上图看看@1@
咱爺兒這激將法來著?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12:07
QUOTE:
原帖由 家榮 於 2013-4-15 07:17 發表
個人比較好奇的是,律師朋友後來有沒有載小琳到摩鐵,『正大光明』地拍下穿小丁的證據^^
nono... 只是朋友
而且⋯他也不知道我穿小丁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12:09
QUOTE:
原帖由 ming802 於 2013-4-15 07:40 發表
穿性感暴露本來就是要吸引目光給人看
看看就好偷拍下來就不好了
要嘛正大光明的過去說小姐你很漂亮性感可以拍一張照嗎
你們路上看到性感女生都會合照?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12:11
QUOTE:
原帖由 紅中 於 2013-4-15 10:27 發表
如果可以正大光明的拍...就少了偷拍的fu...
那猥褻中年大叔就不想拍了
你好像拍過很多喔
誠實招來 
作者:
化日光天 時間: 2013-4-15 14:39
笑談風月區不可貼圖,小琳要是認真也就輸了喔(笑)。
年輕的青春肉體沒有男生不愛的,這幾乎是改變不了的事實,您這篇文章的亮點在於:絕多數人在被偷拍之後,真的也就摸摸鼻子算了。出門玩誰都不想惹的不高興回家,但是有些人的行徑,真的就是很讓人不齒,在多番容忍之後仍窮追不捨,或許小琳這次不學著計較些,哪天遇上個更壞的份子,人家就尾隨跟蹤,豈不是更加的危險驚恐。
我們這類人,面對人家的偷拍,心裡大概只剩下欣喜吧! 不過要是老婆強烈要求,要我們去跟對方談判,把手機照片裡的資料給刪除,我的做法其實很簡單,走過去說:兄弟勞煩刪一下剛剛的照片,要更刺激的,晚上回家後我傳給你(順便給他春滿的網址吧,年輕人應該要走走正道才是)。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5 18:52
QUOTE:
原帖由 化日光天 於 2013-4-15 14:39 發表
笑談風月區不可貼圖,小琳要是認真也就輸了喔(笑)。
年輕的青春肉體沒有男生不愛的,這幾乎是改變不了的事實,您這篇文章的亮點在於:絕多數人在被偷拍之後,真的也就摸摸鼻子算了。出門玩誰都不想惹的不高興回 ...
竟。然。會。有。人。喜。歡。被。偷。拍!? 
以前認識院友(包括前男友)
出去露露女友都不喜歡被偷拍欸
你⋯是奇男子 
作者:
0073js 時間: 2013-4-15 21:04
搭訕喔~
我不敢~
作者:
sakura127 時間: 2013-4-15 21:39
如果我是偷拍的人,肯定直接离开的,偷拍并不触犯刑法,不算犯罪,自然不是现行犯,你们没有权利把我压送检查机关。如果运气不好,被你们缠住,警察过来要看手机,我老老实实承认并且当面删掉好了。反正偷拍的照片没有传播,更没有用于人身威胁,情节很轻,顶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你们真要指控我,也只是罚款200以下,或者拘几天。当然,一般是罚款的。
这么说好像显得很邪恶,其实我是好人……
[ 本帖最後由 sakura127 於 2013-4-15 21:52 編輯 ]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6 01:10
QUOTE:
原帖由 sakura127 於 2013-4-15 21:39 發表
如果我是偷拍的人,肯定直接离开的,偷拍并不触犯刑法,不算犯罪,自然不是现行犯,你们没有权利把我压送检查机关。如果运气不好,被你们缠住 ...
終。於。出。現。了!!
就。是。你。了!! 
別怕別怕
其實我貼文的希望有兩個
一個是分享從朋友身上學到的法律知識
可能對遇到同樣情況的女生(或情侶夫妻)有幫助
第二個就是希望有人提出法律上不同的看法 (想不到大家全都是講色色的東東
)
你說的一點都沒錯...和我朋友說的一樣
這樣偷拍在法律上的確是定不了罪的
真正的偷拍罪要對著裙子下面拍...而且是特寫...才"有可能"被定罪
這個故事的重點在..."我們堅持報案"
一旦有糾紛...而一方堅持報案
兩方當事人都必須回警察局做筆錄
而手機屬於和糾紛有關的證物...所以在回警察局之前...由警方查扣也是正當程序
如果只是爭辯法律上有沒有罪...其實是沒有的
所以後來律師朋友私底下有跟我解釋...他在餐廳現場根本沒有和中年男爭辯法律上有沒有罪
他只堅持要雙方都到警察局作筆錄...要警察查扣他的手機
到警察局後...調出中年男的資料對他很不利...再加上律師朋友猜他手機裡還有偷拍其他女生的照片
因此談判起來很簡單
我的故事可能沒講到重點
才會引導大家都只想到色色的內容 
故事的重點其實是"怎麼處理"這樣的情況啦... 
作者:
幼稚鬼 時間: 2013-4-16 01:46
不了解偷拍的想法,看偷拍的大多都模糊和單調,
而且又常捕捉到不是真正美麗的感覺。
偷拍應該只是想窺視的慾望而已吧!
作者:
化日光天 時間: 2013-4-16 04:22
喜.歡.給.人.家.偷.拍.這.有.什.麼.大.不.了.的.呀!!
害我差點給妳那排字嚇死。我們家的婆,在我強烈要求下,出門都大概是很短的裙裝,這個連我媽(她婆婆).我岳父母(她親爹娘).一干兄弟姐妹(親.堂.表.姻親)都見怪不怪了,連最大家長”阿嬤”都說:啊~裙子不能穿長一點的嗎!?彎腰都看見內褲了。我的答覆就更簡單:還好,這不算短啦!!(身為長孫就是矯情)
還覺得我會怕人家偷拍喔!! 不過婆天生怕冷,初春前跟入秋後,為了她身體考量,就隨意她自由搭配了!! 基本上出門還是短裝,多帶件褲子或者內搭褲備用。
小琳妹子妳自己可學著點,女人也不過就是短暫綻放的花朵,至於花期長不長,可是依賴妳自己的心境!! 我見過有些院友,年紀略長我們可是卻看不出歲月的痕跡,要說在臉上塗抹多少昂貴化妝保養品那都是徒然,還不如保有個年輕的心。要說怕被偷看偷拍,就把自己搞老搞醜,到時候可別call我幫妳止癢,最近一周三次我挺累的。
[ 本帖最後由 化日光天 於 2013-4-16 04:24 編輯 ]
作者:
Walk-Dog 時間: 2013-4-16 05:34
QUOTE:
原帖由 艾小琳 於 2013-4-14 15:18 發表
拿取餐點的時候...突然聽到背後有喀擦一聲
回頭一看...發現有一個中年男子...拿著手機好像在偷拍
我就和我朋友說...那個男的好像在偷拍我
我朋友剛好是律師...他立刻衝過去...對那個男的說
"先生...我們現在懷疑你用手機偷拍這位小姐
請你不要有任何動作...我們馬上叫警察來現場"
一邊叫我打電話叫警察
我那個時候腦筋一片空白
就乖乖的打電話叫警察
看完我只能說,這位先生只因為妳的懷疑就按照要求,不要有任何動作?
是他太傻還是妳朋友太強壯?
還等警察來之後繼續陪你們爭論,警察來之前他愛怎麼玩弄他的手機,你們都不能怎樣...
作者:
化日光天 時間: 2013-4-16 08:47
QUOTE:
原帖由 Walk-Dog 於 2013-4-16 05:34 發表
看完我只能說,這位先生只因為妳的懷疑就按照要求,不要有任何動作?
是他太傻還是妳朋友太強壯?
還等警察來之後繼續陪你們爭論,警察來之前他愛怎麼玩弄他的手機,你們都不能怎樣...
可以用我方的手機錄影(音)存證,已經有電話報案紀錄所以警察必須受理,正解的說~當對方提出檢証手機或相機的需求,可與對方一起觀看並告知已經啟用錄影存證,萬一對方無理取鬧,明明就沒拍卻被摔手機或相機時,可提請對方”無條件賠償”,這包含期間內資料損失救回.商業損失.業務損失等等費用。
要是真不慎拍到不該拍的,當場作廢資料道歉,對方仍無理取鬧時,你可以據理陳述按照對方要求刪除。其餘資料不關他們(當事者)事,就算警察在場,那些資料(需無損風化)被個人隱私權保護著,也無法當呈堂証供,那才叫拿你沒皮條。
依小琳的例子,要是照片無損風化,這也只是懲戒性的處份而已(除非慣犯),裡頭其他那些”不關當事人”的資料圖照,基本上若無損風化,警察連理都不想理~只因那是”告訴乃論”,加上沒有散佈於公共平面媒體,所以偷拍請別拍頭。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6 11:55
看來各位都是高手呀 
如果遇到你們偷拍我⋯我朋友會是怎麼樣的攻防
真期待 
目前看起來⋯光天化日好像說得比較有道理?
應該頒給你偷拍王的獎杯嗎?
作者:
sakura127 時間: 2013-4-16 12:04
QUOTE:
原帖由
艾小琳 於 2013-4-16 01:10 發表
終。於。出。現。了!!
就。是。你。了!!

別怕別怕
其實我貼文的希望有兩個
一個是分享從朋友身上學到的法律知識
可能對遇到同樣情況的女生(或情侶夫妻)有幫助
第二個就是希望有人提出 ...
吓死我了,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呢~
从文章中可以明显看出小琳你根本就不在意被偷拍嘛,从头到尾都是在看热闹,弄得我们还以为故事结束后你会和律师朋友做一些有爱的事情呢。结果,什么都没发生,甚至连照片都不让看,真可恶!
而且,我觉得你的重点其实是教偷拍被抓的人怎么处理这种局面吧。就像你说的,被抓之后乖乖认个错,然后嘴巴很甜地称赞你太漂亮太性感,因为被你迷住才会做这种事情,你不仅不会追究了,心里还会偷偷地开心。甚至再加把劲,或许下次可以直接邀请你拍摄一些诱人的东西哦,还有刺激的互动环节~
最后,被偷拍了,是没办法指控对方有罪的,顶多到警局做个笔录,还不如把相片要过来自己欣赏,我觉得这才是小琳你想教给大家的正确处理方法吧!
作者:
Walk-Dog 時間: 2013-4-16 13:26
QUOTE:
原帖由 化日光天 於 2013-4-16 08:47 發表
可以用我方的手機錄影(音)存證,已經有電話報案紀錄所以警察必須受理,正解的說~當對方提出檢証手機或相機的需求,可與對方一起⑦t期間內資料損失救回.商業損失.業務損失等等費用。
要是真不慎拍到不該拍的,當 ...
小野大~好像沒有回答到我的疑問。
我說的是偷拍者完全不理你們直接走開,不就好了...
完全沒有必要配合你們等警察。
只要是用110報案就一定會有紀錄,不用另外錄影存證。
就算手機被你們用暴力搶走,他也一樣可以直接離開現場。
反正你們短時間內也無法直接破解手機密碼,直接就近到網咖遠端刪除手機內部資料即可。
iphone的照片如果被刪除,要救回來是難如登天...
作者:
化日光天 時間: 2013-4-16 14:14
QUOTE:
原帖由 Walk-Dog 於 2013-4-16 13:26 發表
小野大~好像沒有回答到我的疑問。
我說的是偷拍者完全不理你們直接走開,不就好了...
完全沒有必要配合你們等警察。
只要是用110報案就一定會有紀錄,不用另外錄影存證。
就算手機被你們用暴力搶走,他也 ...
坦白說,我非常不確定”就走了”會怎樣!? 搞不好還走不了,正義的鄉民無所不在。
我只知道警察傳喚不到人,他沒辦法就這樣吃案掉,因此他肯定會”想辦法”找到這個人。如對方堅決提告,這案可能就會直接跳過筆錄,往上到”地院檢查官”手上,警察職責必竟就是做筆錄.送証據這樣而已。
檢查官可就沒那麼容易打發了,可能還會帶隊去抄家~重點就是~大家有必要為了小琳的小屁屁,把事情鬧的這麼大嗎? 到時候連海外密帳都被翻出來,然後關到中風這樣。
作者:
化日光天 時間: 2013-4-16 14:31
QUOTE:
原帖由
艾小琳 於 2013-4-16 11:55 發表
看來各位都是高手呀

如果遇到你們偷拍我⋯我朋友會是怎麼樣的攻防
真期待
目前看起來⋯光天化日好像說得比較有道理?
應該頒給你偷拍王的獎杯嗎?
偷拍這種事,可不是用說的,小琳就直接穿那件小丁丁出來吧,能不穿更好哩!! 人生海海,有幾瓜代誌,等老師帶妳去住過套房,妳也就清楚明瞭了(眼鏡推)。
下集預告:”被老師帶進套房”的相關法條檢討與申論。~ 唉,小琳。
作者:
sakura127 時間: 2013-4-16 14:55
QUOTE:
原帖由 化日光天 於 2013-4-16 14:14 發表
坦白說,我非常不確定”就走了”會怎樣!? 搞不好還走不了,正義的鄉民無所不在。
我只知道警察傳喚不到人,他沒辦法就這樣吃案掉,因此他肯定會”想辦法”找到這個人。如對方堅決提告,這案可能就會直接跳過筆錄 ...
哈哈,你想多了啦~其实跑了也就跑了,没多大个事,警察来了没看到人也是不了了之,给被害人做个笔录就ok,不会有后续动作,除非偷拍的人用照片威胁被害人。当然,被害人也可以强烈要求将偷拍者找出来绳之以法,不过警方是不会太当回事的。至于检查机关,偷拍行为仅仅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既不是民事侵权,更不是刑事犯罪,检查机关是不会受理的。所以说,小琳提供的办法其实是最好的,乖乖认个错,夸奖几句,就什么事情都没了,搞不好还会有小琳爱的奖励哦~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6 15:37
QUOTE:
原帖由 sakura127 於 2013-4-16 12:04 發表
吓死我了,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呢~
从文章中可以明显看出小琳你根本就不在意被偷拍嘛,从头到尾都是在看热闹,弄得我们 ...
這位大哥有抓到重點唷
其實小妹沒厲害到⋯教別人什麼
只是自己經歷了這件事
覺得知識+++++很多
想說其他女生知不知道可以這樣自保
分享一下不怕你們笑 
說不在意偷拍⋯是不可能的
誰知道他會把偷拍照拿去做什麼 
只是沒想過⋯會演變的好像在看戲 @@"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6 15:42
QUOTE:
原帖由 化日光天 於 2013-4-16 14:31 發表
偷拍這種事,可不是用說的,小琳就直接穿那件小丁丁出來吧,能不穿更好哩!! 人生海海,有幾瓜代誌,等老師帶妳去住過套房,妳也就清楚明瞭了(眼鏡推)。
下集預告:”被老師帶進套房”的相關法條檢討與申論。~ 唉 ...
光天化日講的話⋯好像和你一直塑造的專情形象不太符合?你該不會有雙重個性唄?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4-16 15:45
其實風化案即是人格案
如果真的提堂
當事人(包括雙方)即使勝訴
但品格、名聲也會全輸了
明明是受害人也有可能被批得顏面無存
換言之就是「誰不怕將事情鬧大」的攻心戰
如果遇著「本來就沒品格名聲」的爛傢伙
顧面子一方必輸無疑~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6 15:47
看到大家的討論
我心裡覺得很奇怪
法律有這麼薄弱嗎?
僅管發生這種事
也可以一走了之?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6 15:50
QUOTE:
原帖由 最長笨象 於 2013-4-16 15:45 發表
其實風化案即是人格案
如果真的提堂
當事人(包括雙方)即使勝訴
但品格、名聲也會全輸了
明明是受害人也有可能被批得顏面無存
換言之就是「誰不怕將事情鬧大」的攻心戰
如果遇著「本來就沒品格名聲」的爛傢 ...
長象大哥說的很有道理
只是大家通常還是會比較站在受害人這邊
對嗎?
作者:
shinstar 時間: 2013-4-16 16:41
QUOTE:
原帖由 艾小琳 於 2013-4-16 15:47 發表
看到大家的討論
我心裡覺得很奇怪
法律有這麼薄弱嗎?
僅管發生這種事
也可以一走了之?
因為你們已經報警,所以不能一走了之
警方一定要調查並以某種方式結案
這就是你的律師朋友厲害的地方
(其實還有用一些心理戰術嚇唬他,不然其實本案很難成罪)
不然他真的可以直接走人回家刪圖
被你找到就宣稱是亂拍剛好拍到小琳正妹走光畫面
那就拿他沒皮條了
作者:
sakura127 時間: 2013-4-16 18:23
QUOTE:
原帖由 艾小琳 於 2013-4-16 15:50 發表
長象大哥說的很有道理
只是大家通常還是會比較站在受害人這邊
對嗎?
香港和台湾的法律我没有研究,毕竟不是一个法系。大陆这边2009年针对人格权里的隐私权重新定义,偷拍者如果没有将照片传播给第三方,你很难指控对方侵犯你的隐私权。这种行为只能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直接处罚。如果对处罚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但凡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是站在受害者这一边的,只是一部健康的法律显然不能过分严苛,他受到的惩罚必须是和他所违反的法律以及他行为所带来的结果相适应的。偷拍确实很可恶,但你不能要求把他关个几年吧,罚款然后拘留15天其实差不多了。所以说法律本身其实没有问题,只不过法律由人来执行的时候,不可避免受到一些局限。比如说小偷偷了你的钱包逃跑,你报警,警察如果抓到他自然是会对他进行惩罚,但万一抓不到呢?自然是没辙了。偷拍也是一个道理,甚至所有的违法犯罪也是这样,警察抓不到他就没办法对他进行处罚了。而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偷拍危害性比较小,警察不会投入很大的警力,所以跑了很难被抓到,就像一般的小偷一样。
在法治社会,法律本身其实不太可能有太明显的漏洞。小琳如果有这方面的忧虑,可以向你的律师朋友咨询啦!还有,其实我和你的律师朋友是同行的,嘿嘿~
作者:
siheyuanfrank 時間: 2013-4-16 19:24
QUOTE:
原帖由
艾小琳 於 2013-4-15 10:03 發表
谷歌眼睛是什麼?
該不會又有新的偷拍工具要小心?
谷歌公司最新科技产品,具有和智能手机一样的功能,可以通过声音控制拍照,视频通话和辨明方向以及上网等功能
作者:
Walk-Dog 時間: 2013-4-16 20:27
QUOTE:
原帖由 化日光天 於 2013-4-16 14:14 發表
坦白說,我非常不確定”就走了”會怎樣!? 搞不好還走不了,正義的鄉民無所不在。
我只知道警察傳喚不到人,他沒辦法就這樣吃案掉,因此他肯定會”想辦法”找到這個人。如對方堅決提告,這案可能就會直接跳過筆錄 ...
除非當事人不怕丟臉現場大喊他剛剛OO我的XX...不然哪裡來的正義之士。
運氣不好的話,來幫忙的一個人都沒有。
警察真的要傳人的時候,再過去不就得了。只是證據早就刪了,手機換了都有可能。
至於那些什麼搜索之類的就不用多想了,檢察機關沒時間玩這些辦家家酒。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4-17 00:24
QUOTE:
原帖由 艾小琳 於 2013-4-16 15:50 發表
長象大哥說的很有道理
只是大家通常還是會比較站在受害人這邊
對嗎?
有一半人同情受害人
亦會有一半人認為她因為淫蕩而活該
就像當然的阿嬌
到底她做錯什麼?
就只是順從男友而已
結果呢
到現在仍當不回良家婦女~
作者:
化日光天 時間: 2013-4-17 04:31
QUOTE:
原帖由 最長笨象 於 2013-4-17 00:24 發表
有一半人同情受害人
亦會有一半人認為她因為淫蕩而活該
就像當然的阿嬌
到底她做錯什麼?
就只是順從男友而已
結果呢
到現在仍當不回良家婦女~
大眾不希望她重回玉女路線,是因為都想看看她走”慾女”路線吧,〖蜜桃成熟時〗這系列是該換人詮釋看看了。春滿四合院對”良家婦女”的定義是:聯誼時會被稱讚優良的家庭婦女,喔~呵呵呵呵!!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7 12:05
QUOTE:
原帖由 sakura127 於 2013-4-16 18:23 發表
香港和台湾的法律我没有研究,毕竟不是一个法系。大陆这边2009年针对人格权里的隐私权重新定义,偷拍者如果没有将 ...
台灣法律偷拍應該有罪唷
聽朋友說⋯之前在公車站和街上有偷拍狼
沒有散佈也是違法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7 12:08
QUOTE:
原帖由 siheyuanfrank 於 2013-4-16 19:24 發表
谷歌公司最新科技产品,具有和智能手机一样的功能,可以通过声音控制拍照,视频通话和辨明方向以及上网等功能
這樣更衣室和廁所
不是都被拍光了
太可怕了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7 12:11
QUOTE:
原帖由 Walk-Dog 於 2013-4-16 20:27 發表
除非當事人不怕丟臉現場大喊他剛剛OO我的XX...不然哪裡來的正義之士。
運氣不好的話,來幫忙的一個人都沒有。
警察真的要傳人的時候,再過去不就得了。只是證據早就刪了,手機換了都有可能。
至於那些什麼 ...
可以扣手機唄?
不然之前的偷拍狼怎麼會被抓?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7 12:17
QUOTE:
原帖由 最長笨象 於 2013-4-17 00:24 發表
有一半人同情受害人
亦會有一半人認為她因為淫蕩而活該
就像當然的阿嬌
到底她做錯什麼?
就只是順從男友而已
結果呢
到現在仍當不回良家婦女~
阿嬌不是因為先前太假的関係嚒?
我記得她以前都裝聖女(其實我也常)
所以被揭穿⋯就很假呀
我朋友也都不喜歡她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3-4-17 13:07 標題: 回覆 #65 艾小琳 的帖子
妳的舉例非常之好
因此
假如有天小琳妳被人強姦跑去報警
姑勿論妳勝訴或敗訴
妳周遭的人都會用妳平時的為人與人格來衡量妳
妳平時形象好就沒問題
但假如妳平時人際關係不好又或生性淫亂
所有人就會以對妳的主觀感度下判斷
一面倒指妳活該與裝純情
不會理會妳那一晚是否真正受害者
作者:
daniel6922 時間: 2013-4-17 13:55
妳的舉例非常之好
因此
假如有天小琳妳被人強姦跑去報警
姑勿論妳勝訴或敗訴
妳周遭的人都會用妳平時的為人與人格來衡量妳
妳平時形象好就沒問題
但假如妳平時人際關係不好又或生性淫亂
所有人就會以對妳的
主觀性的判斷與評語,的確會造成當事人的傷害
所以寧可悶騷給特定人士欣賞
也不可大喇喇的公告周知吧
適度保護自己是必要的
否則院子裡怎會有那麼多的同好
君子愛色(射),色(射)之有道
未經允許的拍攝當然是犯罪
最好是自拍然後給院子的的各位意淫
比較安全!
作者:
daniel6922 時間: 2013-4-17 13:56
喔喔
本來要引用象大的話
不小心....
別扣我分吶吶吶吶吶吶
作者:
qqq1234562 時間: 2013-4-17 13:56
老實說我並不會覺得被拍的人活該耶
不管對方穿多短 應該是拍的人比較惡劣
話雖如此 但是就是會想拍啊 雖然我只拍過腿啊 背影啊 正面
而且拍完後也不會想散播出去 整體走光的鏡頭更想拍
但是單純就只是拍裙下風光的話 反而一點都沒興趣
想拍會很奇怪嗎?
作者:
daniel6922 時間: 2013-4-17 14:05
QUOTE:
原帖由 qqq1234562 於 2013-4-17 13:56 發表
老實說我並不會覺得被拍的人活該耶
不管對方穿多短 應該是拍的人比較惡劣
話雖如此 但是就是會想拍啊 雖然我只拍過腿啊 背影啊 正面
而且拍完後也不會想散播出去 整體走光的鏡頭更想拍
但是單純就只是拍裙下 ...
女孩子不管穿的多短,多露都是她自由意志
已經給廣大的男人福利了
我們也不必違背女性的意願
要是以後她們都不肯穿的清涼!?
那出門還有什麼意義
重點是在對方的意願
肯穿,敢露
不代表她願意被拍
除非經過她本人許可
不過這是不會發生的
性感是想引來目光
而不是引來偷拍
最後的重點還是得尊重女性
貿然拍攝恐非妥當
有不妥請多指正
作者:
qqq1234562 時間: 2013-4-17 21:41
QUOTE:
原帖由 daniel6922 於 2013-4-17 14:05 發表
女孩子不管穿的多短,多露都是她自由意志
已經給廣大的男人福利了
我們也不必違背女性的意願
要是以後她們都不肯穿的清涼!?
那出門還有什麼意義
重點是在對方的意願
肯穿,敢露
不代表她願意被拍
除非經 ...
我完全同意啊
我只是單純想表達 看到美的事物會想拍是人之常情
不代表這就是應該的
尤其是偷拍這絕對是犯法的
作者:
sakura127 時間: 2013-4-18 00:43
QUOTE:
原帖由 艾小琳 於 2013-4-17 12:05 發表
台灣法律偷拍應該有罪唷
聽朋友說⋯之前在公車站和街上有偷拍狼
沒有散佈也是違法
其实一般人不太区分违法和犯罪,对行政处罚了解更少。就像小琳你说的偷拍有罪,后面又是违法,可是有罪和违法完全是两回事的。所以很可能你朋友说的违法并不真的就是违法哦,我倒觉得很可能和大陆的法律是相似的。改天研究下台湾的法律,搞清楚警方的具体操作,我就可以去偷拍小琳了,到时候一定要穿上诱人的小丁哦~
作者:
飛狼 時間: 2013-4-18 04:47
簡單說:以攝影器材偷拍女生裙下春光或胸前春光是有罪,妨害祕密罪
如果:女生走光你用眼睛看是沒問題,如果用攝影器材拍起來,又不幸被逮到,那就乖乖認罪協商,請檢察官高抬貴手用簡易判決,最好是緩起訴
這是以台灣的刑法而論,香港或是大陸地區的法令規定,小弟就不清楚了
相同的:如果你用攝影器材或可以任何方式紀錄的東西,去窺視建築物或是私人領域內的一切私人隱私,萬一不幸被逮到,也請乖乖認罪協商,把自
己的傷害減到最輕.
如果只是單純眼睛看,不拍照不動手接觸被害人,那很難定你的罪,當然還有性搔擾防治法可以引用, 但也要看構成要件及當時的人/事/時/地/物
所以院友們請小心,現在監視系統無所不在,很容易就被拍的清清楚楚!!!!
這次事由小琳提出這問題,她是院友,可以跟我們分享經驗,如果遇到“鄉民” “正義魔人” 那被抓到的人可會笑不出來了!!!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18 14:03
QUOTE:
原帖由 最長笨象 於 2013-4-17 13:07 發表
妳的舉例非常之好
因此
假如有天小琳妳被人強姦跑去報警
姑勿論妳勝訴或敗訴
妳周遭的人都會用妳平時的為人與人格來衡量妳
妳平時形象好就沒問題
但假如妳平時人際關係不好又或生性淫亂
所有人就會以對妳的 ...
我雖然不認同⋯但是⋯東方人的社會就是這樣呀!!
更奇怪的是⋯問每個人⋯每個人都不認同這樣的行為
但是這社會還是這樣!?
難道大家在口頭上說不認同的時候
背地裡還是在講別人的八卦?
批評別人的行為?
成為這現象的幫兇?
這種社會現象不是小妹在這裡說認不認同⋯就會改變
如果說從自身做起⋯更是虛偽
生活中哪個人不是一群人在一起就講別人的是非
就像大家在討論阿嬌⋯有人就會說
她先前還裝的像聖女一樣⋯結果⋯原來⋯
我雖然不認同⋯但是長象大哥希望小妹獨排眾議⋯幫阿嬌講話?
我其實做過類似的事
但是最後只被別人在背後說
那女生都這樣了⋯小琳還幫他說話
該不會⋯小琳也是這樣? 
聽到了其實蠻難過的⋯ 
我一直被朋友歸類成怪怪的女生
所以如果有一天爆出醜聞
被萬婦所指也不意外⋯ 
作者:
化日光天 時間: 2013-4-18 15:09
道德跟人性,說起來同道,卻不見得同路,如此想也不奇怪了;小琳還真的是怪怪女,不過怪的有潛力,這一點個人非常欣賞,為了避免妳以後又被分手沒人止癢,我先抽牌排第一個好了,這樣小琳可以繼續怪的無後顧之憂,我真是佛心來著!!以上純開玩笑,別當真了~~最好我是走專情路線啦,誰都知道我是”純血惡魔”那種等級。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26 10:35
最近高雄捷運的外套內咬俠新聞
又讓小妹想到同樣的問題
大家覺得⋯這次事情是當事男女不該如此膽大妄為⋯駭世脫俗
還是拍下來po網的女子⋯這樣做不應該?
作者:
艾小琳 時間: 2013-4-26 12:34
我說說我的感覺⋯
一開始看到新聞⋯第一個想法就是⋯天呀!!??
太大膽了!!
再來⋯就想到⋯這應該是院友的最大夢想?
想歸想⋯但有人真的敢做嗎?
接下來⋯開始看到每個人對他們的批評
道德觀⋯社會秩序⋯甚至有不少人認同⋯這個舉動丟台灣人的臉丟到國際 
說老實話⋯幾天後再想到這件事⋯
我竟然心底有點小羨慕這對小男生小女生⋯
他們敢大膽的做跳脫世俗框框的事
比起他們⋯大多數人暴露只能偷偷摸摸⋯有這種嗜好只能偷偷傾訴
究竟是誰活的比較真實?
同樣的⋯就像我之前回覆說的
也就是因為有這種偷拍貼網的人存在
也就是因為有這麼多崇高道貌的人⋯搭配著八卦嘴
所以能做的事敢做的事越來越少
對嚒?
作者:
化日光天 時間: 2013-4-26 13:42
小琳也想太多了,每分鐘地球上都有數幾萬計的男女,張嘴含著肉棒(理由不明)。光由那對情侶在捷運上,套上外套拉開拉鍊掏屌出來含,就把國格什麼東西的都拿出來講,國格跟那隻屌有啥關係呀!? 是那根屌有上刺"滿地紅國旗"嗎!! 他們只是饑渴了,違反規定在捷運上吃東西,要是到旅館裡頭去吃就沒人想管了。
小琳,妳不是也發文約了院友吃東西嗎!? 要帶大件一點的外套去喔(閃光)。
作者:
陽頂天 時間: 2013-4-29 10:12
其實, 我還是要說一下ㄟ....小琳..不知道你的律師朋友..有沒有告訴你....如果..那位暴露的女孩子...有引起人的淫欲--當然是要在一般通念下的觀念(如穿丁字褲裸露於麥當勞)...那麼這樣的情況下不管是偷拍還是公然的拍...都不違反有關刑法妨害秘密罪的規定...積極一點..可以說是幫檢察官(或有自訴權人).司法警察等蒐集證據...說的淺顯一點..就是 暴露的對方如果已經違反如公然猥褻罪等相關刑責時...那麼拍攝的動作..就有阻卻違法的效果(正當防衛--對侵害社會法益的現實不法侵害..實施防衛行為--也許對方因此停止裸露--並舉證的方法...另外也有 法律錯誤的適用(免責事由)--對於公然猥褻的不法舉動拍攝舉證..的確是一種有正當理由而出於不得已的情形)....還有...要檢查對方是不是真的有拍攝..一定要確認真的有...不然會構成強制罪(有的商家會任意檢查顧客的包包..就是一樣的情形..除非真的有偷東西)..叫警察來就會多一條誣告罪(公訴)和毀謗罪(告訴乃論)....."懷疑"有偷拍..這樣的情況...是很危險的....畢竟抓盜要抓贓...抓姦要在床..滿重要的觀念...懷疑是法律不容的..懷疑的程度--要到有"事實足認"這樣的程度..才會被法律接受....
偷拍...如果只是拍攝..而且拍攝的內容或目的未有引人淫欲的情形又或非為他人不公開之活動(不公開就是需要一定的方法..才可以拍攝--拍攝的機器或設備是要件(所以偷窺也許不犯法)--..不是方法)..或私密的部位(性器官一定是..或性徵器官?有爭議--刑法13.14..15要分辨一下)...應該不違反妨害祕密罪...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敢露..當然就可以拍...不然你去看一下..路邊一堆私設或公設的監視器...不就都違法了? 行車紀錄器部也不能安裝?
偷窺會有罪--一定是 為了偷窺--而有其他違反法律的情形..才會有罪..像爬牆到別人家裡去偷窺(侵入住居罪)..偷搬別人的梯子去偷窺(竊盜罪)....
作者:
我愛兔兔 時間: 2013-4-29 12:10
樓上的大大
丁字褲穿在裙子裡
頂多只是露個褲頭
你硬要說這樣是暴露、公然猥褻
那街上一堆穿短裙的女生我都可以拿個相機手機由下往上拍
一網打盡囉
難道一定要包的像伊斯蘭教那樣
才沒錯
作者:
nice7463 時間: 2013-4-29 14:29
偷拍跟偷東西一樣會上癮
這種慣犯的悔改就算當下是認真的,時間一久又會故態復還
跟那些強姦犯一樣,放出來遲早會在犯的..忍多久而已
等google眼鏡正式出了之後以後要偷拍就方便了..
看到辣妹直接聲控:拍!
作者:
陽頂天 時間: 2013-4-29 23:41
兔免
由下往上拍…叫做強制猥褻…要坐牢的…不管有沒有穿丁字褲…
如果…穿丁字褲…暴露在外…不管是全露還是半露…都可以拍…也許在某些情況下…還可以告發給司法單位一
作者:
auto1835 時間: 2013-5-5 01:32
哈哈哈~看就算了你還拍下來
啥叫肖像權~
拍要給錢的大哥
作者:
晴時多雲偶陣雨 時間: 2013-5-5 11:31
身材太火辣!!讓他忍不住!想要留做紀念!
真的是該笑還是該哭!!
也要注意自己安全,現在社會什麼人都有!
作者:
百里挑一 時間: 2013-5-5 11:59
在街上看到穿着比较暴露的女性,经常也会冲动的想到拍下那么一张相片回去欣赏欣赏,看来以后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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