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這樣也行啊?真的是很妙~
[打印本頁]
作者:
black815
時間:
2013-2-22 18:01
標題:
這樣也行啊?真的是很妙~
以下是網路新聞,剛才看到的!
這樣也能說的過去喔?總覺得有的時候,律師為了鑽法律條文上的漏洞,就要硬拗些鬼話,玩文字遊戲,真的是很妙!
男主角說「無法抗拒女學員大胸部,兩人才肛交」
小三講說「那是一場意外吧,我也沒試過(肛交),但我那時候真的幾乎無力阻止他」
真好,我也想認識這種大胸部,又肯肛交的女人,呵呵呵~~
【拗很大 與小三肛交辯稱非性交】
2013年2月22日 下午5:44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2日電)
一名潛水教練和女學員發生關係,教練的妻子提告通姦,男方竟辯稱肛交不算性交。
台東地方法院各判教練與學員5月徒刑。
潛水教練的妻子,在丈夫手機發現曖昧簡訊,於是上網搜尋,發現小三是曾到當地潛水的女遊客。妻子到臉書質問對方勾引丈夫,女方回答「那是一場意外吧,我也沒試過(肛交),但我那時候真的幾乎無力阻止他」。
妻子另向丈夫追問,男方坦承因「無法抗拒女學員大胸部,兩人才肛交」,並允諾不再與小三聯絡。
法院審理時,潛水教練和律師辯稱,肛交並非性交,不構成通姦。
法官拿出刑法告訴被告,刑法第10條第5項規定,稱性交者,以性器、身體其他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性器、肛門和口腔等行為,都屬性交態樣,要他們答辯前把法律看清楚。法院依通姦罪判兩人各5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作者:
oy44
時間:
2013-2-23 00:24
標題:
嗯啊
其實會硬凹的很多啊
像前幾年..有個姓陳的
就硬凹說沒嫖妓
結果事實都證明..沒嫖妓...才有鬼
但是還是很多死忠的相信阿
其實重點是
明明都說謊了
總是要先讓自己相信吧
即使硬凹也要凹到底
不然
說謊就沒意義嚕
作者:
bqzd
時間:
2013-2-23 09:09
没事干了,无病呻吟。
作者:
高雄發客
時間:
2013-2-23 13:17
呵呵
這樣硬ㄠ
除非遇到恐龍法官
才可能成立吧
作者:
mighty
時間:
2013-2-23 13:20
交由四合院來審判應該會過....哈哈!
歡迎光臨 春滿四合院 (http://www.spring4u.info/)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