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改寫、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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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6165sl
時間:
2012-11-20 20:26
標題:
改寫、續寫
近來在此看了一篇改寫文,原文《杏雨綿錦》主角是寫妻子小靜被改為媽媽。
另最近一篇是《代父出征》原文續寫成《表面端莊的媽媽》,雖然此文之作者開首聲明認為此文作者沒有寫完,認為有很大發展空間而續寫下去。
但本人認為應徴求原作者認可後較好,例如《妻心如刀》。或許原文較久或作者不知何人,則可在開首引用連結原文之出處後才續寫下去,但大原則是不可改原文之標題,作為對原作者的尊重。
以上只是個人意見,如有冒犯某些人請諒。
作者:
hnjzdz
時間:
2015-4-19 08:24
很希望有人续写或改写《妻孝》呀。
作者:
wish
時間:
2015-5-1 19:19
標題:
回覆 #1 L6165sl 的帖子
完全認同。
當年還是以正體網站為首的年代,對原作者是有絕對的尊重。
剪貼式的色文,是為人所不齒的。
而改寫文的作者與原作者之間大多取得認可才會發文。
感覺近幾年的色文作品當中,不少改寫、續寫作都是說改就改,
沒有取得原作者的認可就不在話下,而且這些文章跟原作大相逕庭。
現今不少作者為了提高更新速度 (這點讀者們也有責任)
以及提高字數 (不知是哪個網站提倡標明文章字數;現今不少作者常以其萬字更新為榮),
竟然不斷剪貼他人文章作己用。
當然,不是說當年完全沒有這樣的正體剪貼文, (《同學的可愛女友》就是一例)
但絕對沒有現在這麼猖狂。
究竟是世道變了,還是文化差異?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5-5-2 00:36
其實剪貼文也是四合院所最不恥的
但要管方去找這些文章很困難
逐篇去找就變成懲罰管理員
而且「抄」與「改」的程度各異
有些只剪貼某一段
有些改了角色名字就當另一篇
連制定處置準則也相當困難
當年BBS元元年代
色文作者都有自已的風骨
但當普遍人的「品格」已低下到某個程度時
我們個人來說真是無能為力
除了慨嘆之外沒什麼可以做~
歡迎光臨 春滿四合院 (http://spring4u.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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