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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醉女上錯床 他將錯就錯(台灣奇摩新聞) [打印本頁]

作者: 老婆最可愛    時間: 2007-7-4 10:13     標題: 醉女上錯床 他將錯就錯(台灣奇摩新聞)

醉女上錯床 他將錯就錯
更新日期:2007/07/04 07:10 記者:記者廖炳棋卅台北報導
一名女大學生醉酒後想和男友親熱,她摸黑上床春風一度後,才驚覺搞錯對象,竟是另一名認識的友人,且此人早就發現情況不對,卻將錯就錯。她憤而向警方報案,要告佔她便宜者妨害性自主罪。

女學生指出,她和男友與幾名友人,前天在內湖一家KTV聚會唱歌並且飲酒後,由高姓友人陪他們回男友的家。由於夜色已晚,因此她和高姓友人都留宿在男友家中,三人輪流沐浴後就寢。

她說,這時她在酒精催化下想同男友親熱,於是到男友房間,二話不說就把衣服脫下,抱住男友開始親熱。

她表示,由於當時房間沒開燈,她在黑暗中根本不知道躺在床上的人是高姓友人,雖然她感到狀況好像有點不對,但也不以為意。親熱結束後,她才驚覺和她做愛的不是男友,於是大喊:「你不是我男友,你是小高!」呼喊聲立刻吵醒在客廳中酒醉的男友,男友衝到房間一看,見到她和友人全身赤裸,當場傻眼。

女學生氣憤難耐,堅持向警方提告。警方訊問時,高姓男子承認當時在床上醉倒,沒多久就發現女學生爬上床來,他雖然驚訝,但也將錯就錯。
作者: 老婆最可愛    時間: 2007-7-4 10:14

我看男友是躲在門外吧!!
作者: siukeung    時間: 2007-7-4 11:08

女的自己走上來,
當事人又怎知她是否想試試與第二個男人做愛.
若是我都會把女的幹了再說.
作者: 甲骨漏奶    時間: 2007-7-4 11:35

那女的有點沒頭沒腦,原因是那男友人不俊不富有吧 ?!
作者: 獨領風騷    時間: 2007-7-4 13:35

搞不好她跟男友串通好 來個仙人跳吧

要不就是男友也是同好中人 跟高姓友人串通好 要凌辱女友

結果碰到的不是釘子 而是鐵樁

這種情況下 任誰也會以為女方可能也對自己產生性趣

進而想進一步在男友面前來個[翻牆]吧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07-7-4 13:37

明明是那男人被姦
事後還被告
悲~
作者: bill    時間: 2007-7-4 14:17

可以幹人家女友, 那個小高也太爽了!

不過既然是女的採取主動, 男的也沒灌醉或下藥設計女的, 算不上強姦吧!?

酒後亂性也~~

這新聞可以加以發揮寫成故事, 不知那位人兄能顯其文采風流?
作者: chs    時間: 2007-7-4 17:21

靠  男人就活該嗎  只有女人有被姦的可能嗎????

被逼姦的男人 心理上的挫折我想比女人更痛苦吧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這樣的痛苦 磨難  都交給我吧

女人  唉  發起酒瘋來真的很可怕  事後又可以一概否認
作者: 獨領風騷    時間: 2007-7-4 17:30

幾年前一個辦理申請信用卡的朋友 在指壓店摸了會計屁股一把

竟然被判服刑十個月 也是被告[妨害性自主]案由
作者: 精品    時間: 2007-7-4 20:16



QUOTE:
原帖由 獨領風騷 於 2007-7-4 17:30 發表
幾年前一個辦理申請信用卡的朋友 在指壓店摸了會計屁股一把

竟然被判服刑十個月 也是被告案由
所以啦情色文學的文章看看就好,不要當真
作者: ShowWife    時間: 2007-7-4 20:24

怎麼劇情跟蘋果寫的完全不一樣....
----以下轉載自壹蘋果網路-----------
【甯其遠╱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女大學生前晚與男友、男同學去KTV飲酒唱歌,未料男友竟私下答應男同學一起對女友玩「3P」,兩人聯手對女學生頻頻灌酒,趁她意識不清時拖回住處,兩人在房間內輪流性侵得逞,女學生酒醒後不甘受辱,氣得馬上報警,男同學被捕後堅稱兩情相悅,她難過地說:「怎麼會遇到這種事情。」



酒醒才知受辱
警方調查,涉嫌性侵的高姓男子(二十歲)與女大學生為同班同學,高嫌供稱因他嚮往3P,便與女同學男友商量,想要嘗試「三人行」的滋味。兩人前晚邀女方到北市一家KTV唱歌,席間兩人不斷勸酒,見女同學喝得爛醉如泥,就把女方拖回住處施暴。
警方表示,男友先對女友調情,兩人發生關係,高嫌躲在一旁觀看,女學生因意識不清未注意房內還有高嫌,之後男友讓女方跪坐在床、面向床頭,讓高嫌趁機性侵得逞。女學生酒醉之餘,又面向牆壁,渾然不知交歡的對象換人,結束後她反身一看,才發現自己與兩人發生關係,氣得大罵男友,高嫌則趕緊開溜。
男友擔心被家人發現,拉著女友到屋外爭吵,恰好巡邏警員經過詢問,被害人氣憤難平立即報警,指控高嫌性侵。警方昨晚將高嫌傳喚到案,高嫌辯稱是「兩情相悅」,還請律師陪同,但警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作者: jadesu777    時間: 2007-7-4 20:30

我看到的也是樓上大大的版本...
活像色文成真...
灌醉後做愛...
做到一半轉為背後體位....
再叫朋友進來操自己馬子...
真想不到真的有人可以在女友不知情的情況下做到...
搞不好是沒滿足女生才報警的...
跟前陣子西點軍校一樣
"姐姐餓很久了"...
作者: burton    時間: 2007-7-4 21:55

不管怎樣
會不會太沒新聞可以報
連這社會小小新聞也報
台灣媒體會不會太無聊啦

不過女生也真是的
上錯床就上錯床
既然都上了
還告什麼告
自己送上門,難道還要人家說「不」嗎?
作者: 粉紅豬    時間: 2007-7-4 22:03

因該是男友想往3P,趁機製造機會,男性友人也上了,以後就可正大光明找來3P了,反正女友已經嚐過
作者: ShowWife    時間: 2007-7-4 22:22

晚上又有題材可以玩了
跟老婆躺在床上講這類情色新聞後做愛
老婆都會特別的浪~~
作者: 暴露嬌妻    時間: 2007-7-5 01:00

恩..
本人決定...
蘋果的記者獲勝
有加入四合院行列的潛力
同樣一個題材
寫來比較符合院內宗旨...
作者: donnfg    時間: 2007-7-5 01:57

呵呵,她男友应该是四合院里的同好吧
作者: 甲骨漏奶    時間: 2007-7-5 10:51

女的不會不知被非男友侵入吧,當時想是熱酣之中,不想停止而已
事後又後悔不巳,致有此舉動,就是過不了心理關口,怕人閒言閒語

由此証明,阮內各大大常提醒事前心態準備是非常重要,異常真實,
不要再說三道四,說大大們弄虛作假了
作者: 1981630    時間: 2007-7-6 03:49



QUOTE:
原帖由 ShowWife 於 2007-7-4 20:24 發表
怎麼劇情跟蘋果寫的完全不一樣....
----以下轉載自壹蘋果網路-----------
【甯其遠╱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女大學生前晚與男友、男同學去KTV飲酒唱歌,未料男友竟私下答應男同學一起對女友玩「3P」,兩人聯 ...
當初看到這則新聞時
心想 "不會吧.. 真的有人這麼做阿"
因為老實講心裡其實也有這樣想過
想不到有同好付諸實行 哈

只是鬧到條伯伯那就不好啦
作者: oldguy    時間: 2007-7-6 18:48

嘻嘻

少年阿賓寫過類似程況
作者: 雪城    時間: 2007-7-6 22:35

蘋果寫得比較符合院內宗旨呢,應該誠邀他加入四合院的大家庭!

不過那兩人也太草率了點,直接就這樣就上了,也都不做點預防措施,
起碼也要事前調教好再來啊!還是院內的大大們專業~~~  
作者: 05010630    時間: 2007-7-6 23:20

佢男朋友可能早就睇住啦~~哈哈哈~~~有意思!~~~~
作者: tony_chen53    時間: 2007-7-12 14:00

一般將錯就錯,都會有不錯的結果嗎?
作者: GENTLE    時間: 2010-11-7 01:45


她們一定是院友
作者: mznxbc    時間: 2010-11-7 14:53

那女的爽完了才提告

莫名其妙
作者: D.D.    時間: 2010-11-8 11:47

大家都誤會那個女主角了
事實是  那個高姓友人太不濟了
沒讓人家爽到  當然要告他阿
大家說是嗎
作者: eagles    時間: 2010-11-9 14:54

醉女上錯床 他將錯就錯

春滿四合院特派記者(社會線)追蹤報導~

~部分文恕刪~ 以下內容依警方筆錄節錄之

她說,這時她在酒精催化下想同男友親熱,於是到男友房間,二話不說就把衣服脫下,抱住男友開始親熱,當然巧舌從最熟悉的肉棒開始舔起。

她表示,由於當時房間沒開燈,她在黑暗中根本不知道躺在床上的人是高姓友人,雖然她感到肉棒好像有點大,塞進去的時候有點撐!雖然頂到喉嚨時,還留有一節在外面,但也不以為意。反而淫心大動汁液橫流,努力張開大腿加以吞噬!並且細細品嘗巨根摩擦感,沒想到高男酒喝多了,有點力不從心結束後,正在享受被拋起的興頭上時,高男卻全根沒入頂進深處,一動也不動的趴在她身上,頓時如萬蟻入洞搔癢難忍,搞得她不上不下的,男友躲在旁邊看沒幾分鐘,就跳到完結篇了,自己把硬到不行的傢俬插進去時,女友抱怨沒什麼感覺,男友心有不甘,心想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所以要女友和她合演一齣戲,要他向警方供稱~驚覺和她做愛的不是男友作勢大喊:「你不是我男友,你是小高!」男友假裝被呼喊聲吵醒,立刻從客廳衝到房間一看,見到她和友人全身赤裸,當場傻眼。二人氣憤難耐,堅持向警方提告。

警方訊問時,發現該名大學女生的媚態眼神中,不時對高男露出意猶未盡的淫蕩眼神!警告該女不可誣告冤枉高男,否則將報請法官從重量刑,自此該女自知無法隱瞞,方全盤供出上情,過程如高姓男子筆錄中所述,當時在床上醉倒,沒多久就發現女學生爬上床來,他雖然驚訝,但也將錯就錯。

全案自此水落石出,冤情大白!警方念及三人具大學生身分,為避免影響前途,顧建議女方當事人撤銷告訴,該女表示原則上同意,但對那夜即將達到的快感念念不忘,那種搔癢難耐對她來說是種酷刑,簡直比死還難過!顧要求高男要在沒喝醉保持極佳狀況,在她男友躲在暗處窺視下,好好的在姦她一次!

法院判決~
本庭陪審團認為~女方對那夜即將達到的快感念念不忘,可見那種搔癢難耐對任何人來說都是種無法忍受的酷刑!為撫平女方身心所受之煎熬,與高男造成之非人性對待!對於女方提出之訴願,本庭決議~照准!此案即刻執行,並且不得上訴!以符合"春滿四合院"廣大鄉民之社會期盼!
作者: mznxbc    時間: 2010-11-9 15:37

別再偽裝了

eagles 兄

你根本就是記者吧?!

哪一家報紙的?
作者: 999K    時間: 2010-11-10 07:10

其實雙方都有錯..女的自己沒認清楚就上床.而男的因為知道但沒阻止 反而將錯就錯..

這官司有的打囉.

有句俗話"朋友妻 不可戲"  這位小高  實在是太沒義氣了..
作者: yu10    時間: 2013-2-21 20:45

如果文章寫長一點
再寫的深入一點
再多一點形容詞
內容再修飾
就不是新聞了
作者: bqzd    時間: 2013-2-21 20:48

怎么好事都让你们摊上了呢?我期待折磨多年,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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