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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真實版【十室九貧只湊得八兩七錢六分五毫四厘尚且三心兩意一等下流】 [打印本頁]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1-6-15 11:26     標題: 真實版【十室九貧只湊得八兩七錢六分五毫四厘尚且三心兩意一等下流】

去年在除夕搞的小徵文活動【101煙火】裡
我曾經寫過一短篇【十室九貧只湊得八兩七錢六分五毫四厘尚且三心兩意一等下流】
不知大家有沒有印象
今天打開報紙
竟然發現一篇性質極其類似的新聞
結局同樣叫人無奈
究竟
人生是「福無從至禍不單行」
還是「性格導向命運」
就大家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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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錢交租劫鳳姐 青年認罪

明報 –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6:35
....寄給朋友列印......

【明報專訊】17歲青年稱深夜回家途中突然記起自己沒有錢交租,故走到鳳樓以鎖匙劫鳳姐,惟鳳姐稱無錢只願意免費提供性服務。

青年享受過後離開,卻發現遺下手機在鳳樓,青年折返並向鳳姐指願付肉金認錯求饒,鳳姐最終報警。

打劫事敗的青年李宜生(現年18歲),昨在區院承認意圖搶劫而襲擊罪,指他在去年11月20日在土瓜灣鴻福街25號單位意圖搶劫而襲擊女事主,暫委法官將案押後至7月5日判刑,其間還押被告以領取被告的勞教中心、教導所、感化及更新中心等報告。

鳳姐稱無錢 免費性服務交換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案發日的凌晨當他打算返家途中,突然記起沒有錢交租,於是走到鴻福街事主單位門外,藉詞要求性服務而入屋。惟被告進入單位後即箍着事主的頸,再以兩條鎖匙指向事主頸項,不斷要求事主交出百多元。

事主聲稱沒有錢,只能向被告提供性服務作交換條件,被告同意並享受服務,但事後被告反口,再要求事主交出百多元,不過事主堅持無錢,被告在警告過事主不要報警後離去。

遺手機折返 鳳姐報警

打劫失敗的被告離開鳳樓不久,即發現自己遺下手機,為免身分敗露,他急急折返要求再進入單位,更向事主表示願付肉金認錯求饒,惟要求遭拒。

事主在被告離開後報警,警方在翌日的深夜於街頭截獲被告,被告承認涉案。
作者: jackie    時間: 2011-6-16 11:21

正宗窮心未盡,色心又起!

原本想打劫要錢,妓女願意提供免費服務,就本著有便宜不要浪費的心態照上不疑;壓根兒忘記了原本的目標!

行事又不小心,能夠暴露身份的手機根本就不應該帶在身上 (因為是突然想起沒錢,所以直接去打劫),而且還不小心遺下!

證明了兩點:

1. 沒認清目標的人不會成功
2. 沒週詳計劃的人只會失敗

只有17歲,不努力工作,只會找些佔人便宜的想法,而且「笨」,成為一個「笨賊」,絕對是「性格導向命運」!
作者: siukeung    時間: 2011-6-16 12:33

這個人真的沒得救, 做賊都做得這樣笨.
真是可以說"唔死都冇用"
作者: jxv    時間: 2011-6-16 16:45

不是要劫財嗎?怎麼財沒劫到反而被告劫色
他把目標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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