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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今天才發生的事 作者:Mr.白目 [打印本頁]

作者: 哈囉OPEN    時間: 2011-3-10 18:39     標題: 今天才發生的事 作者:Mr.白目


    男人篇:

    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有這樣的衝動。

    我是一個男人,今年24歲,靠著爹娘的資金資助下,
  在林口龜山開了一間知名的連鎖便利商店,於是,我這個
  找不到工作(不對,應該說我是愛好自由所以想要獨立自
    主)的男人,比起我的同屆同學幸運的,得到了一個名為
  店長的稱號。

    我的女朋友,是來我店裡工作的工讀生,當我兩年前
  第一眼看到她的時候,我就愛上她了。

    那是一個兩年前的夜晚,夜色朦朧。

    她正在值夜班,而身為店長的我來巡班,我還記得,那
  是一個下著大雨的夜晚。

    在店裡,我和她對望著,剎那間,天雷勾動地火。
    
    於是,我們相戀了。


    跟她在一起一年多後,她曾經問我:

    「你什麼時候才會有自己的房子阿?」

    我告訴她,再給我半年時間。

    半年過去了,我買到房子了,我心中的喜悅無法言語,
  我很感謝她。

        我們在一起兩年了,終於,我跟她訂婚了,就在去年的十二
  月底。

    帶著親友們滿滿的祝福,我也相信我和她會有個美好的結局,
  我是這麼相信的。

    只是,就這樣又過了幾個月,我卻又認識了另外一個她。

    那是我在黑特版發了一篇文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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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篇:

    如果那天,我沒有丟他水球,事情是不是就會變得不一樣呢?

    我是一個二十八歲的女生,天性宅,喜歡玩線上遊戲。

    我曾經跟兩個男人交往過,都在一個星期內就發生了關係,我
  的第一任男友跟我在一起四年,而第二任則跟我在一起快三年,我
  想,我是一個很專情的女孩。

    只是,他們都選擇離開我。

    談起他,那是在今年三月的事情了。

    當我看到他在黑特版的文章後,好奇丟給他水球,就這樣,我們聊
  了起來。

    從水球到MSN,我們認識了一個多星期,這段時間,他對我時而冷淡
  時而熱情,和他在網路上的認識,讓我有一種久違了的戀愛感覺。

    於是,我就和他約好,在他連休的時候我想去找他。

    是的,我想見他,我無法僅止於網路上的交談,我想認識他更多、
  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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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篇:

    當她跟我約好見面時,我有了一種久違的興奮。

    那是跟我女朋友在一起交往,訂婚之後,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

    她跟我約好要在我家過夜,我也答應了她,但是那天我的未婚妻
  卻突然說要來我家等我,於是我只好編了個理由告訴她我今晚不會回
  家,但是為了保險起見,我也只好和那位女網友改約在旅館。

    她問我為什麼,我只好隨便編了個理由,告訴她我鄰居的大伯父
  的姪子的女婿的爺爺的兒子的叔叔過世,怕家裡附近不適合,她也答應
  了。

    我們約好在某家麥當當碰面,而在那之前,我去做了戶頭轉移。

    當我來到那家麥當當時,我看見一個身材壯碩,長髮飄逸的熟女,
  她的胸前正別著一朵紅色的玫瑰,我愣住了。

    因為,紅玫瑰是我和她相認的記號。

    我只好趕快拉低帽子,順便把手上原本要和她相認的玫瑰扔到了垃圾
  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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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篇:

    
    他告訴我,他要辦戶頭轉移要轉到七點多,要我先回旅館等他。

    我拒絕了,因為我想早一點看到他,早一點看到那個讓我心動的男人,
  就算只有早一秒也好。

    過了一陣子,他又傳簡訊告訴我,要我先去旅館,因為他的區經理
  來了,他可能有事要忙,他不想讓我在外頭等太久。

    我還是拒絕了,即使他中間傳來了好幾封的簡訊,我仍然不為所動。

    到底,我什麼時候能見到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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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篇:

    原本想要趕快把她騙去旅館,然後假裝沒發生過這件事,但是她卻
  不知道在堅持什麼,死也不肯走。

    我一直告訴她我在忙(是的,我很忙,我在用PTT轉載棒球的新聞)
    ,但是她還是死賴著不走。

    就這樣,一直到了十一點半,我和她的耐力戰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她打電話給我,問我到底要不要來。

    我很想跟她說不要,但是我又怕我會因此而黑掉,畢竟她有我的所有
  聯絡方式,而我,在PTT上好歹也是一代宗師。

        於是,我只好告訴她我忘了帶錢,想跟她借錢,她跟我說她沒錢,
  我便假裝跟她說我要回去拿,一邊又打算繼續跟她打消耗戰......

        耐力持久的,就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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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篇:

    轉眼間,已經是凌晨一點半。

    我傳簡訊問他會不會來,他說他正在拿錢。

    真怪,都已經兩個小時了,就算去台中拿錢也該回來了吧!

    到了兩點,他又傳簡訊問我說能不能借他一千元,身心俱疲的我,只好
  答應他。

    即便我身上只剩下101X元。

        沒多久,我就見到他了!

    那是我們第一次的見面,我看著他,心中思緒萬千。

    好事,總是多磨的;皇天,總是不負苦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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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篇:

    當我仔細端詳她的時候,我才發現,或許我用壯碩來形容她可能還是
  有點保守的。

    但是都見面了,她也答應要借我錢了,於是我們找了間旅館,打算好好
  聊聊,增進一下感情。

    原本還不是很熟的我們,在這樣聊天之後也漸漸得熟稔起來,看了一會
  電視之後,我們兩個有了更進一步的接觸。

    準確的來說,或許是她在接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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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篇:

    人家都說男追女隔層山,女追男隔層紗,我想,憑我的姿色,要誘惑他
  應該不是難事。

    他的手開始觸摸我,但是他的指甲很刺,讓我很不舒服。

    不過當時我並不在乎,因為他給了我久違的感覺,那是一種戀愛的感覺。

    在我們赤裸相對的時候,我們,在一起了。

    但,也僅僅只有短短的二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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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篇:

    上帝,請您寬恕我。

    我原本想要對我的未婚妻守貞的,我原本以為面對她我不會有衝動的。

    但是我,還是做了。

    而且還動了二十下!

    我想,這已經破了我二十四年來的最久紀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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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篇:

    他竟然二十下就射了!

    而且還給我中出!

    老天爺阿,這男人到底懂不懂ONS的三大守則啊!

    連不能中出都不懂!難道他不知道吃事後藥很傷身的嗎?

    等到我沖洗過後,我也冷靜了不少,算了,畢竟他是個店長,我相信他
  會對我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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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篇:

    我想趕快逃離這裡!

    我要繼續對我的未婚妻守貞,我要離開這裡!

    我找了藉口,告訴她我想去樓下的小7買點東西吃,她擺擺手,告訴我
  快去快回。

    快去快回=好聚好散=沙唷哪拉

    於是,我急忙的逃回家中,打開電腦,回想起剛剛那驚魂的時刻。

    為了平復我的心情,我只好,繼續打開PTT,繼續PO我最愛的棒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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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篇:

    我被騙了!

    他從離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我傳給他簡訊,他也不回應我,我打他電話,永遠都是未開機......

        我,就這樣被他騙了!

    身上只剩下10來元,連坐車回台北的錢都不夠!

    我只好很屈辱的,跟旅館櫃檯人員借了錢......

   
    我真的是好傻好天真!認識不過一個禮拜就相信他,相信他是個好男人......

        我從來都沒想過有人會這麼沒品!

    跟女生借錢開房,不戴套不說一聲就內射,完事之後找藉口閃人........

    (而且我也沒爽到!!)

    (而且我也沒爽到!!)

    (而且我也沒爽到!!)

        雖然發生關係預料中的事(都成年+沒有男女朋友+互有好感),但就算是ONS
  起碼也要做得漂亮,別留爛攤子給人家去收拾!

        我在BBS上振筆疾書,大肆撻伐他,但是PO完文,我才發現,我流淚了......

    我的店長夫人夢,破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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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篇:

    當她在西斯版踢暴我的時候,我慌了!

    雖然是可以預期的事情,我仍然慌了!

    在那瞬間,不少鄉民寄信塞暴我信箱,很多人丟我水球,說我禽獸不如......

        但是當某位鄉民找到女主角的資料後,又開始褒獎我,說我是龍騎士,真勇者!

    趁著我威望正高,我PO了一篇聲明文,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我得到了西斯
  版廣大男性同胞的聲援!

    當然,我也趁機把我的錢轉到了分身去,準備另起爐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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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篇:

    我沒想過,我說出真相竟然被噓了,而且是因為我的體重關係!

    下意識的,我去改了我的體重,從97變成59,但又被眼尖的鄉民發現,我又
  再度的被撻伐!

    為什麼?我明明就是受害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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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篇:

    我沒想到,原本推我文還比噓我文的人多,但是我把錢轉到分身的舉動,卻被
  鄉民察覺了!

    然後,我的文被版主M了起來,然後,開始從推變成噓,從X1變到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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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男人篇:

    看著電腦螢幕的推文維持在97(XX),我心碎了......

    為什麼,我明明是受害者(屠龍勇士)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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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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