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引經據典~說服另一半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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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gles
時間:
2011-2-10 11:37
標題:
引經據典~說服另一半的好文!
日前收到一篇另類文章
(高收入師字輩友人所寄,研判他應可加入為院友,找時間先PO他婆的露點照,再介紹他加入)
以下是原文轉載~
新兩性關係
昨天我和一個台南上來的女同事聊,可能是因為剛發生大水災,今年的情人節味道特別的淡,大家也沒提起,除了下午有些女同事收到花以外,好像沒什麼人過,以前的今天可能汽車旅館都爆滿,不過也因為這樣,可以讓人想想情人節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是讓商人大賺一筆的日子,還是讓情侶感情加溫的機會,也可能是讓男女有個上床的藉口,情人節的公式化行程好像是送花送禮物,然後吃情人節大餐,然後一起上汽車旅館,如果沒有這樣,好像就不像情人 ,如果不這樣另一半就會生氣,就不夠浪漫,可是,為什麼夫妻間的關係不能像情人,情人間的關係不能像朋友,反過來說,為什麼朋友間的關係不能像情人,情人間的關係不能像夫妻呢?有點難懂吧!
我以前好像說過,現在男女朋友和男女之間的朋友的界限好像越來越模糊了,同樣兩個人,可能在生活中是好朋友,在工作上是好夥伴,兩人約會獨處的時候又是情侶,有機會上床時又是性伴侶,也許他們未婚,也許已婚,彼此不需要承諾,也沒有約束,會在一起,可能只是一個感覺,可能是一個緣分,在乎的是曾經擁有,而不是天長地久,緣分盡了感覺沒了,彼此還是好朋友好夥伴,兩個人都有不互相佔有的默契,這種男女間的關係,或許比僵化的婚姻來的更能讓現代的人接受吧!
作者:
eagles
時間:
2011-2-10 11:37
有很多情侶在戀愛的時候甜甜蜜蜜,可是一旦結婚以後,戀愛時的新鮮感沒了,生活上的鎖事一堆,如果再加上生了小baby,那保證什麼感覺都沒了,上床只為了睡覺,做愛只是公式化的應付,或者久久一次,草草了事,我曾經問過一個已婚的女同事,結婚十幾年,問她上次和老公做愛是幾個月前,她居然說是幾年前吧!好可怕啊!無性生活的婚姻最後只是因為被婚約綁死,然後就這樣過了一生,浪費了青春,更浪費了一生,不過我也不是鼓勵婚外情一夜情,只是如果可以結婚以後還保持婚前的新鮮感和甜蜜感的話,那才是真正的幸福美滿,我常常說怎樣可以和老婆長長久久,其實很簡單,我把自己老婆當成別人的老婆來玩,把別人的老婆當成自己的老婆來玩,也許幾個婚外的異姓知己,可以讓彼此重溫戀愛的感覺,偶而的婚外戀情,可以讓生活變得多采多姿,不會每天像機器一樣的出門上班,下班回家,像行屍走肉一樣過生活,每段戀情不一定有結果,但是最後留下的.卻總是最美好的回憶!
但是,選擇庸庸碌碌的過一生,還是轟轟烈烈的愛一場,這讓多少人難以抉擇而徘徊掙扎,很多人在問,為什麼戀愛的感覺不能持久,庸俗的說法就是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其實很多改變不能怪別人,很多改變是來自自己的觀念不改,如果對婚姻還保持傳統保守的觀念的話,那婚姻絕對是戀愛的終點,原因很簡單,結婚前雙方都在付出,關心對方的感受,看到對方的優點,分享對方的快樂,一旦結婚後,兩個來自完全不同環境的人要生活在同一個空間中,還要煩惱生活中的鳥事,以為另一半對自己好是應該的,完全忽略了對方的優點,無法忍受對方的缺點,發生一點小事,在外人看來可能只是笑笑就算了的小事,但是新仇舊恨翻舊帳的吵架方式,一點小事都能擴大成離婚的理由,每吵一次裂縫就擴大一次,家裡沒溫暖,只好外出找姦夫淫婦,但是自私心作祟,自己得不到別人也別想得,所以抓姦的徵信社滿街都是,寧願毀了雙方和家庭也不便宜了別人
作者:
eagles
時間:
2011-2-10 11:38
很多女人結婚而且生了小孩之後都會後悔,覺得如果還沒結婚,大概也不想結了,背一個大包袱在身上過下半輩子一點都不好玩,而且男人結婚前結婚後完全不一樣,所以很多人也同意我說的,婚姻制度在21世紀會徹底被革命掉,很多人被這種變態的制度毀了一生,而且現在的年輕人從小活在自我中,很難去接受這種死板的婚姻制度,怪不得近年離婚率變低,因為很多人已經開始消極的抗拒這種制度,只要不認同就選擇不婚,可是不婚不代表獨身,他們該做的想做的還是去做,合則來不合則去,不用整天提心吊膽對方劈腿,不用被綁死放棄更好的,身體是自己的高興玩誰就玩誰,不用被迂腐的倫理道德(狗屎)搞的罪惡感,至於傳宗接代嘛,誰還會在乎這種無聊的觀念,一個人生活不等於孤單,結婚後獨守寒窯的怨婦一堆,比沒結婚的更慘,不要為了喝一杯奶養一頭牛道理大家都懂,可是還是有人想不開一直往下跳,更有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論,愛他,所以我要完全屬於他,愛恨交加的下場就是潑硫酸灑汽油,更狠的就用強酸溶屍,所以,愛一個人,應該是希望他快樂才對,整天疑神疑鬼的有誰快樂的起來,很多人從小被洗腦覺得隨便上床是一件罪惡,所以滿口仁義道德,但是,請看台灣的汽車旅館一家一家的開,裝潢比豪華的,生意越做越大,可是進出的人全都偷偷摸摸,這些人裡面家庭生活幸福美滿的大有人在,可是還是一樣偷情,為什麼,都是因為過時的婚姻制度,多少人為了這種制度鬱鬱寡歡的過了一生
作者:
eagles
時間:
2011-2-10 11:38
為什麼我說21世紀婚姻制度絕對會式微,甚至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建立在自由平等觀念下的兩性和家庭關係,它不是以倫理道德和宗教法律互相約束,而是以自我以及家庭間的責任與和諧關係,性不再侷限於與配偶之間,性是一種人際關係,也是一種社交工具,甚至是一種娛樂或者休閒活動,性不再是偷偷摸摸,而是兩性甚至同性間的平凡互動,一起上床將會和一起吃飯一樣自然平常
21世紀是人類覺醒的開始和最後機會,過去,人類以為自己是萬物之靈,主宰和支配自然,逆天而為,以為人定勝天,在20世紀末,終於有人開始覺醒,呼籲世人回歸自然,否則終將自取滅亡,人類終於發現,在自己建立的文化社會甚至於科技之下,有時好像目的是解決問題,但是,往往解決了一個問題,卻又衍伸出更多的問題,終於在一些有遠見的人倡導之下,現在大家終於漸漸了解及反省,對於環境的保護和復育,對於戰爭的厭惡和自律,對於政治文化宗教的重新認知,甚至對於兩性的關係都在思考及改變,自古以來,人類都是在錯誤中學習,因改變而進化
作者:
eag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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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0 11:38
要了解婚姻制度會改變消失之前,要先探討婚姻制度的由來,自古以來,人類都在父系社會下建立制度,而父系社會的由來,是因為男女之間先天上的差異,雄性體型魁武有力,雌性體型嬌小柔弱,因為這種差異,不論中外,均演進出由男性主導的社會制度,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屬,甚至物化為男性的私有財產,遠古時代,男人外出狩獵,女人負責生育養育,食物的分配權力在男人手中,中國以農立國,家族的興衰在於男丁旺盛與否,男人下田工作,女人只能在家相夫教子,重男輕女,男人掌握經濟大權,妻子是男人所擁有,有錢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因為妻妾越多代表人丁越旺,而且因為妻妾是財產,所以當然要保護自己的財產不被外人覬覦佔有,性只是男人發洩以及傳宗接代的工具,女人高潮與否從未受重視,如果女人享受性樂,蕩婦淫婦的名聲馬上傳出難以做人,所以女人只能壓抑性慾,為了證明自己買到的是新貨沒被人用過,造成了男人的處女情節,為了保有自己的財產,用倫理道德約束婦女,從一而終是美德,已婚婦女偷人會受到嚴厲處罰,而已婚男人出去亂玩,只要不玩到別人的老婆,反而被形容風流倜儻,就算淫人妻被逮,男人最多付點遮羞費擺平,女人則難逃被浸豬籠的下場,男人喪偶再娶是為了家族,女人喪偶一定要守節,貞潔牌坊就好像貞操帶一樣緊緊束縛中國婦女數千年,古今中外此例不勝枚舉不再贅述,這些原因,發展出男女不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制度是約束女性用的,結婚典禮是宣示主權,告訴大家她現在是我的女人了,婚後女人不但不能偷人,連和男人有點親密接觸都不行,外人上我的老婆就像偷我的財產一樣,只是外人難以約束,所以給女人洗腦比較直接,讓她們不但守身如玉,連想都不敢去想,寧死也要守住貞操的錯誤觀念成了傳頌的美德,時至今日,封建遺毒還深入婦女觀念,物化自己還不自知,隨便舉例,女人常說,我一定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獻給心愛的人,或者上床後對男人說,我現在是你的人了,還有更荒謬的,上床以後明明玩得比男人還high,還要男人負責的,也有婚後明明性苦悶,卻不敢接受一夜情的,以為這樣就是不忠於丈夫,背叛家庭,滿身罪惡感,覺得偷人是罪大惡極,也灌輸女人性是污穢淫亂的觀念,男人對自己沒自信,怕別人搶走自己的女人,所以想盡一切方法禁止女人和他人通姦,因為一但女人從外人身上享受性樂,擔心從此失去尊嚴,甚至妻子跟人跑了,這是莫大的恥辱,所以性是禁忌,女人不能談,更不能隨便做,而男人則不受限制,自古以來妓院何時消失過
作者:
eagles
時間:
2011-2-10 11:39
所以,婚姻制度的原始目的是規範約束女性的,中外皆然,但是婚姻制度只是一小部分,為了確保財產,中國人比洋人聰明,但也比洋人更狠,洋人外出時怕妻子偷人,用貞操帶鎖住妻子陰部,就算妻子想偷人,也會不得其門而入,中國人不用貞操帶,用狗屁不通的倫理道德來鎖住妻子的心,讓她連想都不敢想,更不要說去做了,當然也有人說這種說法以偏蓋全,婚姻中還有愛的因素,沒錯,很多男女因愛結合,廝守終身的,但是,就算不結婚,撇開倫理道德,只要相愛,難道不能終身相守嗎?也有人說,婚姻制度是給雙方的一種保障,這更莫名其妙,兩人都不相愛了反而用這種制度綁死雙方嗎?
早期女性被有計畫性打壓,所以她們沒有政治經濟甚至宗教法律的參與權,處於弱勢任人支配,近代以來,女性自主帶來兩性關係的革命,兩性平權的觀念發展下,從早期的婦女保障名額是為婦女爭取權益,現今認為婦女保障名額反而是歧視女性,古時候,通姦罪只適用在女性身上,兩性平權後,通姦罪適用兩性雙方,以往強姦罪只適用男性,現在性侵害防治法對於性侵是不分性別的,這些都是兩性平權觀念下的產物,但是,兩性真的平權了嗎?雖然女性爭取到了政經權,但是對自己身體的解放卻非常保守,性自主不是只是說"NO",還要可以自由主動地說"YES",現今兩性平權運動下這還是一個禁忌,女性在遭受千年來的觀念束縛下還是不敢爭取自己的權利,甚至連想法都沒有,還死抱著貞潔是美德的觀念,雖然濫性不一定值得鼓勵,但是為了迎合男人放棄自己追求性樂的權利相當不智,想要就去做,不想做也不能強迫,這樣才是真正的性自主,強暴犯是妨礙性自主,難道婚姻制度就不是另類的妨礙性自主嗎?婚前可以和人上床,為什麼結婚後就不行,約束性行為的原始目的是物化女性,女權運動者不但不敢解放自己,反而鼓吹要貫徹婚姻制度,不是很矛盾嗎?兩個相愛的人到最後要靠制度來綁住對方不是很可悲嗎?有人說婚姻制度可以保障雙方的權益,但是這種權益應該包括對方身體的自主權嗎?法律規範應以物為主體,結婚證書不是賣身契,早期婚姻制度是互取所需,男人擁有女人的所有權,女人可以得到衣食等的物質保障,但是現今女人已經不用靠男人養了,還需要把自己完全屬於男人嗎?
作者:
eag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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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0 11:40
常有人把性和愛合為一談,當然,這是一種每個人不同的想法,既然它是一種想法,就沒有所謂的對錯,有些人一定要和愛人做愛才會高潮,有些人認為找不同的人做愛才會刺激,爭論這種話題就和爭論牛肉麵應不應該加辣一樣無聊,喜歡的人就去做,不喜歡的人也不會被強迫,既然沒有對錯,為什麼還要去規範,去約束,我愛一個人會想和她做愛,可是不表示我只和她一個人做愛,我和其他人做愛也不表示我不愛她了,很簡單的道理可是卻很少人能了解甚至接受,有些人為愛而性,有些人為性而愛,也有人為性而性,為愛而愛,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和做法,約束別人的想法和做法是違反天性的,自由是建立在不妨害他人自由之下,只要雙方願意,我的性自由並不會妨礙到他人的性自由,更不會妨礙到無辜的第三者,會認為配偶或愛人出軌而受傷害,往往是因為自己佔有慾作祟,以為我愛她,我就要完全佔有她,不能和別人分享,因為愛是自私的,如果我得不到她別人也休想得到,寧願毀了雙方也不讓別人佔便宜,這種似是而非的觀念常常在你我身邊出現,但是想一想,你這是真的愛她嗎?還只是物化對方的佔有慾,愛一個人就是應該希望他得到快樂,如果他真的愛妳,不會因為和別的女人上床後就把你甩了,如果他不愛妳,就算把他五花大綁,還是綁不住他的心,這種觀念不改,早晚會出大問題,多少已婚夫妻,雖然彼此相愛,但是卻為了對方的偶而出軌而不惜毀了家庭,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也有很多人結婚久了,在一起膩了,沒感覺了,但是為了兒女只能被那張結婚證書綁死,不敢追求自己的幸福,最後神經錯亂殺夫殺妻,拿菜刀開瓦斯灌毒藥加燒炭,這種新聞早就不是新聞了,我們都會鼓勵小孩把不玩或玩膩的玩具捐出或者和別人交換,但是卻不能讓玩膩的婚姻關係去和別人分享,在你眼中的黃臉婆可能是別人男人夢寐以求的人妻,在床上應付了事呼呼大睡的老公也可能是別的女人眼中的大帥哥,現代人工作緊張忙碌,性是最好的調劑身心的方法,也是和諧人際關係的工具,醫學證明更是保健養生長壽的秘訣,但是,因為不合時宜的婚姻制度製造了多少曠男怨女,已經有很多人視婚姻為畏途而選擇不婚,但是不婚還是需要承受現今社會的壓力,很多適婚男女往往受不了來自親朋好友的壓力下結婚生子,當然有人幸福美滿,不能否認的也很多人蜜月期過後就後悔了,有人鼓起勇氣離婚追求第二春,有人認了過一輩子,有人偷偷摸摸大搞婚外情,就算自己覺得不幸福,也要綁死對方不讓他出去亂搞,這是怎樣的一種心態,更是何等的悲哀,
作者:
eag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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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0 11:41
曾經看過一部電影,一個妻子在上班時間突然返家拿資料,不料撞見丈夫在床上和她的好朋友纏綿,打得火熱的男女並沒有發現她的存在,那個妻子傷心憤怒的同時,本想拿槍殺了這對狗男女,可是後來理智戰勝憤怒忌妒,她還有兒女要扶養長大,那個女人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也還深愛她的丈夫,她默默的拿了資料離開,她決定保守這個秘密,從此,只要上班時間要回家前她都先打電話回家確定家中無人後才回去,因此,她保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兒女在正常的家庭中長大成人,她和那個老公的情婦還是保持好朋友,她老公依然愛她,唯一不同的是,她開始接受一夜情,甚至和一個心怡她很久的男同事上床,兩人白天是同事,晚上有機會就享受性愛,但是雙方都嚴守分際不妨礙對方自由,在床上被其他男人讚美後她也重拾對自己的信心,她老公發現她的改變,夫妻間的性愛更美滿,兩人甜蜜恩愛的白頭偕老,劇終時,那個妻子回憶這一生,那天如果她不能接受這個事實,真的開槍殺了他們,她會毀了自己和兩個家庭,她的兩個兒女失去雙親後如何正常成長,她自己下半生也將於監獄度過,可是她選擇一個完全不同的結局~
作者:
eagles
時間:
2011-2-10 11:41
她保有了溫暖的家庭,美滿的婚姻,在工作事業中得到成就和性樂,和好朋友的友誼持續到老,和丈夫的婚姻幸福美滿,只因為她保守了一個小秘密.........一個一直到她臨終都沒說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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