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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院友中有因聯誼事件離婚的嗎? [打印本頁]

作者: ccsys    時間: 2010-10-21 10:34     標題: 院友中有因聯誼事件離婚的嗎?

有院友或知悉這種事件而離婚的嗎?
在報張雜誌或其他訊息我耳聞眼看過文章,都是一些夫妻情侶因為參加過"偽組織"而上告法院離婚的,說是夫妻約了單男3P後老婆就很享受那單男跟著跑了,最後上告法院...
而現在法院採寬鬆判離的態度真的比以往寬很多,院友對於這些事件有何看法?
如果是現狀中要進行或已經達成協議進行的你會有良策防範嗎?請賜教~謝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0-10-21 10:42

良策就是
如果對兩人感情沒百分百信心
就試都不要試
這不是你倆能夠玩的遊戲
作者: dtandel    時間: 2010-10-21 11:44

套依據象大的話
大家都成年了,要有承擔後果的覺悟
園內只提供交流平台.如果你玩不起就和我一樣看看別人的文章經歷
意淫一下
不要找是那些單人的交流,找一些網上經驗久的夫妻
他們是玩家,比較知道底限在哪裡,那是一種情趣,不是真感情
作者: 海萍    時間: 2010-10-21 12:32

拜拜拜拜‧‧‧託哦,離婚對現代人來說,已經不是罪惡,不管男人女人,都有權力更改自己的生活方式,當然包括婚姻。根據統計,在台灣結婚的新人,3年內離婚的占兩成,到第七年只剩5成,所以囉,離婚跟結婚一樣,只是一種選擇,選錯了,也沒必要路錯下去。
聯誼應該只是離婚的藉口,而不是真正的原因,強姦犯被抓到問他為甚麼要強姦?他會說女的太漂亮啦,太性感啦,穿著太暴露啦‧‧‧‧這都是藉口,難道被強姦還是女生的錯?
男人為甚麼離婚?‧‧‧‧‧‧答案,不想幹了。
女人為甚麼離婚?‧‧‧‧‧‧答案,不想通了。
作者: dtandel    時間: 2010-10-21 12:39



QUOTE:
原帖由 海萍 於 2010-10-21 12:32 發表
拜拜拜拜‧‧‧託哦,離婚對現代人來說,已經不是罪惡,不管男人女人,都有權力更改自己的生活方式,當然包括婚姻。根據統計,在台灣結婚的新人,3年內離婚的占兩成,到第七年只剩5成,所以囉,離婚跟結婚一樣,只 ...
請更正

男人為甚麼離婚?‧‧‧‧‧‧答案,不想幹那個女人了。
女人為甚麼離婚?‧‧‧‧‧‧答案,不想被那個男人通了。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0-10-21 12:54

男人為甚麼離婚?‧‧‧‧‧‧答案,想幹(其他女人)了。
女人為甚麼離婚?‧‧‧‧‧‧答案,想通(清醒)了。

當然換轉也行~
作者: ccsys    時間: 2010-10-21 15:52



QUOTE:
原帖由 海萍 於 2010-10-21 12:32 發表
拜拜拜拜‧‧‧託哦,離婚對現代人來說,已經不是罪惡,不管男人女人,都有權力更改自己的生活方式,當然包括婚姻。根據統計,在台灣結婚的新人,3年內離婚的占兩成,到第七年只剩5成,所以囉,離婚跟結婚一樣,只 ...
這位朋友,我只是在想現在法院與現代婚姻男女對於婚姻如此不當一回事,那又何須發明結婚制度,乾脆廢了婚姻制度!!搞的大家那麼累幹嘛?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0-10-21 17:16     標題: 回覆 #7 ccsys 的帖子

法院沒有將婚姻當一回事還是不當一回事
它只是給大家選擇的權利而已
不當婚姻是一回事的人不是判離婚的法院
而是申請的當事人本身
作者: qoo1214    時間: 2010-10-22 16:34

關於換妻的心態我歸類幾點
1.太愛對方 無法接受別的男人跟自己女友老婆上床 甚至大腿露多一點都吃醋
2.不夠愛對方 無法把女伴當成心肝寶貝 所以給誰上 也不是很在乎
3.其實是真正很愛老婆 但因為人都有喜歡反差的關係  喜歡看自己乖巧的老婆 在自己的安排下成為別人胯下的玩具
  或是說就像是買了喜愛的名車  迫不及待的每天開到市區去溜答獻寶  
  所以很像讓別人看看自己老婆的大腿有多性感 胸部有多柔軟 屁股有多翹 床上有多騷等等...

所以才會發展出暴露到群交或多P的情形發生
基本上要玩這種換妻群交的 沒三兩三不要去試  有利也有弊
你跟你老婆的感情基礎夠不夠穩定  老婆會不會是本來就容易出軌的人
自己的事業基礎是不是很穩  例如有車有錢有房  不至於讓老婆跟著小開跑掉
性能力的好壞也是關鍵  長期無法滿足妻子  是不是更容易讓老婆有偷情導致離婚的機會
當然我想很難有人感情好 又有錢 老二又猛又壯的
所以每個人參考個幾點 自己評估看看有沒有出去玩的本錢再說吧
不然色字頭上一把刀  沒那屁股建議不要吃那個瀉藥
作者: 一頁羽    時間: 2010-10-23 03:32

離婚的是還沒聽過,幾對吵架的好像都是情侶,所以照這情理來看,應該是會有的。
背後是什麼樣的劇情使然,這就不得而知了~~~~

歷朝歷代的法律也是根據民俗風情而定,因為個人犯錯而去責怪法律的設立,那是
很奇怪的事情吧! 就算是沒有了婚姻這樣的東西..世界也不會變的更美好呀! 別使
自己陷在那種迷思了~~。

樓上幾位前輩說的很有道理呢!
作者: yundong136    時間: 2011-11-25 12:43

夫妻间做不到100%的信任,不要轻易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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