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1天要4次 男友送她去接客 [打印本頁]

作者: 烏龜烏龜翹    時間: 2010-9-10 15:52     標題: 1天要4次 男友送她去接客

1天要4次 男友送她去接客
更新日期:2010/09/09 04:11 〔記者余瑞仁卅桃園報導〕桃園檢警上月間破獲一個應召站,查獲媒介4名少女賣淫,檢警調查時意外獲悉,應召站陳姓馬夫因為女友性慾太強、一天要4次,體力難以招架,只好把女友送去做雞,自己還當馬夫親送女友接客,而應召站被破獲後,陳某與女友分手而失魂落魄,應召站老闆一度請求檢察官把陳「關起來,免得他想不開」,案情令檢警瞠目結舌。


檢方起訴指出,這個應召站由鄭景文、陳佳芳、蕭金池、蕭志銘於去年7月間起共同開設,旗下吸收近包括4名少女的20名應召女郎,由馬夫送往桃園市區以及台北縣等地的汽車旅館接客賣淫。但少女有錢就忙著花、沒錢才下海,接客日並不穩定,上月11日檢警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逮捕4名負責人破獲應召站,並在桃園市區一家汽車旅館查獲廖姓嫖客正與少女姦宿。


檢方昨天偵結這起應召站案,依人口販運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罪嫌等,將應召站4名共同負責人以及馬夫、嫖客等11人提起公訴。
作者: wo86    時間: 2010-9-10 17:57

暈~早就應該送來院子啦~唉,院子里這麼多高人,又有這麼多熱心服務的好男人。莫說一天要4次啦,一天十多次都行呢~我說的是高潮啊,哈哈。院子里的院友們輪流上她,她一定能滿足,一定爽翻。
作者: dammewong    時間: 2010-9-12 11:58

yes yes, she is so high in here
作者: keith7799    時間: 2010-10-3 06:07

送女友去做雞!?真的是很離譜的事。我曾聽過,應該是事實,就是有位不能滿足老婆需求的先生,睜一眼閉一眼的,讓老婆出去「玩」。這是十幾年前股票正紅時,他那位頗有姿色的老婆常到地下舞廳玩,就是有下午場的那種,我朋友是股東之一,也在舞廳上班,也曾是那位「怨婦」的入幕之賓其中之一。據朋友當時描述,那位怨婦性慾很強,有時一下午就跑了幾家舞廳去「物色」,這消息不久就傳遍業界。這些地下舞廳有的就成了後來的「牛郎店」。其實會去地下舞廳的的女性,有的是去找刺激的,有的是去釣凱子的,但畢竟是少數,大多是好友三五成群一起去學交際舞的及討論股情的。




歡迎光臨 春滿四合院 (http://spring4u.info/) Powered by Discuz!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