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22歲辣媽陳怡芬 分享哺乳照爆紅 [打印本頁]
作者:
qoo1214 時間: 2010-5-25 03:24 標題: 22歲辣媽陳怡芬 分享哺乳照爆紅
http://tw.myblog.yahoo.com/jw!jT ... -/article?mid=29098
這位辣媽 果真漂亮 也許是哺乳的關係係 胸部也是看起來很大
真希望她老公也是院友 更可以趁這種機會 叫他公開哺乳^^
而且我要是是這位人妻的長輩 當然也不會反對他公開哺乳啊~~~ 這麼漂亮的媳婦兒
所以對於不受地點限制也可餵母乳的觀念這種議題 我當然是舉雙手贊成的啦~~~
[ 本帖最後由 qoo1214 於 2010-5-25 03:40 編輯 ]
作者:
jxrjjxrj 時間: 2010-5-25 06:48
只能羡慕她老公和寶寶好福氣。看圖的時候小弟的JJ沒有反應。
作者:
熊目燒飯 時間: 2010-5-25 07:16
果然是年青生孩子好~~生完依然身材超好
那組圖片都沒什麼啦~~而且照得很有溫馨感覺
心想小孩子幸福就是這段時間啦~~之後可是辛勞的日子呢~~
作者:
ystts 時間: 2010-5-25 08:19
我也拍過老婆的哺乳照,事後看這張照片,真的不會有什麼遐思,只覺得畫面很溫馨.
作者:
erice 時間: 2010-5-25 10:05
我的小朋友也是自然哺乳的受益者!
他們都吃到1歲多!我也受益不少!
哺乳的好處真的很多!
不過這位公開哺乳的辣媽 真的是漂亮 !
難怪QOO大大要在此分享!
辣媽的部落格:草莓公主的慾望城市
剛剛去看了一下!
她老公很像藝人:包偉銘
[ 本帖最後由 erice 於 2010-5-25 10:07 編輯 ]
作者:
yagogo 時間: 2010-5-25 12:49
餵小孩哺乳天經地義
現在很多大型賣場百貨公司也都有設育嬰室
真不知道還在吵什麼
當街哺乳警察看了不會抓阿
這就像是脫衣舞
有人說是藝術
有人說是色情
看的角度不同結論也不同
你要當街餵我在旁邊看
你覺得不舒服我也沒辦法
因為小孩子吸奶的樣子真的很可愛
(謎之音:真的是這樣嗎?)
所以開放育嬰室讓所有人自由進出觀看
不然還真不知道他們在爭取什麼權利?
到底還要爭啥權利?
難道要我們男人泌乳餵小孩嗎?
如果可以我願意!!!!!
作者:
Medion 時間: 2010-5-25 13:55
沒辦法有邪念
不是女的不夠漂亮...
而是小孩子太純真...
被同化了...
作者:
一頁羽 時間: 2010-5-25 14:23
很可愛啦! ~ 不過那是正常的行為吧!
也省掉了帶一堆的瓶瓶罐罐,不用解凍也很新鮮呀!
很棒的行為 +100。
作者:
elvis58 時間: 2010-5-25 15:29
女性的胸部就是大自然造物最美麗的結果.
懷孕前的女性胸部原是吸引異性藉以共同創造下一代的生命.
生產後的女性胸部轉化成撫育生命成長的源頭.
看著小小的生命在這成長源頭的滋潤下茁壯, 能不覺得溫馨感動嗎? 
作者:
烏龜烏龜翹 時間: 2010-5-25 16:06
小弟贊成公共場所應該設置哺乳室!
但這位年輕辣媽能上版面是因為她夠漂亮吧~
要是她長的不漂亮,我想大概很難上的了新聞版面。
作者:
礦泉水 時間: 2010-5-26 11:37
我不贊成公共廠所設置哺乳室
但建議在部分公共場所設置哺乳室
會哺乳的嬰兒應該在一歲多之內
嬰兒再大的話因為長牙了.
常把母親咬的很痛.餵哺母乳的比例也就漸少了
並且此時副食品需求漸大
相對的餵母乳的比例也漸少了
而一歲多以內的嬰兒抵抗力並不好
也容易受驚嚇..
政府應建議此時少帶嬰兒出門
避免受到感染而感冒生病或受驚嚇
另外現在都市的都會區常是寸土寸金
哺乳室的利用率也非常的低
這樣的政策我不覺得真有其必要性
與其把錢花在這邊.我建議應增加無障礙空間設施的規劃與設計
但建議在部分公共場所設置哺乳室
比如車站.機場..
因為帶嬰兒四處逛逛對嬰兒沒有幫助反而是危害
所以一般公共場所不要設置哺乳室
但有時難免不得以必須有長途的移動
所以建議在車站或火車的第一節車廂設置哺乳室
作者:
qoo1214 時間: 2010-5-26 12:57
QUOTE:
原帖由 礦泉水 於 2010-5-26 11:37 發表
我不贊成公共廠所設置哺乳室
但建議在部分公共場所設置哺乳室
會哺乳的嬰兒應該在一歲多之內
嬰兒再大的話因為長牙了.
常把母親咬的很痛.餵哺母乳的比例也就漸少了
並且此時副食品需求漸大
相對的餵母乳的 ...
支持樓上的理論
1歲以下的嬰兒 感冒的話 有一半的機率都是得到呼吸道融合病毒
這種病毒都是大人傳給小孩的
在大人身上 可能沒啥症狀 當普通感冒吃吃藥睡個覺2.3天就好了
但是對於小嬰兒來說 就是比較困擾的問題了
對於嬰兒來說 其他的一些疾病 如百日咳等等 也都是大人傳染給小孩的
真的是要避免帶小孩出入公共場所
除非必要性 不然量販店ˋ賣場ˋ百貨ˋ咖啡館ˋ餐廳等等 能免則免
大眾運輸場所就真的有設置的必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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