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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新聞 大家要好好討論一下 做完趕快穿衣服 [打印本頁]

作者: mezu1974    時間: 2010-4-27 10:32     標題: 轉貼新聞 大家要好好討論一下 做完趕快穿衣服

台中市民李姓婦人被控與呂姓男子通姦,李夫與徵信員衝入呂的租住處,強力拉開棉被,李婦全身光溜溜的畫面全在鏡頭上,法官認為李夫「違法取證」竊錄影像侵害隱私權,比輕微的相姦行為還嚴重,判決李婦無罪,檢察官不服將提起上訴。

法官認為,王姓男子與徵信員未經同意,拍攝李婦裸身照,嚴重侵害她的隱私權,認定不法取得證據,並強調竊錄影像所侵害個人隱私權的情節較嚴重,相姦行為所生的危險或實害尚微,判決李婦無罪。

檢方認為,王姓男子就妻子與呂不當往來進行蒐證,以攝影機拍攝取得兩人通姦的證據,提供給檢警,作為兩嫌妨害家庭的證據,王是為了保護自己權利,在保全證據下,以自力救助取得錄音內容,並非「無故」攝影,與妨害秘密竊錄構成要件不符。

警方查出,有夫之婦的李女(50歲)結識呂姓男子(47歲,另案審理),96年底,兩人參加尾牙宴席後,酒後在呂位於台中市東山路租住處,發生性行為。

檢察官勘驗李女之夫王姓男子所拍攝的光碟影片,畫面顯示兩名男子走到屋內,其中一人打開呂臥室門,發現李婦與呂躺在床上,男子即將兩人所蓋的棉被拉開,李婦與呂大聲尖叫,當時李婦全裸,身上一絲不掛,呂僅穿內褲。

檢察官查出,李婦全身赤裸,呂姓男子僅著貼身衣褲,且同床共眠,瓜田李下絲毫不避嫌,有違社會常理,因此起訴李婦;法官採嚴格證據主義,縱雙方深夜相擁、依偎而眠,甚或撫摸身體隱私部位,但仍與是否性器官接合的姦淫行為不同,以罪嫌不足判無罪。


所以說 做完要把衛生紙先沖到馬桶 或是先去洗一洗阿 然後要先穿一下衣服
ㄏㄏ  最好是不要和有夫之婦是最安全的吧
作者: 色哥哥    時間: 2010-4-27 10:40

因為怕被仙人跳,所以我至今都還沒跟有夫之婦玩過,雖然因此失去了很多機會,但總是安全為上。
作者: moniz    時間: 2010-4-27 11:18

仙人跳
就是香港人說的
捉黃腳雞吧!?
作者: jxv    時間: 2010-4-27 11:34



QUOTE:
原帖由 moniz 於 2010-4-27 11:18 發表
仙人跳
就是香港人說的
捉黃腳雞吧!?
桃色敲詐,又稱美人局或色情敲詐
台灣俗稱「仙人跳」,粵語俗稱「捉黃腳雞」
英文名稱為「Badger game」
日文名稱為「美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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