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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被警察打電話來說要約談的朋友先問我 [打印本頁]

作者: 芭臘    時間: 2007-3-22 01:05     標題: 有被警察打電話來說要約談的朋友先問我

我朋友沒問我就去做筆錄,又是個爛警察.
有事先問不要去,要不傷身又破財.
作者: 暴露嬌妻    時間: 2007-3-22 02:46

芭臘兄一定要好好的來各幾招教戰守則
不讓眾網友一各一各受害上當
可真是苦不堪言阿..
作者: 得利卡    時間: 2007-3-22 16:59

請問前輩,像我這種寫寫極短篇和轉貼色文的行為,會不會被條子盯上呀?
作者: 芭臘    時間: 2007-3-22 23:47



QUOTE:
原帖由 得利卡 於 2007-3-22 16:59 發表
請問前輩,像我這種寫寫極短篇和轉貼色文的行為,會不會被條子盯上呀?
IP不要被查到的話就沒事,決對不能提錢的是,那一定辦,(援交)
還有在著登的話耶沒事,外面的話就要看IP會不會被查到.
網咖也不會.
作者: chs    時間: 2007-3-25 00:20

在家會不會ㄚ  貼圖可有甚麼要注意的嗎??
大大教一下啦!!  qqq
作者: 芭臘    時間: 2007-3-25 02:21



QUOTE:
原帖由 chs 於 2007-3-25 00:20 發表
在家會不會ㄚ  貼圖可有甚麼要注意的嗎??
大大教一下啦!!  qqq
IP不要被查到
作者: chs    時間: 2007-3-25 03:16



QUOTE:
原帖由 芭臘 於 2007-3-25 02:21 發表

IP不要被查到
老大  怎樣ip才不會被查到啊
作者: cadch    時間: 2007-3-29 16:12     標題: 請教一下

版大,小弟有事相詢
我曾經在MSN社群貼我婆的照片
結果被網路警察盯上
經傳喚之後已緩起訴處分
害我到現在都不敢再貼圖了
  


讓我在此與大家分享彼此吧??
作者: asianfen    時間: 2007-3-30 20:07

IP 是四合院在管的
應該請教象兄
眾狼友在此看圖賞文
可有礙著那一國法律?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07-3-31 00:23



QUOTE:
原帖由 cadch 於 2007-3-29 16:12 發表
版大小弟有事相詢
我成經在MSN社群貼我婆的照片
結果被網路警察盯上
經傳喚之後以緩起述處分
害我到現在都不敢再貼圖了
  


讓我在此與大家分享彼此吧??
一般情況
台灣警察只會瞄準收費網站與及在版面已能看到IP (如台吻) 的網站
前者會引起社會關注
後者手到拿來
四合院不屬於這兩類別
但如果他們勞師動眾到用駭客駭進來搜尋IP
那就沒人能夠保證什麼
當然
在困難, 非合法及無利可圖的情形下
他們會這樣做的可能性極微
作者: 老牛    時間: 2007-3-31 20:23



QUOTE:
原帖由 最長笨象 於 2007-3-31 00:23 發表


一般情況
台灣警察只會瞄準收費網站與及在版面已能看到IP (如台吻) 的網站
前者會引起社會關注
後者手到拿來
四合院不屬於這兩類別
但如果他們勞師動眾到用駭客駭進來搜尋IP
那就沒人能夠保證什麼
當然 ...
台灣電信警察.放著駭客詐騙集團就已疲於奔命
應不至對本院騷擾.且師出無名.台灣法院早有判例
連多P性愛.性器官畢露的圖片均判決.不起訴或緩起訴
安啦.別自己嚇自己的道聽途說.人云也云
作者: admin    時間: 2007-4-1 07:31



QUOTE:
原帖由 最長笨象 於 2007-3-31 00:23 發表

但如果他們勞師動眾到用駭客駭進來搜尋IP
那就沒人能夠保證什麼
對於會員們的IP,本院的系統已經作十六進制加密處理,
因此即使能駭進來,也不一定可以解碼以讀取資料。
作者: ansonlo    時間: 2007-4-1 09:07

我比較想知道這網站是在台灣還是台灣以外地區
因為曾有先例指出台灣以外地區並不在管制範圍呢
作者: admin    時間: 2007-4-1 10:25



QUOTE:
原帖由 ansonlo 於 2007-4-1 09:07 發表
我比較想知道這網站是在台灣還是台灣以外地區
因為曾有先例指出台灣以外地區並不在管制範圍呢
是架設在台灣與大陸管轄的範圍之,除了遵守國際法,
只在台灣或大陸適用的法律對四合院並無約束力。
作者: 芭臘    時間: 2007-4-1 12:23

如真遇到的話跟我連絡一下請人關照關照就可.
作者: 小鼠    時間: 2007-4-1 15:40

小弟以為這篇非常具有討論以及參考價值
放個顯眼的位置也不錯
作者: 卡露露    時間: 2007-4-2 09:43

看了這篇 心裏總算比較有個底
院子是我惟一有貼圖的地方
有時邊貼邊想
啊會不會隔天警察來敲門.....
象大跟管理員的回覆讓我放心多了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07-4-2 11:49



QUOTE:
原帖由 卡露露 於 2007-4-2 09:43 發表
看了這篇 心?總算比較有個底
院子是我惟一有貼圖的地方
有時邊貼邊想
啊會不會隔天警察來敲門.....
象大跟管理員的回覆讓我放心多了
總之
除非公安強行駭進來
否則四合院是絕對安全的地方
大家要小心的是
平時上四合院後記緊要登出(被她發現有可能家變或被檢控)
圖片要盡量製作成就算認出也無法證實
這樣就玩得安心盡慶
作者: Lester    時間: 2007-4-2 12:32

我也認為這篇討論可匯集各網友的經驗與知識
整理成教戰守則
在合理又合法的情形下
能盡情地與同好交流
作者: ansonlo    時間: 2007-4-2 13:41

其實做再多的防護,若院內出現抓耙仔(報馬仔)
多好的防護也沒用,希望來這的都是真誠交流的人囉!
所以個人覺得,影友的申請是否該更嚴格點呢!?
像之前就有人拿網路圖來混,萬一那就是網路警察
混進來的,那不用緩衝期,他一天就能抓出所有有貼圖的人了
不要懷疑,小弟身邊就有一個不是很熟但是因當駭客
搞死很多國家的網路用戶而上過電視的高手,新聞是報他被判刑
但結果關他的地方就是網路警察大本營,進去當他們
的大將了~
作者: admin    時間: 2007-4-2 15:45     標題: 回覆 #20 ansonlo 的帖子

當然凡事都沒有絕對,我們僅能盡自己的能力去把大院的保安措施
做到最好而已,連美國的國防部也能被駭客駭進去,不是嗎?

我們再三強調的是保全手續必須首先由會員們自己做起,儘管大院
做了多少工夫,可由於某人不慎而出了亂子(如上面象兄提出的離
開時要登出,尤其是使用公用電腦時),事後才想法子去補救,始
終不是最萬全的方法。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07-4-2 16:10     標題: 回覆 #20 ansonlo 的帖子

兄想得太多了
一般假影友就算混了進來
最多只能盜圖
無可能看到大家的IP(除非他用一半生命交換死神眼睛啦~
所以我叫大家貼圖要做好保安功夫
但又如果像兄所說
有個超級高手混進來
在毫無動機及利益下
盜取大家的資料兼無厘頭地交給警方
請問我們又能夠做什麼﹖
這種可能性不能說沒有
但太低了
作者: Lester    時間: 2007-4-2 17:01



QUOTE:
原帖由 ansonlo 於 2007-4-2 13:41 發表
其實做再多的防護,若院內出現抓耙仔(報馬仔)
多好的防護也沒用,希望來這的都是真誠交流的人囉!
所以個人覺得,影友的申請是否該更嚴格點呢!?
像之前就有人拿網路圖來混,萬一那就是網路警察
混進來的,那不用緩衝 ...
報馬仔這點無法防範
就像有人存心拿"前女友"的圖來分享一樣
無從查起

說到駭客, 小弟之前當網管時也研究過一些技倆
對於任何網站來說, 要入侵或要攻擊都不是什麼難事
差別只在於優雅地來去自如, 或者拿個大榔頭暴力地進入
換言之, 就是不著痕跡的神偷與明目張膽的強盜之間的分別

所以這點可回歸到"動機"這方面來討論
基本上四合院不是什麼商業大站
也沒有隱藏什麼國家機密, 純粹是個小規模的非商業同好交流區
對於駭客或網路警察來說
有大費周章去破解或癱瘓此站的價值嗎???
除非此人對於四合院有什麼私人的恩怨問題
當然這是防不勝防的事

另外談到因應之道
由於四合院並非建置在港台三地
因此台灣愚蠢的法規與懶散的警察管不到這裡
只需謹記別發表幼圖與獸圖
張貼自拍照前先檢視是否留有可供追蹤身份的資訊
勿與不熟的網友稱兄道弟
多點謹慎,  便可多點安心

作者: milktea    時間: 2007-4-6 18:31

哇~現在條杯杯真是越來越嚴了....要小心....
作者: sperrmulltw    時間: 2007-4-11 01:44



QUOTE:
原帖由 老牛 於 2007-3-31 20:23 發表


台灣電信警察.放著駭客詐騙集團就已疲於奔命
應不至對本院騷擾.且師出無名.台灣法院早有判例
連多P性愛.性器官畢露的圖片均判決.不起訴或緩起訴
安啦.別自己嚇自己的道聽途說.人云也云
其實不用擔心台灣電信警察駭進來,利用非法手段所取得之IP是不具證據效力的,也不用擔心其他駭客駭進來後,再把所取得之資料送交警方,因為除了香港的電信主管單位與貴網站之外,任誰也無法證實資料之正偽,所以也不具證據效力的!

比較要擔心的是下面兩種情形:

1. 當執法單位認為尊上的發帖違反台灣刑法之 235 條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 29 條時,利用合法之偵查手段(如利用 eMail 或 即時通)來證實您的身份時,這種證據是會被採信的,所以請愛發色文及色圖之網友們,不要輕易將 eMail 給人或隨便就將對方加入即時通好友,尤其是來訊說「你就是在春滿四合院上發表"迷姦女同事"的作者xxx嗎?你的文章深深打動我,請問我可以認識你嗎?」這類訊息的,如果您坦誠以對,那就可能會招惹麻煩了?碰到類似發訊又不想少掉一位好友的話,您應該要回說:「我也看過那篇文章,我也很喜歡說,歡迎一起來聊聊心得啊!」

2. 貼圖的話,那存放圖片之所在一定要利用國外ISP業者所提供之網路空間,這樣才不會有身份被證實之虞慮的。

其實春滿四合院是採註冊會員制,並非屬一般開放式之論壇,因此在這發言是受到一定之合法保障的,是很難被認作有「惡意散布」之意圖的。
作者: cyt5230    時間: 2007-4-11 15:27

已經惹上同樣的麻煩,有沒有好的建議。。。。
作者: sperrmulltw    時間: 2007-4-11 20:10



QUOTE:
原帖由 cyt5230 於 2007-4-11 15:27 發表
已經惹上同樣的麻煩,有沒有好的建議。。。。
尊上必須先詳細敘述一下事實之經過,這樣大夥才能給您一些有助益之建議的!
作者: rich640210    時間: 2007-6-28 17:27

據說只要不是公然張貼,讓不特定人士也能閱覽的話,警察是不管的!
要進來至少是註冊會員,貼圖的話最好多所限制!審核要嚴格一些,以免偷圖者魚目混珠,讓各位大大的圖外流的話就慘了!
如私下想交換最好能在站內彼此看過對方照片,確認為同好,並了解對方人品!以策安全
作者: 甲骨漏奶    時間: 2007-6-28 18:32

考慮以後都不照圖了
作者: pifu    時間: 2007-6-28 21:32



QUOTE:
原帖由 oraclehart 於 2007-6-28 18:32 發表
考慮以後都不照圖了
兄你別這樣好不好、我天天想着嫂子滑滑的胴體。

最多你坐牢那幾年、我接嫂子來加好好照護。

我都不易做,好辛苦的。

一日操三操(美杏,美枝、嫂子)、命短幾年,哈哈..........................都值得。

[ 本帖最後由 pifu 於 2007-6-28 21:33 編輯 ]
作者: 甲骨漏奶    時間: 2007-6-28 23:12

等價交換 !!
作者: 又木立小子    時間: 2007-11-24 00:18



QUOTE:
原帖由 cyt5230 於 2007-4-11 15:27 發表
已經惹上同樣的麻煩,有沒有好的建議。。。。
快到各論壇找一位叫『流浪』的大大,請教他比問誰都實際,他原本在台吻出沒,現在不知在哪個論壇,快去悄悄尋找這位高手吧。
作者: 再別康橋    時間: 2007-11-24 19:46



QUOTE:
原帖由 admin 於 2007-4-1 10:25 發表


是泵b台灣與大陸管轄的範圍之外,除了遵守國際法,
只在台灣或大陸適用的法律對四合院並無約束力。
依法而言,與伺服器所在位置無關,而與行為人所在位置有關。無論如何,不要公開個人EMAIL地址,手機號碼等個人資訊,就不會有事。
作者: 皮條客    時間: 2007-11-24 23:25

芭臘兄

小弟也覺得這篇文章要置頂比較好

相信一定有許多院友會有相同的疑問

聽完各位大大的解說就放心許多了

也更加肯定四合院是我的家了

感謝四合院管理階層們,辛苦了!

獻上十二萬分謝意

因為小弟在考慮要向影友的頭銜進階啊

但時常又聽到被警察杯杯約談的案例

所以心裡毛毛滴(色大膽小)

我想最好的方式就是獻上女友的照片以饕院友們吧

希望四合院越辦越好
作者: dop    時間: 2013-10-5 23:19

想不到:登出,就能免除不必要的顧慮,一定要讓大家知道!
作者: father    時間: 2017-11-23 01:25

象大
抱歉找多年的老文問
請問曾否有香港政府部門或法庭命令搵你拎本站相關的資料嗎?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7-11-23 01:36



QUOTE:
原帖由 father 於 2017-11-23 01:25 發表
象大
抱歉找多年的老文問
請問曾否有香港政府部門或法庭命令搵你拎本站相關的資料嗎?
犯法的事我是不會做的
四合院行的是「封閉式會所」法規
依足國際法與本地法
坦白說
回大陸我是有些心理壓力的
但在香港只要依足法律
黃書可以照賣
妓女也可以照賣
香港政府是依法辦事的政府
我在香港也是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
香港政府到底為什麼要找我?
像其他地區的「朝令夕改」、「無法可依」、「秋後算帳」、「跑業績」等等
在香港是不存在的
請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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