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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無奇不有的世界 在杜拜強暴者無罪?跟男友「炒飯」有罪 大人申冤啊! [打印本頁]

作者: 雞蛋兄之分身    時間: 2010-1-17 05:19     標題: 無奇不有的世界 在杜拜強暴者無罪?跟男友「炒飯」有罪 大人申冤啊!

看到一則網路新聞感覺蠻新奇的喔
只是世界各國對強暴的定罪不一
讓院友們看看
在杜拜強暴者無罪?跟男友「炒飯」有罪 大人申冤啊!
一名英國女子趁著新年假期到杜拜度假,不幸遭到強暴。她跑去報案。意外的是。強暴她的人沒有被關,她自己反而因為跟男朋友「炒飯」而被關起來!

這名23歲,來自倫敦的巴基斯坦裔女子,因為慶祝跟男友訂婚,讓自己唱掛了。 結果在飯店的廁所內遭到一名服務生性侵。

然而,當她跑去報案後,當地警方卻以「違反禁酒令」以及發生 「非婚姻性行為」而遭到逮捕和拘禁。她的44歲男友以同樣罪名遭到起訴。兩人被丟入大牢,護照遭到扣押。

所幸後來英國大使館出手相救,才讓他倆獲得交保候審。如果他倆「發生非婚姻性行為」的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六年徒刑。

但就在這對同命鴛鴦鎯噹下獄的同時,該名性侵者卻被輕輕放下。他否認強暴,指稱是在對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而警方也採信他的供詞。雖然,他也因為「非婚姻性行為」的罪名被起訴,但是跟強暴罪比起來,罪行的輕重卻差很多。

該女子的一名牢友接受訪問時說:「她雖然是英國人;卻是穆斯林。我想這可能本地警方對待她比較嚴苛的原因。」


出處
http://www.nownews.com/2010/01/08/334-2556109.htm
作者: 色哥哥    時間: 2010-1-17 09:57

重點是在這一段:『他否認強暴,指稱是在對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而警方也採信他的供詞。雖然,他也因為「非婚姻性行為」的罪名被起訴,但是跟強暴罪比起來,罪行的輕重卻差很多。』

警方找不到證據證明他強暴了當事人,而他則承認與當事人發生性行為,所以在杜拜不是強暴者無罪,而是因為杜拜的法律有處罰「非婚姻性行為」這樣的罪名(也就是我們一般俗稱的通姦罪!),所以才用這個比較輕的罪名將他起訴!

在伊斯蘭國家,一向是禁止穆斯林喝酒與發生非婚姻性行為,所以除非是有婚姻關係,要不然男女之間就算是情投意合發生性關係還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至於強暴,從這一篇報導中提到「但是跟強暴罪比起來,罪行的輕重卻差很多。」可以看出還是會被重懲的。
作者: 最長笨象    時間: 2010-1-17 15:27

這令我想起香港早前一單案件
小子去「一樓鳳」召妓不付錢
妓女報警求助
警員到來發現小子只有13歲
結果妓女被控告「侵犯兒童」
警員知妓女無辜
但事實歸事實不得不落案
無奈~
作者: 色哥哥    時間: 2010-1-17 16:47

通常與幼童發生性關係,不論對方是否是出於自由意志,都會被論以「準強姦罪」,所以就算是幼童嫖成年的妓女,或者是成年的嫖客嫖雛妓,就算是雙方你情我願,也都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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