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第一次聯誼其實並不是文章中將要提到的第一次。我們真正的第一次聯誼是和一對相對年輕的加拿大男生,Ch,跟台灣女生,V,的情侶。現在也忘了E當初是如何讓A同意去聯誼,跟四個人如何第一次的走進汽車旅館。Ch跟V兩個人都很大方,也有一定的經驗了;印象中,V當時才二十歲而已。我們兩個人儼然就像是什麼都不懂的小學生。那一次的聯誼是除了真正的性交之外,其它大部分都做了。A也嘗試了她生平第一次的女女經驗。那一次雖然沒有事先說好不交換,大家倒是很有默契的沒有往那個方向走。不過,等到最後要退房時,突然聽到V喊:”Here are the condoms!!! How come we didn’t see them?!”搞了半天,原來他們是因為沒有套套才沒有往那個方向去。不過也好,A當時並沒有打算要那麼做;這樣的發展對我們來說其實是好的。印象中,那是發生在該年的年中的時候。
由於Grand Hyatt就在我們的飯店的對面,時間一到,我們準時的走到約定的地方。沒多久,E的行動電話就響了,P也到了。彼此花了一點時間找到對方,結果,P是一個跟照片上的氣質很不一樣的人;本人的氣質比他的照片好太多了。沒多久,我們就發現,P是個很紳士的人 - it’s really not easy to find someone decent!!! 這是我們當時共同的想法。P先跟我們再次說明Ja為何無法到,接著在我們面前撥了通電話,由於他說的是英文,我們從頭都有聽清楚他在說什麼。沒多久,我們就理解他是在和他的老婆,Ja,通話。P接著把電話給了A,而Ja就在電話中向A打招呼,並道歉她的無法參與,請我們放心的跟P去玩。這個動作讓我們,尤其是A,心中的顧忌去了一大半;同時,對於P的好感,更增加了許多。
從頭到尾,我們就swinging或多P的事情其實談的並不多。談的多是我們對泰國跟時勢的看法。P問我們是否知道go go bar,E曾聽過,但是沒有去過;A更是連聽都沒有聽過。在P的提議下,我們決定到Patpong(曼谷最有名的紅燈區之一)去見識見識。P邀請我們坐他的車去;到了停車場,P走到了一部BMW大7去,我們兩個人對望了一下。倒也不是BMW大7有什麼了不起,而是,他的車子和他形容他的職業是吻合的。如此一來,我們可以擔心的事又少了一些。Go go bar的事,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是P能夠分辨誰是真的女生,誰是變性人這件事,讓我們兩個人嘖嘖稱奇。我們離開go go bar時,已經是凌晨二時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