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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終於走向合法淫妻的第一步了, 可喜可賀 [打印本頁]

作者: 深暗幻想    時間: 2017-5-18 19:14     標題: 台灣終於走向合法淫妻的第一步了, 可喜可賀

司改會議決議 通姦除罪化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18004341-260402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今聚焦兒少性別議題,決議通姦除罪化、修正兩小無猜條款,若無法立即廢止通姦罪,則應刪除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規定,亦即對配偶撤回告訴,效力應及於相姦者,委員稱為「共進退條款」。

分組副召集人、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表示,近日女作家輕生、補教名師涉及性侵等案,凸顯當遭受性侵害被害人提告,常遇到因證據不足無法定罪,卻反遭被告配偶控告通姦有罪確定,而導致被害人不敢舉發,對人權保障顯有不周。

國是委員紀惠容則認為,過去通姦罪或許是手段,而現在法令已補足,存在意義相對薄弱,有重新解釋的必要。此外,人權兩公約結論指出希望政府針對通姦罪介入情感私領域應檢討,不應以刑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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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台灣的院友們可以玩得更放心了....,以往擔心的一大因素要消失了

看來,是開團的時候了?

不管你是想戴人,還是自己想戴   男女不拘,綠帽戴好戴滿

[ 本帖最後由 深暗幻想 於 2017-5-18 19:15 編輯 ]
作者: eroticman    時間: 2017-5-18 20:21

當一件事情不再是犯險的禁忌,
甚至日子久了變成大眾認同,
理所當然的倫理習俗時,
你又不會有太大興致來玩的了。
作者: wolfang    時間: 2017-5-19 00:06

真要這樣搞還有男人敢結婚嗎?  光是一天到晚擔心老婆給自己戴綠帽就夠了....
作者: yahiko    時間: 2017-5-19 01:59

不要誤會了,這個只是刑法不罰而已,民事還是可以請求賠償的。
作者: 家榮    時間: 2017-5-19 12:53

可能太多仙人跳的案例,立法院諸公們為了安心玩,應該會通過吧?
所謂能用錢解決的都不是問題,就怕官司纏身,無法繼續從政
作者: sm9842173    時間: 2017-5-19 16:38

婚還是要結的......

因為肉體和金錢都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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