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春之文評】馮佳怡的婚禮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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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家榮
時間:
2016-3-20 21:03
標題:
【春之文評】馮佳怡的婚禮祝福
【春之文祭:第二篇】馮佳怡的婚禮祝福
原文連結:
馮嘉怡的婚禮祝福
原文作者:狐狸弟子
評 文 者:家榮
有人說「真人真事」改編的故事很好寫,但也有人說,這種題材的故事最難
寫。
原因為何?
我認為原因在於作者對「當事人隱私」的保護尺度。
說這種題材好寫的人,無非是把某人的真實經歷稍微加工後,就變成了「如
有雷同,純屬巧合」的半虛構故事;而說難寫的人,就在於作者對當事人有某種
特定的情愫。
這篇《馮佳怡的婚禮祝福》,據作者的回應來看,個人認為作者苦惱之處應
屬於後者。
其實,不管女主角與作者在現實世界裡是什麼關係,但既然是故事裡的女主
角,我認為作者在構思故事劇情及設定人物背景、個性,職業……等,與現實有
關連的元素時,就應該考量到這些,進而思考究竟要如何取捨,轉移,替代,盡
量維持原汁原味的故事劇情,又能顧及當事人現實中的隱私,最後站在編劇的立
場,做到盡量『不帶入現實世界中』的超然中立態度來撰寫故事。
由於本文作者沒有掌握好這個觀念,而且又以類似『日記體』的文體行文,
再加上種種顧忌的心理包袱,變成一篇運鏡瑣碎,又完全搔不到讀者的癢處,純
粹跑劇情,讓人自行腦補精彩劇情的『貼吧八卦文』。
建議作者日後要撰寫這類題材,先完全消化當事人提供的資訊,靜下心將男
女主角提供的瑣碎片斷故事整理好,接著釐清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及時間軸,最
後想辦法把這些現實的劇情,套入自己所構思的故事裡。
以本篇文章為例,如果由我寫這篇文章,若要用日記體的寫法,那麼我會以
「馮佳怡」為主要視角,以第一人稱行文,而且不會出現神父、牧師這種有多人
對話的場景。
為什麼?
試想,日記屬於個人隱私的記事,如果你寫日記,你會把今天吃了什麼,跟
什麼人聊天,當時對話如何……等當天發生的事詳實記錄下來嗎?
就算有這種人,記憶力也不可能好到當時發生什麼事,說了什麼話,都一字
不漏地記下來吧?
如果我是女主角,以日記體行文,我會寫:
十月五日,晴。
以前不覺得這難得的國慶佳節有多重要,但今年對我來說,卻是值得永生銘
記的重要日子。
我終於成了陳宇的妻子。
耳邊傳來神父以平和的語氣問身邊的帥氣男人:「陳宇,你願意迎娶你面前
的馮嘉怡小姐,和她成為合法夫妻,無論貧窮或疾病,一生一世都照顧她,愛護
她」的時候,我的內心其實充滿了忐忑。
我覺得我其實配不上他。
因為我………
聽到他溫柔又鄭重地回答:「我願意」時,我當下雖然非常開心,可是內心
其實對他感到愧疚不已。
以上是個人認為用日記體行文,比較符合女性心態的第一人稱寫法,不過若
是寫色文,個人不建議採用這種體裁做為主文體,畢竟想看色文的讀者,就是希
望看到精彩刺激,令人想掏槍擼管的詳實床戲描寫,除非女主角是行徑豪放的淫
女,否則絕對不會把今天和幾個男人上床,用了哪些姿勢,叫床聲如何銷魂都詳
細記在日記裡。
最後,感謝作者大的熱情參與,也希望作者能再接再厲,期待下一次看到更
棒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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