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之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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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平凡之人 於 2014-12-8 23:14 發表
你也真是够拼的了,空兄。毕竟是小说,和现实比较起来变数上面就不是一个概念。她叶筱葵也许是在白夜不分的时期对曾大 ... 我认为葵爱上曾大的设定和她的信念是存在悖论的, 或为了家族的利益或为了她所爱的明,这是葵能够坚持到现在的信念。为了信念或者信念支撑不下去,所以葵爱上了曾大?那么她的信念也就质变了,我认为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感情是没办法交易的,哪怕是婚姻也不能强迫感情。姑且不论葵心里爱着明(非常爱),这已经让她的心对男人的抗拒程度远超越了女人,就算是那些没有爱和羁绊的女人(比如另外11个花魁),当她的身体已经向所有的男人开放,那么她的心必然锁的紧紧的。我们再反证,已知条件平凡兄所关注的葵的信念是原汁原味的,葵不缺性,不缺钱,不缺信念(原汁原味),更不缺精神寄托(上个帖子里论述过了根本不可能是男人,尤其还是俱乐部里的男人,只有同性,同等处境的花魁和闺密小雨小罗才符合葵所处的环境),那么曾大已经给不了她什么了,最多也就定位在炮友关系上了(超强的性能力)。更何况葵从小接受的教育下,她很明白俱乐部的规则,她只愿意付出肉体交换利益,规则保障了她,她不会轻易依靠谁,更不会爱上谁,特别是俱乐部里和她做的男人 。所以,平凡兄,我看到的不堪有一面是对葵遭遇的同情,但另一面是葵对明的感情并没有摊牌时所表露的真挚纯粹,支撑她的信念从对明的爱到对曾的爱又到对明的爱,那么13岁的婚约和一直爱着明那么久就是个笑话,葵对明的爱其实谈不上有多么真挚深重让人感动,都在地狱里找到爱了,还会仰望天堂吗?她依然会向往阳光和希望,但那个时候已经和明无关了。所以我同情葵,但我不会太喜欢葵。 回过头再看二十三章,有些浪费感情。
第二十三章: 筱葵:姐你不要多說了,我真的愛著明,從當年到現在我一直愛著他。
第二十三章:「姐你開口啊!這些年來是什麽支撐著你你心裏難道還不清楚嗎!?
总的来说在摊牌之后,加入葵爱过曾大的设定,极不合理在,一是葵所处环境的矛盾(外因),二是葵感情的前后冲突(内因)。对于葵的情况最佳最合理的应该是设定在两位女性恋人,但没办法红大才是上帝,可就算退而求其次吧,葵和曾大的关系也应该定位在炮友关系,不应该存在“爱”的说法。再不济,必须设定一位男性恋人,那么昊父都要比曾大更有可能成为葵的恋人(假如是纯神交关系)。我可以理解,娇妻也是需要绿来发展部分情节,但定位在炮友关系也可以满足绿和情节的需要,何以强加上男性恋人的设定,让我觉得本文的立意被拉低了。摊牌的感情戏已经很好的诠释了爱的主旨,葵也洗的白白甚至过于美化了(虐的太过),让人同情让人感动也让人喜欢。但是摊牌后突兀的笔锋一转,葵以前爱过曾大并且联谊时激情火热的程度还远胜其它嫖客甚至是明,那对葵这个人物本身而言就是硬伤,通过对人物的感情作出妥协和牺牲来发展绿的情节真的没必要,虽谈不上有多么违背爱的主题,但也造成了大的冲击。不管怎么扭曲,葵会把心交给曾大转而爱上他不但不可思议,而且已经是对明葵雨三人羁绊的严重挑战,更是对13岁的婚约和当年到现在一直爱着明那么久的嘲讽,此硬伤之下,后面葵就算表现的再好,我也很难再像第二十三章时那么喜欢葵了。我同情葵,但我不会太喜欢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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