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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春之文評】來生緣  
 
李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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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文評】來生緣

【春之文祭:第二十篇】來生緣

原文連結:來生緣
原文作者:armageddon
評文者 :李茂

  armageddon大大是去年最優徵文與最佳劇情徵文雙料王,這次帶
著十二萬字篇幅的力作前來,大有再接再厲之勢。這篇作品從男主各個年齡時代
的經歷入手,描述他大起大落卻又縱意恩仇的人生,頗有舊時經典武俠小說的風
味。在主角的塑造上,離奇的生世自然不必多說,最令人入迷的是他的性格變化,
從幼年時懵懂中萌發出的一點懂事,到少年時代偶得來世經歷而瞬間歷練出的老
成和隱忍,再到青年時代因武功與事業的極速發展而生出的乖張與桀驁,再到看
破一切大徹大悟後的成熟與穩重。這些表面上互相牴觸的形容詞語,揉合到男主
身上,卻又如己親歷般的令人信服,畢竟人嘛,總是複雜的,多變的。不同時段
的不同境遇,尤其是大起大落的境遇,能導致同一個人生出多變的性格或情緒,
作者在這方面,相信是下了功夫的,主角的幾次人生轉折,亦伴隨著他個人性格
與觀念的變化,只要安排得當,就不僅僅是合理,更是豐滿的。

  而女角的塑造,作者用了和主角完全不同的思路。對於男主,作者希望他是
活生生的,令人信服的,但對於女角,我個人感覺到的,作者與其說希望女角是
活的,不如說希望女角是「有魅力」的。兩個女角,靈兒與緣兒,分明代表了男
人夢想伴侶的兩個極端:要麼性感火辣,熱情奔放,擁有迷死人不償命的外在;
要麼知書達禮,心思縝密,有著足以輔助情郎睥睨天下的才華。一個是床上風情
萬種令人食指大動的美嬌娃,一個是心心相印眉目即可傳情的心靈伴侶。一個擁
有性魅力,一個擁有性格魅力。男人就是這樣,對於女人的幻想,都不過如此,
現實中不管能不能得到,在色文裡,這樣的兩位女角,就一定會是受讀者歡迎的。

  要寫虐心文,有一條很多知名作者都在默默使用的很方便的辦法。那是什麼?
塑造好近乎完美的女角,接下來的是什麼?大家會不約而同的回答:毀!掉!她!

  沒錯,想要虐心,能有什麼比精美昂貴的花瓶,掉在地上發出砰的一聲裂成碎
片的場面更虐心?

  作者設計的一切,從生父分別,殺手營,到絕殺樓,鐵劍門,從馮三到聖子,
從師姐到師父,各種轉折,各類情節,各種配角,統統都是為了毀掉兩位女角。但
不要急,將花瓶打碎之前,為了這聲脆響更加悅耳,作者需要大量的篇幅,來描述
她們,寫她們的心思流轉,寫她們的嬌嗔妮態,寫她們的舉手投足,一顰一笑。甚
至為了讓結局更加虐心,作者不僅僅要寫女角,更要寫男主與女角的互動,寫男主
少年時呆呆看著緣兒在馬上的背影被人擋著越行越遠,寫他與靈兒的兄妹之約,寫
靈兒如何為了不連累男主而拚命練功,寫緣兒與男主闊別多年後的眉目相許。讀者
可千萬別以為作者是生了春天般明媚的心,才會寫這些美好的東西,恰恰相反,寫
這些陽光溫暖的內容,就是為了在冬天到來時,讓你感覺到這個世界有多陰暗和寒
冷。

  這就是虐心!作者毫無疑問的緊緊抓住了訣竅,整篇作品從男主在少年時代結
識兩女開始,一切的走向,都是為了最後花瓶碎裂的那一刻。

  只要抓住了這一點,其外在的東西,管你是武俠還是仙俠,是修真還是悟道,
管你是現代還是古代,是掌門鬥劍還是流氓群毆,都已只是一層外衣,而內在的東
西,其費盡作者無數心血才寫出的溫暖與寒冷,濃情與背叛,快意與失敗,才是這
篇作品真正抓人,令讀者覺得精彩的實質所在。

  當然,作者對這層外衣,亦沒有怠慢。異味撲鼻的餿水桶,黑暗血腥的殺手營,
神秘迷人的絕殺樓,鶯鶯燕燕的鐵劍門……這些外在的東西,亦忠實的表述了什麼
叫人要衣裝馬要鞍。

  說了這麼多好的,照例總要稍微提一下不足。用第一人稱視角來寫一篇宏大背
景的故事,尤其是篇幅還不能真的動輒幾十萬字的時候,如何運用第一人稱視角,
在有限的字數里,將無限寬廣的故事說清楚,這真的很有難度。作者用了比較討巧
的方法,到了特定的故事情節,就放棄了原有視角,改用上帝視角來描述故事。普
通情況下,這應該是很減分的。幸好!這是一篇相當精彩的故事,在上帝視角的篇
幅中,作者給我們帶來的香艷,亦不輸陣,所以整體來看,所得大於所失。

  再要說一個不足,那就只有是開篇了。想很快就說清地點,可以給出一個地標,
比如作者寫黃土坡,很明顯,這地標告訴我們,故事發生在較為偏遠的西部山村。
想要開篇就說清故事發生的時間呢?當然要有一個「時間地標」!這東西可以是揚
長而去的捕快,可以是一隻小孩穿的布底鞋,也可以是父親頭上的髮冠,可以是腰
間紮著的布帶,也可以是胯間系的圍兜。可作者就是沒有寫任何一件表明時代之物,
而近代農村也有私塾,直到現代還有騎馬的土匪,這兩者都不能令人辨明時代,讓
我在故事開頭一直沒能弄清主角所在的時空。然後父親面對強敵時,突然拔劍而出,
我在這一瞬產生了非常莫名的違和感,彷彿看到一位剃著短髮,蹬著橡膠靴的農民,
踏著裝滿化肥的塑膠袋,挽著長劍向敵人刺出了一記劍花……等到長劍劈下敵首,
我才硬生生將腦中那個穿著汗衫的小子,強行改成了披著褂子,頭上留著垂髫的古
代孤兒。這感覺是有點奇怪的。

  不過這一切的不足,都是我雞蛋裡挑點骨頭罷了。有句話說得好,瑕不掩瑜,
畢竟整篇作品,十二萬字之巨,其近九成的內容,我是一氣呵成看完的,足見作者
抓人功力。作者已用這樣一篇雄文,來宣佈了衛冕之王的回歸,不知接下來,會有
什麼樣的高手,給我們怎樣的驚喜呢?
2014-6-29 1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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