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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真的对大陆的法律失去信心了  
 
eksu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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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对大陆的法律失去信心了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依法对轰动全国的“华人第一成人社区”特大淫秽色情网站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被告人陈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年1个月。"

这是前些天新闻中报道的,具体内容请看新闻链接:
http://health.163.com/06/1123/11/30K19Q0B001821EJ.html

不知道如果只经营成人网站就要被判无期徒刑的话,那那些真正从事色情活动的人是否应该被判处死刑?以后类似的案件应该会参考这个案例。。。不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

[ 本帖最後由 eksuj 於 2006-11-25 09:00 編輯 ]
2006-11-25 0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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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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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啊~~~~~~就大陆这边争论也很大的~~~~~~~~~~~~

有社会学家,性学家的反对,也有法律专家的再反对,

简单点说,这是个杀一儆百的例子。从大陆这边的网络调查来看,似乎也对这判决不满较多。所谓法制社会,~~~~~~只能慢慢健全啊~




谁与我妻?
2006-12-2 2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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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china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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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虽然我也极度喜欢浏览情色网站,但是我绝对不认同类似与妓女合法化...等提议.在目前的中国,虽然色情服务比较泛滥.但是决不等同于可以将其合法化,要知道如果在这个方面解禁,那么许许多多东东将会一涌而现,出现大量的色情从业人员.随之尔来的是黑社会壮大等问题,在目前法制尚不健全的时候,必定造成社会动荡,这是决不容许出现的.30年改革的成果将会灰飞湮灭,至少就我而言是决不想看到的!
2006-12-3 0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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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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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色六月天」案不是太重而應無罪    陳永苗
   轟動全國的「情色六月天」案主犯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個判決超越了樸素正義感,引起全國網民的憤怒。不是判得太重,而是瀏覽黃色網站就不應該構成違法,建立黃色網站也沒有必要構成犯罪。食色性也,這個判決與人們的性本能為敵,還讓不讓中國人做人?是不是意味著中國人都要不食人間煙火,甚至別說做人當太監般看看黃色網站的機會都不給??
   判決無期徒刑就是宣稱維護公共利益,避免人民受害。 別用人民的名義傷害人民。與人民本能為敵和壓迫權利的不法權力,往往披著公共利益的外衣。以公共利益的名義進行判決,讓你啞巴吃黃連或者噤若寒蟬至少可以迷或一部分人。被盜用的公共利益肯定是虛假的。例如本案件中公共利益,無非是認為不讓「網民墮落」。瀏覽黃色網頁是慾望的正常表達,建立黃色網頁也受到民眾的支持。過去宣傳認為會導致性犯罪或者其他社會問題,純粹是妖魔化,原因在體製出現缺陷,造成人的壓抑導致,而與黃色網站沒有直接因果關係。黃色網站不過是壞體制的替罪羊。
   在政府看來,甚至很多人看來,涉黃是不正確的。但是,道德、政治與權利之間應該是分離的,不道德不等於沒有權利,權利可以是不道德的,政治不正確的。沒有人可以是我們道德上的父母,除了親生父母之外。沒有組織可以僭越親生父母。
   在現代社會,組成社會的原則是社會契約論,每個人把自己的一部分權利交給國家,委託其代為行使,這樣國家才有權進行協調和管理。必須注意的,人們只是把一部分權利交給國家,自己還保留了大部分。按照民法中的說法,就是人身權利是與人本身不可分離的,是不可能交給國家的。而實際上,在絕大部分情況下,這些人身權利只與每個人相關,不對他人產生影響,所以國家也沒有必要進行協調和管理。私人生活如何,不影響他人。所以國家沒有必要干涉。
  羅納德.沃金指出,限制政府的權利必定也是一種讓你去做許多人認為有可能是錯誤事情的權利。如果與公共利益一致,權利會自然而然的受到保護,所以我們額外需要呼籲保護權利,尤其是少數人的權利,是因為這裡權利往往是「政治不正確」的,有悖於公共利益的。這是一條底線,如果不保護少數人的「錯誤」的權利,那麼被已經公共利益覆蓋的權利也會逐漸消失。所以如果國家有權以公共利益可以肆意支配個人以及個人的權利,那麼所有的權利將都全軍覆沒。
   權利必須是無條件的,可以政治不正確的。1789年8月,米拉波告誡法國說,種種的限制,防範和前提條件使責任取代了權利的位置......使人為國家所束縛,失去自由人的天性。
   現代社會,人是獨立的、自由的。法律保障著每一個公民的私人生活。在私人生活這裡,「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黃色網站和網友之間,用契約組成一個私人空間。這種私人空間,人數雖多,但是與國家權力無關。國家權力不能以關懷公民的私人生活的質量為借口,介入這塊天然的封閉空間。 必須看到,干涉必然宣稱自己是為了人們的福利,目的在於為民眾的生活進行適當、全面的指導。正是在公共利益的名義掩護下,才能大規模的入侵和侵犯。
   沒有人能夠懷疑我們公民個體,能夠處理自己的私人生活,我們是成年的人,可以達到相互瞭解,對性、婚姻和家庭有足夠的認識。這種觀念是千古顛簸不破的真理。《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二條宣告任何人的私生活、 家庭、 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任何一國家的憲法中都寫得言之鑿鑿,每一個人心中也銘刻著 。那種認為公民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的觀念應該被徹底地唾棄。
   愷撒的歸愷撒,上帝的歸上帝。是對超出家庭領域的強制方法,必須給予徹底的批判。涉黃、懲罰通姦、重婚罪,以及打擊賣淫嫖娼如治安處罰和施加刑事制裁是大家所熟知,這些必須從法律的管制中脫離出來,把它們交給叫給社會,道德和社會輿論來處理。國家不得懷疑社會本身處理的能力。   
   國家能夠大規模侵犯人權,肯定是打著人民的旗號,因為在現代國家中,人民是一切權力的來源。而面對國家的強大暴力,個體是刀俎上的魚肉。打著人民的旗號,就是講公共利益。麥迪遜一直認為,對權力的最大威脅來自於以政府作為工具的「共同體」。「革命吞噬了自己的兒女」,看來能夠最大吞噬公民權利的,是口中口口聲聲宣稱自己保護公民權利的國家。
2006-12-4 1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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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長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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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可愛起來是超級可愛~
但討厭起來也是超級討厭~
2006-12-4 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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