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dchoi
金牌會員
 
UID 8728
精華
0
積分 184
帖子 1383
閱讀權限 100
註冊 2006-12-10
狀態 在線
|
QUOTE: 原帖由 basl 於 2017-9-10 22:04 發表
多謝師兄提點。我也有看過最近的法庭新聞,知道在香港這是很危險的事,我會盡量保持這秘密的。
我以為這裡的網友很多都是台灣和內地的,不知道這兩地對近親的法律和風氣是怎樣的,大家可以分享下嗎? WIKI上搜「血親」「近親婚姻」都會有相當詳細的解說。
這是WIKI上關於香港的:
《香港法例》規定,任何男子及16歲或以上女子與異性血緣近親,在雙方同意下性交,即構成亂倫罪(第200章47、48條),最高可判監14年,但這不包括無血緣關係的姻親,也不包括同性性行為[32]。如女方不同意該性行為,男方便會被控告更嚴重的強姦罪,女方則無罪。亂倫及禁止婚姻二者的對象不相同,某些關係(例如翁媳)被禁止通婚,但不屬亂倫。
(所以記得保密,自願被發現都會被入罪的)
至於近親結婚限制的定義各地都不同:
1。禁止二親等旁系血親間通婚,即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
包括前蘇聯、古巴、捷克、德國、澳門等
2。禁止三親等旁系血親間通婚,即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叔伯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
包括日本、法國、英國、匈牙利、瑞士、秘魯、墨西哥、比利時、香港以及美國部分州等
3。禁止四親等(或更多)旁系血親間通婚,即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叔伯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
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瑞士、台灣、美國部分州等
大中華區域內最厲害的就是澳門了,沿襲葡萄牙的法例連叔侄關係都能結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