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滿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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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在友站回覆網友的一段話  
 
skyline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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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友站回覆網友的一段話

  (希望和諸位大大分享內心想法)  

  大大的留言,我很有意見,也很不爽,什麼是幻想?你上「情色網站」看色情圖片就是幻想,再怎麼看也幹不到。什麼是幻想?你看人家po嫖妓、援助交際的經驗談,也想去嘗試看看就是幻想,甚至只能空想,不敢行動也是空想;看別人的色文,自己在電腦前打手槍也是幻想。

  我如果說,我年收入五百萬,你會以為我幻想嗎?或許會吧!年薪五百萬怎麼會閒著無事,花那麼多時間寫色文(我的職業又不是作家)。如果說郭台銘年收入五百萬,你相信嗎?當然不信!他年收入五億還嫌少,怎麼會信。如果說郭台明年收入五億,在這裡寫色文給你看,你會相信嗎?你或許會相信郭台銘年收入五億以上,但不相信他會在這裡寫色文。

  我不知道郭台銘會不會在這裡寫色文(應該是不會),我只是舉例,一般人都容易由自己的眼光去看世界,以前我覺得3P、多P、雜交、曝露……等等情節很勁爆(上述情節,我只嚐試過3P,多P或雜交萬萬不能接受),但我並不覺得各式各樣的情節很奇怪,反倒是相信後,遇到機會時,才有想法去付諸實現。

  有時開了兩個小時的車(甚至更久),去見一個有可能上床的網友,此行一去,可能得逞也可能失敗,相信的人,會認為網路上的互動,大有可為,或許一標中的,當然極有可能白跑一趟,然而「孫中山」說:「思想產生信仰爆發出力量。」,有人寧可錯發,不能放過,有人非得信心滿滿才願出手,見人見智。

  什麼是合理?有的人花三千塊去打一場高爾夫嫌貴,而能不去就不去,有的人花三千塊去嫖妓,則是能去則去,有什麼合理性嗎?社會上不合理的東西太多(以自己的角度去評論,很多東西都不合理),等到你有機會置身其中或是類似經驗,反而覺得合理,法律規定一夫一妻才是合理,一夜情怎麼會合理?(陌生男女一夜交歡,焉知對方沒有愛滋病?!或是淋病、梅毒!焉知不會做愛到一半,對方的先生或老婆衝進門來抓姦),那麼嫖妓、援交也不合理?(對嫖客而言,萬一警察取締,進而被老婆、女友得知,或許將苦不堪言;對妓女而言,怎麼會有人願意出賣自己的肉體,換取幾千塊),對某些人來說或許極不合理,有的女孩生活簡約甚至清苦,甘願到7-11或加油站、麥當勞當工讀生,賺取時薪不到百元的鐘點費,其中不乏條件優越者,難道她們不會腳開開給人家幹,一小時賺三、五千甚至更多嗎?

  你可以不看我的文章,我的文章是寫給自己遣懷之用,不是應付批評者看的,但請不要看完文章後亂指教(禮貌問題),搞得我好像自己精神有問題,有些事光聽別人說,恐怕是不相信成分居多,可以不相信,沒人強迫你看文,何必要說作者的文章是"幻想",藉此慰藉自己的自卑感呢?

  1996台海飛彈危機,家姐在美國打電話回來,美國輿論大肆喧譁,台海危機一蹴即發,大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似乎不開戰,對不起媒體),眾人大量兌換美金、黃金保值,深怕一戰爭,台幣頓時成廢紙。台灣因資訊刻意閉鎖,國內媒體隱惡揚善,粉飾太平,部分民眾心雖惶惶,也是得過且過(我們認為國外媒體大驚小怪,國外媒體還認為我們不怕死勒!)家弟當時在前線金門當兵,理論上應充滿肅殺之氣,整戈待旦,豈料,事後回台口述:「當時前線氣氛和平日差不多」,虧他還是在作戰部隊。以此例來說,斯時,金門前線的緊張理應大於台灣人,再大於美國人才是,但是媒體熱度而言,卻是國外大於台灣再大於前線,「不一樣的立場、視野、環境,造成對同一件事物看法上的歧異」,是我舉這個例子所要表達的立場。

  在K房、到炮館跟一個初見面的女生「相幹」叫合理?跟一個認識很久的女生在房間裡「相幹」叫"幻想"!?

  最後跟你道歉,因為我回文批評了你,不過是你批評在先,當作扯平吧。

[ 本帖最後由 skyline168 於 2008-4-5 03:25 編輯 ]




我是skyline168,所有文章都是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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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5 0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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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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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人在否定大大的人生嗎……
S大不用這么火大……
不如把那位的原帖也po上來吧。
他到底說了什么話呢?

每個人的人生際遇不同,有些事是不能都認同的,
有些議論也正常。

嘻嘻,在網路上搜索S大的奶茶妹哪篇,連到個論壇上,
上面的回復也是比較……
http://www.9ivy.com/bbs/viewthre ... ghlight=&page=1
很正常嗎……什么回復都會有的,
只要尊重作者就好吧。
(我就有在奴家大的專欄里有個回的太沖了……
奴家大抱歉……一直都擔心是不是讓奴家大很不舒服……)

[ 本帖最後由 獨角戲 於 2008-4-5 04:08 編輯 ]
2008-4-5 0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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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領風騷
該用戶已被刪除









這種情形 在這裡應該不會發生吧
2008-4-5 0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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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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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誰又焉知 遊魚之快哉
飛鳥凌雲翱翔之胸襟.S大
2008-4-5 0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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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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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議題的討論 內容的探討
只要是理智 理性的 應該都可被接受
要是我 我會很高興
因為竟然有人願意討論我的文章
不管是正面或是負面的看法 我都欣然接受
代表我的文有一定的人氣

但若是流於情緒的發言或討論
則應該是要被制止的
因為在情緒之中 真相被情緒給包圍住了
大家會搞不清楚 到底發生了甚麼事

在四合院 很少看到有類似對於作者的發言
偶一有之 管家們也會很快的作出處理
人與人之間相處 起碼就是要有一些禮貌
若有冒失之徒冒犯作者之處 請速告知 當立即作出處理
以免影響院內之和諧

.
2008-4-5 1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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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ine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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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有過 於 2008-4-5 10:29 發表
如果是議題的討論 內容的探討
只要是理智 理性的 應該都可被接受
要是我 我會很高興
因為竟然有人願意討論我的文章
不管是正面或是負面的看法 我都欣然接受
代表我的文有一定的人氣

但若是流於情緒的發言 ...
  大大,不是四合院啦,我標題有寫了,是在其他地方,只是有感而發,順道po在這裡,四合院很好,沒遇到這個問題。

  所謂人言可畏,被批評是正常的事(雖然我從不批評人家,反擊倒是有),有些寫到的一夜情故事,被批評案內人物,我一點感覺都沒有,更覺得無所謂;而有些人、事、物,一旦被批評就很感冒,看來我的EQ還得要加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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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5 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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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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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其實單就您所發表的內容來看~
光是對別人的創作妄下評語就不太好了吧...
畢竟內容不是討論、指教...卻是批評
而且還不是針對裡面的內容~而是...概念問題
其實幻想沒什麼不好~人總是因為有夢而偉大
當人不會做夢的時候~其實是有點可憐的...
生活已經夠枯燥單調了~學著增添自己生活的情趣未嘗不好
只要不傷害他人、不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都是好事情
就像人家講的...人不可能同時討好全部的人、讓她們喜歡自己
但至少要知道自己要跟什麼樣的人相契合~
至於那些噪音就不需要太多在意了~不然會氣死.不是嗎?
自己辛苦的創作受到那種批評~沒幾個人可以當作沒事情一樣的
只是學著容忍別人的差異~做自己想要做好的事情就好了呢~
2008-4-6 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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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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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的好文章
眾院友是有目共睹的
網路這麼流行
會上網的人口持續暴增
當然也多了許多白目網民
讀者的批評指教通常都很珍貴
不過若只是一味挑出未達滿分標準的瑕疵
就真太沒建設性了
也許是自己處事經驗隨著年紀也稍長些
已經確定任何事都不可能滿足所有人
只能勸勸我自己多珍惜已經擁有的支持
不知這樣心態會不會太像退休老人啊?
2008-4-6 1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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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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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ine168大的文章很有料 加油
2008-4-6 1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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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6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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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際遇大不同,當然豔遇也大不同~!
有人經常有豔遇,有人一輩子也遇不上一次~除了機遇,個性與所交的朋友,所處的環境有關~!一樣米養百樣人,別太在意他人的批評~!
上人說:別用他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
2008-4-6 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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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木立小子
禁止訪問




四合院文祭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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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字體是我在友站給讀者的一篇回應

此段為友站讀者給我的留言:﹝轉貼過來有些殘缺不全了﹞
大大可以正面一點看問題啊  作品好才有人盜啊  但原創就是原創  這是盜不來的
正面的看法就是運用他們加以宣傳啊  畢竟窮人是大多數的
能花錢的畢竟有限 跟無盡的網路使用者相比
大大加油  有緣就看你ㄉ作品 無 ... [/quote]

以前,我不知道我的作品被轉貼的那麼厲害
後來知道了我也沒啥意見
因為寫文章就是要給別人看的
所以廣為流傳也沒什麼不好
但是接著狀況開始發生了
轉貼變成了剽竊、甚至整篇改個篇名或人名拿去出版或發表
也有一段一段偷去用的
前幾天在某個友站才又有這種文抄公被管理員一眼識破
而此人在更早之前即被讀者抓包過
但他卻大言不慚的說只是「借用」我的文章而已
接著還繼續以原創作者的身份到處發文
你說我應該姑息嗎?
其實我還經常在該友站潛水聊天呢
然而更可惡的是偷了你的文章之後
還反過來咬你一口
說是你去抄襲別人的
這種等而下之的所謂「作家」我已經碰到不少個
如果要問原因的話可能有十幾種
但我的粉絲說最主要的原因是:那些人其實是在嫉妒你!
這句話聽起來多過癮
只是,這種小白一直層出不窮
所以除了不勝其擾之外更是防不勝防
就像前幾天在這裡就有個傢伙上來
他在我文後寫回應說我只換個人名整篇盜用別人的文章
然後是兩個字:鄙視!
他們可以毫無根據便無的放矢
你說我幹嘛免費寫文章給這種垃圾看呢?
雖然他在我向版管報告之際已自行取消該篇發言
但他並未道歉
因此我還是很想跟他說聲:「幹!」
你看,就是因為這樣的惡性循環
害得我現在只得用連載的方式發表文章
而且連這樣都要被那些文抄公亂罵一通
你信不信?
他們竟然還在等著要抄下面的情節!
等不到就逼、逼不到就罵
你說我還傻傻地無限制供應嗎?
拉雜寫了這麼多
還是很感謝你的加油
不過為了維護網路正義
我越來越覺得大家不可以再沉默下去了
與其讓小人猖狂
大家不仿效法一下『一路狂奔』兄的精神
這樣小白們或許會收斂一點


連續看了大大兩篇發言
剛好我在自己發表文章的論壇也寫了上面那篇回應
所以順便轉貼過來給你參考
網路上白目很多
動心忍性和自求多福已經成為原創作者的基本條件
因此我只能說:大家一起加油吧!


[ 本帖最後由 又木立小子 於 2008-4-8 06:46 編輯 ]




又木立小子
2008-4-8 06: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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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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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個例子來說吧

以前住在山上
大清早與老婆開車到山下買早餐 順便去十八行博物館附近逛一下
回程時 在山上某個路口 撞上了闖紅燈的車子
警察來了
對方看路口沒監視器
硬是說是我的車闖紅燈

一聽到他說出這樣的話
我啞口無言了
老天...... 這種話 竟然說得出口
明明就是他闖了紅燈的呀

警察先生說
你說他闖紅燈 他說你闖紅燈
紅燈只有一邊有 到底誰闖了紅燈

我學過法律 我知道證據的重要性
但 這個案子 若沒有案發時的目擊證人
就算送去調查鑑定
也是費時 費錢 浪費精神的吧
(從打110報案到若要鑑定應繳的費用 應辦的手續 對方一律置之不理)

我還曾寫信給派出所所長
說本案若我車取得對方的理賠金 我將全額捐出
可是警方說 對方咬定我闖紅燈
這個案子 最後以各自負責的方式收場

在報廢了一輛車之後
我體驗到了 人心就是這樣
當某人存心吃定你的時候
他已準備好了
去跟他爭 跟他耗 只是浪費精神而已
不如拿這個時間 去做自己該做的事

最近看到一則報導
某人車停路邊 前方被撞了
有人留了字條及兩千元
我看到之後 不勝唏噓
世界上 有兩個極端
我碰到的是另一端的人

說這麼多 對院友們有甚麼啟示
對於智慧財產權 我告過一些 也拿過一些賠償金
因為我在這個領域 我專業 我懂得保全證據 保護自己
但對於闖紅燈者
我沒轍 因為路口監視器的設置非我所能決定
我沒有辦法舉證 對方闖了紅燈
對於這種人 我認了
一句話我都不多說 也不浪費時間及精神在他們身上

.

[ 本帖最後由 有過 於 2008-4-8 10:28 編輯 ]
2008-4-8 0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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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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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
看色文(原創),該給原創作者鼓勵支持!!
我也知道......
色文跟新聞一樣,只是提供自己"無聊時"的一個抒發管道!!
不評論內容,更不會意隨文轉!!
有人天生鬥雞性格,爽也說不爽更說!
要他拿個東西出來,連個屁都迸不出!
S大應該也是有歷練的人,這種人網路上多的是,又何必跟他一般見識呢!
創作跟賞文應該都是很舒服的,何必壞了自己的興致! 呵呵
2008-4-8 1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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