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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转帖】被劫持的私生活 17楼有出轨和绿帽的阐述  
 
柳下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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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被劫持的私生活 17楼有出轨和绿帽的阐述

  趣說人類的私生活發展史:被劫持的私生活 作者:肉唐僧

《被劫持的私生活》簡介今天,我們的性、婚姻與愛情,看上去是多麽自由
和私密的世界!其實,真相遠非如此。

  道德、法律、孩子、財產、宗教、國家……每一種力量都參與了對人類私生
活的劫持。

  愛情並不是絕對的信仰。

  上世紀30年代,英國一個人類學家在非洲考察,他給土著人講了一個老套
的愛情傳說:一個王子,爬過玻璃山、穿過大峽谷,又與一條惡龍進行殊死搏鬥
,終於救出了心愛的姑娘,和她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聽完故事,土著人面面相覷,最後,他們的長老問:王子為什麽不另找一個
姑娘呢?在母系氏族社會,一位美麗卻又性冷的女人是不道德的,因為她拒絕用
自己的身體來為氏族的興旺和農作物的豐收做貢獻。

  而在西方中世紀,男人和女人做愛,女人必須裹得嚴嚴實實的,只在必需的
地方開一個小口。

  到了近代,事情在起變化,曾經流行「玻璃與水」

  理論:性交就和口渴時喝水一樣。

  一個年輕姑娘會說,我只是和一個男人睡覺,為什麽要愛他呢?放縱和禁欲
都不是辦法,今天人類的婚姻世界也早已不再平靜,在發達國家,未婚媽媽、單
親家庭越來越多,丁克、丁斯家庭也紛紛出現,父親和母親中間牽一個小孩的標
準家庭形象,已不再風光如昨。

  本書的目的絕不是要獵奇,而是要追問:性、婚姻和愛情的觀念是怎麽建立
起來的,什麽樣的兩性規則,才是最理想、最人性的?李銀河序這本書的主題是
性別。

  在中國,像本書作者這樣寫書的人並不多。

  他廣泛涉獵古今中外與這個主題有關的資料、思想,融會貫通,用經過自己
深思熟慮的邏輯加以重新整理和論述。

  雖然有些論述尚可商榷,但是作者能夠自圓其說,提出了許多新穎而有趣的
理論。

  性別問題有著什麽樣的重要性呢?在我看來,性別這個範疇同階級、種族、
年齡等範疇處在同一個數量級上。

  書的標題(本書原名為《走好,父親》)點明了全書的主題:父權制的形成
及其走向。

  到目前為止,全世界大多數文化都形成了父權制,並持續了數千年之久,只
有少數例外,例子有人類學家米德所研究的一些島國和蔡華研究的我國雲南省的
摩梭文化。

  因此,可以斷言,父權制是一個跨文化的現象。

  盡管女性主義理論千差萬別,但是在一點上保持高度一致,那就是:父權制
既不是「自然」

  的,也不是永恒的,它有人為建構的成分,而且是可以改變的。

  其實,在最近100年間,它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而這一改變與女性主義理論家、實踐家的努力有關,是風起雲湧的婦女運動
的直接後果。

  父權制(patriarchy)在西方學術話語中也被稱為男權制,原因
大約在於,從詞根上講,父權制與父系的(patrilineal)、男性家
長(patriarch)同源,相對於母系的(matrilineal)、
女性家長(matriarch),表示一種男性占據統治地位的兩性不平等的
制度。

  從眾多的關於父權制的定義來看,父權制與男權制完全重疊,應當可以通假
,視為同義詞。

  下面我們看一組關於父權制(男權制)的定義:——父權制就是將男性身體
和生活模式視為正式和理想的社會組織形式。

  ——這是一個系統的、結構化的、不公正的男性統治女性的制度。

  男權制包括這樣一些制度(如政策、實踐、地位、機構、角色和期望)和行
為,它們為男性授予特權(較高的身份、價值和特權)。

  這些制度和行為構成了性別主義的概念框架,後者反過來維護前者,將前者
合理化。

  男權制的核心是對男性特權和權力的維護及將其合理化。

  ——長期以來最令人驚異的一個事實是,作為女性的對立面,男性的活動總
是被當作絕對重要的,文化體系對男性的角色和活動賦予了絕對的權威和價值。

  ——父權制:一個社會由男性統治,是認同男性的,男性中心的,這個社會
的關鍵因素之一是壓迫女性。

  ——男權制(父權制)又稱男性中心主義(androcentrism)


  所謂男性中心是指:註意的中心在於男性及其活動。

  概括地說,父權制包括以下內容:第一,男性統治:在一個社會中,無論在
政治、經濟、法律、宗教、教育、軍事、家庭領域中,所有權威的位置都保留給
男性。

  第二,男性認同:核心文化觀念關於什麽是好的、值得向往的、值得追求的
或正常的,總是同男性和男性氣質理想聯系在一起的。

  第三,女性的客體化。

  第四,男權制的思維模式。

  當所有的男權制思想家、理論家為男性統治女性的歷史、現實、制度和觀念
辯護時,他們的一個潛臺詞總是:是上帝(或自然)迫使女性服從男性的。

  他們通過賦予男性某些品質(理性、邏輯、智力、靈魂),賦予女性另外一
些品質(混亂的情感、無法控制的性欲等),將女性邊緣化。

  除了赤裸裸的男權制思想言論之外,有些時候男權制的邏輯並不直接說女性
什麽,而是用委婉的話去掩飾真正的含義,當它想維護既存制度促使女性屈從於
男性時,所使用的卻是諸如「保護家庭」

  一類的口號。

  在當今社會,男權制思想精英不敢再公開說女性是天生的二等公民,關於有
某一類人生而低人一等的話語在21世紀的話語中沒有合法性。

  但是,性別歧視的話語和觀念還遠遠沒有退出公共話語的舞臺。

  男女平等的事業還將經歷一個漫長而艱苦的過程。

  為什麽現代社會仍然存在性別歧視?主要原因在於性別歧視深種於文化之中
,這一文化已有數千年的歷史。

  作者在這本著作中致力於梳理目前盛行於世界的父權制的起源、發展,及其
在婚姻、愛情和性的領域中的表現。

  感謝作者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深入了解性別問題的思路,使我們在掩卷之後,
能夠在被作者拓寬的視野中對性別問題作一番全新的思考。

  李銀河2007年2月2日

[ 本帖最後由 柳下風花 於 2016-10-7 14: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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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遊戲早已經開始,但規則一直在變……雪藏多年才得以面世:一部奇特的書
道德和權力怎樣控制著我們的私生活?一夫一妻制,作為進化史上的一個意外事
件,將何去何從?有一本書妙不可言,有一本書鶴立雞群我說的是這本書:《被
劫持的私生活》。

  作者肉唐僧,名字怪怪的,從字面上看像好人(唐僧嘛,多好的人),念起
來卻又有點很不正經的感覺。

  這個人不見經傳,倒是在天涯論壇、萬科周科這些藏龍臥虎的地方,江湖呼
聲很高。

  正如學者李銀河在推薦序裏很溫和地提到的:「在中國,像本書作者這樣寫
書的人並不多」。

  ——其實何止是並不多呀,那簡直就是絕無僅有!這麽說並不過分,在所有
我們能見到的「有一定學術追求」

  的出版物裏,找不出一本可以與之相媲美的書,連接近這種高度的都找不到


  這本書是如此奇特,「鶴立雞群」。

  它的文字風格是迷人的;它的內容,道前人所未道。

  當然,關於「私生活」

  的書,早就有過,很多;關於兩性沖突與和諧的,有過,不少;關於愛情史
、婚姻史的,也有過。

  可這本書與它們都如此不同,好比一個在地球的A面,一個在地球的B面,
溫度和濕度都差得太遠。

  你可以說這本書是生動的,風趣的,俏皮的,或者刻薄的,或者深刻的,或
者新銳的,但問起很多人的閱讀感覺,他(她)們都要捂起嘴來笑,吱吱唔唔,
扭扭捏捏,那意思差不多,都是妙不可言。

  就是很妙,但怎麽個妙法,一時說不上來,或者不方便說上來,得你自己讀
過了才有體會。

  一套規則、一個觀念世界的形成史這本書講的是人類的私生活史,很生物學
,也很人類學,很歷史學,也很社會學。

  如果要端起一點很學問的面孔來形容一下的話,那就是:它講述了「性、婚
姻(家庭)、愛情,作為人類生活最重要的私領域,與部落、社會、國家以及財
產、道德、教會、巫術等是如何產生千絲萬縷的聯系的;人類歷史上的聰明者們
,如何借用道德的、國家權力的手段,來規定人們對性、婚姻和愛情的態度」。

  造物主創造了人類最初的物質世界,人自己又建立起了一個人類的精神世界
,正如評論家黃集偉從書裏著重拈出來的一句話:人是一種奇怪的動物,人會在
腦袋裏想出一個怪念頭來,然後自己和自己打架。

  ——人類在數億年萬年的進化史上,針對性、婚姻(家庭)和愛情這幾樣東
西,建立起了一套龐大得有些駭人的規則,一個觀念的世界。

  本書所講的就是這樣一套規則、一個世界的形成的歷史。

  人類從什麽時候起,開始在公開場合裏喝酒,而只在私下場合裏做愛?今天
人聽著覺得別扭,但這確實是一個問題,一個其實很耐人尋味的問題。

  在人類的早期,性是可以公開的活動,不僅繁衍後代制造小人不需要如今天
這樣躲在封閉的屋子裏並拉上窗簾,就是種植莊稼,或者某類大型場合如舉行個
祭祀儀式什麽的,也需要公開的甚至集體的性活動,師出有名,合理而且正當。

  但人類在進步,是不?雖然進步的路線有些曲折。

  比如漸漸地人類給性設置了一些禁忌,近親之間的性是不允許的,不同年齡
層之間的性也不允許了,甚至性對象的數量也被規定了起來;性活動的場所也從
公開轉為半公開和完全不公開,有一段時期,甚至性活動的具體內容也是被限制
的,比如中世紀時禁止撫摸,只在必要的地方開一個小口;也有一段時期,婚外
性比婚內性要遠遠活躍,並受到社會輿論的廣泛稱贊……從嚴格程度來說,是有
進有退,但總的趨勢是,性變得私密化,並被區分成違法的和不違法的,道德的
和不道德的。

  從什麽時候開始,愛情變得不那麽可恥了?那麽,愛情是人類一開始就有的
嗎?別吃驚,愛情,有很長一段時間,就像個私生子,雖然存在,但沒有名字,
沒有名份,甚至是一件很可恥很不光彩的事情;比如我們中國有文字以來的很長
一段歷史裏,愛情就像一個等待被認領的孤兒,喜歡一個人,那叫「寵」、「幸
」,而如果你把這種喜歡的感覺在外人面前流露出來,換來的要麽是嘲笑,要麽
是批判,輕則人品有問題,「輕浮」,重則國家都要因此敗亡,「紅顏禍國」,
其實就是愛情禍國。

  所以那時的男人要拒絕別人的喝酒的邀請時,一定不會說我要趕著回家陪老
婆,不光是這樣說不行,甚至這樣想都是罪過。

  也有很長一段時間,愛情和婚姻是一點關系也沒有的,這並不是從前的人「
實際」、「勢利」,其實那是某些時代人們共同遵守的信念。

  即使從世界史的視野來看,愛情變得不再那麽可恥了的時間,距離今天也不
過三四百年。

  在性、婚姻和愛情這個話題裏,還和道德、宗教、國家權力等糾纏很深。

  在母系社會,一位美麗而又性冷的女人是不道德的,因為她拒絕用身體為氏
族作貢獻;在古希臘羅馬時代,一個有點身份地位的女人身邊要是沒什麽淫蜂浪
蝶,那也是很沒臉面的事情;中國明代的情況大家則更熟悉,「餓死事小,失節
事大」。

  一百年以前,中國人還信奉「寧拆一座廟,不拆一門親」,在迷信裏,幫人
寫休(妻)書的人是要短陽壽的;20年以前,離婚是一件很冒風險也很丟臉的
事情;今天則有了「閃婚」

  一說,閃電結婚,閃電離婚。

  20年前未婚同居是件很危險的事情,不僅道德上有麻煩,法律也可能來找
你的麻煩;今天人如果不經過同居(試婚)就結婚,則可能被視為這個人對自己
的未來不負責任,買雙鞋子之前還要先試穿一下呢,何況婚姻這麽大的事?所以
,可見,很多時候,所謂道德,「別人對你性生活的看法」,常常是靠不住的。

  什麽才是理想的遊戲規則請別誤解,以為這本書講的盡是些人類歷史上的花
邊新聞之類,可請註意了:這是一本嚴肅的書。

  確實很嚴肅,不過是以一種生動、和藹的語氣來講罷了。

  全書認真考察了人類私生活的這一套規則的形成歷史,從西方到東方,從母
系社會到父系社會,並對它們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了質疑;對近代以來的浪漫
主義、女權主義、性解放、單親家庭等種種思潮和現象,也作了分析和評論。

  目的只有一個:為了人類更美好的明天,探索出一種比現行規則更理想、更
人性、更能令男女當事人和國家、教會等皆大歡喜的規則來。

  遊戲早已經開始,但規則一直在變,並且,每個人都期望它變得越來越如心
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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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劫持的私生活》目錄

    第一章男人的欲望卅1

    男人的好色,是由生物本能所驅使的。

  男人只是簡單的「為性而性」。

  在他們決定思考,甚至長出一個會思考的大腦之前,他們就已經好色了。

  每次都是不同母雞從理論出發,多少女人才夠呢可是在實踐中,男人比理論
上更好色既然男人這麽「能幹」,為什麽非要和女人數目一樣多呢優生優育很重
要,可是……做愛經濟學小結

     第二章女人的詭計卅17
    那些認為女人天性就喜歡從一而終、並滿足於一生中只屬於一個男人的念頭,
是非常靠不住的。

  要知道,即使一個只愛自己丈夫、心無旁騖的妻子,也永遠都只是為了丈夫
之外的男人而打扮。

  從葉猴說起女人,當然比猴子做得更好只許成功,不許失敗女人的演出節目
單小結

    第三章就這樣,我們有了一個父親卅37

   「父親」

  這一概念的產生及社會剩余財富的出現,使得男人有了擁有可以確認為自己
的孩子的念頭,以便將屬於自己的財產遺傳下去。

  男人的這種要求,使得社會的經濟結構發出了巨大的變化——氏族衰落了,
取而代之的,是婚姻家庭。

  自由競爭的母系社會:女人將男人當作一種資源的時候「計劃經濟」

  的父系社會:男人將女人當作一種資源的時候族內婚:父系氏族社會的特有
現象小結

    第四章中國何時開始一夫一妻制卅53

    在周代,每年春暖花開之際,政府有關部門都要將未婚男女組織在一起。

  在一起做什麽呢?當然不是跳交誼舞,而是集體通淫。

  母系社會的婚俗遺風夏商:混亂的族內婚從周到秦:嚴格的一夫一妻制小結

    第五章巫術與宗教——鬼神對我們性生活的看法卅69

    母系社會的時候,人們的巫術和宗教觀念,都是鼓勵群交的;男人得勢之後,
認為非法性交會帶來災難的巫術觀念,讓男人有了限制女性性自由的新理由。

  巫術宗教女人當家的時候,鬼神鼓勵群交男人得勢後,鬼神變得不喜歡性了
小結

    第六章道德——別人對你性生活的看法卅83

    在母系氏族社會,在性方面最不道德的一定是一位美麗卻又性冷的女人——
她拒絕用自己頗具性魅力的身體,來為氏族的興旺和農作物的豐收做貢獻。

  而到了父系氏族社會,道德卻成了「禁欲」

  的同義詞,成了對性資源的蔑視。

  道德的定義被建構的道德現行性道德的第一個推論:主動戴綠帽子的丈夫現
行性道德的第二個推論:有條件的妻子一定會紅杏出墻小結

     第七章三位一體的婚姻、愛情和性卅113

     婚姻的初衷是共同撫養孩子,並讓孩子得到他父親的遺產。

  出於這個目的,婚姻是應該長久而穩定的;而與此同時,人們又要求在這維
系一生的婚姻中,天天都要像通奸一樣快活。

  這委實是難以做到。

  婚姻與性婚姻與愛情愛情和性小結

     第八章很多人想出很多辦法,事情卻變得更糟卅135

     當初,圍城是男人們建立起來的。

  可建好沒多久,男人們就感覺悶得慌。

  於是,他們在城墻上開了好多小門,經常出城去「散散心」。

  如果一直這麽下去,問題應該不是很大。

  只是40多年前男人們犯了傻——把自己的老婆一起帶出城逛了逛……狂飆
突進運動:中年人的選擇浪漫派:光腳年輕人的鐘愛女權主義:一個至今大家都
沒弄懂的主張空想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男人和女人到底以什麽方式交往歐奈達
:最接近的「理想國」

  同居:西方人這才認識到孩子的重要性性解放:快活過後,男人們被邊緣化
了小結第

    九章走好,父親卅163
   
    我們正處在這樣一個變化和轉型的時期——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能感受得到的。

  但是,對於未來,我們卻不能假裝知道答案。

  家同居單身國家:公共父親還是公共丈夫父親待在什麽位置小結李銀河等評
論在中國,像本書作者這樣寫書的人並不多。

  他廣泛涉獵古今中外與主題有關的資料、思想,融會貫通,用經過自己深思
熟慮的邏輯加以重新整理和論述。

  雖然有些論述尚可商榷,但是作者能夠自圓其說,提出了許多新穎而有趣的
理論。

  ——李銀河著名學者,著有《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等肉唐僧這本書,視野
開闊,知識量豐富,讀一本項十本。

  和同類的書相比,作者不但敘述人類曾經是什麽樣,而且解釋為什麽是這樣


  在同樣的主題上,還從來沒有一本書能達到同樣的深刻、機智和有趣的程度


  ——押沙龍青年學者,著有《出軌的王朝》婚姻和性,是人最後的私域,然
而,自從人類由動物群體進化為社會,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的公權力,抑制不住管
制人類最隱秘私生活的欲望。

  因為他們知道,管住了人最本源的需要,就如牽住了牛鼻子。

  肉唐僧的《被劫持的私生活》,很生動地呈現了這一歷史進程,讀完後我的
感覺是:進入互聯網時代的今人,在這方面的困惑,其實和亞當、夏娃偷食禁果
後沒有多大的變化。

  ——十年砍柴青年學者,著有《閑看水滸》《晚明七十年》等每次都是不同
母雞必須有一個女人,色欲使我片刻不得安寧。

  ——列夫?托爾斯泰(俄國作家,代表作《戰爭與和平》)美國第三十任總
統卡爾文?柯立芝,有一次偕夫人到一家農場參觀。

  導遊先帶著柯立芝夫人到了一處雞舍,柯立芝夫人非常好奇地發現,一只亢
奮的公雞騎在母雞身上,樣子十分滑稽。

  於是她問導遊:「這只公雞一天最多可以‘上’幾次?」

  導遊回答說:「恐怕可以‘上’好幾十次。」

  柯立芝夫人聽了之後就說:「請把這件事情告訴總統先生。」

  不久,在農場別處參觀的柯立芝總統也來到雞舍,導遊便把剛才的事情一五
一十地向總統做了匯報。

  「它每次‘上’的都是同一只母雞嗎?」

  總統問道。

  「喔,不是,總統先生!每次都是不同的母雞。」

  導遊回答道。

  「請把這件事情告訴總統夫人!」

  柯立芝總統得意洋洋地說。

  這便是著名的「柯立芝效應」:母雞和柯立芝太太希望異性一天能搞很多次
,公雞和柯立芝總統卻只想和很多異性搞一次。

  男人這種「每次都是不同母雞」

  的心願,令所有女性痛恨不已。

  而男人自己也頗覺不好意思,沈痛檢討,「寡人有疾」,心理負擔頗重。

  那麽,男人怎麽就做不到從一而終呢?一個男人即便娶了一個很漂亮的女人
,他人生的終極目標也不會是和太太不停地做愛,那些遠不如妻子漂亮的女人照
樣能讓他「寤寐思服」。

  我有個慣於尋花問柳的朋友,在一次大醉之後,捶胸頓足:「這些女人又不
比我老婆漂亮,又不比我老婆溫柔,我為什麽還要為她們尋死覓活呢?」

  話音未落,他又盯著路過的女服務員打起了主意。

  是的,男人對每一個映入眼簾的女人都會產生興趣。

  三妻四妾的老爺,隔三差五地總忍不住要收個把房丫環。

  這在舊中國已經成了老套的故事。

  而說到外國,伯特蘭?羅素、列夫?托爾斯泰、讓-雅克?盧梭、亨利克?
易蔔生、PB雪萊……這些名聲顯赫的男人絕不缺乏與眾多上流社會女性交
往的機會。

  可是,他們還是把自己的女傭弄上了床!順便說一句,著名傳記作家詹姆斯
?鮑斯韋爾在為盧梭搜集傳記素材的時候,順手也把盧梭那位女傭出身的老婆勒
瓦塞,搜集到了床上。

  個中原因,還是從柯立芝的雞說起吧。

  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說,生命的終極目的,就是要完成基因傳遞。

  後代最多的生物個體,就是最成功的個體。

  一只母雞一天只能生一只蛋,而一只公雞一天卻能「上」

  幾十次。

  如果讓這只公雞幾十次都上同一只母雞,或者憋著——一天只行一次房,那
對這只公雞的遺傳利益來說,無疑是極大的損失。

  同時,行一次房對公雞而言,付出極小——誰也沒見過雞的精子是什麽樣子
,但雞蛋大家都喜歡,一只煮雞蛋就是一頓不錯的早餐。

  如果公雞射一次精,消耗的蛋白質也像一只雞蛋的蛋白那麽多,那這只公雞
一天最多也只能行一兩次房,那種每天都「上」

  好幾十次的「淫糜」

  生活,恐怕連念頭都不會有。

  一只雞蛋的大小,是一個雞精子的幾十萬倍。

  雌雄兩性性細胞大小差異的極端,見於鷸鴕鷸鴕,新西蘭國鳥。

  僅產於新西蘭,無尾無翅,屬小型鴕鳥類。

  ,它的卵子是雄性精子的一千萬億倍!但不公平的是:在一只小雞身上,來
自公雞的基因和來自母雞的基因,卻是各占一半!如果一只公雞「上」

  一次就能讓母雞受孕,它一天能「上」

  多少次,就需要多少只母雞——每天對妃子們「普施雨露」

  一次。

  只有這樣,才最符合它的遺傳利益。

  從理論出發,多少女人才夠呢雖然女人的卵子與男人的精子相比,大小差異
沒有鷸鴕的那麽懸殊——人類卵子的大小是精子的30萬倍——但道理是一樣的


  男人一次射精的精子數,達數億甚至十幾億。

  而女人,假如13歲初潮、45歲絕經,一輩子最大的排卵數,也不過區區
的384個,如果期間懷孕或哺乳,這個數字還得下調。

  乍一看,在現行的一夫一妻制中,男子的生殖潛能被浪費了多少啊!當然這
種算法一定會遭到所有人的反對:男人如果一次只射出一個精子,能讓其配偶懷
孕嗎?好像有點難度。

  那麽我們換個角度,從時間出發來算算這筆賬。

  一個男人兩次射精之間的間隔,從理論上說,是15~30分鐘。

  當然實際上,沒有哪個男人能長時間保持這樣的高效率。

  那麽,一天一次怎麽樣?這對男人的身體不會有任何損害。

  來看看女人的情況:懷孕及分娩需270天,之後的哺乳期內也很難再懷孕


  雖然古代女子的哺乳期都很長,5~7年的時間也很常見,但我們仍按現代
的1年時間來計算。

  這樣,一個女人兩次懷孕的間隔就是640天左右(270+365=63
5天)。

  看來,要想把一個男人最大的生殖潛能表現出來,應該給他配備640個女
人!但是,這個數字必須被修正一下:沒有哪個男人能夠「彈無虛發」,與一個
女人交配一次就會讓她懷孕。

  平均需要多少次很難估算,我們放寬到20次,應該足夠了——假定這20
次全都發生在女人的「危險期」。

  我們不妨想象有一群女人在一個男人面前「排隊」,條件如下:A)一個男
人一天只行一次房;B)只和身處「危險期」

  的女人性交,間斷也好,連續也好,只要做滿20次,這個女人就會懷孕;
C)如果輪到哪個女人,而她卻正好處於例假期或安全期,則向後順延一天,直
至她進入「危險期」;D)懷孕的女人離開隊列,完成分娩和一年哺乳後,再加
入隊列;E)隊列中人數最少的時候,不得少於16人(假定每個女人的經期都
相差一天。

  只有這樣,這個男人才不至於沒有合格的女人可用)。

  這樣算下來,每個男人共需要48個女人(640÷20+16),即可發
揮其最大的生殖潛能。

  在吉尼斯世界紀錄中,生育最多的男人是17世紀的摩洛哥國王伊斯邁爾,
他一共生育了525個兒子和342個女兒。

  而女子中,生育紀錄的保持者是一位莫斯科婦女,只有可憐的69人——能
達到這個數字,還要歸功於她生了很多三胞胎。

  子宮的容量,總是有限的。

  通常一個女人一胎生一個孩子,最大生育數也就是25個左右。

  與摩洛哥國王的子女數加以比較,比例是1∶56。

  看來,我們上面那個1∶48的估算,還不至於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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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在實踐中,男人比理論上更好色男人的遺傳利益,在於與盡可能多的女
人交配,以期生育出更多的後代。

  他的好色,是喜新不厭舊的。

  拿賈璉來說,鳳姐和平兒,容貌、肌膚、身材、教養,哪方面拿出來都要比
鮑二媳婦強出許多。

  但那也沒有用,賈璉還是要去「偷腥」

  的。

  因為唯有與多個女人保持性關系的這一種行為模式,才符合賈璉的遺傳利益


  這一行為模式,早已被數字化編碼儲存在他的基因裏了。

  賈璉之好色,正如小鴨子生下來就會遊泳一樣,是在賈璉動腦筋思考之前,
甚至在他有一個會思考的大腦之前,就已經決定了的。

  正如賈母所言:「……整日價偷雞摸狗,臟的臭的,都拉了屋裏去……」

  鳳姐和平兒再好,他也還是只喜歡和不同的女人睡覺。

  一個男人只能有一個妻子,而又不許他輾轉反側對其他女人寤寐思服,這確
實十分不近情理。

  畢竟,男人的好色,是由其最根本的遺傳利益所驅動的。

  這既不是什麽道德問題,更不是所謂的「思想品質」

  問題。

  無論是對女人數目的不知饜足,還是在性上的不理智態度,這些所謂好色的
表現,源於天性,而不是源於思考。

  晉滅吳後,晉武帝將吳國皇帝孫皓的嬪妃、宮女悉數收納,致後宮逾萬人。

  而南北朝時後趙的皇帝石虎,後宮居然有3萬多人。

  假設石虎每晚都有興致臨幸一個,那麽排在後面的女人們,要等「普施雨露


  到自己頭上,都已經100多歲了!對女人們來說,100年都足夠讓她們
絕經兩次啦。

  不過,對普通男人來說,即便只有48個妻子,也是一件辛苦而困難的事情


  首先,他就面對來自其他47個男人的競爭,要冒被那47個男人聯合起來
「謀色害命」

  的危險,以及眾多子女帶來的沈重經濟負擔等諸多煩惱。

  所以自古以來,只有在權力和財富上達到很高的成就,男人才有能力擁有眾
多的妻子。

  當然,一旦男人有能力這樣做,他們從不肯浪費機會!我有個朋友,無意中
說過一句至理名言:能夠隨心所欲地消費東西,不算發達;能夠隨心所欲地消費
女人,才算是有一點發達;能夠隨心所欲地消費男人,那就是非常發達了!能夠
隨心所欲消費人的代表,無非是國王和皇帝:他們無一例外擁有眾多的嬪妃,修
深宮高墻,墻外布置禁衛軍,將在宮內的男性仆人盡數閹割,以確保自己對眾嬪
妃的獨享;而規模很小的原始部落的酋長,雖然沒有能力采取如此嚴密的防範措
施,卻可以利用原始迷信與巫術,來實現獨占多個女人的願望。

  據達爾文對新西蘭原住民部落情況的描述:在部落中,幾乎每一個長得好看
些或有希望長得好看些的女子,都會被酋長宣布為他的「塔鋪」,意即禁臠。

  假如某個男人能避開諸如養孩子之類的煩心事而有幸當一個「大鼻子情聖」
,就像錢鐘書在《圍城》裏所說的那樣,「只享受做丈夫的權力,而不必盡做丈
夫的義務」,那麽這個男人好色的天性便會暴露無遺——對女人的需求數將達到
荒唐可笑的地步,遠遠超過48個這一「合理」

  的限度。

  在這方面,國王們和中世紀的教皇、主教比起來,不過是小巫見大巫。

  據愛爾蘭史學家W萊基《歐洲道德史》中記載:1171年在聖奧古斯丁
,一個男修道院院長僅在一個村子裏就有17個私生子;在西班牙的聖彼拉奧,
另一位男修道院院長於1130年被證實至少有70個姘婦;列日的主教亨利三
世被免職,原因是被查出有65個私生子。

  小小的主教當然無法與教皇相比——被教皇約翰二十三世所承認的私生子,
數目達到創紀錄的117個。

  這個驚人的數字當然是長期努力的結果——在他還只是布倫紅衣主教的時候
,就與轄區內超過200個的有夫之婦、寡婦、姑娘和修女有染。

  在好色大業上,中國的男人比起外國的男人來,不說有過之無不及,至少是
不遑多讓。

  清朝采蘅子《蟲鳴漫錄》中記載,朱元璋的大將常遇春,「三日不禦女,皮
裂血出,軍中攜妓自隨,明太祖不之禁」。

  更有甚者是紀曉嵐,每天必須行房5次,分別是入朝前、入朝後回來、午間
、傍晚和臨睡前各一次。

  據他自己說,如果不這樣,就會生病。

  這5次中尤其是「入朝後回來」

  還要行一次房,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紀曉嵐的閱微草堂在今天北京珠市口西大街。

  雖說以前上朝比現在上班要早很多,天不亮就要進宮,可參完朝議完政,還
得和同僚們聊幾句天氣,然後才能打道回府。

  坐轎子從天安門一直到珠市口西大街,一路上也得花不少時間。

  這麽算下來,到了家裏怎麽也得是11點鐘左右、快吃中午飯的光景。

  看來他午飯前後要各行一次房這飯才吃得香,和女人睡個覺簡直如同今人之
飯前便後要洗手。

  既然男人這麽「能幹」,為什麽……既然男人這麽「能幹」,為什麽非要和
女人數目一樣多呢考慮到包括人類在內的諸多物種,雌雄雙方生殖潛力相差如此
之大,那它們又為什麽非要雌雄數目相等呢?拿人類來說,如果男女比例是1∶
48,豈不可以省了許多麻煩!既能節省許多資源,人口的繁衍速度也絲毫不會
受到影響。

  或許,1∶48這個比例會讓男人過於自在了,他們極有可能會因為沒有競
爭而喪失進取的動力。

  這對整個物種的基因不利。

  那就讓男人多一些,以產生些競爭。

  1∶38還是1∶25更合適些?具體數字或許會見仁見智,但是怎麽也不
應該是1∶1!其他的物種也一樣。

  拿一個鹿群來說:每年的交配季節來臨,雄鹿們就會相互用腦袋亂撞一通,
以這種方式選出最強壯者。

  最強壯的公鹿占有所有的雌性,以保證整個鹿群獲取最優秀的基因。

  那麽,在爭奪交配權中失敗的公鹿,對整個鹿群的繁衍有什麽用呢?平時吃
得多,耗費的資源大不說,遇到危險的時候,跑得可是比誰都快。

  有人就一個象海豹群的情況做過研究:4%的雄象海豹占有88%的交配量
,另外96%失敗的雄象海豹整日無所事事,卻耗費著群體一半以上的食物資源
(雄性象海豹個頭大,吃得比雌性及幼獸要多),這怎麽合理呢?對此,達爾文
本人也產生了同樣的困惑。

  在達爾文之後,英國遺傳學家羅納德?費舍爾爵士僅從「所有個體都只有一
個父親和一個母親」

  這一再明顯不過的事實出發,解釋了大自然造物的奧妙,並從這一看似極不
合理的現象入手,在邏輯上為進化論的觀點提供了新的佐證。

  牛津大學教授理查德?道金斯,在他優美的科普作品《伊甸園之河》中,對
羅納德?費舍爾的理論作了精辟而簡潔的闡述:A)如果某種生物能夠決定後代
的性別,它將為其後代選擇更有可能使其基因再傳下去的那個性別;B)所有個
體生來都只有一個母親和一個父親。

  因此,若幹代以後,全體雄性的生育總量必定與全體雌性的生育總量相等(
這和意大利甲級聯賽,一年內18支足球隊的總進球數必定等於總失球數是一個
道理)。

  所以不難推知,如果雌雄數目不等,那麽,數目少的一方將得到比較大的「
平均生育數」;C)上述情況一旦出現,必然會被自然選擇所修正,直到雌雄雙
方的生育機會均等。

  亦即,數目相等;D)在實行「後宮制」

  的物種中,上述規則依然適用。

  現仍以象海豹為例,為簡單起見,我們假設一只雄象海豹占有10只雌象海
豹,其余9只雄象海豹沒有生殖機會。

  那麽,只有在雌、雄象海豹總數相等的情況下,下列情況才能成立:對於一
對象海豹父母來說,生一個兒子,意味著有10%的機會獲得100%的孫輩;
生一個女兒,意味著有100%的機會獲得10%的孫輩——二者機會總體上均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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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6 1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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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生優育很重要,可是……在自然界,絕大多數的群居性動物,都會有雄性
競爭存在。

  不同的雄性動物制定出稀奇古怪的比賽規則,或用頭相互撞擊、或打鬥廝咬
、或齜牙豎毛地恫嚇,最終選出優勝者,並由它來獨占所有的雌性,從而保證了
只有最優秀的基因,才能獲得寶貴的遺傳機會。

  這種類似於人類在豢養家畜時的選種工作,雖然剝奪了大多數雄性動物性的
樂趣和生育後代的機會,但它們的苦難是有回報的:整個物種或是族群,藉此獲
得了巨大的優生學利益。

  不過,有趣的是,自稱為萬物之靈的人類,卻從沒有將選種工作運用到自己
身上。

  在人類出現至今999%的時間裏,人類的交配模式是每個男人都有份的
群交。

  而在最近的6000年裏,人類的交配模式倒是有了變化,但卻改成了大鍋
飯式的配給制。

  這也就是說,在人類長達430萬年的歷史上,人類一天也沒有做過選種工
作!這是為什麽呢?一個明顯不符合優生法則的交配方式,怎麽會產生迄今為止
最為成功的物種呢?原因是人類會使用工具嗎?看起來像。

  當男人們個個都學會了躲在暗處用一塊兒板磚致另一個人於死地之後,一個
男人占有48個女人,而讓另外47個男人只有看的份兒,這種情況看來是不可
能了。

  當然,這不是事實。

  它恰恰顛倒了事情的因果。

  從人類的近親大猩猩和黑猩猩的情況來看:大猩猩實行的是後宮制——雄性
大猩猩經過爭鬥,失敗者被迫離開群落,而留下唯一的勝利者獨享所有的雌性。

  而黑猩猩,卻是雜交的。

  這兩種不同的模式產生了截然不同的結果:對於大猩猩,雄性最重要的是體
格和力量。

  最雄壯的雄性大猩猩,才有機會打敗競爭對手,傳下自己的後代。

  經過一代一代的進化,雄性大猩猩的體魄變得十分可觀,達到雌性大猩猩的
三到四倍。

  黑猩猩是完全雜交的,成年的個體,不論雄雌都混居一處。

  彼此間的交流十分頻繁,利害關系也是多變而復雜的。

  在這種環境下,審時度勢、欺騙、威脅或是諂媚等等能力和手段,便成為成
功與否的決定性因素。

  大猩猩後宮制的遊戲規則,導致了雄性大猩猩體格上的優勢;而黑猩猩雜交
的遊戲規則,則導致了其智力上的優勢。

  所以,正是雜交使人變得聰明,而不是相反——每個男人都聰明得足以學會
用板磚砸人,使得人類不得不雜交。

  不同的交配方式,對於兩種雄性動物的性行為模式也產生了根本性的影響。

  對黑猩猩來說,因為在每一個有能力受孕的雌性黑猩猩身邊,總有一大堆雄
性黑猩猩在競爭,所以,雄性黑猩猩和雄性大猩猩不同——它們比的是床上功夫
,而不是力氣。

  另外,正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雄性黑猩猩只有「勤奮」

  是不夠的,他還要長出一根比別的雄性更大的###,才能讓自己的精液更
靠近雌性的子宮口,以使自己的精子在激烈的「精子大賽」

  中占得先機。

  而大猩猩,雖然雄性間的爭鬥很辛苦,但比賽過後,勝利者就可以不慌不忙
地得享勝利者的榮耀和權力。

  如果哪一天他身體不舒服,不想臨幸他的眾妻妾,他也用不著擔心會有別人
乘虛而入。

  所以,胳膊、腿粗壯有力就夠了,至於###,就沒有必要長得太大了。

  因此,如果說黑猩猩比大猩猩更「好色」,大概不會有人表示異議;說##
#的大小與好色的程度成正比,大概也不會有人表示異議。

  在所有現存的193種猴子和猿(人也包括在內)當中,人類###的絕對
大小和相對於身體的大小,與他那192個遠房親戚相比,均榮登榜首。

  也就是說,我們人類——至少在所有的猴子中——是最好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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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6 1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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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愛經濟學(1)「在所有的動物中,幾乎總是雄性的一方擔當追求的角色
。對待交配這件事,雄性一方的表現總是要比雌性一方‘性’急得多。」

  作為一個被維多利亞時代道德觀洗腦過的男性,達爾文在闡述這一事實時,
顯得頗為扭捏,還有幾分羞惱。

  其實,這一點兒也不難理解:雖然在一個孩子身上,來自父親和母親的基因
一樣多。

  但是,對於這個孩子的付出,雙方卻相差甚遠。

  母親除了懷孕、分娩外,還要承擔孩子的哺乳、餵養、教育和保護工作。

  在漫長的母系社會,這些任務是由母親獨自完成的,因為沒人知道誰是孩子
的父親。

  在原始生活條件下,嬰幼兒的哺乳期往往長達5至7年。

  這意味著,一個女人一生中,最多只能生5個左右孩子。

  而男人不同,他們每天都有做愛的欲望和能力。

  雲雨一番過後,男人便誌得意滿地走開,有關孩子的一切麻煩,都與他無關


  因此,在這個交易中,男人是占盡了便宜的。

  這就好比兩個人合夥做生意。

  其中一個人只出1塊錢的本錢;另一個人出99塊錢的本錢不說,還要獨自
承擔打理生意的重任。

  而賺的錢,卻是兩個人平分。

  不消說,在促成交易的過程中,當然是只出1塊錢的那個家夥更積極些。

  而女人,因為一生中生育的數目是有限的。

  和盡可能多的男人交配,並不能多生出很多孩子。

  所以,女人的遺傳利益,便主要體現在孩子的質量而不是數量。

  這使得女人不願意輕易地委身於人,她要觀察、要衡量,要在眾多可供選擇
的性伴侶中,找一個優秀的、她喜歡的男人,來與他共同產生後代。

  女性的這種挑剔和矜持,恰與男性的「性急」

  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男女雙方這種對待性事的積極性上的差異,除了將「好色」

  的帽子扣在了男人頭上之外,還有另外的幾個重要而具有實際意義的影響。

  首先,女人看似被動,實際上卻掌握著性選擇的力量。

  一個漂亮的女人,和一個難看的女人相比,生育後代的數量是沒有明顯差異
的。

  這一是因為女人一生中所能養育的孩子數目太少;二是因為男人的好色——
胃口出奇地好,再醜的媳婦,也會有男人領去見公婆。

  所以,女性容貌上的差異,便不能被進化的力量所選擇。

  男人就不同了——普遍受到女人歡迎的男人,有機會得到更多的後代:如果
女人們都喜歡長著絡腮胡子或鷹鉤鼻子的男人,男人們就會朝著西部牛仔的方向
進化。

  因此正是女人的口味,決定了人類這一物種的內在品質和外觀。

  一談到性選擇,人們往往想到的是雄孔雀的炫耀、夏天裏令人心煩意亂的蟬
鳴,或是牡鹿們彼此用長著角的腦袋狠命相撞。

  在這場動物界的奧林匹克賽中,下場比賽的絕大多數都是雄性動物。

  然而,宣布勝負結果的裁判可都是由雌性來充當!雌性的選擇,才是淘汰過
程中決定性的因素。

  19世紀英國小說家塞繆爾?巴特勒有句名言,可謂一語道破天機:「雞是
蛋生蛋的工具。」

  從根本上說,雄性,不過是雌性動物制造更多雌性動物的工具罷了。

  再者,有資格挑剔和矜持的女人,往往就是最受男人們喜愛的女人——需要
他們付出極大的耐心和更多的智慧去勾引和追求。

  這使得男人好色的天性,得到了後天的鍛煉。

  男人們因此而更加好色了,也更「會」

  好色了。

  因為男性間的嫉妒和競爭天性,使得最難到手的女人往往成為眾人搶奪的「
錦標」。

  男人願意為之傾家蕩產甚至付出生命、榮譽都在所不惜的女人,往往只是因
為她艷名高熾,卻又不肯讓他得逞——這正是男人最愚蠢的天性之一。

  歐洲文藝復興時期很多的高門大姓,就是因為與名妓或是交際花的交往而破
落了。

  很多人在搭進全部家當後,卻主動放棄與美人一親芳澤的權力,為的只是表
白自己「動機的純潔」。

  男人因而具有了一個令自己麻煩不斷的天性,就是所謂「禁果分外甜」

  的心態。

  與此相對應的是,男人無法對已經被自己征服的女人保持長久的興趣。

  最後,挑剔的女人發現,她可以利用自己的矜持獲利——這便是唐?西蒙斯
所謂的「娼妓理論」。

  從人類的早期歷史開始,女人們就懂得了利用男人對自己身體的渴求,要求
男人提供物質上的幫助。

  比如:食物、警戒和保護等等。

  聰明的女人發現,與其讓眾多男人同時都得到滿足,不如讓這些男人都得不
到滿足。

  所以,女人們在施展渾身解數、勾引盡可能多的男人的同時,卻又不肯輕易
讓他們得逞。

  這無疑是對男人好色天性的又一重大催化。

  女人們就是通過這一途徑,來要求男人對撫育後代提供幫助。

  這種幫助雖然極為有限,但無疑也會產生重大和深遠的影響。

  做愛經濟學(2)這麽一來,男人們就「不得不」

  好色了。

  他們的「人生道路」

  就只剩下了一條——追逐盡可能多的女人!這個觀點,會讓許許多多的男人
擺脫道德的枷鎖和良心的譴責。

  不過,也一定會有人持不同觀點。

  他們會舉出動物中夫妻恩愛的典範,諸如鴛鴦、或者是象征愛情一生不渝的
仙鶴,等等,以及歷史上為數眾多的、著名的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來對上述說
法加以駁斥。

  對此,我們不應忘記的是:幾乎所有的規律都是存在例外的。

  有資格成為故事的事情,本身就意味著它的發生概率是極低的。

  越是膾炙人口的故事就越是罕見,甚至幹脆就是人們的杜撰。

  不過,例外確實存在於某一些生物的某一特定時期內。

  比如,一些鳥類,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維持著排他性的、一對一的性關系;熱
戀中的青年男子,眼裏只有他的「西施」,視其他女人為無物。

  這種現象在生物界,被稱為高等生物對配偶特有的「親嗜性」,它的深層原
因是什麽呢?在生物界,「生物一生中各種活動的最根本動機,就是將自身基因
最大化地遺傳下去」

  這一原則,從無例外。

  只是各種生物所采用的計策各有不同罷了。

  在一個繁殖期內,如果哺育後代的工作需要雌雄雙方合作才能完成的話,許
多生物的表現看起來的確很像實行一夫一妻制的人類。

  但自然界中絕無任何物種,為了所謂「道德」

  的緣故,而犧牲自己在遺傳上的利益。

  某些雄鳥放棄到外面「拈花惹草」,是因為它們盤算過,還是盡心盡力幫助
雌鳥把現有的雛鳥養大,更加符合自己的遺傳利益。

  而忙於到處拈花惹草的那些「不負責任的」

  雄鳥,可能只是讓更多的雌鳥受孕,最終卻得不到一個成活的子代。

  拿被人們當作美滿愛情象征的鴛鴦來說,雌鴛鴦的淫蕩在鳥類中是出了名的
,只是它們在繁殖期間,用在調情上的時間比較長,故而經常是成雙成對地出現
在人們的視線之中,才給了人們「夫妻恩愛」

  的錯覺。

  白頭翁這種鳥,很多人相信它們對配偶的忠誠是至死不渝的。

  但是在阿根廷,動物學家在對鳥巢中雛鳥的DNA進行測試後發現,多達2
5%的雄白頭翁,辛辛苦苦、終日勞碌所餵養的雛鳥,並非它們自己的血脈。

  無疑,它們是雄鳥在外覓食時,雌鳥與其他雄鳥茍合的產物。

  而在性比較開放的美國,與雄白頭翁有同樣遭遇的丈夫,其比例尚不足2‰


  由此可見,加諸許多動物身上的所謂「美好品德」,其實只是人類的一廂情
願而已。

  在人類,哺育幼子需要男女雙方的合作,是一段時間內男女雙方感情專註的
最為重要的原因。

  這可以用來解釋婚姻的第二個危機期,即「七年之癢」:在婚姻的第七個年
頭,孩子已經大了,雙方合作告一段落,男性便恢復了自己好色的天性。

  婚姻的第一個危機期,通常發生在婚後一年半至兩年之間。

  這也同樣凸現了男人好色的天性:那時孩子出生不久,對正在哺乳的、無法
再次受孕的妻子,男人們實在無法保持「性趣」。

  可從倫理學的角度來說,妻子們辛辛苦苦受孕的同時,還要忍受丈夫們的出
軌,這實在是太殘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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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6 1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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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因此,可以斷言,父權制是一個跨文化的現象。

  盡管女性主義理論千差萬別,但是在一點上保持高度一致,那就是:父權制既不是「自然」的,也不是永恒的,它有人為建構的成分,而且是可以改變的。
人,不就是自然的一部份嗎?
人類的生活會隨時代改變,當初需要體力的時代自然演化出父權
現在的父權式微也是演化的結果
2016-10-6 1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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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柳下風花 於 2016-10-6 14: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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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6 1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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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男人的好色,是由生物本能所驅使的。

  男女雙方生育潛能的巨大差異,決定了男人實現其遺傳利益的唯一途徑:追
逐盡可能多的女性。

  沒有人能夠做到通過「思想教育」

  來讓男人不好色,因為這種性取向,本就在思想範疇之外。

  男人只是簡單的「為性而性」。

  在他們決定思考,甚至長出一個會思考的大腦之前,他們就已經好色了。

  從生物本性來說,男人們是極不喜歡一夫一妻這種婚姻制度的。

  可笑的是,一夫一妻制又是男人們費了好大力氣才建立起來的。

  從葉猴說起女人最大的心願,就是要人去愛她!——喬萬尼?薄伽丘(意大
利作家,代表作《十日談》)1971年,年僅25歲的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社
會生物學家薩拉?赫迪,只身前往印度賈拉斯坦邦的阿布聖山,試圖弄明白為什
麽生活在那裏的葉猴,普遍存在殺嬰現象。

  現在看來,葉猴殺嬰不過是個老套的故事:一群葉猴,由一個雄猴做猴王,
擁有七八只成年雌猴作為它的配偶。

  猴群內其他的成員,是它們的未成年子女。

  多出來的那一大堆成年單身雄猴,整天在猴群外居心叵測地遊蕩。

  每一個猴群中,平均每26個月就會發生一次權力更疊:外來的雄猴打敗猴
王。

  它繼位後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殺掉所有仍在吃奶的小猴,以便讓處於哺乳期
的雌猴再次進入發情期。

  這樣,新猴王才能盡快得到屬於自己的骨肉。

  同樣的劇情,幾乎發生在所有采取「後宮制」

  模式的哺乳動物身上——獅子、非洲獵犬、狒狒、大猩猩等等。

  我們人類最近的親戚黑猩猩,雖然采用雜交模式,但成年的雄黑猩猩,也十
分傾向於殺掉幼崽——只要它有把握那不是它的種。

  不過,薩拉?赫迪並沒有滿足於此。

  可能是抱著學習的心態吧——她工作的重點,漸漸轉向了對雌猴的觀察。

  當雌猴面對如此悲慘的情況,她們是如何應對的?雌猴無法阻止新猴王殺掉
自己的孩子,也不能賭氣不和這個殺掉自己孩子的壞蛋交配,這樣做,不符合她
的遺傳利益;她也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水攪渾」。

  於是,雌猴們不放過任何一個機會,趁猴王不註意的時候偷偷跑出去,和在
猴群外對王位虎視眈眈的所有雄猴交配。

  這樣,不管今後哪只雄猴繼承了王位,雌猴都會讓新猴王相信,她的孩子「
可能」

  是它的骨肉,從而使小猴免遭厄運。

  可能有人會抗議:薩拉?赫迪把一只猴子想得過於聰明了!也許,雌猴只是
為了性,為了「偷情的快樂」

  才這樣做的?於是,薩拉?赫迪進一步觀察雌猴的性頻率以及尿液中的激素
水平,最終發現:母猴對性最為熱衷的時候,是在自己懷孕的早期。

  大自然不會允許沒有道理的事情發生。

  一只雌猴到了懷孕之後才變得更加熱衷於亂交,其目的只能是一個——欺騙
!看來雌猴的確是聰明的:首先她要懷上猴王的種,讓自己的孩子得到猴群中最
優秀的基因;然後再去做好「公關事宜」。

  她們不僅牢牢握著績優股,對黑馬原始股,也都不放過。

  這樣,日後不管「政治風雲」

  如何變幻,她母子二人都可確保無虞。

  女人,當然比猴子做得更好那麼,女人,有同樣的智慧嗎?在能力上,不應
就此對女人有任何懷疑。

  問題的關鍵是:女人,需要有這樣的智慧嗎?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心中始
終要有這樣的一個時間概念:被我們所熟知的現行一夫一妻婚配制度,滿打滿算
也才實行了區區6000年。

  而人類的歷史(從直立行走及產生語言算起),距今已有430多萬年了。

  因此,不論從身體構造還是行為模式上,人類的設計都不是為了與現在的生
活方式相匹配,而是與農業社會之前漫長的狩獵采集時期相匹配。

  美國猶他州州立大學的人類學家克裏斯滕?霍克斯,對巴拉圭北部的埃克印
第安人——一個采獵部落的研究,十分生動地揭示了女性的利益所在,以及她們
為此而采取的策略。

  埃克男人的生活方式有兩種:一是不停地敲打棕櫚樹幹,以獲取其內部的澱
粉。

  這樣的生產方式一天可以獲取將近50千卡的熱量;另一種是打獵,其收獲
不但沒有前者那樣穩定,而且日均收獲還不到40千卡的熱量。

  無疑,嫁給一個天天敲打棕櫚樹幹的農民,對女人來說在經濟上更有保障。

  每天多出的這10千卡熱量,就像三年自然災害時期多了一個珍貴的窩頭,
對孩子的營養甚至於存活,都有著重大意義。

  但是,相比於一個農夫,一個獵手擁有更敏捷的身手、更機智的頭腦和更討
人喜歡的性格,簡單地說,獵手擁有更優秀的基因。

  是的,對於一個埃克女人來說,她最好的選擇就是:嫁一個農夫讓他養家,
同時偷偷地與最優秀的獵手通奸,生下具有優秀基因的孩子。

  事實上,她們也的確是這麼做的:66個婦女在被問及她們孩子可能的父親
時,平均數是21個。

  但有超過15個婦女,提到了一個相同的名字——部落中最優秀的那個獵手


  一個現代女人的理想,要比埃克女人的理想難以實現得多:她最好嫁給比爾
?蓋茨,偷偷地生一個愛因斯坦的孩子。

  這還不算完,她還需要湯姆?克魯斯、肖恩?康納利或是邁克爾?喬丹做她
的情人,才能得到最大的滿足。

  只許成功,不許失敗每當涉及性、涉及男人的時候,女人們本能地就會開始
算計、開始耍弄自己的陰謀詭計,只是她們自己並未意識到這一點。

  女人要想讓這場演出大獲成功,一定要達到「忘我」

  的境界。

  就是說,在欺人之前,首先就要做到自欺,只有這樣,她們才能夠扮演好大
自然賦予她們的角色。

  當人們觀看著一出出傷春悲秋、尋死覓活的偶像劇時,誰能想到這正是女人
們給男人們開的一次招標投資會呢?這是一場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演出。

  相比於所有雌性哺乳動物,人類女性有著獨一無二的困境。

  農業社會之前的人類生活,可以概述如下:群居、以采集野果為食、雜交、
壽命很少超過40歲——這和黑猩猩幾乎沒什麼兩樣。

  按莊子富有詩意的說法,就是「含哺而熙,鼓腹而遊」,飽食終日而無所事
事。

  然而,隨著東非地殼的隆起,茂密的森林一變而成為幹旱的草原。

  其他靈長類諸如大猩猩和黑猩猩,占據了非洲殘存的森林,而人類的祖先「
東非人」

  卻很不幸——他們被遺棄在那塊隆起的高原上。

  樹沒有了,他們只能來到地面上,開始一種全新的生活。

  以往賴以生存的果子不見了蹤影。

  更糟糕的是,雙手早已進化成善於持握樹枝和摘果子的樣子,無法伏地奔跑


  如果沒果子好摘,閑著沒事做的兩只手只好用來勞動。

  在弓箭發明之前,像樣的狩獵是談不上的,雙手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除了
拿根草棍去捅螞蟻窩之外,能做的只是去把獅子吃剩的殘羹剩飯撿回來吃,運氣
好,大概還能撿到動物的死屍。

  這時的人類,就和老鼠、豬差不多,什麼都吃。

  考古學家對於人類早期遺址的挖掘,證實了人類「食腐者」

  的身份:混跡於人類遺骨中的獸骨,多數都帶有被猛獸咬噬過的痕跡。

  現在的浙江地區,還保留著吃臭豆腐、黴千張這些腐爛食品的風俗,這大概
就是對食腐生活默默的懷念吧!和森林生活相比,平原人雖然經常吃不飽,飲食
結構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蛋白質的攝入量大大增加了。

  200萬年間,人類的腦容量增加了3倍!但是,他們的身體卻沒有增加那
麼多——其結果就是,人類成了所有動物中生孩子最費勁的物種。

  現代科學家把疼痛分為12個等級,第一級的疼痛是被蚊子叮,第十二級是
女人生孩子。

  當然,還有第十三級——女人生孩子的時候被蚊子叮。

  人類直立的行走方式,使得骨盆的尺寸不可能隨腦容量的增加而擴大下去。

  可是為了學會語言及制造、使用工具,人類又不得不長出個碩大無朋的腦袋


  因此,胎兒不得不在很不成熟的時候被娩出母體。

  如果等胎兒成熟到像小馬、小鹿那樣,一出生就會跑會跳,那根本就別想生
出來了。

  想想女人生孩子時的困難,再想想新生兒在第一個月內頭部體積會增加一倍
,我們就不難理解,如果把十月懷胎只是延長為十一個月懷胎,會產生怎樣災難
性的後果。

  但即使女人的骨盆能夠增加一倍,以便讓孩子在子宮內多待一個月,也無濟
於事:我們知道,剛滿月的孩子,還是什麼都不會。

  人類的幼仔,簡直是所有生物中最麻煩的東西。

  在他一生1卅3的時間內,如果沒有別人的照顧,他就無法存活。

  在原始采集部落中,母親要給孩子哺乳4年以上。

  之後,還要為他提供固體食物、教會他采集食物、掌握語言、制造和使用各
種工具。

  至少12年之後,這個孩子才能自立。

  而那時的人類,壽命還不到40歲。

  即便是在科技十分發達的今天,一個35歲的婦女,生孩子也是十分危險和
困難的事情。

  而在原始時期,即便我們認為一個女人從15歲起就可以生孩子,一直生到
35歲,一個女人一生中最多可以有20年的時間生孩子。

  但那個時期的女人需要給自己的孩子哺乳4年以上。

  原因很簡單——沒有奶粉、沒有營養米粉,也沒有煮雞蛋。

  這樣一來,一個女人平均5年才能有一個孩子,因為哺乳期的婦女是很難再
懷孕的。

  所以終其一生,她只有4次生育的機會。

  那麼,對於一個身處原始社會、一天至少可以射一次精的男人來說,看著他
身邊的這些一輩子只有4次生育機會的女人們,不是正在懷孕就是正在給孩子餵
奶。

  這無疑是一件讓他十分惱火的事情。

  一個吃奶的、與自己無關的孩子,使得他在1500天之內無法與一個女人
產出屬於自己的後代。

  這樣的東西,當然是必欲除之而後快的。

  所以,女人起碼要和雌葉猴一樣聰明才行,不然,就難免骨肉受戮的厄運。

  但是,僅僅和猴子一樣聰明,夠嗎?一個原始時期的女人,一生中有一半的
時間,要麼是處在大腹便便的孕期,要麼是處在哺乳期。

  懷孕後期的行動不便,自不待言;而哺乳期的婦女,一天的消耗相當於正在
訓練的中長跑女運動員。

  以前生活在森林裏的時候,懷裏抱著個孩子並不太影響摘果子。

  然而現在要走很遠的路才能找到吃的,一路上的危險更不用說——兩足行走
的人類祖先,跑不過任何一種兇猛的野獸。

  兩性之間的關系就此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女人必須要籠絡住男性,讓他們
為幼兒提供食物。

  在靈長類中,與原始人類生活方式最接近的就是黑猩猩了。

  但是黑猩猩的幼子一斷奶就能夠自己覓食,而人類的幼子卻要麻煩得多——
在斷奶後很長一段時期內,都需要別人供給食物。

  所以,只求男人不殺掉自己的孩子是不夠的,女人還需要男人做得更多。

  可是,怎樣才能讓一個男人,表現得比一只雄猴更好一點兒呢?出路只有一
條:比雌猴的演出更精彩!

[ 本帖最後由 柳下風花 於 2016-10-6 14: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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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6 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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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的演出節目單——第一幕:褪毛在現存的193種猴子和無尾猿中,人
是唯一沒有體毛的。

  這給人類帶來的麻煩,可遠遠不止花筆大錢去買件貂皮大衣。

  除了在熱帶,人們不借助於自制的衣物就無法在所處的環境中生存。

  相比於有著一身漂亮毛發的動物,我們便有了特殊的麻煩:種棉花、種亞麻
、織布、染布、做衣服,當然,更要命的是還得經常洗衣服。

  一定有很重大的原因,才使得人類甘心忍受這一切。

  那麽,這個原因到底是什麽呢?一時眾說紛紜。

  美國動物學家戴斯蒙德?莫瑞斯,寫了一本膾炙人口的小書《裸猿》,就可
能的原因做了種種探討,十分有趣。

  現在,讓我們沿著他的思路,來看看真正的原因到底是什麽!一種猜測是:
在很久以前,人類為了躲避陸地上的猛獸,曾經長時間生活在淺水區域,靠水生
植物和捕魚為生。

  於是,這一身會增加水中阻力的毛,便脫落了。

  這種說法的理由是,人後背的汗毛走向——和猴子不同——是從一側肩膀走
向脊柱的。

  只有這樣的走向,才會減少在水中的阻力,並為在水中遊泳的人提供更大的
浮力。

  不過,在已發現的所有原始采集聚落中,我們沒有看到任何一個聚落是以這
樣的方式生活的。

  更要命的是——也從汗毛的走向說起——人類上臂的汗毛是向下的,而下臂
的汗毛是向上的,就是說,都指向肘部。

  這倒和有毛的猴子一樣:下雨的時候,用手抱著腦袋,這樣的毛發走向,有
利於雨水順著肘部流走。

  可見,這個猜測是不成立了。

  但它讓人們更加堅信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人類以前是有體毛的。

  另一種猜測是:人類剛從樹上走到地面上來生活,是穴居的。

  在巢穴中遭受了嚴重的寄生蟲侵擾。

  不勝其煩的人類於是褪去了所有的毛,讓虱子、臭蟲們無處藏身。

  這種說法乍看起來很有道理,但今天存在的幾百種穴居的動物,沒有一種采
取和人類相同的辦法來解決寄生蟲問題。

  更何況,褪了毛的人類,與有毛的其他動物相比,遭受皮膚疾病的困擾一點
兒也未見減少。

  寄生蟲是少了,但隨之而來的各種真菌和細菌感染,以及皮膚受傷的幾率,
卻大大增加了。

  和一條狗相比,去醫院皮膚科看病的次數一定是人比它多得多。

  所以說,這種方法是極不合算的。

  大自然不會單獨讓人類去犯如此愚蠢的錯誤。

  至於把褪毛歸因於烤火或是散熱,那更是不值一駁。

  在夏季的海灘上,誰都知道穿件衣服要比什麽都不穿更能防曬。

  看看常年身處炎熱沙漠中的阿拉伯人的穿著,我們立刻就會明白此種言論的
無稽。

  另一個說法,則把人的無毛看作是「幼態持續」

  的結果。

  「幼態持續」

  這個詞,單從字面上便可以理解它的含義,即把嬰幼兒時期的特點保持很長
時間。

  人剛出生的時候,腦容量只占成年時期的23%。

  同時,人的生長發育是很慢的,因為他需要學習太多的東西。

  所以到13歲左右,才會性成熟,而大腦,還要再過10年才會成熟。

  這就使得人類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需要保持一種「幼稚狀態」,從而獲得持
續學習的能力和讓大腦不斷學習的機會。

  這種「幼態持續」,導致了人類終其一生外貌都像嬰幼兒時的樣子,而其主
要的特征,就是像剛出生的小孩子一樣——無毛。

  可是這種說法,無法解釋為什麽人類到了成熟期之後,體毛一點兒也沒有增
多。

  按說,至少應該比年輕的時候要多長出一些才對。

  但事實上卻正相反:老年人的體毛,反倒比小孩子的要少些。

  仔細觀察,我們便會發現,多數小孩子的身上,都有一層細細的絨毛。

  拿女孩子來說,青春期四肢上往往會有比較重的汗毛。

  反倒是30歲以上的成熟女性,肌膚才變得光潔細膩起來。

  從人種來看,黑人的毛發是最少的,可發育成熟的速度,反倒比其他人種更
快些,也就是說,他們的「幼態持續」

  期要短一些。

  由此可見,雖然在生理特性上我們的確存在「幼態持續」

  這一回事兒,但無法用它來解釋我們無毛的原因。

  那麽,真正的原因到底是什麽呢?達爾文給出了正確的答案:性選擇!在《
人類的由來》一書中,達爾文這樣寫道:「據我看來,最近乎實情的看法是,人
,或基本上是人中間的女人,之所以沒有體毛,是為了美觀的目的——因為,凡
是通過性選擇而取得的特征,即使在關系很相近的生物類型之間,也往往可以有
超出常度的差別。」

  再從大處著眼:我們知道,生物獲得一種性狀,無非有兩條途徑:自然選擇
或是性選擇。

  既然人以前是有毛的,而且毛肯定是有用的。

  那麽,體毛的喪失,便一定是性選擇的力量使然。

  不過,女毛人為什麽要通過褪毛來吸引男毛人呢?現在的男人的確都著迷於
女人那細嫩光潔的肌膚,但是當這個過程剛剛開始的時候,在一個渾身長滿濃密
毛發的女人和一個毛發稀疏的女人之間,男人為什麽會喜歡後者呢?答案很簡單
,且頗有幾分好笑——那就是——只有褪了毛之後,我們光潔的皮膚上,才能有
「癢癢肉」!只有四種人不會有癢的感覺:出生不久的小孩、老人、剛射完精的
男人和剛經歷了性高潮的女人。

  很明顯,這四種人的共同點在於:他們對性沒有要求。

  弗洛伊德是對的:他認為,癢是「力比多」——即性欲——在皮膚上的一種
表現形式。

  他據此推斷,一個孩子從被胳肢後知道笑開始,便有了性欲。

  撫摸女人,就會激發她的性欲。

  當然,這個女人的毛越少,撫摸所產生的效果就會越好。

  相比於一個渾身長滿毛而「不解風情」

  的女人而言,當然是渾身無毛、一被撫摸就哼哼嘰嘰地給予男人回應的女人
,能夠給男人帶來更多性樂趣。

  隨著男人的體毛也因為自己母親的緣故而逐漸脫落之後,他們的身上,也開
始有了「癢癢肉」。

  如今,男人不但喜歡撫摸,同時,也和女人一樣,喜歡被撫摸了。

  於是,人類便有了一種別的動物所不具備的技能——調情。

  調情這一技能,對於增進男女之間的親密關系,其重要性是怎麽加以強調也
不會過分的。

  在學會調情之前,男人只是簡單而粗俗地需要女人;而在學會調情之後,男
人才真正學會了如何精致而細膩地去喜歡一個女人。

  男人對女人的海誓山盟、各種各樣的承諾,都是在調情階段做出的,而不是
在心滿意足之後。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調情的時間越長,會讓男人在事後追悔莫及的承諾就越多。

  這種模式上的轉變,對女人和孩子的利益,產生了多麽重大的影響!相比之
下,因體毛喪失而帶來的不便,也就算不得什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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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6 14: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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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幕:乳房我們的親戚黑猩猩和大猩猩,只是在哺乳的時候,才開始乳房
隆起。

  哺乳任務一結束,胸部便又恢復平坦。

  其他哺乳動物也是一樣。

  可為什麽女人在其一生漫長的成熟期內,不管是不是在哺乳,都會有一對碩
大的乳房呢?原始時期的女人,在沒有胸罩的情況下,一會兒要上樹摘果子;一
會兒又要在平地上疾奔——以逃避或追逐某個動物。

  無疑,乳房會使女人們感到十分不便。

  在其他動物眼裏,這兩塊贅肉,也一定是十分滑稽和可笑的東西。

  是為了取悅於男人,才長出這兩個東西來嗎?但男人並不是天生就喜歡乳房
的。

  所有雄性動物,對於有大乳房的雌性,都是不屑一顧的——因為,她們正在
哺乳,不可能懷孕。

  弗洛伊德的信徒們相信,男人之所以喜歡乳房,是因為這兩個肉球能讓他們
重溫在母親懷中吃奶時的童年體驗,會給他們帶來安全感。

  還有的人認為,男人之所以喜歡有大乳房的女人,是因為他們相信,這樣的
女人今後會奶水充足,對孩子有利。

  如果是因為這個原因,那女人的乳房可就問題多多了。

  看過孩子吃奶的人都會立即發現,現在絕大多數女人所擁有的半球形乳房,
其實是個有嚴重設計缺陷的東西。

  首先,這種形狀的乳房讓孩子很難持握;其次,乳頭過短——母親和孩子兩
個人,都感到很不方便。

  當母親側臥睡著之後,半球形的乳房加上過短的乳頭,又很容易把正在吮吸
的孩子的鼻子塞住——因為這個而送了孩子命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另外,半球形乳房作為裝奶的容積,一點兒也不比梨形乳房多。

  因此,如果女人是因為要做廣告才長出乳房來,那不應該是長成現在的這個
樣子。

  被陜西人稱為「口袋奶」

  的那種梨狀乳房,再配上一個長長的乳頭,才算得上是成功的廣告策劃。

  那麽乳房的真實意義,到底是什麽呢?沒錯,它是女人的另一個計謀——對
男人的又一次欺騙。

  在動物界,雄性不會對有著大乳房、正處於哺乳期的雌性有任何興趣——因
為它無法受孕。

  而女人面對殘酷的生活現實,要求男人每時每刻都對她保持興趣,從而有機
會獲得所需要的幫助。

  為了迷惑男人,女人面臨著兩種選擇:要麽哺乳的時候也和平時一樣,沒有
乳房;要麽不論在什麽時候,都有隆起的乳房。

  前者,是女人無法做到的,現行的措施,便成了唯一的選擇。

  總的說來,女人的乳房遠沒有人們想的那麽重要。

  它們不過是女人們為了假裝自己隨時可以懷孕而不得不長出的兩大塊贅肉。

  「母性的象征」、「性感的源泉」、德拉克羅瓦筆下自由女神的雙乳——這
是有史以來最具政治意義的一對乳房,它體現了法國大革命的理想和追求……那
些一本正經地加諸乳房的「重大意義」,都只不過是些無聊的炒作。

  一只業績平淡的股票,要想博取眾人持久的關註,莊家就得不斷找出題材來
加以炒作。

  女人身體上隨便什麽部位,要想獲得男人額外的關註和興趣,也需要如此這
般地炒作炒作。

  日本女人「最是那一低頭的溫柔」,露出一截蝤蠐般的後頸,是最能讓日本
男人動心的部位。

  三寸金蓮,對於中國男人不僅是催情之物,更是文人們創作的動力和題材,
國學大師辜鴻銘文章寫不下去的時候,趕緊把自己的小腳老婆喚到身邊,捧起她
的一雙金蓮放在鼻子底下嗅來嗅去,登時文思泉湧。

  陶淵明看來也是個超級戀足癖,曾作《閑情賦》一首以明誌:「願在絲而為
履,同素足以周旋;悲行止之有節,空委棄於床前!」

  實在是感人至深。

  維多利亞時期的歐洲男人,癡迷的部位則是女人秀挺的腳踝——從福樓拜的
小說中我們得知,當包法利夫人為邁過路當中的一個小水坑,輕輕提起長裙的時
候,露出的那一小截腳踝雖然還裹著一層襪子,身後的那個年輕男人照樣心馳神
蕩起來。

  如今,拿來炒作的題材恰好輪到了乳房。

  為了讓男人們對本無用處的這兩塊贅肉保持長久的興趣,女人們著實費了不
少心思。

  每隔40年,美國就會輪流時興一次豐胸和平胸。

  1988年12月,《華爾街日報》宣稱:「大胸脯潮流又回來了。」

  是的,今天,我們碰巧又生活在以大乳房為美的時尚中。

  女人們戴上各種式樣和顏色的胸罩,想出各種在衣服上收腰和開領的方法、
甚至把矽膠和鹽水袋埋進自己的胸部,以期男人們對她們身體的這一部分多加關
註。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女人們拋棄了笨重的靴子和長裙,越來越多地露出了
雙腿。

  於是,女人身體上不再有什麽部位能和乳房來競爭情色中心這一地位了。

  不管是什麽部位,如果女人們總是用衣物擋著不讓男人們看到,男人們就會
越來越感興趣——這個屢試不爽的炒作手法!男人們簡直愛死了女人胸前的這兩
塊軟肉。

  幾年前,一位胸部偉岸的美國家庭主婦不滿於婚姻生活的日漸單調無聊,去
做了個縮胸手術,以期給丈夫一點新鮮感。

  不料想事與願違,丈夫堅決要求離婚,在法庭上,丈夫聲情並茂地向法官陳
述說,和胸前只有兩顆「小豌豆」

  的女人在一起的日子,一天也過不下去。

  19世紀的一首詩,這樣嘲笑小胸脯的女人:親愛的,我不會嫌棄你瘦骨嶙
峋;嬌小的乳房讓心兒更加貼近。

  但即便時尚如此,男人思想深處似乎仍保留了雄性動物對乳房的一分本能上
的反感:1990年,克萊茵克和斯坦納斯基這兩位好事的心理學家給一些男人
看一組女大學生的照片,結果,胸圍87cm的女生們普遍受歡迎,男人們覺得
這些胸脯小的女生們「比較聰明以及有禮貌」;而那些胸圍在95cm以上的女
生們,則被評價為「不太聰明或不太道德」。

  可是,美國社會學家埃文?羅斯戴爾對1200名婦女做了統計學調查,發
現女人真的是胸部越大越聰明呢!她說:「盡管我們大多數人都不願意承認這一
點,比如我自己就戴1號胸罩,但是我們的研究證明這的確是事實:胸部豐滿的
女性與胸部扁平的女性相比,智商高出近10點。」

  這個結果不禁令人想起一句老話:「騙子都是些聰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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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幕:被隱藏的排卵期出於和乳房同樣的原因,女人對自己的排卵期也開
始秘而不宣了——如果像雌猴那樣,一排卵屁股就變得鮮紅,那麽在一年絕大部
分的時間內,男人們就會不見了蹤影。

  女人隱藏自己的排卵期,全年都接受性,從而讓男人相信,這個女人隨時有
能力、有可能懷上他的骨肉。

  只有這樣,才能使男人全年都對自己有「性趣」。

  這個出色的計謀,對男人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呢?兩種學說長期爭執不下。

  第一種說法,被稱為「居家父親」

  理論,提出者為美國密歇根大學的生物學家理查德?亞歷山大(Richa
rdAlexander)和凱瑟琳?努南(KatharineNoonan
)。

  他們的主張是:在一個男人不能確定一個女人什麽時候排卵的情況下,這個
男人不得不經常地與這個女人做愛,以確保不錯過這個女人的受孕期。

  如此一來,不僅密切了這個男人與這個特定女人之間的關系,也使得這個男
人不再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追逐其他的女人。

  另外,這個男人還需要不間斷地監視和保護這個女人,才能避免其他男人染
指這個女人。

  這使得男人不得不天天留在「家裏」,成為一個「居家父親」。

  由此,逐漸演化出了一夫一妻模式的婚姻。

  另一個理論,被稱為「多父」

  理論,由前文提到的薩拉?赫迪提出。

  看到薩拉?赫迪這個名字,我們就應該能猜個十之###——是的,與殺嬰
有關。

  她認為,隱蔽的排卵期,使得每一個與某個女人做過愛的男人,都會認為自
己可能是她孩子的父親,這避免了殺嬰。

  更進一步,一對亟需幫助的母子,有機會同時獲得好幾個男人的照顧。

  照第一種理論看,女人會越來越貞潔;照第二種理論看,女人會越來越放蕩


  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誰是對的呢?瑞典生物學家比吉塔?西倫-圖爾伯格
和安德烈?默勒,對68種靈長類動物的性交模式及其排卵期征象的明顯程度,
做了系統的比較。

  結果發現,在進化過程中,排卵征象趨於隱蔽的始祖動物中,只有1種是一
夫一妻的,另外8種是亂交的。

  這8種始祖動物中,包括我們人類的祖先。

  因此,「多父」

  理論是正確的:女人之所以不像猴子那樣,一排卵就屁股發紅,就是想通過
亂交讓所有的男人都認為,自己是孩子的父親!不過,「居家父親」

  理論也不算錯到了家。

  因為在11種一夫一妻制的靈長類動物中,10種有隱蔽的排卵期。

  看來事實是這樣:女人想讓孩子「多父」

  是因,「居家父親」

  的產生是果——在女人變得如此令人難以琢磨之後,男人們不得不「居家」

  了。

  當然,居家也不一定能完全防微杜漸。

  曾經有新聞報道,一個倒黴的丈夫發現,妻子生下的雙胞胎中一個是自己的
孩子,另一個不是。

  這不僅說明那天妻子正好排了兩枚卵,還說明,在和丈夫做愛後的72小時
之內,她又迫不及待地殺往前男友處,和情人再做了一次。

  這,簡直是該男子的奇恥大辱。

  女人的「多父」

  情結,真是勢如破竹,無往而不利。

  第四幕:性高潮性高潮是個讓人難以理解的東西。

  柏拉圖在《斐列布斯篇》裏描述道:「性高潮讓整個身體攣縮起來,渾身亂
顫,以致面色陡變,發出各種喘息聲,亂喊亂叫,陷入一種極端迷狂之中……」

  而德謨克裏特則言簡意賅地總結說:「性交是一種小癲癇。」

  在希波克拉底看來,性交很像是在調制一杯卡布基諾咖啡——精液產生於腦
袋裏,經由耳朵流入脊髓和腰部,並儲存在那裏。

  交媾的摩擦產生熱量,攪動全身上下的體液並形成泡沫。

  不消說,精液就是那些泡沫成分,像卡布基諾上的奶泡。

  他甚至認為女人也會產生精液:「在性交中,女人的性器官被摩擦,子宮運
動起來,我認為子宮的運動引起了一種心癢,它把快感和熱量傳遍全身其他部位
。」

  那麽,在性高潮中,男人和女人,哪一方快感更強烈些呢?希臘神話中,有
一段關於宙斯與其妻子赫拉的爭執。

  起因是雙方都認為,在夫妻房事中,是對方從中獲得了更大的樂趣。

  於是,做了一陣子女人、後來又做了男人的提瑞西斯,被召至奧林匹亞山當
裁判。

  他的回答是:女人得到的快樂,差不多是男人的9到10倍。

  這個答案不禁讓人想起了一個與此有關的黃色笑話:用手指頭摳耳朵,是手
指頭舒服,還是耳朵舒服呢?女人為什麽要有性高潮?戴斯蒙德?莫瑞斯認為,
女人之所以有性高潮,起因在於人類的直立行走。

  如果女人性事後沒有性高潮,沒有因此而產生的滿足感和疲乏感,性事一完
立即拍拍屁股走人,那麽精液就會流出陰道。

  因為直立行走的女人,陰道是垂直向下的;而四足行走的動物,陰道則呈水
平方向。

  因此,雌性動物便不需要性高潮。

  這個說法看似很有道理,其實是錯的。

  首先,現在業已證明,男人射精後,會有足夠的精液直接噴到子宮口,即便
房事後女人立即站起來,受孕率也不會有明顯降低;其次,現在發現,大概有一
半的靈長類雌性,也有性快感,有的甚至還能有高潮。

  要探究女性性高潮真正的原因,不妨逆向思維先問自己一個問題:如果女性
性高潮是有用的東西,那麽為什麽女人不能像男人那樣,每次房事都一定有性高
潮呢?心理學家威爾森做了一個有趣的試驗:他在讓猴子走一個蹺蹺板時發現,
只是在無規律地、偶爾地給一點食物獎勵的時候,猴子走蹺蹺板的熱情才最高。

  這便是著名的「威爾森效應」。

  其實該理論的實質並不難理解。

  試想,如果規定,一個人只要碼好1000張麻將牌,就給他5塊錢的話,
還會有人喜歡打麻將嗎?正是性高潮及其不確定性,才能夠使女性克服對懷孕和
分娩的恐懼,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性事當中。

  那麽,為什麽讓一個女人獲得性高潮,會如此不容易呢?男人射完精後,從
自己性伴的眼中,看到的大多是淒怨和失落的神情。

  這讓男人有了強烈的愧疚感和挫折感——早泄,幾乎成了所有男人的一塊心
病。

  女權主義的性學家們認為,只要男人在性伴沒有達到高潮前就射精,那就算
早泄。

  這個定義,對男人們無疑是過於苛刻了。

  而醫生們從生物學角度出發,認為只要男人有能力將自己的精液射入陰道,
從而使配偶懷孕,就不算早泄。

  面對兩種爭持不下的意見,世界衛生組織(WorldHealthOrg
anization)出面作出了一個量化的調和:能夠抽送15或更多次之後
再射精,就不算早泄。

  言外之意,抽送15次後,女人能不能體驗到快感或是高潮,那就是她們自
己的事情了,與男人無關。

  可惜的是,WHO給出的這個對男人充滿善意的定義,卻並沒有將眾多男人
從自責中解救出來,反而使事情變得更糟:許多極力想給予性伴自信心的女性,
往往會從第一次抽送開始,便大呼小叫起來,極力想在15次之內,表現出自己
的興奮甚至是高潮。

  不用說,這無疑加重了男人的心理負擔,並減少了他的抽送次數。

  如果一個女人,每次都在男人射精前達到高潮,那麽,當男人射精的時候,
她已經興致索然了。

  這樣的女人,當然不容易受孕。

  另一個原因,還是要從「威爾森效應」

  說起:一個只是偶然才能體驗到性高潮快樂的女人,和一個每次都會得到性
高潮的女人相比,哪一個會更熱衷於房事呢?當然是前者!可見,我們剛巧想反
了——正是那些過於容易得到性高潮的女人,才不喜歡性,並且性交後懷孕的幾
率又小。

  這種特質的女人,勢必會被自然選擇所淘汰。

  留到今天的,都是令男人們垂頭喪氣的女人——熱衷於性事,卻很不容易被
滿足。

  但正因為如此,女人們獲得了持續接受性的興趣和能力。

  和男人不同,在一段時間內,女人有和多個男人持續做愛的能力。

  按「多父」

  理論來看,這種能力,是原始時期的女人們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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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6 1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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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結在漫長的采獵時期,女性因為無力承擔單獨長時間哺育幼子的任務,使
得她不得不拿出渾身解數,來誘惑盡可能多的男人,以求得他們的友善,繼而是
食物上的幫助。

  為此,她褪掉身上的毛,通過和男人性前親昵的調情,賦予了性事更多的內
涵和更加細膩的品質,從而讓它顯得更加有趣。

  這大大改善了男人對女人的態度;她隱蔽了排卵期,讓自己的乳房長年隆起
,讓男人們誤以為自己隨時可以受孕;她全年接受性,並熱衷於此。

  小女孩在四五歲,甚至更小一點的年紀,就會偷媽媽的口紅塗在小嘴上,在
鏡子前面左顧右盼。

  由此我們可以明白,什麽是女人的天性。

  為了能讓自己顯得稍微「性感」

  一點兒,女人們什麽苦不能忍受、什麽代價不願意付出呢?那些認為女人天
性就喜歡從一而終、並滿足於一生中只屬於一個男人的念頭,是非常靠不住的。

  要知道,即使一個只愛自己丈夫、心無旁騖的妻子,也永遠都只是為了丈夫
之外的男人而打扮。

  貞潔的妻子們穿著高跟鞋、單絲襪和短裙,在凜冽的寒風中走來走去。

  而回到丈夫身邊之後,卻忙著在腦袋上夾發圈兒、在眼角上貼黃瓜片,為下
一次出門做準備工作。

  事實上,我們應該把薄伽丘的話做這樣的改動:女人最大的心願,就是要盡
可能多的男人,去愛她!巫術和宗教的不同如果他們願意跟隨他,那是因為他在
他們面前從來不離得太遠。

  ——E?E?凱萊特(英國作家,著有《宗教的故事》)如果你在意鬼神對
你的看法,你就有了宗教感;如果你在意別人對你的看法,你就有了道德感。

  上層建築這個東西,反映了一個社會在某個時期,對世界和人生的認知及態
度。

  不用說,它指導著我們的生活,也指導著我們的性生活。

  不過,上層建築——正如這個詞本身所指明的那樣——在它的下面是要墊個
東西作為基礎的。

  如果我們把它想象成一個騎著獨輪車的小醜,那麽,依照馬克思的意見,這
輛獨輪車便叫經濟基礎,即人們對生產資料的占有方式;可是如果依照弗洛伊德
的意見,這輛獨輪車的名字應該叫力比多,即性欲。

  伯特蘭?羅素綜合了這兩個人的意見。

  他讓小醜跳下獨輪車,踩上了高蹺。

  這一綜合無疑是正確的,人類的思想始終是踩著「食」

  和「性」

  這兩只高蹺,左搖右晃地前進。

  道德如此,巫術和宗教也是如此。

  巫術在今天的中國,已經完全被另一個詞所取代,這就是「迷信」。

  官方對待迷信和宗教二者的態度截然不同,其原因何在呢?首先,巫術是早
於宗教的,宗教由巫術發展而來。

  在對原始部落的研究中,發現普遍存在巫術,而宗教卻不具備這種普遍性。

  其次,雖然巫術和宗教都承認以鬼神的形式而存在的超自然力量,但二者對
於鬼神的態度,卻大相徑庭。

  比如說:一個人生了病,如果他請一個神漢為他治療,那麽這個神漢在念完
咒語之後,大概還會燒一張寫了字的黃紙,用水和了紙灰讓病人喝下去。

  然後,他會十分堅定地告訴病人,他的病會在多少天之內痊愈,並禁止病人
嘗試任何其他的治療手段;可如果這個病人請的是一個和尚為他做法事,那就不
同了。

  因為這個和尚只是替他求神祇的保佑和幫助,至於最終這個病人能否蒙神眷
顧,那得神自己拿主意,和尚是不必負責的。

  並且,病人還是可以、甚至必須要吃藥和看醫生的。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巫術或稱迷信,之所以造成危害並被官方所嚴懲,原因
在於它以鬼神的主人自居。

  官方不管和尚,是因為他以鬼神的仆人自居。

  在氣質上,巫術和科學倒是十分相同的:二者都堅信因果律,並藉此面對它
周遭世界的時候,表露出主人的心態。

  從主觀上說,巫術與科學二者的區別在於我們相信與否——如果我們相信一
種說法,就稱它是科學;如果不相信,便斥之為巫術——這當然是十分靠不住的


  比如我們相信,與身處經期的婦女性交,會損害她們的健康;我們還相信,
當需要在一個病人肚皮上開刀的時候,術前把他的陰毛刮掉,會減少術後刀口感
染的幾率。

  包括醫生在內的專業人士,認為這些都是科學的。

  直到最近,有人用真正的科學方法對此加以審視之後,發現上述觀點恰恰是
不折不扣的迷信。

  從客觀上說,巫術與科學二者的區別在於方法論。

  科學,是以推理和歸納為手段的;而巫術,卻是以模擬和接觸為原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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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6 14: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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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術根據弗雷澤對巫術原理的分析,巫術可以分為「順勢巫術」

  和「接觸巫術」

  兩種。

  順勢巫術,是指通過模仿,一個人就可以實現他的願望。

  比如逢年過節的時候,山東人都會把饅頭做成魚的形狀。

  這一是要討個「年年有余」

  的口彩,二是因為魚的多籽——以此來求得來年的人丁興旺、谷物豐收。

  在平常,萬一有人不小心說了句不吉利的話,就得使勁兒往地上吐一口唾沫
,好讓這壞影響像這口唾沫一樣,離他而去。

  清代袁枚作《子不語全集》,所謂的「子不語」,典出《論語》的「子不語
怪力亂神」,搜集了很多有趣的段子。

  比如《拘忌》一節中就說了這麼個人:「塞侍郎某,性多拘忌。每遇人談有
死喪二字,必作噴嚏,以啐散之。路逢殯柩,則急往親友家解下衣帽撲散數次,
以為將晦氣撒在人家,與己無關矣。」

  然而還有個李侍郎更過分:早上起來就一直背朝著門坐在家裏,客人來了也
不回頭。

  直到正午才肯轉過身來出門。

  原因只是這一天「喜神方在東,故不肯背之而出。又是日辰巳有沖,故必正
午方出耳」。

  而接觸巫術,是指可以通過某件物品來對某人施加影響,只要是此人曾經觸
碰過這件物品。

  這方面的例子,筆者舉一個親身經歷來說明:我家要好的鄰居中,有一個小
我一屆的男孩子。

  因為我高考的成績很不錯,所以,第二年他參加高考的時候,特意跑到我家
來,向我母親要了我前一年高考時穿的那件衣服。

  不過,不幸的是,他沒考上。

  第二年,他穿了自己的衣服又考,終於考上了。

  為此,他媽媽向我抱怨說:「要是你那件衣服沒洗,我兒子就能早一年上大
學。」

  在弗朗西斯?培根時代的英國,一個人受了傷之後要想好得快些,除了用金
創膏塗傷口,還得在弄傷人的東西上塗一些才行。

  在今天的中國,如果有人嫁女兒,在為新娘子準備新婚被褥的時候,做母親
的一定要請一個婦女來幫忙。

  這個婦女,必須得是兒女雙全才行,如果她同時還體態豐滿、骨盆寬大,那
就更理想了。

  宗教隨著生產力的逐漸提高,氏族或部落內便有了剩余產品。

  這使得社會分化成為可能,氏族內供得起一個專業巫師了。

  當氏族中某個人宣稱,他具有控制天氣、驅除瘟疫、在戰爭中獲取神靈的保
佑等等才能之後,他就不用再幹活兒了。

  更為重要的是,他還可以吃最好的食物、穿最好的衣服、住最好的房子、宣
布任何一個他喜歡的女人為他的「塔鋪」。

  這一職務,無疑是令人極為愉快的。

  但只有一點不好,那就是風險太大。

  當氣候大旱需要求雨的時候,巫師們失敗的概率實在是太高了。

  另外,如果發生了瘟疫,遭受了戰爭失敗,人們自然要求做出解釋。

  平日裏對巫師的稱頌,立即變成了對他驕奢淫逸的清算——這位平日裏以鬼
神主人自居的巫師,頃刻間變成了為平息鬼神怒氣而獻上的人祭。

  同樣的劇情一次次地上演,不禁引發了一些比較聰明的巫師們的思索。

  於是,他們開始聲稱,神靈是無法控制的。

  凡人所能做的,只是取悅神靈,而非命令神靈。

  在把決定權上交給神祇之後,巫師們搖身一變而成為祭司。

  他們的職能,也由對鬼神發號施令而改為取悅神祇。

  他們的特權一點兒也沒減少,風險卻大大地降低了。

  從此,人類靈魂的困惑,得到了慰藉;他們精神的重軛,有了寄存的地方。

  但這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在鬼神面前,人類從主人墮落成為奴仆。

  對於未知的領域,他們不再感到好奇。

  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敬畏和恐懼。

  女人當家的時候,鬼神鼓勵群交原始時期,人們迫切需求的,是人丁及谷物
的繁殖。

  因此,最普遍應用的巫術和最為熱切的宗教崇拜,便都圍繞著生殖這一主題
展開。

  按照順勢巫術的原理,莊稼種植和生孩子之間當然是有關聯的。

  在幾乎所有的原始部落中,都是女人種地,男人則裝模作樣地去打獵,或幹
脆在一旁遊手好閑。

  當被問及為什麼不幫助女人們去田間勞作時,男人的回答千篇一律:女人會
生孩子,只有她們才懂得種地。

  周朝人將其始祖姜嫄視為大地女神,她的兒子則以谷物「稷」

  來命名。

  由此我們不難理解古人如何看待生育與莊稼種植之間的關系。

  隨著灌溉和耕作技術的普及,男人也不得不參與農業生產了。

  不過,沒有人會忘記女人在這方面的法力。

  每到播種前,全部落的男女,都要舉行盛大的儀式,力圖把女人生育的法力
「傳染」

  給地裏的莊稼。

  辦法,自然是所有人十分努力地跳舞,十分努力地群交。

  這一習俗流傳至今,就是盛行於西方各國的一年一度的狂歡節,只是現在只
剩下跳舞,沒有了公開群交。

  晚至17世紀,一個老派的德國農夫在播種前夜,是一定要帶上妻子去自己
的地裏雲雨一番的——這件大事做了之後,他才敢對當年的收成抱有期許。

  據《小雅?甫田》的記載,我們的祖先在春播時,要舉行「禦田祖」

  儀式,以祈求雨水,盼望谷物豐收、人丁興旺。

  而這「禦田祖」

  的儀式,就是以「男女交合為祭」。

  在商朝,出於同樣目的的「桑林之舞」,規模已近萬人。

  至周代,不僅有「萬舞」,還有「仲春之月,令會男女,奔者不禁」

  這樣的政府號召。

  為什麼古代人到了春播季節,一定要盡力集體通淫一番之後,才肯下地幹活
兒呢?其實道理很簡單,一個集體在開展一項所有人都參與的活動之前,先組織
起來,統一一下思想、鼓舞一下士氣,是十分必要的。

  那麼,古代人為什麼一定要公開地、集體地淫亂呢?為什麼多對多的群交,
就會比一對一的性關系具有更大的法力呢?從一則希臘神話中,我們或可一窺古
代人思維之端倪。

  有一次,宙斯、波塞冬和赫耳墨斯三位神祇漫遊凡間,在底比斯遇到了老邁
的海爾瑞斯。

  老人雖然一貧如洗,還是十分熱情地招待了三位神祇。

  作為感謝,神祇們決定滿足他的一個願望。

  老人提出要一個兒子,於是,三位神祇找來一張生牛皮,一起把各自的精液
射在上面,包好後埋在地裏。

  9個月後,從地裏跳出一個男孩兒,這,就是全希臘力量最大的俄裏翁。

  由這個故事,我們可以推知,古代人不懂得什麼減數分裂,只知道「人多力
量大」。

  他們認為,由幾個父親通力合作產生的後代,一定會優於某個男人單幹的結
果。

  在古巴比倫,氏族中最受人尊敬的,是最淫蕩而非生孩子最多的女子。

  這其中的原因,是意味深長的。

  淫蕩的女子,能為氏族吸引來更多的男人,從而壯大本氏族的力量。

  更可能的原因是——根據順勢巫術的原理——淫蕩比多產更具有讓農作物增
產的法力。

  當時的社會普遍相信,幾個男人一塊兒同一個女人性交,會生出比一個男人
單幹更優秀的孩子;當時的社會還相信,一個女人性伴的數目越多,她對於全氏
族糧食增產的貢獻就越大。

  這樣的巫術觀念對全社會的性行為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是可想而知的。

  宗教產生之後,大地本身就成為了一個多產的女神,在埃及,她叫伊西絲;
在中國,叫女媧;而到了希臘,名字又變成了蓋亞。

  除了大地女神,人們還崇拜女陰,一切形狀像女陰的東西都成了偶像:中間
有洞的圓形石頭、魚,後來還崇拜大肚子的青蛙。

  認為女陰有法力的觀念,在中國一直保留到了清代。

  清人俞蛟《臨清紀略》裏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
)間,山東發生了以王倫為首的暴動。

  官兵守城,王倫的軍隊攻城。

  王倫有個手下,穿一身黃綾馬褂,裝神弄鬼地坐在南城墻外僅數百步的地方
,口中念念有詞。

  城墻上的官兵見了著實生氣,便「眾炮轟之」。

  可是,鉛丸到了離他一二尺的時候,就掉到了地上。

  正當眾官兵手足無措之際,一個老弁弄了個妓女到城墻上來,解開她的衣服
,讓那妓女的陰部直對著城外坐著的那個家夥。

  只見那些已經掉到地上的鉛丸一下子又都蹦了起來,全打在那反賊的肚子上


  反賊自是當場斃命,城內於是一片歡聲雷動……在福建漳州以南50多公裏
東山島的海邊,至今仍保存著一個無比巨大的石刻女陰,陰阜、陰毛、###、
陰道無一遺漏,惟妙惟肖。

  當地依然有許多婦女相信,如果把一些小石子擲進那巨大的石頭陰道裏,有
些東西也就會更容易在自己的陰道裏活下來。

  不難看出,母系社會的時候,人們的巫術和宗教觀念,都是鼓勵群交的。

  男人得勢後,鬼神變得不喜歡性了(1)在母系氏族社會的晚期,「父親」

  這一概念也漸漸傳播開來。

  美國人魏勒在所著的《性崇拜》一書中指出:「那時人們便註意到,如果男
子不同女子交配,女子就不會生孩子。於是人們斷定,男子對創造一個新的生命
享有完全的榮譽……」

  公元前450年的古希臘哲學家阿那克薩哥拉,就將父親比作了種子,而將
母親比作大地。

  這樣的一種全新的思想,自然把男人的陽具提升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

  人們開始了狂熱的男根崇拜。

  即使是在今天,當人們決定修一個碑來紀念某一重大事件或者某個大人物的
時候,這紀念碑十有###,會被建成一個巨大陽具的模樣。

  以前向女陰、青蛙或是魚表達敬意的人們,如今沖著大大小小的柱狀物頂禮
膜拜。

  在四川木裏縣的大壩村,有一個雞兒洞,裏面供了一個30厘米高的石祖。

  當地普米族婦女為了祈求生育,經常到那個洞裏去燒香叩頭,向石祖膜拜。

  臨走的時候拉起裙邊,在石祖上坐一下或蹲一下,認為這樣和石祖接觸後,
才能生兒育女。

  漢字「祖」

  字的寫法,便揭示了男性生殖器崇拜的這一現象:「祖」

  字右邊的「且」

  字,就是男根的象形;而「祖」

  字左邊的「示」

  字,在古代就是指神祇。

  可見這個「祖」

  字,就是以男根祭神的意思。

  在母系氏族社會中,同一氏族的人們追溯出一個共同的女性祖先,這是絕不
會有錯的。

  而在父系氏族社會中,一個共同的男性祖先,卻只是一個不怎麼靠得住的推
論。

  要想讓這個推論成立,自己的女人一定得貞潔才行。

  得勢的男人們之所以對祭祖有著異乎尋常的熱情,除了有點兒心虛之外,還
有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男人們要通過這樣的儀式,來加強同一氏族之內各成
員的團結和認同感——這是在戰爭中獲勝所不可或缺的因素。

  故而《左傳》有雲:「國之大事,在戎與祀。」

  早先母系社會中母女姊妹們通過共享丈夫來增加彼此親密關系的群婚模式,
現在從男人的角度來看,就危害甚大了——它不但會渙散整個氏族的士氣和團結
,還會從根本上瓦解父系氏族這一組織。

  於是,在父系社會中,雖然男人們更加熱衷於生殖器崇拜,但他們對群交的
態度,卻從母系時期的鼓勵,轉向了嚴厲禁止。

  按照接觸巫術的原理,如果要想讓某人生病,就得燒掉他的頭發、指甲或是
衣服。

  在男人們都有了自己特定的女人之後,施巫者害人的手段也就多了一樣:通
奸。

  既然一個人做完愛總會感到很疲乏,那麼,趁這個男人不在家的時候去和他
的老婆做愛,那正在參加戰鬥或是打獵的丈夫也一定會渾身無力。

  在戰爭中,一個男人被另一個男人殺死,極有可能的原因,是那死鬼留在家
裏的妻子不如他對手的妻子貞潔。

  於是丈夫們嚴禁妻子與外人有染,否則,他們打獵或打魚的收獲便會受到影
響,弄得不好,還會有性命之虞。

  類似的例子,在弗雷澤的《金枝》中有上百個。

  比如,馬來西亞婆羅洲島上沙撈越的土著相信,當一個男人到林子裏采集樟
腦的時候,如果守在家中的妻子與人通奸,那麼,這男人辛辛苦苦采到的樟腦就
會蒸發掉。

  因為一點兒樟腦蒸發而被暴怒的丈夫活活打死的妻子,在沙撈越並不罕見。

  薩摩亞島上的土著相信,他們的酋長身上有著可怕的神力,膽敢抽他的煙葉
、穿他衣服或是吃他剩飯的人,都必死無疑。

  這樣一來,酋長的「塔鋪」

  們就是再好看,也沒人敢勾引了。

  母系社會中的女人們認為縱欲群交會帶來好收成。

  而如今,父系社會的男人們則是看到了硬幣的反面:亂倫或是通奸等違禁的
性關系,必定會給莊稼帶來災難。

  從希臘神話中我們得知,當俄狄浦斯犯下弒父娶母的罪行後,忒拜所有的莊
稼枯死了,瘟疫流行,女人和母牛也都不再生育。

  不光古希臘人這麼想,世界各地的原始部落,也都普遍存在這樣的觀念,即
莊稼歉收、旱澇災害或是戰爭失敗,都是起因於部族內有人在非法性交。

  弗雷澤在《魔鬼的律師》一書中,提到了很多這樣的例子,比如,連日陰雨
,地裏的莊稼快要爛掉了,婆羅洲達雅克人的長老們便會聚在一起,審理通奸、
重婚和亂倫等罪行。

  生活在東非的南迪人,未婚先孕的姑娘一輩子也不能邁進糧倉一步,不然,
裏面的糧食就會全部黴變。

  在摩洛哥,如果兩性關系上有汙點的人走進了菜園,那不用說,全國的蔬菜
都會爛光。

  遲至1441年,法國阿維尼翁還特意立法規定:娼妓必須買下她們在市場
上曾用手觸過的食物。

  一個性關系不純潔的人,簡直像坦克軍團一樣,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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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6 14: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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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得勢後,鬼神變得不喜歡性了(2)這麼看來,非法性交自然是件非常
嚴重的事情了。

  犯奸者所侵犯的不再僅僅是某個婦女的身體或者某個合法丈夫的權益,而是
整個部落生死攸關的根本利益!這種對非法性交的憎恨和恐懼,必然帶來兩個後
果:第一,對男女間性禁忌的設定水平過高。

  男女間不單實際發生的非法性行為被列入禁忌範圍之內,就連一切可能導致
這種後果的行為,也一概列入禁忌之列。

  諸如禁止言語中提到性行為和生殖器、禁止身體觸摸,甚至異性間不能單獨
見面。

  更有甚者,光是在腦子裏想一想都成了罪過。

  教士卡西安在《隱修生活規則》中寫道:「當狡猾的魔鬼潛入我們的心靈,
就會勾起我們對女性的回憶。先是回憶起我們的母親、姐妹或某個善良的女性,
此時,我們要盡快地驅除這種回憶,不然,如果讓思想在這上面逗留時間過長,
就會不知不覺地想到其他的女人……一個人在受到淫逸夢境的玷汙之後,還能靠
近聖壇並享用上面的面包和酒麼?」

  第二,對犯禁者的懲罰過重。

  早先,不論強奸還是通奸,都會受到極為嚴厲的懲處。

  例如蘇門答臘中部的巴塔人,對奸夫的判決是先殺死,然後吃掉。

  今天,我們已經不把通奸看作是一種罪行了。

  需要法律加以懲罰的,只是違背婦女意願的強奸。

  但是,從對強奸的懲罰中,我們還是可以看到早先那種觀念的影子:非法性
交不是對某一個人犯罪,而是對全社會所有人犯罪。

  社會學家福柯曾經這樣講到:「……從原則上看,在用拳頭打擊某人的面部
和用###插入某人的陰部之間,並無任何區別。」

  話雖如此,可對於二者的懲罰,卻有著天壤之別。

  我們無法將這種差別僅僅歸因於經濟因素:對於強奸犯的量刑,並不因被告
是否在原告陰道內射精、或者是否導致原告受孕而有任何差別。

  人們對強奸處以如此重刑,諸多動機中也暗藏著對這種行為的莫名恐懼。

  認為非法性交會帶來災難的巫術觀念,讓男人在嫉妒之外,有了限制女性性
自由的新理由。

  男人們在不斷向自己的生殖器表達敬意的同時,卻以種種堂而皇之的理由對
早先習慣了性自由的女性們加以苛刻的限制。

  這一切,無疑加速了兩性間不平等地位的產生。

  到了父系形態的宗教產生之後,高高在上的天神無一例外地成了男性,比如
猶太教的上帝、佛教的釋迦牟尼。

  這種神祇由女性向男性的轉化過程,理安?艾斯勒在其《聖杯與劍》一書中
有詳細而風趣的論述——先前風光無限象征豐收和生育的女神,如今成了壞脾氣
的宙斯的妻子、女兒或情婦。

  男人的宗教繼續著對性的禁忌態度,上帝的十誡中,有兩條是關於禁止非法
性交的,分別是第六條:不可奸淫;第九條: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佛教徒們的興趣在於無休無止地輪回。

  性不但毫無意義,而且,一旦在別人的妻子那兒得到性快樂,還會影響到自
己來世的命運,比如,會投胎變成一頭豬、或是一個人盡可夫的妓女。

  正如李銀河在她的《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一書中所說的那樣:「中國是一
個恥感的社會,而西方則是一個罪感的社會。」

  道德和宗教這兩個東西,西方人選了宗教,中國人則選了道德。

  假設有一個男人向一位少婦求歡,如果這是位春心蕩漾的中國少婦,她會一
邊掙紮著一邊說:「讓別人看見怎麼辦?!」

  而如果這位少婦是個西方人,她會一邊掙紮著一邊說:「噢,不!上帝會懲
罰我們的!」

  這就是中西方的差別所在。

  在中國人的心中,最怕的是被別人恥笑,神鬼之類的倒無關要緊。

  中國人宗教精神的缺乏,要從歷史上去找原因:自唐以後,朝廷開科舉。

  從此以後,中國的知識分子們便分成了兩類——已經中舉的,和明年有希望
中舉的。

  這麼一來,中國知識分子便只能在對先秦諸子和晉朝「竹林七賢」

  的緬懷中,依稀遙望先輩們獨立人格的影子。

  至於他們自己,只有兩種選擇:得意的時候便做儒家、做統治階級的寵婦—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失意的時候便做道家、做統治階級的棄婦——獨坐幽篁
裏,彈琴復長嘯——躲得不遠,嗓門卻不小。

  不過,中國的知識分子——不論得意失意、不論儒家道家——都會艷福不淺


  前者當官發財,三妻四妾偎翠依紅,自不待言;後者則苦練采陰補陽的養生
之法,鉆研《素女經》,掌握「一夕禦九女」

  的本領,自有延年益壽、得道成仙的妙用。

  因此,在儒道釋三教中,讀書人只肯在前二者上用心思;而外來的佛教,則
主要被文化程度不高的階層所信仰。

  在質樸的思維中,他們將自己與神想象成類似於一個合同的甲方乙方:作為
甲方的信徒向作為乙方的神靈「許願」;乙方有義務幫助甲方實現某一願望。

  視願望的重要性不同,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報酬——從初一、十五的豬頭三
牲,到「重修廟宇、再塑金身」

  不等。

  如果乙方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則甲方也要實現早先的承諾,也就是「還願」
;如果乙方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那合同自動失效。

  由此看來,宗教並沒有讓中國人對性產生罪惡或是不潔的感覺。

  小結在《魔鬼辭典》一書中,關於「宗教」

  這一條目,安?比爾斯這樣定義道:「這是希望和恐懼的女兒,它向無知者
解說不可知事物的性質。」

  這是個令人倍感悲哀和沮喪的定義。

  如果,所有人對超出自己理解範圍之外的事物都抱有一種蔑視和否定態度的
話,這個世界無疑會變得膚淺而市儈。

  不論是有神論者還是無神論者,所有的人都對「永恒」

  這兩個字充滿敬意和向往,但說到它的具體內容,卻是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種
見解。

  或許,我們可以把安?比爾斯關於宗教的定義改一改:「這是經濟因素和性
沖動的女兒。它跑到歷史那兒散了一小會兒步,回來後就變得面目全非。於是,
它微笑了,向喜歡刨根問底的人們保持著不可知的神秘……」

  人們已經習慣於把一夫一妻制當成一種天經地義的東西來看待,並一本正經
地在各種版本的神諭中為這一制度找出依據。

  豈不知,這不過是先打槍、後畫靶子的伎倆,用於自欺和欺人。

  我們先是有了這古怪的婚制,之後,才有了這些古怪的神明。

  道德的定義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是道德和法的奠立。

  ——J?邊沁(英國功利主義哲學創立者)在人體的七大系統中,泌尿生殖
系統無疑是最有道德的。

  如果道德這東西能夠稱輕重、量大小,估計泌尿生殖系統中的道德,會占到
全身道德總量的95%,甚至更多。

  「道德」

  這兩個字,是每個社會的熱點詞匯。

  它既是一件最犀利的武器——用以譴責生意場上比自己賺錢多的對手,又是
一劑立竿見影的止痛藥——每當想起拐跑自己老婆的那個朋友,便用它來撫慰創
痛的傷口。

  但究其根本,「道德」

  這個詞兒是什麼意思呢?亞裏士多德認為,「德性」

  是一種適度的品質。

  這很容易讓我們聯想起《論語》裏的「過猶不及」

  和「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但是這個定義實在讓人難以滿意。

  休謨認為,既然理性的作用是判別真偽,是用來判斷事實以及事物之間的關
系,然而任何事實本身卻無關乎善惡,所以道德就只能是一種情感或主觀感受了


  所以他斷言:「德性的本性、而且其實德性的定義就是,它是心靈的一種令
每一個考慮或靜觀它的人感到愉快或稱許的品質。」

  據此,休謨得出了道德起源的四個原則:「對他人有用、對自己有用、令他
人愉快、令自己愉快。」

  這其中,針對自己的兩項是先天的,被稱為自然德性——某行為能對我有用
、讓我有愉快感,那它對於我來說,就是道德的;而針對他人的兩項則是後天的
,是需要人為設計的,源於全社會的約定,為的是每個人都盡力讓別人感到愉快
,而不是互相添惡心。

  顯然,這種後天建構的道德成分,必須在社會全體成員均表示同意並願意遵
守的情況下,才能發生效力。

  那麼大家都願意共同遵守的「約定」,又是個什麼東西呢?休謨的回答是:
同情、同胞感和人道感。

  這個回答,和《論語》中的相關闡述倒是不謀而合。

  《論語》有言:「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錢穆先生的註解是:「本者,仁也。道者,即人道,其本在心。」

  故他一言以蔽之:「內修於己為德,外措施於人群為道。」

  用孔子自己的話總結,即為「仁者愛人」。

  「仁者愛人」

  這四個字,從達爾文的角度來看,可以理解為群居性動物為了種群利益而進
化出的「利他傾向」。

  在談到道德的起源時,達爾文歸納出四條原因:認同感、群居的本能、人言
可畏和習慣。

  安全感達爾文所說的群居本能,無非是群居性動物彼此合作、共同警戒防備
,以加強群體的安全感。

  叔本華雖然不討厭與女人性交,卻討厭生孩子,認為這是個體為了種群的利
益「不得不做出的犧牲」——只有通過一代一代地生孩子,肉身凡胎的個人才能
借助物種的延續,以達到「不朽」。

  這樣的視角同樣可以用來觀察群居性動物的「利他」

  行為。

  動物學家們曾經報道過很多「舍己救人」

  的英雄事跡,事主從黑猩猩、狒狒到斑馬等等,不一而足。

  認同感在達爾文眼裏,「認同感」

  這個詞只有一個意思,意即個體被群體所接納。

  在人類原始采集狩獵時期,被群體拋棄的個體不會有任何生存的機會。

  這是道德——作為大多數人的意見——對個人具有約束力的前提和保證。

  今天,小孩子們對於不合作的小同伴最重的懲罰依然是:我們不和你玩了。

  但在馬斯洛眼裏,「認同感」

  還有著另一層更加重要的含義,就是心理學上的所謂「移情」。

  比如,一群大猩猩中,如果只有一頭大猩猩知道一只籃子裏有蛇,而另一只
籃子裏有香蕉,它就會把其他的大猩猩引到有蛇的那只籃子旁,借助這條蛇把其
他的大猩猩嚇跑,然後打開另一只籃子獨享香蕉。

  通過這種由己及人的推理,一個人可以預先判定其他人在某種境遇下的反應
,這是所有欺詐行為的心理學基礎。

  不過,「移情」

  也不只是讓人學會了騙香蕉吃。

  它不單使人能預知別人的反應,還能使人感受到其他人的喜怒哀樂,從而使
情感具有了傳染性——亦即「同情」。

  於是,便有了惻隱之心、有了「己所不欲,勿施與人」,這是道德感中最基
本、也是最深邃的成分。

  這種移情能力,是本能的一種,而不是後天教化的結果。

  小孩子3歲之後便具備了這種能力。

  語言出現之後,道德成了一個害人的東西本來,人類一定程度的利他傾向和
惻隱之心,都是出於群居性動物的本能,並在個體和群體的利益之間,起到很精
確的調節作用。

  但是語言的產生,打破了這一微妙的平衡。

  語言的產生,使得道德變成一個明晰的概念,可以重復不斷地向別人灌輸。

  既然道德代表了大多數人的意見,那麼,最起勁地拿道德這個話題說個沒完
沒了的家夥,自然而然地就會成為集體利益的代言人,並以此身份得到類似於現
代社會中議員的種種特權。

  而當每個人都可以用語言表述道德之後,道德又出現了另一種妙用。

  想想這樣一個場景:有100個人排隊領取10張蔥油餅。

  排在中間的那些有希望、沒把握的人,自然是在焦慮不安中保持著沈默。

  排在前面肯定能領到餅的和排在最後毫無希望的,才是這個隊伍中喋喋不休
的人——這兩種人都異口同聲地表達了對蔥油餅的「不屑」。

  前者的動機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以防嫉妒的人們沖上來一哄而搶;
後者的動機則是出於一種心理補償,即所謂「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於是,本屬於大多數人意見的道德,如今卻被少數人別有用心地反復言說,
被灌輸的對象自然是那些一聲不吭的大多數。

  縱觀人類歷史,情況也確實如此:特權階級和最貧困的下層總是熱衷於談論
道德這個話題,然而,他們自身的操守,卻是整個社會中最差的。

  更糟的是,這兩種人還把道德的品質給弄壞了:前者,讓道德充滿了偽善;
後者,又讓道德多了一分損人不利己的殘忍。

  把蔥油餅換成女人,也是一樣。

  排在最前面的,是已經占據高位並擁有足夠女人的老年人,而排在最後面的
,無疑就是獨身的宗教人士。

  我們的性道德就是由這兩種人來界定的。

  他們對於男歡女愛所持的嫉妒心態,自是不言而喻。

  相比之下,道德的殘忍比道德的偽善危害更大。

  一是因為它更具欺騙性,二是它出於損人不利己的立場,做起惡來無所顧忌


  就這樣,進入文明社會之後,道德觀念再也不是大多數人的共同約定了。

  它其實是特權階級對全社會資源的掠奪,並對這一掠奪加以有利的解釋。

  以「利他」

  和「移情」

  這兩個生物本能為基礎建構起來的道德,被這兩種人用語言反復表述之後,
往往成了既不利於每個個體,也不利於整個群體的一種觀念。

  少數特權階級用不斷說話的方式——這是他們諸多特權中最重要的一種特權
——給其他人戴上了一副精神枷鎖,以便獨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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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6 14: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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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建構的道德單向度的語言——只有道德的聲音才得以表達,違反道德的聲
音則被壓制——一定會產生「道德過度」

  的結果。

  本來鞠個躬就足以讓上司滿意了,下級們爭相邀寵的結果,使得下跪成為慣
例,即是這個道理。

  然而過分而毫無必要的壓抑,一定會造成反彈。

  縱觀人類歷史,道德水準就像個彈簧秤,總是在基準點處上下震蕩——用羅
素的話說——先是普遍的長期痛苦,繼之以普遍的短暫放縱。

  另外,除了由惻隱之心先天產生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之外,道德觀念中的其他成分都是後天建構的。

  而熱心於道德建構的人——如前所述——除了偽善的特權階層之外,就只有
處於社會最底層的俗人蠢漢了。

  這些人頭腦中蹦出來的想法,實在是沒有什麽道理可言。

  比如,一個搜集女人內褲和絲襪的戀物癖,往往比一個強奸犯更加遭人唾棄


  這其中,講得出什麽道理呢?又比如,人多勢眾的異性戀,有什麽理由鄙視
同性戀呢?畢竟,人家同性戀可沒說過異性戀的家夥們一句壞話。

  在諸如此類的道德觀中,我們能夠找到多少理性因素呢?因此休謨說,道德
現象是「事實的問題,而不是抽象科學的問題」。

  正因為這種非理性,使得某個行為在這裏是道德的、在那裏卻是不道德的,
在這個時期是道德的、在那個時期是不道德的,就成了常態。

  一個男人在喪偶或離婚之後,如果續弦了自己的小姨子,那一定會遭到很多
人的側目。

  其實,在傳統中國社會,婚姻是兩個家族之間的聯姻。

  如果嫁出去的姐姐死得早,讓妹妹去接姐姐的班,是再天經地義不過的事情


  在周朝,貴族婚姻實行媵妾制,嫁出一個女兒的時候,讓新娘子的一大堆庶
出姐妹和堂姐妹一同陪嫁過去,甚至是禮制所強行規定的事情。

  正是因為有過這樣一段姐妹共夫的歷史,在實行一夫一妻制之後,姐夫和小
姨子之間,便有了一層心態上的曖昧。

  到了18世紀的英國,沒有嫁妝的女子是嫁不出去的。

  如果一家姐妹中只有一個嫁了出去,剩在家中的姐妹能夠交往的成年男性,
便僅局限於自己的姐夫。

  因而英國的法律禁止喪妻的男子續娶小姨子——為的是少出人命。

  現在,我們既不是生活在18世紀的英國,又早已經滌蕩幹凈了姐妹共夫的
心理遺跡,可是,這東拼西湊出來的道德觀卻仍然發揮著作用——對於續娶小姨
子的人,我們還是忍不住心裏有看法。

  20世紀80年代初期的中國,沒有什麽東西比disco音樂更讓40歲
左右的中年人反感和厭惡了。

  時間剛剛過去20年,年輕人早已對disco失去了興致,反倒是當年表
示反感之極的那些人,現在熱衷於一邊聽著disco,一邊跳健身操。

  1932年,美國著名女社會活動家斯坦頓夫人被判入獄兩周,罪名是「在
公共場合赤身裸體,有傷風化」。

  而實際情況是,斯坦頓夫人穿著長衣長裙在公共遊泳池遊泳,只是忘了穿襪
子,不幸露出了腳踝。

  20世紀70年代末,法國和澳大利亞的海灘上卻時髦起「天浴」

  來——一絲不掛的男男女女成立了俱樂部,以便包下專用的海灘,為的是「
防止不道德的人偷看」。

  短短不到50年的光景裏,關於穿衣服和脫衣服的這一場道德劇,正、反面
人物正好顛倒了過來:脫的人變成了正面人物——遊泳的人衣服越穿越少,到最
後一絲不掛。

  他們的道德境界也同步地攀升,由傷風敗俗向上直至「天人合一的光輝頂點
」;看的人倒成了反面人物——他們看到的雖然越來越多,道德境界卻每況愈下
,由對腳脖子發出嚴厲指責的衛道士墮落成窺淫者,還經常未遂。

  英國大儒卡萊爾,一輩子沒和妻子行過房,他的妻子因而被當時清教氣息濃
重的英國人贊為品行高潔的楷模。

  可這事兒如果擱在今天,眾人一定會齊聲痛罵卡萊爾:你這不是害人嘛!明
明知道自己不行,幹嘛不學學人家吉本,打一輩子光棍不就完了嗎!不過這些還
並不是最主要的。

  道德觀念雖然為大多數人所接受,卻不意味著它代表了大多數人的利益——
這,才是道德最大的非理性所在。

  1997年,英國一個40歲的保姆特裏薩?麥克勞克林,成了社會輿論的
眾矢之的:她通過為4對無法生育的夫婦做代孕母親,賺了一筆大錢。

  可是,其中的絕大部分按照非法所得被沒收了。

  她本人只剩下區區15萬英鎊。

  要知道,她為她的顧客們懷了6次孕,生了5個孩子。

  此外,她還成了社會的公敵,受到公眾的一致譴責。

  對此,生物學家羅賓?貝克向公眾提了這樣一個問題:假如這4個男人背著
妻子與特裏薩?麥克勞克林通奸,等她懷了孕就跑掉了。

  這樣的情節,英國人民是不是更加容易接受呢?再拿網絡來說:如果一個女
人被網友揍了一頓,大家便都說網絡不是東西;可如果她是被丈夫虐待了,卻沒
人說婚姻不是東西。

  諸如此類的道德觀念,有什麽道理可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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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7 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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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個推論:主動戴綠帽子的丈夫在母系氏族社會,在性方面最不道德的一
定是一位美麗卻又性冷的女人——她拒絕用自己頗具性魅力的身體,來為氏族的
興旺和農作物的豐收做貢獻。

  而到了父系氏族社會,道德卻成了「禁欲」

  的同義詞,成了對性資源的蔑視。

  只不過,男人們卻無法安心於一輩子只和一個女人發生性關系。

  既然自己是遊戲規則的制定者,於是,在嚴厲要求自己的妻子守貞操的同時
,男人們卻為自己規定了很多特權。

  在東方,男人可以娶多個妻子和妾;在法國,男人則享有通奸的樂趣,只是
不能把姘婦帶到家裏去——這是成文法原型《拿破侖法典》對通奸的男人們做出
的唯一的、小小的限制。

  拿破侖當然管不了英國人——晚至18世紀,很多英國人為了省錢而把情人
養在家裏,在一張桌子上吃飯。

  晚飯後,妻子和情人往往會一起出去散一小會兒步。

  另外,不論是在東方還是在西方,男人們還都是可以嫖妓的。

  希臘政治家德謨斯泰尼道出了男人們的心聲:「我們擁有情婦,是為了享受
快感;我們納妾,是為了讓她們每天來照料我們;我們娶妻,是為了有一個合法
的後代和一個忠誠的家庭衛士。」

  前文提到,羅馬帝國初期,陷入貧困的平民階層婦女普遍存在賣淫現象,而
拉皮條的,往往就是她們的丈夫。

  在「五毒書記」

  張二江的108個女人當中,至少有兩個是被自己的丈夫送到書記床上去的
——為的是能讓自己升官。

  這兩個主動搶過一頂綠帽子戴在自己頭上的丈夫,自然不會是饑寒交迫之輩
,他們圖的是自己的政治利益。

  在法國,蒙特斯龐夫人、拉法利耶夫人、方當詩夫人、昂古列姆公爵夫人…
…路易十四眾多的情婦們有的為丈夫掙到一個肥缺,有的為丈夫掙到一筆數目不
菲的年金。

  花著這麽來的一大筆錢,國王情婦的丈夫們多少感到有點兒不好意思。

  對此,莫裏哀寬慰那些忸怩的丈夫們說:「同朱庇特分享並不丟人。」

  德皇腓特烈?威廉二世的宮廷與法王路易十四的宮廷相比,則因容克貴族還
沒學會法國貴族優雅的調情而顯得更加熱烈和直白。

  德意誌科學院院長夏多瓦這樣寫道:「整個波茨坦活脫脫是一個大妓院。所
有的人家都只想攀上國王,攀上宮廷。人人都爭先恐後地獻上自己的妻女。最熱
心的是高級貴族。」

  如果說貴族將老婆送到國王床上只是「並不丟人」

  的話,那麽對於平民來說,要是自己的妻子能躺到一個伯爵的床上,那簡直
就是光宗耀祖!一個古玩商,有什麽理由不把自己漂亮伶俐的妻子派往伯爵府,
去推銷一把精巧的鼻煙壺呢?看哪,街坊鄰居們,我那可愛的妻子是多麽的能幹
呀!一把普通的鼻煙壺她居然賣了40個金路易!更絕的是,和我那可愛的妻子
一起回家的,除了這40個金路易之外,竟然還有那把鼻煙壺!不用說,她還能
把那把鼻煙壺再賣給伯爵大人一次,兩次,甚至三次。

  哦,上帝!為什麽不能是四次呢?那可就是200個金路易啊!既然可以通
過讓老婆和別人睡覺來飛黃騰達或是發家致富,那麽,如果,孩子也能賣錢的話
……?就讓妻子為別的男人生育吧!至於孩子的生身父親是誰,那倒是無關宏旨
的末節了。

  非洲馬賽依人過著逐水草而居的遊牧生活。

  如果你有許多頭牛,那你就是個馬賽依財主。

  你得不時地拿出幾頭牛作為聘禮,來為自己娶更多的老婆,以便增添人手照
料更多的牛群。

  此外,更多的老婆會為你生下更多的女兒。

  不用說,嫁女兒的時候,你當然會收到彩禮——也就是牛。

  這麽一來,你的牛就更多了。

  所以,你又得再娶幾個老婆。

  就這樣,你的老婆和你的牛越來越多,你也就越來越富了。

  整個事情的邏輯就是這樣:老婆是你用牛換來的,她為你照料著牛群,還為
你生女兒;女兒是你老婆生的,所以嫁女兒所得到的彩禮也是你的。

  在整個過程中,你老婆和哪個男人睡覺有什麽關系呢?所以,作為一個擁有
眾多妻子的馬賽依財主,你理應鼓勵你的妻子們去和別的男人們睡覺,並因此而
感激她們。

  三十年戰爭(1618~1648)之後,德國人口從1600多萬銳減為
不到400萬。

  勞動力極為短缺。

  為此,紐倫堡區議會通過如下決議:「鑒於大量男性居民死於戰爭、疾病和
饑饉,神聖羅馬帝國的利益要求恢復人口……因此,在今後十年內,每一男子得
娶兩名妻子。」

  對於一個農民家庭而言,幾個半大的孩子是維持家庭生計所必不可少的。

  不然,農忙的時候就不得不花錢雇短工。

  而在那個時候,雇工的價錢是很貴的。

  如果一個農民娶了妻子,卻生不出孩子,那可怎麽辦呢?博胡姆地方法為此
作出如下規定:「一個丈夫,如果他的妻子很健康,他滿足不了她做女人的權力
,那得把她領到鄰居那裏去。如果鄰居也幫不了她的忙,那丈夫得小心地把她抱
起來,別把她弄疼,再把她放下,別把她弄疼,讓她在那裏待五個鐘頭,另外叫
幾個人來幫忙。如果還幫不了忙,那得小心地把她抱起來再把她放下,別把她弄
疼,給她一件新衣裳和一袋錢讓她吃飯用,把她打發到集上去。如果還幫不了她
的忙,那只好讓一千個魔鬼來幫她吧。」

  心情焦躁的丈夫在執行上述法律的時候,自然對其中「抱起來再放下,別把
她弄疼」

  這些煩瑣的細節頗不耐煩。

  通常情況下,丈夫會請每一個熟人到家裏去和自己老婆睡覺。

  事後,用一杯淡啤酒作為酬謝。

  很多時候,並不是每個男人都能娶到妻子的。

  當光棍們對你的老婆感興趣的時候,為什麽不拿她換點兒錢呢?遲至17世
紀,英國手頭緊的丈夫,會在妻子腦袋後面插一根草棍,然後把她帶到集市上去
拍賣。

  銀貨兩訖之後,出價最高的家夥當場領走妻子。

  做丈夫的卻還有一點兒小事要辦:向市場管理部門交一筆小小的稅款。

  中國人顯然比英國人更會做生意:由賣改為租。

  宋朝的時候,浙江人喜歡把妻子、妾甚至女兒出租給附近寺廟裏的和尚,謂
之「貼夫」;而嶺南地區的丈夫們則更喜歡把老婆租給沒有孩子的光棍,等老婆
為別人生下孩子之後,租賃合同才算告一段落。

  以致朱熹在其《勸女道還俗榜》中萬分沈痛地總結道:漳州一帶,「不昏(
婚)之男無不盜人之妻,不嫁之女無不肆為淫行」。

  在古希臘時期,如果某個雅典公民欠了債還不起,通常的做法就是把自己的
孩子賣到國外為奴。

  恩格斯痛心疾首地指出:「父親出賣子女——這就是父權制和一夫一妻制的
第一個果實!」

  然而,一夫一妻這個制度本來就是以經濟利益為基礎的。

  今天,每一對夫妻都聲稱是為了愛情才結的婚,但是警察可不糊塗:任何一
個已婚者非正常死亡,警方自動將其配偶列為第一嫌疑人。

  第二個推論:有條件的妻子一定會紅杏出墻(1)說到底,通奸這個工作,
總是要一男一女相互合作才能完成。

  有偷腥的丈夫,自然就有紅杏出墻的妻子。

  對於一個妻子來說,要想有情人,就得有結交陌生男子的機會。

  如果這個妻子經濟方面還能獨立的話,那大概就沒有什麽能阻止她去偷情了


  一說到通奸,我們總是認為歐洲人的妻子比較淫蕩,而中國人的妻子卻很貞
潔。

  我們中國的女人道德水準先天就比歐洲女人高?還是她們大腦中天生就被設
定了這樣的程序:在被一個男人「挨過身子」

  之後,立即就會產生對其他男人的厭惡?讓我們來看一看封建時期歐洲妻子
和中國妻子的處境,不難得出答案。

  家庭模式A)小家庭模式西羅馬帝國於公元476年滅亡之後,歐洲進入封
建時期。

  「封建」

  二字顧名思義,即國王將王國內的土地分成大大小小的采邑和領地,再分封
給一個個貴族。

  在自己的領地中,貴族即是最高的首腦。

  他可以制定法律、收地租,並隨自己高興規定領地內的農民做各種各樣的事
情——從夏天夜裏讓農民們輪流用鞭子抽打護城河水來嚇唬青蛙,以便能讓老爺
睡個好覺,到強迫每個農民在新婚之夜把新娘子送到老爺床上以便自己行使「初
夜權」,等等。

  所有這些權力都是可以世襲的。

  而且,除非犯有叛國等重罪,貴族的領地和爵位,國王也不得隨意褫奪。

  貴族對於國王的義務,則僅限於養一支軍隊,以供國王驅使。

  在這種情況下,一切都有利於核心小家庭——一夫一妻,加上幾個未成年孩
子——的建立。

  這和我們中國人幾代同堂甚至聚族而居的模式大相徑庭。

  可想而知,對於一個想紅杏出墻的妻子來說,當然是獨門獨戶單過要方便些


  一個大家庭中的妻子,即使瞞得過丈夫,也瞞不過心懷惡意的婆婆和小姑子


  有兩方面因素促成了歐洲一夫一妻小家庭的形成:首先從經濟方面,歐洲封
建貴族領地上的農民並沒有人身自由,因而被稱為隸農。

  他們從貴族手上租賃份地的過程,與其說是老爺讓隸民擁有土地,不如說是
老爺讓土地擁有隸農。

  因為,隸農既無權搬遷,又無權改行。

  他們被這份租約釘死在份地上,只要人活著,就得交租和服勞役。

  一直到13世紀之前,貴族的領地上都是隸農少而土地多,領地內有大量的
可開墾荒地。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個隸農的兒子娶了媳婦成家之後,仍和自己的父母住
在一起,那對領主來說就是一種損失——他領地上雖然多了一個壯勞力,可他的
地租卻並沒有得到相應增長。

  於是,很多領主規定領地內的隸農們實行長子繼承制。

  這就讓隸農的次子們陷入無地的狀態,從而不得不接受領主開出的條件,去
開墾荒地。

  為了讓荒地得到開墾,領主甚至願意為開荒者蓋一個小茅屋。

  就這樣,隸農的次子們只要一成年就搬出去組建新家庭。

  而留在家中的長子,因為要等到父親死後才能繼承到財產,所以,他的婚姻
便取決於父親的意願——什麽時候願意出錢,或者什麽時候願意死。

  萬一不幸父親活得很長,又不肯放棄一家之主的地位,長子除了等待便別無
他法可想。

  當父親允許長子娶妻的時候,也就意味著他決定進入「退休」

  狀態,將一家之主的位置讓給了長子。

  這就是為什麽歐洲的新媳婦一進門,婆婆就得交鑰匙——從此以後,家裏說
了算的就是長子和大兒媳婦了。

  因此,即便在歐洲為數不多的兩代同堂的家庭中,也既沒有跋扈的婆婆,更
沒有受氣的兒媳婦。

  貴族領主本身更有理由實施長子繼承制了,因為封號本身就無法分割。

  貴族的次子可以選擇進修道院當修士。

  如果是這樣,我們知道,他最喜愛的工作就會是一戶一戶地拜訪農舍。

  在那裏,他總會碰到單獨在家的農民妻子——農民是勤勞的,他總是在地裏
幹活兒。

  所以中世紀有了一句在全歐洲都流行的諺語:「教士不需要結婚,因為農民
有老婆。」

  貴族的次子如果不願意進修道院,那他還可以選擇去當兵。

  憑借著赫赫戰功和高貴的出身,他很容易為自己掙得一個爵士封號。

  但因為王國內已經無地可封,所以這些後拿到爵位的貴族便成為宮廷貴族,
靠每年從國王手上得到一筆年金過活。

  他在王宮附近建起自己的府宅,以給國王當差為生,幾乎每天都要進宮聽候
差遣。

  他的國王和自己一樣,是早已皈依了天主教的,所以,只能有一個妻子——
這和三宮六院七十二禦妻的東方君王完全不同。

  於是,饑渴的國王會要求宮廷貴族們讓他們的妻子每天進宮來覲見王後。

  這樣,就有了所謂的社交圈,在這個圈子裏,大家奉行的當然是共享妻子的
遊戲規則。

  不難想象,一個漂亮而富有魅力的妻子對丈夫的政治生涯是多麽的重要。

  如果妻子上的是國王的床,那好處自不必多說;即便妻子只是吸引到一些貴
族同僚,那也很不錯——一個和你老婆睡過覺的同僚,怎麽還好意思與你針鋒相
對呢?第二個推論:有條件的妻子一定會紅杏出墻(2)為了給妻子開展社交活
動提供必要的方便,丈夫就得有個好脾氣:做丈夫的想要與妻子同房的時候,必
須要像我們看牙醫一樣,提前預約。

  梅列瓦爾伯爵有一次就忘了預約,當他推開妻子臥室的門之後,發現妻子躺
在床上,身邊還有一個年輕軍官。

  伯爵不禁溫言嗔怪他的妻子:「夫人,您太不小心了,萬一進來的是別人呢
?」

  說罷,平靜地離開了房間,還帶上了門。

  夫妻二人因為此事而受到整個社交界的高度贊揚:丈夫,是因為他的冷靜和
有教養;妻子,則是因為她充滿「優雅的激情」——在丈夫離開後,她堅持讓驚
魂未定的情人把剛才被打斷的事情做完。

  另一位阿康貝勛爵,當他得知妻子和情夫私奔後,立即把自己的馬車給他們
派去。

  勛爵認為,讓勛爵夫人坐一輛租來的普通馬車去私奔,實在是有失身份。

  這便是遊戲規則:丈夫對妻子的不忠要百般容忍、甚至縱容。

  丈夫的恥辱並不在於戴綠帽子,而是在於吃醋——這完全是沒有教養的表現
,將受到整個社交界的恥笑和摒棄;而作為妻子,她的恥辱則在於勾引不到情夫


  每天早上起床後的梳理打扮,成了對外界開放的正式社交時間。

  如果沒有幾個貴族登門請求觀看,那在貴婦圈裏簡直就沒法混了。

  為了能讓自己「晨起懶梳頭」

  的嬌慵在社交圈內更具吸引力,一個貴婦絕不會拒絕愛慕者對她一襲晨袍下
的胴體加以大膽的贊美和撫摸。

  需要說明的是:那時的歐洲女人是不穿內褲的,她的愛慕者所能撫摸的範圍
,完全取決於「她的良知和榮譽所允許的限度」,如果良知和榮譽按照慣例被深
藏在貴婦們的心中,那麽自腳踝摸到良知,可是夠長的一條路啊。

  這就是貴族們的選擇:要麽,做修士——去和農民的妻子通奸;要麽,加入
以國王為核心的社交圈——與其他的貴族們共享妻子。

  上層社會的這種行為,對整個社會的風化所起的影響,可想而知。

  另一方面,宗教的因素也促進了歐洲一夫一妻小家庭模式的形成。

  歐洲中世紀的歷史,就是教權淩駕於君權之上的歷史。

  天主教對於任何一個國家,都有著極大的影響力——這是中國歷史上從未曾
有過的現象。

  在歐洲小家庭的產生過程中,教會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早期教會從君士坦丁大帝頒布的《米蘭敕令》中,得到了這樣一條制外法權
:如果一個奴隸跑到教堂中尋求保護,那麽他的主人便無權強行把他帶走。

  這樣一來,西羅馬帝國剛剛崩潰的時候,各修道院中就居住著大量的奴隸。

  教會從人人平等的角度出發,堅持認為如果一個奴隸與一個自由民結婚,那
麽他的子女也就應該成為自由人。

  於是自由人的身份就像傳染病一樣,通過性交迅速傳播。

  這無疑加速了奴隸制的崩潰,也有利於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的建立。

  更為重要的是,教會從一開始就堅持了婚姻的一個前提——雙方必須自願。

  這種觀念使人們傾向於認為,婚姻是夫妻雙方的一個契約,而與其他人無關


  另外,教會對婚姻的理解,也使得西方婚姻的性質和內涵,與中國大異其趣


  在東方,一個男人娶妻並不是他個人的事情,而是整個家族的事情。

  其目的並不是性交,而是「上以承宗嗣、下以事雙親」。

  至今中國人還是習慣將一個新娘子稱為「誰誰家的新媳婦」,而不是某某人
的新妻子。

  而天主教會只是把婚姻看作是為了減少通奸而不得不服下的苦藥。

  所以,在西方人的婚姻中,既沒有孩子的地位,更沒有父母的地位。

  如果說中國人的婚姻觀是縱向的——其目的只在於敬事父母和生養孩子,那
麽,西方人的婚姻觀則是橫向的——其核心只在於夫妻二人。

  這種觀念,無疑也促使了一夫一妻小家庭的產生。

  在中國,父親沒死就鬧著要分家,會被認為是不孝而遭到鄰居們的恥笑。

  而在西方則正相反,結了婚還和父母一起住,那是沒能耐養活老婆的窩囊廢


  所以,在西方幾乎見不到三代同堂甚至兩代同堂的大家庭,是有其歷史和宗
教上的原因的。

  B)中國的大家庭與歐洲的小家庭相反,中國人卻喜歡組成幾代同堂的大家
庭。

  尤其在宋明以後,大家庭進而發展為由有血緣關系的若幹個核心家庭組成宗
族。

  這又是為什麽呢?書包網www.bookbao.com第二個推論:有
條件的妻子一定會紅杏出墻(3)從嚴格意義上說,中國歷史上只有周朝算得上
是封建社會。

  而到了秦朝,即改為中央集權統治。

  秦之所以能滅六國而一統中原——前文已經提過——是得益於商鞅的變法。

  在那場變法中,核心內容就是打破氏族結構,建立一夫一妻制的核心小家庭
——這大概是法家思想在中國歷史上所取得的最高成就了。

  在意識形態上,法家的主張即是,由國家與每一個成年男女制定一個契約。

  在這份契約中,國家保證每個臣民(不論男女)都會得到屬於自己的土地;
而作為回報,臣民則向國家交納稅賦和提供徭役。

  由此可見,戰國時期最終被滅掉的六國,仍然是以父系氏族為主要社會結構
,並沒有產生出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

  而一夫一妻小家庭的秦朝,在統一六國之後,只維持了15年,便「及二世
而終了」。

  劉漢初興,自然要反思前朝的得失。

  結論是:像秦那樣,全是法家的路子,肯定不行,秦之所以二世而亡,顯然
失於「秦法過酷,失天下人心」。

  可是,走回周朝封建的老路,周朝天子們的窩囊活法當然也是漢朝皇帝們所
不願意的。

  怎麽辦呢?只好來個「雙軌制」——老六國的地盤分割為9個王國和143
個侯國,分別封給各位王子、外戚以及有戰功的武將;而秦始皇新開拓的疆域,
則直接歸中央領導。

  也是封王的那些王子不爭氣,一個個都覬覦大寶,起而造反。

  因此到後來,又全都撤了藩。

  晉得天下之後,晉武帝也得琢磨琢磨曹魏錯在什麽地方。

  得出的結論:曹魏宗室太弱,曹奐被司馬炎欺負的時候,沒有哥兒們弟兄來
救他。

  於是,晉大封宗室,還硬性規定每個封侯國內應該有多少兵馬。

  日後,引發「八王之亂」,司馬弟兄們一通亂打,終使西晉滅亡。

  從此,中國再也沒人敢提「封建」

  二字。

  以後的歷朝各代,全是清一色的中央集權。

  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國家的權力在到達每個臣民的這個過程中,需要一個
中繼站——皇帝親自與每一個農民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是無法想象的。

  在歐洲,這個中繼站就是貴族階層;而在中國,則是龐大的官僚系統。

  可是在歐洲,最大的貴族領地內也不過幾千戶人家。

  每多產生出一個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就意味著能多收一份賦稅。

  所以貴族願意並且能夠對領地做出精確的數字化管理。

  可古代中國的情況卻正相反:一個地方官員管理的地域,經常比歐洲整個一
個王國還要大。

  可他卻只是皇帝手下的一個打工仔,個人的收入取決於他的官職所規定的俸
祿,而與所轄區域的實際稅收無關。

  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麽各朝官員最喜歡做的都是兩件同樣的事情:對上謊報
災情,要求得到減稅減賦的優惠政策;對下建立兩本賬,將新增人口和開拓荒地
產生出的這部分稅收揣進自己的腰包。

  所以中國的文官和歐洲的貴族正相反:他們既不能更不願意進行精確的數字
化管理。

  文官管理系統的低效,迫使統治者在意識形態上樹立儒學思想的獨尊地位—
—這也正是黃仁宇的大歷史觀中的一個重要見解——中國古代的統治者,用意識
形態手段,來彌補管理技術上的無能。

  當時的條件下,在如此大的一個地域內采用中央集權制,這也是唯一可行的
辦法。

  儒家思想之所以受到中央集權統治者的青睞,無非是因為「君臣父子」

  這四個字——前兩個字,宣揚忠君思想;後兩個字,確立了父親的地位,從
而鼓勵了幾代同堂的大家庭的建立。

  大家庭甚至宗族的建立,大大簡化了統治者管理的難度。

  對於低效而夾雜著私心的文官系統來說,這是必不可少的輔助手段。

  於是,秦以後各朝甚至不惜動用法律的手段來確立一個大家庭中父親的絕對
權威:子女必須「為父母諱、為父母隱」,如果一個兒子去向官府告發自己的父
親犯了罪,被告的父親到底有沒有罪尚需進一步核實,而這個原告的兒子,「忤
逆」

  之罪卻是確鑿無疑的。

  他告他父親什麽罪名,就將以什麽罪名對他本人進行處罰。

  在這種法律條文之下,父親的權威可想而知。

  一種思想在一個社會中長期霸占著獨尊的地位,必然會造成整個社會的僵化
和停滯。

  中國的儒學和歐洲的天主教一樣,成為當時社會進步的一種制約因素,便不
足為怪了。

  漢及魏晉之時,一個人要想做官,必須由鄉裏長老向朝廷推薦,稱為「舉孝
廉」。

  從名字上即可看出,一個人要想得到這種推薦,他就必須在孝道和人品方面
有突出表現才行。

  按儒家的思想,如果一個人連「修身齊家」

  都做不好,又怎麽能「治國平天下」

  呢?漢初之時,陳平雖然有「盜嫂」

  這樣的生活作風問題,卻仍然可以憑借在幾家人之間把一塊豬肉分得比較公
平而被推舉做了官。

  到了講究門閥的晉朝,寒士們得以擢升的機會大大減少,光會分豬肉可就不
行了。

  要想當官,就必須在「孝」

  字上做出一番驚天動地的壯舉才行。

  這就使得孝順父母這一正常舉動變得越來越誇張、越來越成做秀。

  王祥臥冰、郭巨埋兒之後,中國做兒女的算是倒了大黴:如果父母生了病,
兒女要從自己大腿上片一塊肉下來做藥引子不說,還得嘗嘗父母的大便是什麽味
道,才能算是孝。

  據說,如果病有治,大便就是鹹的;如果病沒治了,大便就會發甜。

  第二個推論:有條件的妻子一定會紅杏出墻(4)本來,儒家的孝道並沒有
這麽過分。

  孔子對於孝的要求,僅止於「養顏」,就是得讓父母開心。

  子女對於父母的態度,只是「無違」,只是「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
、祭之以禮」。

  這本沒什麽不正常的地方。

  但自從漢以「孝廉舉士」

  之後,孝道變成了一個人升官發財的途徑,這才使得對父母的孝順變得過分
和做作起來。

  這大大強化了大家庭中父母的地位。

  在一個家庭中,兒子都沒什麽地位,又何論他的妻子呢?說到「舉孝廉」,
就不由得讓人想起了科舉。

  從隋唐開始,朝廷選士的方法由舉薦而改為考試。

  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讀書考取功名成了迅速提升社會地位的唯一途徑。

  可是,讓家中唯一的壯勞力不幹活兒,而是十年寒窗地苦讀書,就算中了秀
才,還得去省城考鄉試、進京考殿試——對於一個一夫一妻小家庭來說,這是無
論如何也承擔不起的重負。

  就是一個幾代同堂的大家庭,也會對這一大筆冒險的投資感到為難。

  於是,從宋朝開始,有血緣關系的若幹個大家庭開始聚集成宗族,共同進行
這項冒險投資。

  在一個宗族中,最高的精神領袖就是幾個大家長的共同祖先——當然,他早
就死了,變成了宗祠裏的一個牌位。

  為了統一思想,便需要假托祖宗的名義建立大家必須共同遵守的家法,這便
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從此,家長的權威便制度化了。

  在一個宗族中,所有財物都要上交宗族長,再由他分配到各個小家庭中去,
每一個小家庭都不能有私房錢。

  《禮記?內則》中所謂「子婦無私貨、無私蓄、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
與」,反映的正是這種情況。

  每個男人都不得「私蓄妻子」,意思是不能對自己的老婆孩子有偏心。

  宋朝的一份家譜中記了這麽件事情:有一個年輕媳婦受到了表揚,原因是她
在街上買了點兒零食回來,也先交到了宗族長那兒,然後再按比例領回自己的那
一份兒。

  更為重要的是,婦女們在聚族而居的大房子裏,總能找到幹不完的活兒,她
們再也沒有機會出門了。

  《清明上河圖》中畫了上千個人物,其中只有幾個中年以上的婦女,還都帶
著小孩兒——看上去像是保姆。

  所以纏足始於宋朝,是一點兒也不奇怪的。

  程朱理學雖發軔於宋,卻在本朝兩次遭禁。

  可見在宋朝皇帝的眼裏,與正宗的孔孟之道相比,理學不過是離經叛道的乖
學僻說。

  在宋朝,婦女不但可以改嫁,改嫁的時候還能原封不動地帶走自己的嫁妝。

  更令人驚奇的是,宋朝出嫁的女兒還可以分到一些父母的遺產——雖然份額
要比她的兄弟少一些。

  宋朝婦女財產繼承權得到提高的原因,要從宋朝的土地私有化政策以及統治
者力圖減輕貧富不均現象的初衷上去找。

  理學之真正得勢,是在宋元之後的明朝。

  花和尚出身的朱元璋偏偏對朱熹的學說偏愛有加。

  這種偏愛與其說是熟讀諸子百家後得出的結論,倒不如說是出自兩個人都姓
朱的巧合。

  朱元璋規定科舉的考試範圍只限於朱熹的《四書集註》,這是理學大盛的原
因。

  自此,「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便婦孺皆知了。

  可事實上,對中國人為害甚大、甚久的理學之所以得勢,卻是源自朱元璋的
一個怪念頭:他不喜歡現金。

  自漢朝開始,朝廷就同意甚至鼓勵將各種田賦和絹帛按當地的時價折成貨幣
來交稅。

  這使得稅收、管理和運輸都很便利。

  但是到了朱元璋,可能是他對受凍挨餓的日子仍心有余悸,所以更喜歡實實
在在的米面布匹。

  於是,他規定一律以實物形式交稅。

  而與此同時,這位明太祖又是個痛恨官僚的人,即便在最大的縣衙,他配置
的有俸祿的官員也從不超過四名。

  這樣一來,收稅、管理和運輸就成了各級官員根本無法應付的差事。

  在這種情況下,扶持宗族制度就成為唯一可行的辦法了。

  於是,宗族至明朝達到了其發展的頂峰。

  對於明朝的一個縣令而言,管理幾十個大宗族是唯一可行的辦法,而管理幾
千個一夫一妻小家庭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在全縣範圍內,有「公務員」

  或是「事業單位人員」

  身份的,加上縣令本人才四個人。

  因此,朝廷必須要扶持宗族制度。

  這扶持的辦法,就是禮遇老人和給節婦烈女樹貞節牌坊。

  第二個推論:有條件的妻子一定會紅杏出墻(5)就這樣,中國婦女們喪失
了與陌生男人交往的機會,她們與婆婆和未成年的小姑子朝夕相處,家中的其他
男子又都是自己丈夫的親戚——萬一和他們鬧出醜聞來,將會對宗族制度產生毀
滅性打擊。

  在這種居住條件下,要想紅杏出墻,其難度可想而知。

  以上,我們說明了封建時期歐洲和中國家庭模式上的差異,造成妻子們接觸
陌生男人機會的多寡。

  李銀河在其《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一書中,曾經提到B邦克在荷蘭所做
的一項調查。

  調查顯示:不論男女,通奸的主要原因一是追求新鮮刺激的需要,二是機遇
——要想通奸,就得有與其他異性接觸的機會,還要有獨處的時間和空間。

  除了機遇之外,另一個因素也必須加以考慮:經濟。

  如果妻子能夠經濟獨立,她通奸的膽子自然就要大得多。

  婦女的財產,表現在對自己嫁妝的支配權以及對丈夫遺產的繼承權上。

  對於一個已婚婦女來說,通奸最大的風險就是婚姻破裂。

  而歐洲妻子和中國妻子離婚的難度是不同的。

  前者因為天主教禁止離婚的緣故,離婚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所以,通奸帶來的離婚風險很小;而後者的婚姻並沒有什麽保障。

  即使丈夫很愛她,但只要婆婆不喜歡,她也多半會被趕回娘家。

  在中國,關於休妻有「七出三不去」

  的法律規定,「七出」

  分別為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和惡疾;「三不去」

  的具體內容是: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以及前貧賤後富貴。

  也就是說,曾經得過人家嫁妝而現在妻子娘家已經沒有人可以投靠的、已經
替公婆守過三年孝的、娶妻的時候很窮而升官發財之後想起鬧離婚的,這三種情
況都不得休妻——這大概就是中國婦女婚姻僅有的保護措施了。

  並且,「淫佚」

  之罪是不在「三不去」

  的保護之內的。

  如果簡單地認為,出嫁時從娘家帶的嫁妝多,婚後地位就高,那就大錯特錯
了。

  時至今日,印度妻子被夫家活活打死的情況還時有發生,原因就是沒給夠嫁
妝。

  可如果按嫁妝占其父親財產比例來計算的話,印度新娘已經是這個世界上嫁
妝最豐厚的新娘了。

  可見嫁妝的多少並非關鍵,關鍵之處還在於婚後這筆嫁妝歸誰支配。

  這就讓我們想到了羅馬的貴婦,她們通過一年內三個晚上不和丈夫同床的辦
法,保住了對自己嫁妝的支配權,她們婚後的地位和性自由,與印度妻子相比真
是不可同日而語。

  在不同國家和同一個國家的不同時期,嫁妝的多少相差很大。

  情況紛繁復雜,令人摸不著頭腦。

  美國人類學家傑克?古蒂提出了一個「生計經濟地位」

  的觀點,認為如果女方的勞動價值不大,女方家為確保女子出嫁後在新家庭
中的地位,就必須提供豐厚的嫁妝;反之,男方就要以大量聘禮的形式,為從女
方家庭得到一個壯勞力而支付補償。

  但這看來只是一個不具普遍性的觀點。

  一方面,遊牧民族的情況就與傑克?古蒂的論點不吻合。

  在那裏,男子從事主要的生產活動,女子操持家務,但相比於男方的聘禮,
女方的嫁妝卻很少;而另一方面,在印度農村,女子是田間勞作的主要勞動力。

  可她們還是得搭上大筆的嫁妝才嫁得出去。

  所以,誰支配嫁妝,實在比嫁妝多少要重要得多。

  在這方面,歐洲與中國的情況仍然有很大的差別。

  A)有錢的歐洲妻子在歐洲,從羅馬時期開始,妻子便有了對嫁妝的支配權


  羅馬帝國滅亡之後,妻子們的經濟獨立狀態又進一步得到改善。

  這緣於兩個因素,一是日耳曼民族和羅馬民族同樣認為,一個女兒即便出嫁
之後,也仍然有繼承娘家遺產的權力。

  日耳曼人認為妻子從娘家繼承來的財產屬於她的個人財產,丈夫無權處分;
二是教會法——為了避免丈夫死後妻子陷入生活困難,天主教會規定,男女結合
前必須劃出一筆撫養寡婦的財產,這筆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不得克減,否則,任
何婚姻契約均不得締結。

  通過這個規定不難看出,在中國,丈夫將聘禮付給了妻子的父親;而在歐洲
,則是付給了妻子本人。

  除了對嫁妝的支配權外,歐洲妻子還有繼承權。

  她不僅是丈夫遺產的第一繼承人,而且即便出嫁以後,她也有權力繼承她父
母的遺產,只是比她的兄弟分到的要少些。

  不過,有一條對她特別有利的規定就是:母親的嫁妝只能由女兒來繼承,其
他人無權染指。

  第二個推論:有條件的妻子一定會紅杏出墻(6)B)沒錢的中國妻子中國
的情況則和歐洲正相反。

  女兒出嫁之後,就「生為夫家人,死為夫家鬼」

  了,娘家通過出嫁時付出的嫁妝,徹底剝奪了她繼承娘家財產的權力。

  應該說,中國的父母對女兒是慷慨的,大多數時候,嫁女兒付出的嫁妝比娶
兒媳婦付出的聘禮要多出不少。

  漢文帝就曾苦惱於民間風俗對嫁妝要求過高而導致大量溺殺女嬰,因而多次
下詔要求婚事從儉。

  關於宋代的情況,我們可以從範仲淹立的家法中管窺一斑:範家嫁女支錢3
7貫還多,改嫁支錢20貫;娶婦則支錢20貫,再娶不支。

  但是中國妻子也和印度妻子所面臨的境遇一樣:付出的這麽多嫁妝,卻不歸
自己支配。

  各家的婆婆在收到大筆嫁妝之後,虐待起兒媳婦來絲毫未見手軟。

  婆婆們的理由是:俺家嫁閨女的時候,也得給這麽多。

  可是翻開歷史,我們發現,中國妻子並不是從一開始就喪失對自己嫁妝的支
配權的。

  漢及魏晉,中國都處於人少地多的情況,女子也能從國家領到份地,面積大
概是一個男丁的2卅3。

  而且,根據男耕女織的思想,國家分別對男女征收賦調——也就是說——男
人繳納地租,女人繳納麻棉絲帛之類。

  到了隋煬帝的時候,中國開始進入人多地少的時期。

  當17世紀歐洲發生同樣的事情時,無地的人要麽留在農村給別人當雇工,
要麽被趕到城市中淪為赤貧,為日後資本主義的產生埋下了種子。

  而在中國,統治者的解決辦法則是把婦女趕回家——自隋朝起,婦女再也不
用交稅和承擔徭役了,相應的是,她們也不再得到土地了。

  那麽,既然婦女經濟地位的陷落是始於隋朝,何以她們性自由的喪失並不是
始於隋唐,卻始於宋元,而盛於明清呢?原因則在於隋唐的皇族與鮮卑有著千絲
萬縷的聯系,整個唐朝是胡化十分嚴重的時期。

  從唐高宗李治立父親唐太宗的妃子武則天為後、到唐明皇李隆基立兒子李瑁
的妻子楊玉環為貴妃,便可看出其早期父系氏族社會父子共妻的風俗遺跡。

  而我們知道,在這種父權制的早期形態中,必然又會殘存母系社會的一些觀
念——女性的社會地位相對較高,性自由的遺風也頗為嚴重。

  所以唐朝才會有武則天當女皇並大蓄男妾、皇宮內嬪妃屢有穢行,以及太平
公主的淫蕩和權傾一時。

  得益於這些少數民族的習俗影響,唐代婦女雖然喪失了土地,卻在財產繼承
權上得到了補償。

  與此同時,她們也保持了對嫁妝的支配權。

  可想而知,中國妻子喪失對嫁妝的支配權,是與幾代同堂的大家庭和宗族的
建立同步進行的。

  宗族制越是強大,其中小家庭夫妻的經濟權益就越是受到侵害。

  如果一個妻子在街上買點兒零食都要先交給宗族長,然後再按份額領回自己
的一份,又遑論對自己嫁妝的支配呢?雖然相關的法律到清朝才出現,實際上到
了明朝,中國的妻子們就已經完全喪失了對嫁妝的支配權。

  《大清律例》明文規定:改嫁婦女不得帶走嫁妝,聽憑夫家處置。

  就這樣,一個中國女人不論生在多麽富的家庭、或是嫁到多麽富的家庭,她
這一輩子都與財產無緣——父母憑一份嫁妝剝奪了她出嫁後繼承娘家遺產的權利
;而嫁到婆家後,她又失去了對自己嫁妝的支配權。

  她的任務,僅限於生下能夠繼承財產的男性後代。

  如果她沒有兒子就守了寡,夫家宗族會過繼一個男孩給她,讓這個與她無關
的孩子繼承她亡夫的財產以及她自己的嫁妝;如果要改嫁,那除了羞辱,她什麽
也別想帶走。

  而在帝國政府眼裏,女人根本就不能算人。

  國家既不給她權力,也不讓她承擔義務。

  而在法律方面,不論丈夫做了什麽,妻子都不允許起訴他。

  恩格斯將父權制下的一夫一妻制描述為「以通奸和賣淫作為必要補充的一夫
一妻制」,這是非常深刻而準確的。

  區別只在於下層男士更多地選擇嫖娼,因為它幹脆利落且花費不多;而衣食
無虞的上層男士卻更喜歡通奸,因為它帶來了冒險的刺激。

  戴綠帽子的丈夫和紅杏出墻的妻子——這是一夫一妻這場冗長而沈悶的大戲
中,間或跑出來調節氣氛的小醜,深受全體觀眾們的喜愛。

  第二個推論:有條件的妻子一定會紅杏出墻(7)與西方的長子繼承制不同
,中國的財產繼承是在所有兒子間分配——嫡出、庶出,甚至私生子都有份。

  而在歐洲,土地只由長子繼承,次子們離家另謀生路。

  因為這種繼承制度的差異,當人口增加導致土地資源緊張的時候,中國和歐
洲產生出的結果大為不同:在歐洲,無權繼承土地的次子們湧入城市,孕育了資
本主義時代;而在中國,則是剝奪了女子對土地的擁有權,繼而剝奪了她們的財
產權和繼承權。

  更糟的是,在中國婦女徹底喪失了財產權的同時,國家出於簡化管理層次以
及小家庭出於合作供養秀才的需要,促成了宗族的形成。

  這使得中國婦女喪失了結識陌生異性的機會和最後一點兒私人空間。

  於是,中國妻子們連偷偷摸摸地通奸都不能夠了。

  毫無出路的悲慘境地必然引發道德上病態的狂熱——「斯德哥爾摩綜合癥」


  當中國婦女被一副枷鎖束縛得一點兒也動不了的時候,她就會將這副枷鎖拉
得更緊——畢竟,這是她能做的唯一還稱得上主動的事情。

  正如赫伯特?馬爾庫塞所說的那樣:「最初的暴力征服很快就變成了‘甘受
奴役’,變成了通力合作,以繁衍一個使受奴役變得越來越有價值、越來越有意
義的社會。這種同一生活方式的蕃衍規模越大、質量越高,就越是明顯地、必然
地表明,所有能夠消除主奴關系,並使壓抑不再出現的其他可能的生活方式,都
已消失殆盡。」

  就這樣,妻子們所做的,比丈夫們所要求的還要多——除了不事二夫、不淫
佚之外,她們還主動做其他的事情。

  比如,落水被一個男人救起之後,要將那條被陌生男人拉過的胳膊砍掉;又
比如,定了娃娃親沒多久,男方就死掉了,她也會主動跑到婆家去「守望門寡」
,等等。

  時至今日,我們還是能看到這種病態道德觀的流毒。

  一個因為丈夫有新歡而被拋棄的離婚女人,往往比未婚做姑娘的時候還要自
閉和「貞節」,可是她的這份貞操,又是為誰而守呢?既然一夫一妻制是男人出
於經濟目的建立起來的制度,而他們用於壓迫女性最有力的也是經濟手段。

  那麽經濟條件最好的和經濟條件最差的人,就是最不在乎性道德的人。

  關於前者,我們已經知道得夠多了;而關於後者,可以19世紀資本主義初
期的英國為例——那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像地獄的地方:狹小的廠房內塞入盡可能
多的男女工人,彼此間除了傳染死亡率高達72%的結核病之外,還毫無羞恥地
濫交。

  縫紉女工每周工作7天,每天18個小時。

  下班回到不足15平方米的家中之後,立即倒在大床上,像石頭掉進水裏一
樣沈睡過去。

  大床上,還擠著父母和兄弟。

  屋角放著一張單人床,那是出租給單身的房客賺幾個便士貼補家用的。

  有一位不到20歲的縫紉女工,在「未曾感覺到與人性交過」

  的情況下懷了孕。

  一位議員想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

  是她的父親、兄弟,還是那個房客?睡眼惺忪的女工回答道:「這有什麽區
別嗎,先生?」

  從作家卡萊爾的文章中我們得知:在這個19世紀全球最富裕和最強大的國
家裏,有一對聰明的夫妻將自己的3個孩子一個一個地毒死,目的在於從慈善機
關領取每個孩子3英鎊8先令的埋葬費;而另一對夫妻則比較愚蠢——他們將自
己的3個孩子煮湯吃掉了。

  試想,在這種情況下,誰還在乎什麽性道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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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7 14: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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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下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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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結明清兩朝的男人們在把女人徹底調教好之後,反倒失落了起來:娶回家
的大小老婆們一個賽一個地溫良貞淑,毫無閨房之趣;而外面的妓女雖是風情萬
種,卻是用錢買來的。

  這樣一來,男人們獵奇和征服的欲望,又到哪裏去尋求滿足呢?於是,他們
不得已打起自己的主意,玩起同性戀來——這是明清晚期男風勁吹的根本原因。

  就這樣,當男人取得對女人的「絕對勝利」

  之後,他自己也會變成輸家。

  這不由得讓人想起李敖關於人和狗之間區別的一個妙論:「兩條狗,只有在
看到一根實實在在的骨頭之後,才會打架;而兩個人,會在腦子裏想象出一根骨
頭,然後打架。」

  看來李敖對人的能力還是有所低估。

  因為,即便一個人獨處的時候,他也會在腦子裏想出一個怪念頭來,然後分
別扮演正方和反方,自己和自己打架。

  人們往往將這個怪念頭起名為「道德」。

  說實話,在「道德」

  這兩個字的名義之下,人類的蠢行和惡行實在是太多了。

  三個不相幹的東西掀開你充滿香氣的衣裙,把我疼痛的頭深深埋藏,像聞一
朵枯萎的花一樣,聞一聞往日愛情的溫馨。

  ——波德萊爾《忘川》我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一種觀念,即:性生活、愛情
和婚姻應該「三位一體」。

  也就是說,如果你愛一個女人,那你就應該娶她,然後,一輩子只和她一個
人做愛。

  在人類430萬年的歷史中,一夫一妻制的時間只有6000年。

  而將愛情視為婚姻基礎的這個念頭,從產生到現在——不到200年!看來
,令人驚愕的倒不是這個荒謬的念頭何以會產生,而是它怎麽能在如此短的時間
內被奉為圭臬。

  讓我們來看看這三個不相幹的東西是怎麽湊合到一起來的。

  婚姻與性(1)生物有兩種繁殖方式:有性繁殖和無性繁殖。

  占據優勢地位的自然是無性繁殖——它們絕大多數是微生物,靠著把自己一
分為二、二分為四地繁殖。

  而那些有性繁殖的生物——就算是魚,一次能產出幾十萬枚卵,也比不過無
性繁殖的生物。

  更為重要的是,在無性繁殖中,任何有利的變異都能被直接而迅速地復制;
而在有性繁殖中,這種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於是,在搶奪生存空間的鬥爭中,微生物們處於攻勢,高等生物們處於守勢


  它們防禦的武器就是性交——通過同類間交換遺傳物質以使後代獲取多樣性
,免得在一次流感或SARS中全部死光。

  這就是性的本質。

  它給這個世界帶來多樣性。

  再來看看婚姻:這東西只存在了6000年。

  它之所以產生,是因為有了剩余財富,以及男人們想把這些財富傳給自己親
骨肉的小心眼兒。

  可見現行的婚姻制度,其核心是孩子和財產。

  不是性,更不是什麽愛情。

  可是現在,以產生多樣性為出發點的性,卻被限制在一夫一妻這樣一個制度
之下。

  這個制度的理想是:一個男人一輩子只和一個女人睡覺;而一個女人也一輩
子只和一個男人睡覺。

  所謂「食、色,性也」,那就拿吃來打個比方:甲:你最愛吃什麽?乙:麥
當勞的巨無霸。

  甲:很好,挺有品位的,那你這輩子只許吃這個!這就是一夫一妻制與男女
雙方性本能之間的根本分歧。

  從生物本能上看,男女雙方的性取向都是一對多的——這本來就是性的出發
點所決定的。

  美國的一個研究表明:不論一個男人起先多麽喜歡一個女人,和她連續做愛
15次之後,他的「性」

  趣就會開始減弱。

  前些年出現了一個詞兒,叫「丁克」(doubleincomesnok
id),意思是兩口子都工作但不要孩子——這真是有史以來最荒誕的男女關系


  不要孩子,又有什麽理由結婚呢?一夫一妻這個婚姻制度,出發點就是孩子
嘛!相比之下,倒是近年來由「丁克」

  派生出的一個新詞兒「丁斯」(doubleincomesnosex)
——意思是兩口子都工作但不同房——顯得更「正常」

  些。

  作為一個丈夫,雖然在15次之後他的「性」

  趣就開始減弱了,但在整個婚姻期間——通常,這意味著45年左右的時間
——如果他只和他的妻子做愛,並在65歲之前決不當「丁斯」,那他的婚姻,
就是美滿、和諧、幸福的婚姻。

  說實話,難度夠大的!有沒有符合上述定義的美滿婚姻呢?有!但不多。

  不論你進行什麽樣的統計學調查,只要樣本夠大,就總會出現極端情況。

  有幸成為個別特例的幸福夫妻,其實沒有理由沾沾自喜,要想成為這樣的特
例,必須付出心理幼稚和個性發育遲滯的代價。

  正如美國一位心理學家所說:「任何非要生活得那麽親密的男人或女人就是
有病!那是某種不健康因素造成的。」

  套用弗洛伊德的學說,看來美滿婚姻是這樣形成的:夫妻二人恰好都有一點
兒自戀,還都有程度和類型正好相同的神經官能癥,他們彼此通過移情,把情結
恰巧都投射到對方身上,並形成「固化」。

  於是,他們兩人終生美滿、和諧和幸福了——整個過程,看上去像自由體操
結束時那一串令人眼花繚亂的高難度筋鬥。

  如此高難度的事情,凡夫俗子們也只有當觀眾的份兒了——體操在中央五臺
,美滿婚姻在中央八臺。

  既然婚姻的實質就是夫妻二人撫育共同的後代,那麽,對於眾多「丁斯」

  們來說,在已經有了共同的孩子和彼此的性厭倦這兩樣東西之後,又有什麽
必要繼續保持對婚外異性的性禁忌呢?卡爾?詹戈說過一句不無道理的話:「夫
妻雙方的不忠,是美滿婚姻的先決條件。」

  註意:他說的是「雙方」,而不是「單方」。

  夫妻雙方一樣不快活,是一種平等;可是,夫妻雙方一樣快活,不也是一種
平等嗎?這個說法一定會遭到女人的反對。

  女人們總是堅稱:男人們要比她們好色得多。

  言外之意,即她們對通奸遠沒有男人那麽熱衷,從中獲取的快樂也遠較男人
要少。

  可是,既然每一次通奸都得需要一個偷腥的丈夫和一個紅杏出墻的妻子,那
麽,如果說男人比女人更好色,紅杏出墻的妻子必然要比偷腥的丈夫的總人數要
多才行。

  在通奸這件事情上,男女是一定要打個平手的,因為,總得是一男一女通奸
吧?小學三年級的學生也會算下面這道題婚姻與性(2)A)每一次風流韻事都
涉及一男一女;B)設定現在有一個由1000對已婚夫妻組成的封閉小區;C
)在這1000個丈夫中,有20%受不了婚內的性厭倦,偷腥去了。

  因為男人比女人好色(你們女人自己說的),假如男人比女人好色3倍,那
麽,得有600名妻子出墻才行。

  每當聽到有人論及女人不愛通奸,總讓人想起李銀河在《中國人的性愛與婚
姻》一書中所舉的一個例子。

  一位接受調查的北京離婚女性對婚內和婚外的性做了比較:「我們(指她與
前夫)在離婚後還偶爾有性關系——作為情人。他離婚後和一個女孩兒同居,每
次都是偷偷摸摸到我這兒來。在婚內,每10次性生活我大約只有1次快感;在
婚外,10次裏9次有快感……」

  瞧,同一個男人!除了女人之外,另有一些人也認為男人比女人更熱愛通奸


  他們稱自己為「進化心理學家」。

  其主張是:A)男人比女人更愛濫交,在性方面更無保留;B)女人生來就
比男人更喜歡一種穩定的關系。

  他們論證說:與多個男人性交和只與一個男人性交相比,一個女人所能生出
的孩子數是一樣的。

  所以,她讓一個男人確認她的孩子只可能是他的,而不可能是別的男人的,
會讓她和孩子得到這個男人全心全意的照料。

  說一個女人最大生育數比男人的要少,所以她在對性配偶的選擇上要比男人
挑剔,這是對的。

  可要說只和一個男人保持性關系與和多個男人保持性關系所生孩子數一樣,
這就有點兒誇大其辭了。

  一個男人,即使碰巧在女人排卵當天與她性交,讓她受孕的幾率也只有不到
20%。

  即使受孕,受精卵在子宮內膜上順利著床的概率也不到70%。

  據薩拉?赫迪對黑猩猩的統計,我們人類這位最近的親戚,平均需要130
次性交才能懷孕一次。

  看來,懷孕這件事情遠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麽容易——把寶全押在一個男人身
上並不明智。

  萬一在一個月只有一次的排卵期中,那個男人出去打獵了呢?或是被蚊子叮
了一口正打著擺子呢?又或許,他正在別的女人床上呢?在一個繁殖季節中,如
果一只草原雌犬能有三個性伴侶,它的受孕率將達到100%;可如果它是一條
「貞潔」

  的母狗,那它的受孕率就只有12%。

  可見進化心理學家的這個說法是靠不住的。

  再說,有什麽根據說讓一個男人百分之百確認孩子是他的,對一對母子是最
合算的呢?在漫長的狩獵采集時期,一個女人的策略恰好是把水攪渾,讓盡可能
多的男人認為他可能是她的孩子的父親——這就是我們前文提到的「多父」

  理論。

  也就是說,恰恰是女人,為了孩子的利益,才更熱衷於濫交。

  讓很多男人對自己的孩子「有好感」,遠好過要某一個男人百分百負全責。

  因為,男人的責任感終究不是那麽靠得住。

  另一個女人——只要她稍微白凈一點兒、胸圍大一號、再年輕個三四歲,就
足以讓男人的責任感蕩然無存。

  所以,采取「多父」

  策略的雌性幾乎包括了所有的靈長類,以及存在至今的人類母系社會。

  女人的貞潔,完全是源於後天的文化建構,而與生物本能相違。

  前文提到的巴拉圭北部的埃克印第安人,每個孩子通常至少會有三個父親:
第一個是他出生時與他母親有婚姻關系的男人;第二個是他母親懷孕前後與她睡
過覺的男人——這種父親通常不止一個;第三個父親,則是他母親自己確信使她
受孕的男人。

  在對待孩子的態度上,這三個父親並沒有什麽差別——都相當不錯。

  放眼封建時期的歐洲,我們也並沒有發現經濟完全獨立的貴婦其天性中有多
少「從一而終」

  的傾向。

  事實上,在彼此共享丈夫和妻子的貴族社交圈裏,提出分手的往往是情婦一
方。

  只是她們往往比較精明,將「始亂終棄」

  的帽子作為分手的禮物,送給了男方。

  「我花了兩個星期,把各種招數都使出來了,冷淡,耍脾氣,大發雷霆,吵
個沒完沒了,可怎麽也擺脫不了那個黏住我不放的情人,」

  德?瑪苔侯爵夫人在給她朋友的信中寫道,「於是,我決定帶他去旅行——
只有我們倆,到那時,我要給他大量的溫存和愛情……我願意打賭,賭什麽都行
。他會比我更慌著結束他現在那樣向往的旅行。我們回來之後,他會受不了我,
就像我現在受不了他一樣……」

  此外,喜歡以當妓女為消遣的不僅是羅馬貴婦,15世紀德國富商的妻子和
亨利八世在位期間的英國宮廷貴婦,也都熱衷於此——在酒窖裏、在高等妓院的
大廳中,總是那些蒙著厚厚面紗的女人們最起勁,還不要錢。

  然而,為了證明「男人比女人更愛濫交」

  的結論,進化心理學家們還做了個試驗:找幾個靚女帥哥,跑到大學校園裏
去分別勾引男女大學生。

  結果:願意發生性關系的男生是75%;而願意發生性關系的女生則是0。

  於是進化心理學家們得出結論:男人比女人更喜歡濫交。

  可是,這樣的試驗結果靠得住嗎?在一個同時有10個女朋友被譽為風流倜
儻、而同時有兩個男朋友就會被斥為「母狗」

  的社會裏,在一個男人普遍富於攻擊性、女人嚴重缺乏安全感的社會裏,這
樣的試驗又有什麽意義呢?1991年,當時女子網壇排名第二的莫尼卡?塞萊
斯抱怨說,既然巴黎網球公開賽男女比賽的觀眾人數和贊助商的支持都差不多,
為什麽女子的獎金總額還不到男子的2卅3呢?就這個問題,記者請當時排名第
一的格拉芙和排名第三的費爾南德茲發表她們的看法。

  格拉芙的回答:「我們賺得足夠了,我們不需要更多。」

  費爾南德茲的回答:「我對我們所擁有的很滿意,我不認為我們應該貪心。


  塞萊斯並不缺錢,她的職業總獎金數達到1100多萬美元。

  她想要的,只是男女平等這麽一種感覺。

  但是,率先站出來反對她的,居然是她的兩個同行。

  無疑,格拉芙和費爾南德茲是討人喜歡的,她們符合這個男權社會的主流價
值觀。

  這個社會更喜歡網壇明星庫爾尼科娃——雖然排名已跌至100名開外,可
人長得性感。

  球場上獲勝的次數不多,卻經常通過「不經意」

  的走光讓男人們看到他們想看到的東西。

  這才是乖女人!所以,這個社會讓她賺很多錢——比嚷嚷著要男女平等的塞
萊斯還要多的錢。

  假設你被關在一間牢房裏長達6000年之久。

  如今牢門突然打開了,你是歡呼雀躍呢,還是惴惴不安?你有跨出這牢房的
勇氣嗎,你做好走出去的思想準備了嗎?今天,像格拉芙和費爾南德茲那樣有錢
的女人少之又少,絕大多數女人在經濟上仍然需要依靠男人。

  既然格拉芙和費爾南德茲都仍然用男人灌輸給她們的思維模式來思考,我們
離真正的男女平等,還有多遠的路要走呢?6000年的時間裏,男人給了女人
兩樣東西:一副枷鎖和對喪失這副枷鎖的恐懼。

  當枷鎖被打開之後,恐懼卻陰魂不散。

  女人在恐懼中囁嚅著:「我要一個丈夫,我要結婚。」

  就這樣,她光榮地成為一名已婚婦女,通過從屬於某個男人,得到了這個男
權社會的認可和接納。

  對於進化心理學家們得出的關於「女人天生貞潔、天性喜愛家庭生活」

  的信誓旦旦的所謂結論,西蒙娜?德?波伏娃早有預見地事先就做好了回答
:「女人不是天生的,女人是被造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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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7 14: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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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與愛情(1)李銀河在其《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一書中,引用了前蘇
聯學者拉裏科夫的一個研究報告,那報告的名字叫《僅僅靠愛情?》——聽上去
更像一本小說的名字。

  拉裏科夫發現:在接受調查的15000人當中,因為愛情而結婚的100
%不幸福;因為利益而結婚的,70%不幸福;而那些很低調的人——因為別人
都結婚,自己才結婚的,反倒是結果最好——覺得幸福的比例是45%——快到
一半了。

  這結果讓人想起了那句老話: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在15000個人中,因為愛情而結婚的100%不幸福!可同時,我們又
都相信這麽一句話:「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這可讓人如何是好呢?難道出路真的只剩下一條——在不道德中找尋幸福?
這不就是通奸嗎!如此說來,現代人的婚姻觀居然與中世紀天主教的婚姻觀有異
曲同工之妙,都為結婚的人只留下通奸這唯一的一條生路。

  事情上,現代人比中世紀的天主教徒更加走投無路。

  因為,一個天主教徒至少還有權忍著不去通奸而「道德地」

  生活。

  可是現代人,在家憋著也是不道德,出門去通奸也是不道德。

  實在是無法可想了。

  又或許,在通奸之外,我們還有另一種選擇——放棄將愛情視作婚姻基礎這
樣一個怪念頭。

  可是,這怪念頭又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呢?美國人布蘭登在其所著《浪漫愛
情心理學》中,講了這麽一件事情:20世紀30年代,英國人類學家奧德利?
理查德跑到北羅得西亞贊比亞的舊稱。

  1964年10月贊比亞獨立後,這一名稱已廢棄。

  ,與那裏的土著班巴人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

  有一次,他給這些班巴人講了一個老套的英格蘭傳說:一個王子,爬過玻璃
山、穿過大峽谷,又與一條惡龍進行殊死搏鬥,歷經千辛萬苦,克服重重困難,
終於救出了自己心愛的姑娘,並和她結了婚,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聽完故
事,班巴人面面相覷。

  最後,長老代表大家夥兒問了這樣一個問題:「他為什麽不另找一位別的姑
娘?」

  在古老的氏族部落,既沒有婚姻,更沒有愛情。

  那時候的情況和現在正相反:匱乏的是食物,而不是性機會。

  每一個女子都盡量滿足身邊每一個男人的性需求——這既符合她的天性,又
符合部落的利益。

  可想而知的是,那種為我們所熟悉的、排他性的男女關系,在當時既沒有發
生的理由,又沒有生長的土壤。

  即使偶爾發生了,也一定會遭到氏族其他成員的一致譴責。

  所謂愛情——如果有這東西的話,是一定要建立在男女平等基礎之上的。

  如果你的妻子是買來的,你又怎麽能稱得上愛她呢?在女性喪失了經濟獨立
的地位之後,如果她們幸運地討得丈夫的歡心,她們得到的絕不是愛,而只是寵
愛——像一只寵物一樣地——得到愛。

  想當初,中國的一對夫妻剛行完房後的場景,一定是十分有意思的:妻子感
激不盡——因為丈夫又一次讓她「承恩了雨露」;而丈夫自然是洋洋自得——他
又一次通過采陰的方法達到了強身健體的目的。

  他甚至驚喜地發現,原來儒家「仁義禮智信」

  這五種美德,居然全部濃縮在他的陽具之中:「夫玉莖意欲施與者,仁也;
中有空者,義也;端有節者,禮也;意欲即起,不欲即止者,信也;臨事低仰者
,智也。」

  瞧!就連陽萎都成了美德之一。

  男人的美德當然不僅限於陽萎,其他方面還有很多——比如說——好色。

  《飛燕外傳》的作者一本正經地說:「夫淫於色,非慧男子不至也。慧則通
,通則流,流而不得其防,則百物變態,為溝為壑,無所不往焉……」

  如果說這樣的夫妻之間存在愛情,那不也太滑稽了嗎?事實上,對妻子表現
出太多的柔情蜜意,自然會有損於一個丈夫的男子漢氣概,這對於他建立一家之
主的尊嚴是十分不利的。

  所以,男人們認為愛自己的妻子是一件卑鄙下流的事情——對於一個有教養
的男人來說,繾綣纏綿的愛情,只應該用在一個精通音律和詞賦的歌妓身上。

  那才算有品位。

  這種觀點,直到100年前還管用。

  而古希臘人幹脆連與歌妓之間的感情也加以嘲笑:既然女人在身體和精神上
都遠遜於男人,那麽,「愛」

  這個偉大的字眼兒,就只應該存在於男人和男人之間。

  現在的人們把精神戀愛稱為「柏拉圖式的戀愛」,這是個天大的錯誤。

  如果柏拉圖死而復活,他一定會面紅耳赤地為自己辯解道:「我指的可不是
那個意思,我說的是男性同性戀,壓根兒沒女人什麽事!」

  古希臘男人對女性毫無尊敬可言。

  他們所追求的那種恬然超脫的氣質,也不允許他們對妻子產生細膩的感情。

  與妻子性交只是為了生孩子——這是唯一的目的。

  當發現狗在生育方面比妻子更在行之後,他們便大力推行「後進位」——僅
限於夫妻之間的房事。

  而與妓女行房,則可以花樣百出。

  《梭倫法典》規定,男性公民每月必須與妻子行房兩次——以盡一個公民對
城邦所負有的不可推卸的義務和責任。

  而至於兩次以上,梭倫本人則認為毫無必要。

  當時,誰要是一個月和妻子行5次房被別人知道了,一定會被當作一個鄉巴
佬而加以嘲笑——簡直是毫無品位,惡俗到家。

  不過,梭倫把夫妻房事定為每月兩次也委實有些過低了。

  要是當初把兩次上調到7次的話,希臘和馬其頓誰輸誰贏還不好說了呢!婚
姻與愛情(2)而古羅馬人,他們天生就是農民。

  任何細膩的東西都是與他們的大腦不相容的。

  他們只喜歡三樣東西:戰爭、角鬥場表演和粗鄙的情欲。

  後者,主要從女奴和別人的老婆那兒得到滿足。

  古羅馬人尊敬自己的妻子,因為她是他的管家、他朋友的妹妹以及他孩子們
的母親。

  他甚至給予妻子財產權。

  只是,他不愛她——因為,他沒學會這個。

  到了中世紀,歐洲的夫妻之間就更不可能有愛情了。

  因為按天主教的說法,大家都認為性是罪惡的,婚姻只不過是通奸的替代品


  雖然從世俗觀點來看,通奸是比結婚更大的罪惡,但教士階層卻是要守獨身
的——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各修道院的錢財流進教皇的腰包。

  所以,在教皇眼中,教士與女人的關系越是長久、越是具有約束性,對他利
益的損害也就越大。

  於是,相比較而言,教士嫖妓的罪惡最輕,其次是通奸,再其次是包養情人
,最為罪大惡極的,就是結婚。

  這個順序,和世俗觀念恰恰相反。

  為了調和這個矛盾,教會便只有一條路可走——不遺余力地貶低世俗階層夫
妻間的感情。

  於是,教會在規定婚姻為聖事的同時,卻不許男人愛他的妻子,因為這與婚
姻出於生育的目的是相違背的。

  「對妻子熾熱的愛是會破壞婚姻的,」

  神父希隆尼穆斯說,「沒有任何事情比愛自己的妻子如同愛情婦一樣更恥辱
的了。」

  看!愛自己的妻子,丟人;愛別人的妻子,不丟人——這就是中世紀天主教
關於婚姻與愛情之間關系的看法。

  而另一位神父皮特?隆巴德,則為教會的態度作了更精煉的總結:「任何男
人都不應該愛自己的妻子……男人對妻子的愛情過於熱烈,便是比通奸更深重的
罪過。」

  可是,怎樣對待自己的妻子就算是「過於熱烈」

  了呢?教會規定,夫妻間每天行房僅限於一次,而一年當中,卻有多達27
3天的齋日或宗教節日——這期間是不能行房的。

  不然,生出的孩子就會是先天殘疾。

  終於等到了可以行房的日子,妻子還得全身裹得嚴嚴實實的——「只需露出
必要的那個小孔即可」。

  另外,行房期間還要杜絕一切撫摸,並僅限於一種姿勢。

  所有這些外在的束縛倒還是無關緊要的,說不定,這反倒給夫妻間的性愛平
添了一分「偷情般的刺激」。

  真正要命的是,教會反復告誡夫妻二人:最細微程度性快感的產生,都是魔
鬼撒旦附體的征兆。

  不單是實實在在的性快感,就連平日裏出現在腦子裏的欲念,也都是極其危
險的罪惡——得趕緊去教堂找神父做懺悔,一五一十詳詳細細地說清楚——可想
而知,在這種情況之下,十之###又會發生薄伽丘在《十日談》裏講的那個故
事:教士從褲襠裏掏出他的「魔鬼」,將其送入女教徒的「地獄」

  裏去了。

  嚴格意義上說,「愛情」

  這個字眼兒誕生於12世紀的法國南部普羅旺斯宮廷,也就是「騎士之愛」


  和絕大多數人的想法不同的是,那時的騎士大字不識一個,毫無風度可言。

  並且,他們與貴婦之間的愛,是絕不摒棄於飛之樂的。

  之所以產生騎士之愛,完全是因為通奸太普遍、太容易,以至於倒了胃口。

  正如一項遊戲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後就要制定遊戲規則,以增加遊戲的趣味性
和觀賞性。

  於是,通奸也開始有了自己的規則。

  騎士的遊戲規則:A)每一個騎士,要向所有人公開他愛慕的對象;B)這
個騎士要無條件滿足他「榮譽的托管人」

  所提出的任何要求。

  騎士們因為不識字,制定的規則自然粗糙而顢頇,而作為他們的「榮譽托管
人」,貴婦們的遊戲規則就要正規了許多。

  1174年,香檳伯爵夫人「在極為謹慎地征求了許多位夫人的意見之後」
,通過了一個正式的「愛情準則」。

  在具體的條款之前,它居然還有一個前言:根據本文件的要旨,我們宣布,
兩個婚姻配偶之間不一定有愛情;因為情人必須相互無償地奉獻一切,決不再有
任何保留的動機……接著,便是20多條正式的條款,在此摘錄幾條:1婚姻
絕不是排除(與丈夫之外的人有)愛情的充分理由;3任何人都不能同時占有
兩個情婦;14越是容易征服的情婦越讓人看不起,越是難以征服的情婦越叫
人渴望婚姻與愛情(3)19愛情一旦萎縮,死亡在即,很少死灰復燃;21
真正的嫉妒總會提高愛情的價值;25在真正的情夫眼裏,只有他情敵中意
的東西才有價值;……將上述條款中的情夫和情婦分別用丈夫和妻子加以代替的
話,它居然完全適用於今天的婚姻觀。

  看來,我們今天的婚姻規則,竟然是對800多年前通奸規則的抄襲!那時
,一場風花雪月的情事通常都是極具戲劇效果的:一個貴婦需要極大的智慧,來
為她的騎士設計出各種非常富於創意的任務。

  這個任務,既要能在社交圈引起轟動,又要有足夠的難度,還不能讓她的情
郎有性命之虞。

  而她在社交圈裏的對手,則會命令她的騎士去做相反的事情。

  就這樣,這兩個騎士最後總免不了要在決鬥場上爭一個高下。

  他們各自在胸前別上一塊代表己方貴婦顏色的布條,一通砍殺之後,失敗者
落荒而逃。

  而勝利者,則可同時享受到兩位貴婦的芳澤——己方貴婦獻身於他,是出於
義務;而對方貴婦的主動投懷送抱,則完全是出於「對勝利者的仰慕」。

  依照慣例,肉體的接觸意味著這場遊戲的結束,也同時意味著下一場遊戲的
即將開始。

  由此可見,被譽為「至高無上的愛」

  的amour(愛情),必須滿足以下4個條件:A)雙方都是同一階層的
人,意即貴族;B)女方必須是別人的老婆——未嫁的姑娘不在考慮範圍之內,
而與自己老婆產生amour,則完全是個笑話;C)肉體關系發生之前,一定
要有一個長時間的「未遂」

  階段,以增加趣味性;D)肉體關系發生之後,雙方關系要結束得幹凈利落
,絕不拖泥帶水。

  這個遊戲實在是太有意思了,以至於它在每一個歐洲人的思想深處都打下了
不可磨滅的印記。

  時至今日,在現代人的戀愛婚姻觀中,也感受得到這種「騎士之愛」

  濃郁的氛圍。

  愛德華?博克斯在《歐洲風化史》中這樣寫道:「在所有國家中,個人情愛
在歷史上第一次重大的勝利確實不是以夫婦情愛的形式出現的……換句話說,較
高級的愛情形式在歷史上是從通奸開始的——整個階級有系統的、雙方情願的通
奸。」

  正是被譽為「騎士之愛」

  的這種有具體規則的通奸,提高了人們在愛情方面的品位。

  而在此之前,男女之間的情愛總是顯得過於粗俗。

  因為沒有長長的調情期,男女像兩只甲蟲一樣發生關系——直白、粗魯而單
調;在「騎士之愛」

  的遊戲規則發明之後,人們將興趣從性交本身轉移到前戲上去了。

  身陷一場情事的男女,變得越來越像進入發情期的孔雀、青蛙、鴛鴦或是小
醜魚——在復雜而冗長的求愛過程當中,除了一分「做秀」

  的樂趣之外,還能感受到很多細膩而強烈的情緒——自我實現的驕傲、難以
名狀的悵惘、被征服的強烈欲望、柔腸寸斷的未遂——五花八門,應有盡有。

  到了中世紀末,貴族們紛紛破落了。

  如今,有錢的是那些新興資本家。

  可是在貴族眼裏,這些剛富起來的暴發戶,不過是些「土包子」

  而已。

  一個資本家的女兒要想與一個窮貴族攀親,不拿出幾十萬的嫁妝就休想!勢
力越來越大的資產階級自然不滿於這種現狀,他們要求與其經濟狀況相稱的政治
權力。

  於是,以出身定特權的制度自然被要求廢止,這就是「自由、平等、博愛」

  這個口號的由來。

  需要說明的是,「博愛」

  這一條在剛被提出來的時候,主要目的還是在於資產階級請貴族老爺們賞臉
娶他們的女兒。

  政治權力的重新洗牌,是一定要以道德觀、價值觀的重建為噱頭的。

  於是,資產階級便從對貴族階層的反動出發,開始建構自己的道德觀、價值
觀和婚姻觀。

  在婚姻觀上,早先的門當戶對、締結婚姻時出於政治和經濟層面的動機、通
奸,以及雇奶媽養孩子,等等——只要是貴族們所奉行的,就統統不對!既然封
建貴族們公開嫖妓,資產階級當權後就到處取締妓院、清除妓女。

  可是,在婚姻等同於批發性賣淫的前提下,性的零售業又怎麽取締得了呢?
結果自然是禁而不絕。

  只是與中世紀相比,妓女更被大眾看不起了。

  另外,因為這個行業的風險增加了,她們的收費自然也相應提高。

  婚姻與愛情(4)既然妓女變貴了,那麽,能不能讓減少的嫖妓次數從妻子
那兒得到補償呢?不能!維多利亞時期的道德觀是以其偽善而著稱的。

  那時的女人被教導得對性絲毫不感興趣——至少,表面上應該如此。

  一個「生活得特別幸福」

  的年輕妻子對牧師的一席話,頗能代表那個時代的精神風貌:「對那件事我
倒並不是很反感。讓我生氣的只是,我沒法兒一邊補襪子,一邊應付丈夫。」

  貴族的一切差不多都推翻了。

  可是,又用什麽來取代呢?「騎士之愛」

  的念頭從腦子裏冒了出來。

  於是,以新時代的道德化身而自居的資產階級們大聲宣稱:締結婚姻的唯一
動機,是出於雙方的愛情!就這樣,這個貴族們本來專門用於通奸的規則,如今
被資產階級當作了締結婚姻的基石。

  除了錢什麽都沒有的資產階級,在建立起自己的優勢地位之後,其倡導的婚
姻觀中有兩條是他們自己萬萬做不到的。

  第一條是不許通奸;第二條是締結婚姻時不考慮經濟因素。

  關於資產階級的通奸,《共產黨宣言》裏有一段精辟的論述:「我們的資產
階級並不滿足於無產階級把自己的女人和女兒供他們使用,更不用說公開的嫖娼
了。他們在互相引誘對方的妻子中找到了主要的樂趣。」

  如果說他們的妻子與中世紀的貴婦有所區別的話,那也只是動機和形式上的
不同——後者,是公開地追求風流快活;前者,則是在偽善的面紗下偷偷摸摸地
進行,目的是錢。

  18世紀後期至19世紀初,巴黎到處都是「情人屋」——介紹你與別人妻
子相識的專業機構。

  如果你在街上被某位婦女吸引,就去找一個情人屋,交一點「中介費」

  之後,告訴老板你的目標大概住在什麽地方、長什麽樣子,剩下的事情不出
一個星期就能全部辦妥。

  至於說資產階級締結婚姻時不考慮經濟因素,而只是出於「高尚的愛情」,
完全只是個笑談。

  在剛開始出現征婚廣告的時候,資產階級們一下子還沒學會含蓄,所以,那
時候的東西最能說明問題:「某女:20歲,猶太人,淺黃色頭發……嫁妝5萬
馬克。唯請受過一流教育、收入可觀、出身上流家庭之首都男士應征。」

  「某軍官,貴族出身,30余歲,儀表堂堂,欲結識女士,以結良緣,要求
財產至少3萬,信仰不限。」

  「某工廠主,31歲,經濟狀況良好,誠實正派,容貌出眾,專註事業而無
暇交際,欲通過廣告與容貌姣好之年輕女性結識。希望對方擁有財產15萬至2
0萬。請寄照片和財產資料至……中介勿擾。」

  「某知識分子,大學畢業,黑發,為人熱情,欲結識家庭及財產均獨立之名
門淑女、大家閨秀、寡婦或離異不限……」

  就這樣,「愛情是婚姻的唯一目的和動機」

  的這一理念,被資產階級口是心非地提了出來。

  婚姻臉上非但沒有擦掉「財產」

  這塊汙漬,又多了「愛情」

  這塊泥巴。

  對於上述主張,資產階級自己一天都沒有身體力行過。

  當初他們之所以提出這個主張,一是出於反對貴族特權的需要,二是他們在
發跡前,對貴族們的「騎士之愛」

  心儀已久。

  不過,這個師出古怪卻擲地有聲的口號,卻恰好與廣大無產階級勞動者們一
拍即合——雖然他們的口袋是空空的,大腦裏可是充滿了熾熱的幻想。

  於是,他們一對兒接著一對兒地,為了「純潔的愛情」

  結婚去了。

  這種荒唐的局面就這樣形成了:婚姻的初衷是共同撫養孩子,並讓孩子得到
他父親的遺產。

  出於這個目的,婚姻是應該長久而穩定的;而與此同時,現在的人又要求從
這維系一生的婚姻中,天天都要像通奸一樣快活。

  這委實是難以做到。

  於是,必然出現的情況就是——正如德國作家赫拉德?申克所說——「從1
8世紀末開始,愛情婚姻的思想越來越強烈地陷入了婚姻機制範疇的對立面,也
越來越削弱了婚姻的機制範疇。」

  戴尼斯?德?盧熱蒙用這樣一句話為婚姻和愛情之間的關系定了調子:「愛
情和婚姻就其本質來看是不可協調的。其本源和規定互相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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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7 14: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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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下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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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情和性既然婚姻與愛情是天敵,婚姻與性也相處得非常不融洽,那麽,愛
情和性這兩者,總該「相處甚歡」

  吧?可是偏不!中世紀天主教文明留給現代人最大的「饋贈」,正是「性」

  與「愛」

  之間決無調和可能的矛盾。

  雖然我們中國人發明了「性愛」

  這麽一個極富智慧的新詞兒,可實際上,至今我們還是深受這個自歐洲傳來
的疾病的困擾。

  這病的名字,就叫「聖女—娼妓綜合癥」。

  這個病的病因有兩個:一是禁欲思想對性竭力貶損的態度。

  教會的觀點是:男人的下半身和女人的全部,都是魔鬼撒旦的創造。

  另外,任何程度的性快感,都是魔鬼附體的征兆。

  因此,「性是不潔的」、「性交是令人作嘔的」。

  正是因為受了撒旦居心險惡的誘惑,人類才時常陷入性的泥沼而無力自拔。

  這病因的第二個,就是對愛情的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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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7 14: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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