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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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sickler 於 2015-7-5 13:57 發表
多谢宝贵意见
不会排版,搞了半天还是成这样了,本来是有分隔符的
开篇的树下拥抱是正文,后边的桃树下、教室Ð ... 不是單單的舖墊,也不是單單的肉戲。
這在你,作為作者,寫一個故事,是否只是「為色而色」?
你想快點進入肉戲,讀者也大概想快點看到肉戲。
但如果單單只是「純肉」的故事,又是否如你所願?又是否能稱之為「故事」,而不只是一個「片段」?
這一邊,你可以仔細想想自己對文章的定位,每個作者也對此有不同的決定,有不少人寫文章只求打一發,我也不好說別人些甚麼了。
而於我看到的,這四段故事裡,都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所謂的「肉戲」,不代表要插入了﹑啊啊啊了,才能稱為「肉」。
在樹下接個吻,四片嘴唇交纏,兩條舌頭打轉,隔著衣服愛撫,寫得精彩的話,都足夠「引人入性」。
而這描述的長度,其實足夠你開一篇來寫了。
這四個片段,就已經可以寫成四篇了。
現在你這一篇的情況,肉不夠肉,內容不夠內容。
四個散落的片段,無法組成故事。
而讀者對兩個角色的外表﹑性格﹑處事作風,所知甚少。
文筆用字的確很優美,看得出花了心思。
但在劇情編排上,似乎可以再多花一點功夫。
多話了,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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